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结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非法改装、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推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畅通信息协同共享渠道,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2、 (一)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交通、应急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危货运输企业,要进行停业整顿。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现象。(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应急、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配合,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督促
3、危险化学品车载常压罐体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检验规范制造生产车载罐体,并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自查。 规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交通运输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并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编号,向承运人提交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货物托运清单,在外包装设置相应的危险化学品标志,并提供“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装
4、载、充装前查验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车辆、罐体、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化学品,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度,按规定填报、携带、保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在起运前,要对承运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确认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安装、悬挂标志。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检查确认车辆安装、粘贴符
5、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核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和道路,重点核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49条所列情形,并会同交通部门确定合理的绕行路线、设置明显的绕行提示标志。遇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公安部门可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并做好告知提示。 (三)构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加强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
6、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路上抽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配合,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
7、行为,严格查处;对超载车辆,要禁止继续行驶,将其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监管。(由交通、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 应急部门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危化品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二)集中攻坚阶段。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
8、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三)完善巩固阶段。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融入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灶”,完善监管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本次集中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建立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的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推动,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做好统筹协调。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采用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任务措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