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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机组大修招标文件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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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机组大修招标文件范文 襄阳电厂#6机组(600MW640MW)大修项目 招标文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2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3 前 附 表 3 1、概 况 4 2、招标文件 4 3、投标要求 5 4、投标文件 6 5、开标 10 6、评标 12 7、授予合同 13 8、检修前提前进厂 14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16 1. 定义与解释 17 2. 项目 18 3. 价款 18 4.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9 5. 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21 6. 安全文明生产 25 7. 转让与分包 27 8. 保险与税费 27 9. 不可抗力 27 10. 变更、暂停与终止 28 11. 违约责任 29 12. 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法律的适用 31 13. 其它 31 第三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4 1、投标函 34 2、授权委托书 35 3:履约保函格式 36 4、差异表格式 37 5、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中标咨询服务费交纳承诺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报价表 3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42 一、评标组织 43 二、评标办法 43 三、决标 44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工程名称 襄阳电厂#6机组(600MW640MW)大修 2 工程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3 工程规模及概况 襄阳电厂二期2×600MW 64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 投产发电。厂址位于襄阳市南端,地属襄阳县欧庙镇曹湾乡贺店村,距襄阳市中心约12公里,东北距汉江约120m。 4 工期要求 预计大修开始时间为 4月7日,大修期为6063天。 5 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 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第3条 8 标书费用 9 投标 保证金 投标总价的1%投标保函。 10 投标答疑时间 3月4日-7日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应以U盘形式提供) 12 投标截止时间 3月10日上午10时 13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厂前区办公楼 14 开标 时间: 3月10日上午10时 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厂前区办公楼 15 投标有 效期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180天 16 联系人 招标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姓名:邓美丽;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1、概 况 1.1工程名称:襄阳电厂#6机组(600MW640MW)大修。 1.2设备检修工作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襄阳电厂。 1.3招标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1.4 合同名称:襄阳电厂#6机组(600MW640MW)大修承包合同。 1.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序号 主要专业标段名称 主要内容标段名称 备注 A 汽机岛,发电机,主变、锅炉岛电机;化学精处理及取样加药系统 #6机组汽机主机及辅机,汽机侧辅机电机、电动装置;发电机、变压器(不吊罩)、6KV、400V母线段及MCC;锅炉侧400V配电,6台磨煤机电机及4台送风机、一次风机电机检修;机侧、炉侧、脱硫侧等热工一次元件拆装及校验(见清单);#6机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系统、#6机炉内加药系统、取样系统、#6机补水箱、补给水#2系列机务部分及电机、电动装置。 B 锅炉岛 锅炉岛本体及管阀(含电动装置,气动装置),汽水系统、风烟系统、给煤机及电机大修;脱硝改造配合工作;高再改造,低再防磨。 C 除灰及脱硫(改造外内容) 脱硫增容改造、电除尘改造范围外的设备及系统大修。主要有:B、C浆液循环泵,制浆系统、供浆系统、捞渣机,渣仓、仓泵及输灰系统等设备大修。 1.6招标原则:各标段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除下列各章的条款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 2.2 条和第 2.3 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格式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四五章 附件。 2.1.2凡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2.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可在距开标时间4天前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接到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后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每一个投标人,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无需澄清的问题能够不予答复。对未作答复的问题应视为无效,亦不做出解释。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3.2 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书。 3、投标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合格条件 3.1.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具有600MW640MW级及以上机组设备检修资质或业绩。 3.1.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检修工程的各专业技术资质力量。 3.1.4 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1.5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招标人拒绝。 3.1.6 为取得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如下资料: a)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合格证书、银行资信证明、ISO9000认证证书等)。 b) 提供有劳动部门和主管单位证明的近3年安全工作记录。 c) 按规定格式提供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相似的工程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d) 按规定格式提供本次大修主要管理、技术和检修人员情况。 e)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机具设备情况。 f) 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近2年涉及的诉讼资料。 3.1.7 投标单位参加襄阳电厂机组检修工程人员的基本要求 a) 所有人员熟悉火电厂机、炉、电系统,临时工至少应有一年的电厂相关系统生产实践经历。 b) 技术工人及以上人员的比例不得小于60%。 c)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且即时满足生产需要。 d) 项目经理、副经理有丰富的电厂生产管理经验,至少应在所投标段相应专业从事生产部门经理岗位有三年的经历。 e)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全面,至少应有五年的电厂生产或检修经历,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f) 各专业专工至少应有2名,且在本岗位有三年以上并具有大修工作经历。 g) 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在现场时间不少于合同期的95%。 3.2投标费用 3.2.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及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3.3 现场考察 3.3.1 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书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单位提供标段内的设备资料,设备资料解释权归招标人,投标单位对本标段内的设备资料进行保密。 3.3.2 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书前,应被认为已考察并了解现场及其周围环境。 3.3.3 投标单位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对现场的考察表示满意的基础上的。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含电子版 Word ): a) 投标书; b)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 工程项目报价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要求) e) 检修工作组织设计,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管理模式、提前进厂计划、检修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对服务、质量、范围和深度的承诺等; f) 按本须知3.1条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4.1.2 投标单位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标书格式,但表格能够按同样方式扩展。 4.2 投标有效期 4.2.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期算起,投标书有效期为180天。 4.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它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依然适用。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单位应与投标书一起提供1%投标总价(取整数)投标保函。 4.3.2 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投标保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5 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3.6 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函: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确定的合同条件、价格、技术方案和服务范围等签订合同); (3) 投标人不接受按照本须知第6.2条对其报价所做的修正; (4) 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未按时提交履约保函; (5) 投标人违背招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形。 4.3.7 投标人的投标保函,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4.1 投标单位应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5份”副本”及电子文件1份(Word 格式),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4.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对投标单位造成的错误必须修改,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注。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4.5.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4.5.2.1写明负责开标的单位和地址: a) 单位: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b)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4.5.2.2有下列识别标志:”襄阳电厂#6机组(600MW640MW)大修工程投标书(×标段)”,在招标人确定开标之时前不得开封。 4.5.3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以便招标人确认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能原封退回。 4.5.4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6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 3月10日10:00整。 4.6.1 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第 1.3 条所述的地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6.2 如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补充通知在离投标截止日前3天内提出,则投标截止期将顺延3 天。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6.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7.1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7.2 投标单位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4.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根据本须知第4.3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8 投标报价 4.8.1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量(标准项目、特殊项目、技改项目)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检修工作经验按分项合计方式报价。 4.8.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总金额应为完成本标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 检修工器具及相关的试验工器具、仪器费用 ; b) 一般消耗性材料费;(详见合同条款或附件) c) 检修费(包括劳务、管理、办公、利润、税金、各种取费、质量保证、风险、责任、生活场所配套设施费、提前进厂费用、赶工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单位在完成本标段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各种费用); d) 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费 ; e) 由于招标方原因(电网供电需求等原因)造成的开工日期推后或提前、竣工日期比计划提前所发生的风险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8.3 本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4.8.4 本工程招标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4.8.5 本工程鼓励投标单位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即鼓励投标单位降低利润百分比进行竞价)。 4.8.6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延伸项目可根据项目划分标段将直接委托中标单位,工程量依据生产技术部确定的方案和技术协议;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新委托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招标人生产技术部、检修部共同签证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为准。计价原则按照相关检修定额以及参考投标商投标报价确定。 4.9 投标书的完备性 投标单位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项目报价表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项目报价表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所有为完成检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3月10日10:00时 开标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厂区办公楼 5.2 投标单位应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单位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5.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5.3.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3.2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3.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5.3.5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3.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组成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变化,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5.3.7 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 5.3.8 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明显雷同情况的; 5.3.9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经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3.10 违反招投标纪律的; 5.3.11 所有投标价格大大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或拦标价(如有)的; 5.3.12 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不合格投标的 5.3.13其它将导致废标的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招标人将按投标文件前附表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招标人将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如有)、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的有效性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招标人在开标时宣布的报价与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报价不同,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进行评标。 5.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或其它与法人授权书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开标会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出席开标会议的权利且开标结果已经其认可,不影响开标会议的进行。 5.7 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事先不知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情况,招标人认为投标文件真实可信时的处理方式同5.6条,否则,将按不合格的投标进行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8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开标工作人员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6、评标 6.1 评标过程保密 a) 公开开标以后,直至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b)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及其它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c) 严禁投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或违反招投标纪律的其它行为,如经发现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比,评标小组能够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6.3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a)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b)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法人的权利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竟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c)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而且不允许经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就性的投标书。 6.4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a) 评标小组仅对按照本须知6.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b) 评标小组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6.5 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由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产生,其中招标人专业人员不超过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的专家由招标人聘任,评委对招标人负责。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评分、推荐预中标单位和预中标备选单位、出具评标报告,不决定中标单位。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范围。 评标委员会将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按照评分细则的规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投标人资信业绩、方案、报价等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对商务、技术、报价三个部分分别进行评价和比较,采用百分制评分,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和价格得分加权后,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排第一,前二/三名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意见确定预中标人和预中标备选人并按相关程序报批。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7、授予合同 7.1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评选出的投标单位。 7.2 中标通知书 7.2.1 确定出预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预中标通知书)通知预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并在该通知中确定合同谈判地点和日期。 7.2.2 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进行合同谈判。 7.2.3 在双方就合同全部内容达成协议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正式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2.4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的7.3条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并尽快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7.3 履约保证 7.3.1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5天内,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使用银行规定的履约保证函格式,或履约保证金划拨至招标人帐户。 7.3.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中标价的10 %。 7.3.3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7.3.1和7.3.2条规定执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有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检修前提前进厂 8.1 中标单位在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安排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入现场,熟悉系统和设备,开展检修前施工准备工作。 8.2提前进厂要求:中标单位人员应分批提前进入现场。 8.3 在确认中标后,招标人通知时间的48小时内,第一部分人员要进入现场: a) 担任检修工程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人; b) 锅炉系统专业:专工2人, c) 汽机、化学系统专业:专工2人 e) 电气一次专业:专工2人,电机和配电的技术人员各1人。 8.4后续入场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快速、分批进入现场。 9 中标单位的生产、生活场所 中标单位的生产场所及基本设施由招标单位解决,生活居住场所由招标人协助解决,这些费用为投标报价内容之一,办公场所及基本的办公设施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但所需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由中标单位负责。 10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标单位根据检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计列,此项费用为投标报价内容之一,特别的包括下列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1)汽机、锅炉检修现场0米、6.3米、12.6米平台用围栏封闭(围栏自带); (2)汽机各检修现场地面胶皮垫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1 招标项目的增减 11.1 考虑检修项目的工期、质量和专业性,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工程范围(项目)进行增减; 11.2 对于项目清单范围以外的延伸项目或新增项目,招标人可直接委托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6机组 标段大修 合同协议条款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就襄阳电厂#6机组 标段大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就本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并同意授权各方代表根据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定义与解释 1.1”项目”是指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 标段大修。 1.2”业主”是指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或其权利义务继受人或经其许可享有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代表人。 1.3”项目管理人员”是指由业主委派代表业主与承包商和承包商项目经理进行日常联系并在任职期间全面行使业主权利的工作人员。 1.4”承包商”是指 ,或其经业主许可的受让人。 1.5”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商任命并经业主批准代承包商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的个人。在其任职期间,应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除本项目外的任何工作和岗位。 1.6”本合同” 、”合同”是指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和 于 月 日 在湖北省襄阳市 签订的襄阳电厂#6机组 标段大修合同。包括明确成为本合同一部分的合同附件和按本合同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补充,以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明确包括在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条款中的其它文件。 1.7”试验”是指大修后应该进行的标准性试验、电气预防性试验及设备变异后进行的性能试验。 1.8”大修期”是指业主#6机组大修时的停机时间到该发电机成功并网并带正常负荷的时间期间内进行检修项目的计划性检修时间。 1.15”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修理。一般将设备全部拆卸分解,进行磨削刮研,修理基准件,更换或修复所有磨损、腐蚀、老化等已丧失工作性能的主要部件或零件,恢复设备原有精度、性能和生产效率。 1.9”标准项目”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838- 规定的无需业主明确指明的检修项目。 1.10””特殊项目”是指业主对#6机组进行的为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消耗延长使用寿命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项目,消除设备或系统缺陷以及业主指明的检修项目。 1.11 ”MIS系统”是指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 1.12”工作票”、”工作票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的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年)规定的热力机械工作票。本项目工作票制度执行中的相关事项还应依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和业主有关工作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1.13”消耗性辅助材料”是指未安装到或未附着到设备上,但在检修时需要使用的材料。但某些常见低值易耗性材料也属于消耗性辅助材料,如密封材料(不含成型密封件)、粘接材料、电焊材料、非轴承类的常见标准件、常见标准螺丝等。详见附件2:消耗性辅助材料清单。 1.14”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5”合同附件”是指附在本合同之后,并构成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的附件。 1.16”机组”是指由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17”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签名的文件。 2. 项目 2.1 项目名称:是指襄阳电厂#6机组标段大修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2.3 项目服务: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义务统称为”服务”。为确保业主的#6机组大修而需要承包商实施的所有工作。 2.3.1 承包商应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范对业主#6机组 ,具体见合同附件1。 2.3.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项目大修所需的一切劳力、消耗性辅助材料、设备、机械、工具、运输、消耗品、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设施或物、行政管理及其它服务。 2.4 本项目承包商服务范围不包括土建配合。 2.5本项目的大修由业主根据相关规程、标准及设备生产厂家要求进行检验、验收。在大修期间,承包商应给予从事本项目工作的其它单位及人员的积极协助,并处理好相关交接、等衔接事项。 2.6在本项目大修服务期间,如因承包商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机组损害或业主的其它损失,承包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承包商在本项目大修服务期间,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业主采纳并进行相关技改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业主将给予承包商适当的奖励。业主鼓励承包商针对业主#6机组、设施等为方便维护、检修及提高机组效率提出合理化建议。 3. 价款 3.1 价款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包商提供全面且正确的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业主将依照本合同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除本合同价款外业主不再向承包商支付其它任何价款。如承包商为合同范围内设备进行检修,由此而引起聘请或邀请技术专家进行检修指导及外委加工、修理等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在承包商的承包价款中列支。 3.2、如遇检修范围内项目变更调整,无论项目增减,按照单项费用不超过1万,累计费用不超过5万的不做调整。累计金额在3万元内不作调整。 3.3本次合同范围内的延伸项目可根据项目划分标段将直接委托承包商,工程量依据生产技术部确定的方案和技术协议;不在合同范围内的新委托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以招标人生产技术部、检修部共同签证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为准。计价原则按照相关检修定额或参考中标单价确定。 3.4业主有权扣除承包商未完成的合同工作内容的合同款项。 3.5若业主要求服务内容有重大变化双方有权要求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6 价款的支付 3.6.1 合同签订后承包商人员、机具进场14天后,业主支付承包商合同价款的30%;大修结束机组运行168小时后,承包商办理完合同结算,业主将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70%;机组连续运行120200天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0%,业主将依照合同条款及附件对承包商完成本项目大修服务的质量及检修过程进行考核。质保期从大修结束机组运行168小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的款项。 若在机组运行120200天内因承包单位检修质量原因发生跳机或重要设备障碍,承包单位应无偿处理,并依据<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6机组大修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6.2若出现依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暂停,暂停期间业主应付款双方另行协商,并此后不对承包商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3.6.3不论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业主只有义务向承包商支付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承包商完成的,并经考核后业主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如本合同提前终止,业主无需再向承包商支付以后其它价款。 3.7 扣款 3.7.1业主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价款,并不影响业主依照本合同的其它条款规定,从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应由承包商承担的违约金或其它扣款。 3.7.2只要是本项目的需要,承包商应无条件的按照业主的指示进行本项目的试验、解体检修,如承包商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此类工作时,业主或项目管理人员可在其认为必要时,雇用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业主认为此项工作或检修按合同规定本应由承包商进行,则业主可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价款中扣除业主因从事此项工作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3.7.3 如果承包商未就本合同第8.1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其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持续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能够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持续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须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业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商索还。 4.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1 项目所有权 业主对本项目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在项目大修期间,承包商为项目的需要而采购并已用于项目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施、备品备件等)。 4.2 成立项目管理部门并委派项目管理人员 4.2.1 为便于本项目的日常联系与管理,业主将成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业主项目管理部门为检修部。 4.2.2 业主将委派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为项目管理人员。该项目管理人员代表业主负责与承包商及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日常联系。该项目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全面行使业主的权利,有权监督承包商或承包商项目经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在本合同第5.4.3条规定的事故或故障或其它事件发生时,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特别措施以保障项目的安全运行。 4.3 监督、检查、验收和考核 4.3.1 业主有权对承包商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项目大修服务质量依照电力行业和业主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所确定的标准、制度、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大修质量、安全、劳动纪律、文明生产等考核。 4.3.2业主有权对承包商提供的项目大修服务进行专项验收,发现承包商的服务质量不符合业主规定的标准,有权要求承包商返修,并要求承包商承担业主损失的相应补偿。 4.4 签署文书及提供资料 4.4.1 业主将根据承包商要求的图纸或资料清单业主可向承包商提供该项目的基本图纸和资料复印件1套,并在合同期间提供项目所需的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但承包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保证合同履行完毕后完好归还。 4.5 对承包商职员的批准和撤换 4.5.1业主有权决定对承包商提供的职员是否参与本项目服务给予批准,但不得无理拒绝。 4.5.2 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从本项目立即撤换其依据本合同第5.1条所提供的任何人员,这些人员在业主看来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业主出于其它考虑不希望该人出现在本项目中。承包商应在接到业主通知后5日内安排其离开,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再次在本项目中雇用这些人员。任何因此而离开本项目的人员应尽快地安排由经业主认可的称职的人员接替。 4.6 特别指令或命令权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非常紧急情况,业主认为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项目资产安全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业主有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须的指令或命令。承包商应采取一切措施或按照业主的指令竭尽全力去处理或减轻危机(但如果业主发出的指令属于违章指令,承包商能够拒绝执行)。承包商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具实结算。 4.7 选择替代服务权 4.7.1 承包商及其职员如不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危急影响到本项目的正常大修及安全,业主有权选择其它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或人员来替代承包商进行项目的大修服务等工作,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4.7.2由于承包商职员的人数不足或资质不够,造成本项目大修服务等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时,业主有权选择其它具备能力和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来完成大修服务等工作,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4.7.3由于承包商出现11.3.1条的严重违约时,业主有权暂停本合同,并选择其它具备能力和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来完成大修服务工作,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 4.8 备品备件 本项目大修而需的备品备件(承包商自有工、器具的备品备件不属此列)由业主负责采购,承包商有义务协助业主做好备品备件计划,大修期间急需的备品备件计划及配件图纸由承包商及时提供。 4.9 办公、后勤场所 业主不向承包商提供办公、后勤场所。承包商自行负责安排办公场地和经核定的人员所需的后勤场所。且食、宿和办公费用由承包商自理。 4.10 协调和支持 4.10.1 当承包商为本项目大修服务而需要其它单位或组织给予配合时,业主将在承包商提出要求时,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10.2 当承包商为本项目大修服务而需要使用业主所拥有的专用工器具、专用车辆等设备、设施,业主将在承包商提出要求时根据情况给予支持。如借用期间造成业主所拥有的专用工器具、专用车辆等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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