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 商 住 楼 工 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商住大厦主体及其配套工程,位于某市中心城区内。主体工程地下为1层(半地下室),地上为18层(局部16层),共8栋(954户);大厦主体为框剪结构。配套工程为1栋3层的幼儿园,1栋2层的会所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84777.14。本工程属于直接发包工程,承发包双方于2005年10月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合同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合同竣工日期为2007年12月。二、建筑标准本工程内外墙为加气砼砌块;采用商品混凝土;楼地面为水泥砂浆地面、楼梯间为水泥砂浆面层;内墙面、天棚为水泥砂浆抹灰,刷乳胶漆;外墙面水泥砂浆(掺杜拉纤维)
2、,聚合物水泥砂浆防水,贴面砖;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屋面采用水泥陶粒找坡、聚苯乙烯隔热、3厚无胎体双面自粘防水卷材、细石砼(内配钢筋)。三、计价依据(一)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直接发包的工作会议纪要,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分包合同;(二)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三)计价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套用2003年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有关规定;(四)取费标准按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04)中推荐费率计价后总价下浮14;(五)材料、设备价格:依
3、据施工合同约定,采用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06年第5期至2007年第9期的平均信息价及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不下浮。四、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本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地下室、幼儿园、会所、小区环境、景观、绿化及其给排水等工程,竣工结算造价367448459.58元,各项平方米造价指标及各项占总造价的百分比(详见附表1)。 五、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及工料指标 详见附表2、附表3。 附表2工程造价各项费用(不包括分包合同所涉工程) 附表3各项工料指标(不包括分包合同所涉工程)六、造价分析 本工程合同造价当时暂定为250000000.00元,其中包括其它合同部分.00元。因其它合同部分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并属于造价包干工程,故以下仅就主体合同承包范围内结算价超合同价进行分析。本工程主体合同承包范围结算造价为318289989.58元。结算价超合同价为27.32%。结算价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施工图纸不全,合同中暂定为估算造价。由于估算造价严重偏离实际,所以导致结算造价严重超过合同造价。这反映了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并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希望建设单位在今后工程建设中,认真吸取教训,待完善施工图纸设计后,合理确定施工合同价款,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