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目录: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2 阳光合作协议
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
附件7.1 商票项下补充协议
附件7.2 保理业务补充协议(双方)
附件7.3 保理业务补充协议(三方)
附件8 履约担保
附件9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重要说明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2012版)
甲方:招标方指定物业公司
乙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针对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引起的房屋保修,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相关工程保修事宜的协调和管理,现甲、乙、丙三方就相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 保修期限:
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暂定自 年 月 日(竣工备案完成后由甲方发出书面接受证书日期为准开始计算)起算,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免费缺陷保修期为5年;其他工程免费缺陷保修期为3年。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较高标准执行。
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如在保修期内对质量问题维修未关闭,需重复维修的,应继续维修。
2. 保修范围:
2.1. 由于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原因引起的保修;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免费保修、保养责任。
2.2.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丙方自行发包和丙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2.3. 因租户拆墙、管道改装移位、幕墙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以及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2.4.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保修范围。
2.5. 凡是和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的都属于乙方保修范围,乙方须履行相应的保修年限和保修责任。
3. 保修负责人:
乙方在保修期内安排联系人负责房屋保修跟进事宜,第一年委派专人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协调事宜。
常驻现场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回访维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上述联系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当天内通知甲方、丙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现场维修联系人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负责相关维修事宜的确定。
4. 保修责任:
4.1. 甲方、丙方以传真、挂号邮寄或当面递交签收的方式通知乙方签收《维修整改通知》,乙方应在12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将维修方案、维修进度、工期以书面形式递交,同时组织维修人员;地下外墙面漏水等紧急故障影响小业主正常经商的情况,丙方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乙方须在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与6小时内完成应急维修,全面完成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予答复或在约定时间内,不能赶到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修缮。相关费用(包含管理费、维修赔偿费)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4.2. 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时起,无论保修单位有什么原因,未按约定时间派人到现场落实维修,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甲方有权委派其它维修队伍维修。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4.3. 没有断定责任的项目:一时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其它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缮。经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则给维修方以签证,按实结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丙方应积极协调)
4.4. 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小业主、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维修完成六个月满后支付。
4.5. 相同部位一年内再次发生报修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6. 责任确属乙方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脱。如果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收取维修费用15%作为违约金。
4.7. 如乙方维修后的项目在上述维修保修期内发生返修,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
4.8. 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和原设计要求为准。
4.9.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小业主、甲方的要求,则由甲方安排保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维修过程中给小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10. 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小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小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4.11. 在保修年限内,如果设备、设施或系统需要进行年检或按照一定要求进行保养的,乙方按规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如消防的年检、高低压年检、空调年检维保等。
4.12. 如涉及到维修、保修、维保需要专业资质的,资质需要先做甲方备案。
5. 保修程序
5.1 甲方或丙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向乙方送达《维修整改通知》:
(1)上海万科房修信息平台;
(2)电子邮件;
(3)短信方式;
(4)书面方式;
甲方或丙方向乙方送达《维修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将维修方案、维修
进度、工期在上海万科房修信息平台上回复并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和丙方,同时组织维修人员;如乙方未在24小时内回复的,则视为乙方默认施工质量问题属实,甲方或丙方有权委派其他第三方维修。
5.2 如委派其他第三方维修的,维修完毕后,甲方或丙方发送《维修结果告知单》(含维修费用)给乙方,乙方应在24小时内给与回复,如乙方未在24小时内回复的,则视作乙方确认维修结果及费用,则甲方或丙方有权直接将该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5.3 乙方确认乙方的收件信息如下:
(1)上海万科房修信息平台用户名:
(2)EMAIL:
(3)手机及联系人:
(4)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如收件信息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视为原收件信息仍有效。
5.4 乙方确认甲方或丙方以5.1中以任何一种方式发送的通知、函件等均是有效的送达方式,乙方确认各种方式对应的送达时间如下;
(1)甲方或丙方通过上海万科房修信息平台向乙方发送的通知、函件等的,发送即为送达;
(2)甲方或丙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乙方指定电子邮箱的,邮件到达该邮箱所在服务器的,即为送达;
(3)甲方或丙方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乙方指定手机号码的,即为送达;
(4)甲方或丙方以特快专递通知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时间;收件人未签收的,同城以特快专递交寄日的第3日为送达日,异地以特快专递交寄日的第5日为送达日。
5.5 上海万科房修信息平台地址:,乙方需至少24小时登陆一次,如因乙方原因未登录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 安全管理
6.1. 本协议签约后15天内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维修预案》和《维修人员构架》
6.2.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维修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6.3. 施工过程中,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即使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6.4. 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人员、甲方人员及第三方受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6. 乙方在为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小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等,乙方需事先和甲方及小业主商定,否则,造成小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6.8. 应自觉学习并遵守下列规定文件,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
7. 保修金返还方式:
7.1. 甲、乙、丙三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留取5 %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留置期为5年。
7.2. 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工程保修金的支付工作,具体流程为:
乙方向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报丙方项目部或事业部签字确认、发起审批流程→报丙方成本、财务部门审核→付款
7.3. 三年保修期满后,付款文件齐全后三十天内甲方返还乙方保修金额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需扣除已发生的乙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款项和违约金)。
7.4. 五年保修期满后,付款文件齐全后三十天内甲方返还剩余保修金(需扣除已发生的乙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款项和违约金)。
7.5. 保修金不计利息。
7.6. 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足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7. 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承担,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从双方其它合作项目未结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保修费用,或以法律手段追回。
8. 对于保修期期满的项目,甲、乙、丙各方必须对保修项目做确认会签,会签记录作为支付保修金的依据。
9. 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10.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招标方指定物业公司 乙方:XX(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附件2 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全称):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5年 月 日签订了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
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4. 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5.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
6. 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
3.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
4. 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审计监察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人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还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万科合格供应商。
6、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保证为投诉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举报受理部门:审计监察部
三、 其他
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甲方(全称):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XX(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2015年 月 日签订了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
第二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的办理):
(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式样) (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 签证(一式四份);
② 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③ 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④ 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⑤ 结算书(一式两份);
⑥ 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七)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实施完成后须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
(八)关于现场签证的确认:甲方现场工程师仅负责审核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成本管理工程师负责审核确认该部分工程价格和复核完成的工程量。
(九)乙方必须在次月5日提交上月发生的签证变更清查表及签证变更台账给甲方成本管理工程师审核,如今后一经发生未报送的签证、变更单,则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不再结算费用;此签证变更清查只作为立项的内容,是否成立须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第三条 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二)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的价款时,乙方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结算书。
(三)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5%,乙方将支付超出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结算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结算总造价及编制说明;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及与合同价的对比;③套用定额编号的直接费计价表;④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取费表;⑤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⑥定额以外项目的工料机分析;⑦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翻样等);⑧变更签证单原件及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问题。
(四)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计算变更费用,最迟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费用计算;每迟报一天,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3 %。
(五)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10天内谈定价款;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结算书,应与事先商谈的价格一致。
(六)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七)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
(八)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九)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十)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致: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账号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地址:
贵公司请按上述资料付款,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作为对贵司的劳务补偿,并且同意被退票款项在贵司收到我司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二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乙方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单位财务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账号信息更正声明
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于 年 月 日申请贵司支付 项目《 》合同款项(合同编号为: )人民币 元,因我司 原因产生提供收款信息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愿意接受扣除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作为罚款,且被退票款项将在贵公司收到本声明书《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两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请贵司重新办理支付我司款项时,按以下更正后的收款信息办理付款: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地址: 省 市
金额:
财务核对人: 。
附:原提供错误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地址: 省 市
金额:
提供错误内容为:
如再次提供信息产生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将无条件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日期:
附件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承 诺 函
致: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签订的《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同)签订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
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
三、若在XX国际促进中心项目一期A2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环保、健康与安全类
1.
钢筋、水泥及其制品
冷拔低碳钢丝的应用
限用
不得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受力钢筋
延性、抗震性能
2.
海砂
禁用
——
对结构安全性有危害
沿海地区公司应依据《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对所用砂做抽检。
3.
人工挖孔桩
限用
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
成孔困难,安全隐患
4.
混凝土外加剂
含氨抗冻剂
禁用
——
氨气污染
5.
尿素型混凝土抗冻外加剂
禁用
——
污染环境,长期散发异味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6.
墙体材料
粘土砖(以粘土或部分粘土为原料的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以及粘土瓦)
禁用
——
破坏耕地,污染环境
7.
粘土陶粒及以粘土陶粒为原料的建材制品
禁用
——
破坏耕地
8.
含矿渣制品
禁用
——
放射性检测
9.
石棉制品
禁用
——
环境污染
10.
石材/陶瓷
放射性C类天然石材
禁用
——
放射性污染
11.
放射性C类陶瓷制品
禁用
——
放射性污染
12.
天然花岗岩
限用
不得用于室内工程
放射性污染
13.
放射性B类陶瓷制品
限用
不得用于室内工程
放射性污染
14.
坐便器(>9L)
禁用
——
不节约用水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15.
涂料/油漆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16.
聚乙烯醇及其缩醛类内墙涂料(107、803内墙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17.
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 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18.
溶剂型内墙涂料
禁用
——
空气污染
19.
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含EVA浮液)外墙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20.
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21.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外墙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22.
仿瓷内墙涂料(以聚乙烯醇为基料掺入灰钙粉、大白粉、滑石粉等)
禁用
——
环境污染
23.
含矿物纤维或高含量苯系溶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限用
不得用于室内钢结构工程
环境污染
24.
溶剂型木器漆
限用
不得用于室内工程
空气污染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25.
防水材料
溶剂型防水涂料(双组分聚氨脂防水涂料、以苯类为溶剂的冷底子油等)
限用
不得用于不通风的室内空间
空气污染、易燃
26.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禁用
——
环境污染
27.
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禁用
——
环境污染
28.
聚乙烯膜层厚度在0.5㎜以下的聚乙烯丙纶等复合防水卷材
禁用
——
不符合环保要求/建设部要求
≥0.5㎜卷材,用于建筑屋面、地下工程防水时应符合相关规范
29.
含焦油防水涂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30.
焦油型防水接缝材料
禁用
——
环境污染
31.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禁用
——
环境污染及耐久性能差
32.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禁用
——
不符合环保要求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33.
胶粘剂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包括107胶等)
禁用
——
甲醛污染
34.
溶剂型粘结剂
限用
不得用于壁纸/壁布
空气污染
35.
门窗
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限用
冬暖夏热地区除外
不符合节能要求
36.
烟毒性危险高于ZA2级防火门/入户门
禁用
——
危害健康
37.
水暖材料
冷镀锌给水管材
禁用
——
水质保证
38.
刚性接口铸铁管及配件
限用
住宅小区和市政埋地排水工程
易污染水系及土壤
39.
灰口铸铁管材、管件
限用
供水、燃气
水质保证
40.
用铅盐做稳定剂的PVC-U给水管材、管件
禁用
——
危害健康
41.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
禁用
——
易污染水系及土壤
42.
灰铸铁长翼散热器
禁用
——
产业政策
43.
砂模铸造铸铁排水管
禁用
——
产业政策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44.
家用电器
低于2级能效标准的家用电器
禁用
——
不节能
包括:家用电冰箱、家用空调、家用电磁炉、家用洗衣机、家用燃气热水器及燃气壁挂炉、家用储水式电热水器等有能效标识要求的家用电器
45.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禁用
——
46.
防白蚁药剂
氯丹、七氯等有机氯制剂
禁用
——
剧毒,国家命令禁止
用于土建与装修阶段防白蚁工程
47.
毒死蜱
限用
不得用于室内工程
对人(尤其对儿童)的神经系统有伤害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48.
药剂及其他制剂
CFCS制冷剂
禁用
空调、冰箱等设备制冷剂
破坏臭氧层
49.
CFCS发泡剂
禁用
建筑隔热材料、管道保温材料、电器隔热材料、热水器绝热材料、聚苯乙烯和聚乙烯挤出发泡板材片材等材料均含有CFCS物质
破坏臭氧层
50.
哈龙1211(CF2BrCl)、哈龙1310(CF3Br)、哈龙2420(C2F4Br2)
禁用
气体灭火设备或系统
破坏臭氧层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51.
珍稀或濒危木材
巴西黑黄檀
大美木豆(非洲柚木,柚木王)
桃花心木
大叶桃花心木
拉敏(白木,棱柱木)
巴西苏木
印茄木(菠萝格)
龙脑香(克隆)
红酸枝(黑酸枝、黄檀)
崖豆木,非洲崖豆木(鸡翅木)
白娑罗双(白柳桉)
重红娑罗双(巴劳、红梢)
黄娑罗双(黄柳桉)
浅红娑罗双(浅红柳桉)
深红娑罗双(深红柳桉)
爱里古夷苏木
禁用
——
破坏生态环境
附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续)
编号
密级
内部公开
名称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清单
编制
XX
审核
审批
批准
生效期
2009-5-15
序号
材料类别
材料名称
禁用/限用
限用范围或工程部位
限用或禁止使用原因
备注
质量稳定性类
1.
钢筋、水泥及其制品
地条钢(小厂钢材)
禁用
——
质量不稳定
2.
低碳冷拔钢丝
限用
不得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受力钢筋
质量不稳定
3.
立窑水泥
禁用
——
质量不稳定
4.
板条式预制楼板
限用
仅用于首层架空层或园建局部工程
抗开裂性能极差
5.
GRC墙板
限用
可用于装饰线条
抗开裂性能极差
当工业化技术条件下有可靠防裂措施时不受本条款限用
6.
混凝土现场拌制
限用
不得用于受力构件
质量不稳定,现场不易控制
7.
混凝土外加剂
混凝土复合膨胀剂
禁用
——
性能不稳定,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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