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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工程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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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天网工程” 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8 第四章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9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与废标条款…………………………………11 第六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13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34 第八章 服务承诺 …………………………………………………………………38 第九章 附件 …………………………………………………………………3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天网工程”租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天网工程”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ZC2015GKZB00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项目分为前端设备、网络传输和控制中心三个建设部分。 2.2本项目包括软件、硬件及设备安装、调试、光纤传输线路、管道敷设、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电源接驳、电路传输等内容。 2.3供应商负责本次项目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范围是: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工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2.4 本次系统建设采取“以租代建”方式进行,合同期5年,投标商报价为5年租金总额,租金总额包含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软硬件,线路传输及售后服务费用。招标人采用按月方式支付费用,系统运行阶段不再另外支付其它费用,租期满5年后,除线路外,所有硬件设备及配套管理软件归招标人所有。 2.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摄像机(含前端枪型摄像机、前端球型摄像机、高空瞭望摄像机)、补光灯、云存储、综合应用平台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及5年以上(含5年)免费质保证明。 2.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0日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并具有下列资质: 需具备本地运营商资质。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出时间: 2015年3月19日。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8:30 (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4月9日上午9:00 (三)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附属楼2楼会议室 (四) 投标文件接收人: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15年 4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附属楼2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 采购服务中心本项目联系人:毛主任 电话为:0514-87862089 传真0514-87862089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 (二)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徐科长 0514-87053351 (三)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集中查勘,投标商自行查勘。 (四)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江支行帐号:8680020111005102 户名: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八、联系地址: 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102室 邮政编码:225009 欢迎本行政区域内的区级(含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 2.2“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2.3 “服务”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2.4“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需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名称一致)。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后(第三章)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开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服务承诺 附件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4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5.5采购中心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中心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本次采购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8.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封袋再封装在一个外封袋中。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字样,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9.2内外层封袋均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15年 4月9日9:00前启封”字样。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外层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0、投标截止时间 1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0.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1.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3、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4、诚实信用 14.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5、质疑和投诉 15.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5.3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5.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原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扬州公司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或扬州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7)投标人2012年度或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开业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只须出具验资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9)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或中国警用装备十大品牌。(提供证明文件) (10)省级著名商标。(提供证明文件) (11)摄像机(含前端枪型摄像机、前端球型摄像机、高空瞭望摄像机)和综合应用平台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投标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用一个信封密封现场递交。 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2.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2.4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采购中心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报价 1.1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文件中列出材料设备的,要在所列范围内进行采购,招标人保留对主要设备的变更、调整、认质、认价的权利。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拟提供货物的规格、品牌、详细配置、单价和总价。 1.2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装卸、清点、堆放、验收前保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投标报价还包含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1.3采购中心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4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递交,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 2、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2.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2.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3)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4)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5年 4月9日上午9:00前)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招标人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按规定缴纳综合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年后,鉴证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发生下列情况时,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与废标条款 1、开标 1.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评标 2.1评标组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 (2)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价 格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他得分=(基准价/报价)×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性能 (3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比较,技术参数中标★参数为重点考察参数,以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3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得23-27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2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 设计方案 (10分) 投标人编写详细、深化设计方案,依据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可拓展性酌情打分,操作性强10分,合理8分,比较合理6分,一般合理4分,不合理0分。 综合实力及品牌 (10分) 1、供应商所投监控产品的品牌为省级著名商标,得2分。 2、供应商所投监控产品的品牌为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十佳品牌或者中国警用装备十大品牌,有任意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共2分。 3、摄像机(含前端枪型摄像机、前端球型摄像机、高空瞭望摄像机)、补光灯、云存储、综合应用平台为同一品牌,且各项均能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摄像机(含前端枪型摄像机、前端球型摄像机、高空瞭望摄像机)有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的检测报告,得2分,缺任意一项不得分;综合应用平台有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的检测报告,得2分。 售后服务 (10分) 1、售后服务方案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 2、对该工程的所有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5年及以上免费质保的得2分,5年以下得0分; 3、扬州本地设有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机构,有故障4小时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8小时内解决排除,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排除的得1分,优于此响应要求的得2分,达不到要求的得0分; 4、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并承诺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操作培训,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无培训方案或不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的得0分; 5、明确承诺提供1人5年的现场派驻服务的得2分,不提供的得0分。 配套服务 (10分) 1、结合“天网工程”信息系统,在招标方现有的相关公安宣传、警务公开、服务民生等平台上建立一个信息覆盖面广、互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天网工程”综合业务宣传应用平台;丰富社会公众了解邗江公安切实为民服务工作的渠道,打造一个公众影响力大,集新闻发布、警示教育、业务活动的主流宣传媒体阵地。方案完整可行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0分。 2、通过后期系统间的无缝对接,能在服务民生方面把“天网监控”工程的应用延生到居民家中,扩大“天网工程”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安机关打防控效能,增强打击犯罪威慑力,提升居民技防意识,从根本上保障居民安全。结合现有案例拿出方案;方案实际可行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 3、能为邗江公安提供一个针对辖区居民发布应急通告、预警信息、便民提示等功能的可信度高、可视性强的重要宣传通道。方案实际有效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 (1)★投标当日,投标方需提供符合投标技术参数的前端枪机和补光灯各一台作为样机封存,未中标厂商投标活动结束后当场归还,中标厂商需等到完成供货后,经确认所供货品和样机一致后归还。 (2)设备清单中未列入,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设备或工艺均视由投标方提供。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60万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 3、定标 3.1招标项目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无效投标及废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六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投标单位的前端设备、后端云存储、管理软件须满足国家(GB/T28181-2011)标准,系统设备及控制系统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布的《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GAT669-1至10-2008、792.1-2008、793-1至3-2008)、《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符合江苏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苏公厅[2010]28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2、系统总体要求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天网工程”,该监控系统能与现有扬州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和邗江分局现有视频综合平台互联互通,能够接入邗江分局大屏指挥显示系统,以实现管理的集中化、监控的分布化。 2.1前端监控点 在邗江区范围内172个指定前端点位安装监控,含510台高清枪机,5台高清球机和6台高空瞭望球型摄像机。高清枪机采用300万以上像素、低照度、低码流、低功耗相机,每台高清枪机配一台LED补光灯用于夜晚补光,帧率25帧/秒。整套系统满足全天24小时监视的要求。前端监控点主要包括高清摄像机、SD卡(32G)、补光灯、立杆、基础建设和系统建设所需的其他相关配件。在网络传输发生故障时,前端应具备本地存储功能,网络恢复后,能自动续传至控制中心。 2.2网络传输部分 运营商必须为“天网工程”建设独立的视频专网,链路方式须采用裸光纤或GPON无源光纤网络传输,所有前端监控点全部接入邗江分局控制中心。网络传输线路以前端设备集中点为单位,共计172条,单条传输线路带宽不低于100M,网络稳定,能够充分保证4路3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同时以最高码流传输数据的需要。 2.3监控控制中心 监控控制中心设备在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包括数据存储设备、数据库、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管理交换机、机柜及相关配件,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具有智能卡口系统平台、社会面监控系统平台、电子警察等子系统功能模块,可支持多浏览客户端同时进行图像的实时浏览、录像回放及高清录像存储。系统采用高清1080P(重点部位采用高清300万像素存储),录像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投标厂商需承诺能够整合接入公安新大楼的大屏系统,如接入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由投标厂商承担。 3、设计原则 根据系统建设目标,系统设计原则如下: 3.1经济性 充分利用成熟的先进技术,采用性能/价格比较高的产品;避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同时又要防止系统处理能力不够;整个系统易用、实用、易于维护。 3.2可靠性 系统建设尽量采用主流产品,选择可靠的软件开发合作伙伴是保证系统可靠性的关键。系统应最大限度集成世界上稳定且优秀的技术及组件,采用成熟技术以降低系统的不稳定性;系统应该支持基于集群技术的负载均衡功能,保证系统核心应用有足够的备份容错,提高系统的可靠稳定性。 3.3开放性 技术方案和软件具有良好的互联、互操作能力及升级能力,遵循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遵循开放的原则。便于被更高层次的管理软件集成。 3.4先进性 系统技术水平保证先进性,符合当今计算机科学的发展潮流。系统软件平台、硬件平台技术已经实践证明其有很强的实用性;开发单位有能力进行该项产品的持续性开发,可以保证该项技术不断地更新并顺利升级而维持系统的先进性。可扩展性系统结构易于扩充,以适应今后可能出现的较大任务负载。硬件平台具有可升级性,当需要时可以通过设备扩展以提高系统的处理能力,从而保护原有投资。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采用面向对象的结构设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可操作性和可扩展性。完全模块化的软件架构使得在今后业务发生变化时,模块的增加和对模块的修改不应对其他模块产生影响。可以方便的在数字图象监控系统功能上扩展安防、门禁和未来环境、电力、GIS、智能视频分析、信息安全管理等综合监控系统功能。 3.5易用性 尽量采用大家熟悉的易于维护的系统平台。可操作性及界面友好,充分考虑值班人员的特点,使数据处理工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流程清晰,符合常规业务处理习惯。基于网络架构,可以远程配置管理,实施方便、维护方便。而系统软件采用统一风格的用户界面,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及多媒体技术,使系统具有处理声音及图像的能力。 3.6兼容性 系统能充分保证与其他监控系统之间兼容性。 4、施工要求及工程内容 4.1系统集成总承包工程实施 根据要求提供项目工程详细技术设计、项目实施、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整理、培训、质保期内免费服务以及长期售后服务等全套服务。 4.1.1工程详细技术设计 工程实施要求中标人对本招标涉及的所有工程技术内容负责。 基于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标人要进行本项目工程的详细技术设计和相关的交通工程设计,完成前端设备的选型、技术要求和采购。 4.1.2工程集成内容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外场立杆施工; 主要应用支撑系统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 各应用支撑系统中心集成接入和集成平台软件开发; 系统总体联调 4.1.3外场设备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完成所有系统外场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中心接入。 4.1.4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安装位置: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在外场指定点位。 安装要求:安装前需要对设备开箱查验,设备安装规范、布线整齐,设备正常工作。 环境条件:室内工作环境为标准机房环境,AC 220V50Hz不间断电源供电。 设备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安装规程、必要的仪器和专用工具、设备及工程作业车等均由中标人提供。 现场设备、控制箱等产品构件应安装牢固端正、结构稳定、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出线管与箱体连接密封良好。各种固定螺栓紧固。 机箱等室外设备需作喷塑等防锈处理,并充分考虑调温防水防尘等问题,防护等级IP55。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无划伤裂痕。 4.1.5立杆安装位置: 摄像机立杆安装在绿化带、花砖处,不得树立在道路、广场、景观带等妨碍车辆及人员出行、娱乐休闲的位置,并考虑与路面环境相协调。立杆必须垂直安装,并印有“邗江公安+编号”的统一标志,并配有统一、牢固的专用锁。所有线路不得外挂,全部穿入立杆内。 4.1.6系统供电: 系统尽可能通过路灯箱取电,所有取电处必须配置空开,并固定牢靠。 4.1.7系统接地:除电源地线正常连接之外,整个前端设备通过立杆进行接地,接地采用4cm角钢打入地下2米以上,并于立杆进行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4.1.8破路破土:不得破坏主路面,若非要破坏人行道路面时,应采用立即开挖、立即修复方式,开挖与修复应在同一天进行,并保证线路敷设深度到达车辆通行标准,路面应采用SC32过路管敷设。破土时尽量选择绿化少、城市建设管道少的位置开挖,开挖后应及时回填。 4.1.9架空敷设:部分线路需要架空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6米,部分特殊地段按现场特殊要求。架空线路必须采用架空钢丝绳,采用挂钩将线缆挂于空中。 4.2项目管理 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总体管理,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工程实施所必须的管理安排和实施计划,提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具体措施。 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中的所有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包括市政有关手续的办理,绿化,路面等市政设施损坏的补偿等。 4.3技术资料 4.3.1投标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的授权文件,对系统应用软件(包括各子系统),属于自己研发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属于中标后按业主要求开发的,著作权归双方所有,并应向业主提供应用软件程序源代码。属于购买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著作权证书以及授权证明。 4.3.2验收文档 系统完工验收提供的文档: 项目技术文档、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施工记录、工程图纸、项目竣工自检报告、工程实施总结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4.3.3用户手册 中标单位提供完备的使用指南、维护手册等用户所要求的全套技术文件。 4.4培训 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业务系统培训以及用户所要求的相关培训。 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的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 所要求的培训内容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5验收 系统建设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对整个系统进行联调并进行详细的测试,测试结果需满足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指标,项目完成初验。 系统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一个月。 中标单位应拟定验收计划和验收内容,并形成正式文件,供业主确认。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由业主组织专家验收组验收,专家验收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中标人负责向专家验收组提交验收所需文件,通过后即告系统验收完成。 4.6、质量保证 系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量保证期。 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任何因安装工艺、材料和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设备或部件的损坏,由中标人提供无偿的更换和维修。所更换的设备需为同类、同型号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负责系统维护,系统维护应及时、高效。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设备的检验、标定、检测等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7、售后服务 中标人在扬州地区需具有专业维护机构,具备常驻维修人员和相关维修设备和车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提供全方位、有效而及时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提出对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故障报修的联系方式;投标人接到报修通知后,一般故障排除最长时间不超过4小时;特殊故障排除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一般故障指下端设备发生故障,特殊故障指系统软硬件疑难故障。 投标人在维护时必须配有不少于5人的专业维修队伍,配备专车,每周不低于2次至监控控制中心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每个月清洗一次前端摄像机并留有记录。提前发现并解决问题。 对建设方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或远程网络支持,并在4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8、配套服务 为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提升“天网工程”在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中标人可结合本单位现有资源优势,提供以下配套服务: (1)在招标方现有的相关公安宣传、警务公开、警务动态、平安社区、服务民生等平台上,结合“天网工程”信息系统实际,建立一个科学、可行、信息覆盖面广、互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天网工程”综合业务宣传应用平台; (2)能丰富社会公众了解邗江公安切实为民服务工作的途径,并提供给邗江公安干警一个集新闻发布,警示教育,业务活动,公众影响力大的主流宣传媒体阵地; (3)通过后期系统间的无缝对接,该平台能在服务民生方面把“天网监控”工程的应用延生到居民家中,扩大“天网工程”的服务范围,提高公安机关打防控效能,增强打击犯罪威慑力,提升居民技防意识,从根本上保障居民安全。结合现有案例拿出有效方案; (4)当应对突发紧急情况,该平台能为邗江公安提供一个针对辖区居民实现应急通告功能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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