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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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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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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一
南召县社会管理创新
“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南召县“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宛综委[ ]1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经县委、县综治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廷凯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程建功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民政局、计生委、人社局、国土局等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具体负责“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的督导工作,县综治办主任张世行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县综治办具体负责。
二、明确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综治办,组建规范的治安巡防队伍、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队伍、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设置高标准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巡技防控信息中心、群众诉求调解中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拓展和延伸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要求。
三、分步强力推进
按照宛综委[ ]12号文件精神,6月31日之前,选择南河店、崔庄、白土岗、小店四乡镇作为“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项目试点,进一步加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建立有序管理规范的三支队伍,即:治安巡防队伍、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队伍、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同时,以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为龙头,初步建立“三个中心”即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巡技防控信息中心、群众诉求调解中心。经过总结、完善、推广,年底前在全县各乡镇建立起功能完善、运作有效的“三个中心”、“三支队伍”。9月底前全部建立并发挥应有作用。
四、细化工作措施
1、综治办规范化建设
各乡镇综治办要有牌子、2间以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齐全、工作人员在5人以上,办公室制度版面按综治办要求精心制作。
2、“三队”建设
(1)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各乡镇全部组建15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有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必须达到每支巡防队有一辆巡防车、5辆警用摩托及必要的器械和统一的服装。
(2)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队伍建设。每乡镇建立一支调解队伍,以乡镇调委会为依托,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保证每村2名以上排查调解员,有条件可邀请退休干部、教师、法官、检察官到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队伍中来,发挥作们为社会服务的余热。
(3)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各乡镇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成立相应机构,组建一支精干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
3、“三个中心”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乡镇补步建立起“三个中心”,每个“中心”都要有领导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工作任务、工作职责版面等有关制度。9月底前全部建立起功能完善、运作有效的“三个中心”,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建立“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加强责任,抓好落实。县综治委要加大对“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力度,每季度对乡镇“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站队,对在社会管理创新“一办三队三中心”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乡镇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推诿扯皮,任务不落实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直至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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