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NO:甲方(个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1、 目的为确保甲方质量,保证体制有效运行;确保乙方供货质量的稳定,满足甲方用户的最终产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2、 适应范围本协议适应提供甲方 产品配套的乙方。3、 双方合同涉及的内容3.1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当准确无误的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交货期限、交货方式、质量保证期限。3.2甲方如需要对已下达,但尚未执行的合同(订单)内容进行更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确认并纠正合同(订单)内容。3.3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附加工、购买产品的质量
2、技术指标、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确提出的质量技术指标可使用国家标准或由乙方代为提出,双方同意后形成书面记录。4、 质量标准的说明4.1甲方通过图纸、标准或指定样件等方式,向乙方说明产品的质量标准。4.2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有异议时,或者希望变更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协商确定。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合格率: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 产品不得低于 %,质量保证期 年。5、 质量检查确认5.1乙方根据双方协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交乙方产品的检验基准书、
3、QC工程表及其他此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给甲方确认。5.2质量检查供货初期在 进行,正常时在 进行。5.3属双方协定或国家强制性检验的项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检验时,必须在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指定的国家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5.4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配套件进行检查,或是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察。5.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改变或关键工序、设备发生改变时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6、乙方的赔偿责任对于配套发生的问题符合下面某一项时,乙方要负责下述7.1所约定的赔偿责任。A:未使用的乙方产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B:乙方单方面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影响
4、甲方产品的交货时间;C:配套件经乙方货源地验货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维护不好或运输过程造成的问题(本条款适用由乙方保管运输的产品);D:乙方供应产品在甲方地检验的零散不合格品;E:乙方产品已验收,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超过(含)3%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产品售后维修、退货、运输等费用;G:甲方无法判断,乙方出厂合格,而实际与要求质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问题;H: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1个百分点;J: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2个百分点;K:因甲方客户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条百分点。7、索赔7.1当乙方产品
5、符合本协议第6项各子项内容时,乙方应按下述第6项各子项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子项乙方负责责任A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造成甲方误工的,乙方按甲方核定损失承担误工费B承担甲方客户的索赔C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造成甲方误工的,乙方按甲方核定损失承担误工费D乙方无条件更换不合格品,造成甲方误工的,乙方按甲方核定损失承担误工费E乙方无条件更换不合格品,造成甲方误工的,乙方按甲方核定损失承担误工费F乙方承担甲方核定的损耗费用G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H供货产品降价3%作为甲方挑选及误工管理费J供货产品降价5%作为甲方挑选及误工管理费,并有义务承担不超过本批次货物价值一倍的赔偿K供货产品降价10%
6、作为甲方挑选及误工管理费,无条件接受不合格产品的更换,并承担甲方核定的其他损耗费用7.2配套件发生的问题,甲方判断符合下面某一项,乙方可免去赔偿。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产品缺陷造成的问题;B:甲方不与乙方协商,改变配套件结构或变更式样,由此引起的问题;C:甲方产品交给最终用户后,产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变结构,由此引起的问题;D: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图纸缺陷引起的问题;E:由于甲方不适当的使用修理引起的问题;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维护不好造成的问题。8、其他8.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