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批次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
产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松山湖发〔〕1号)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一批次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专题资金(如下简称:“松山湖IC专题资金”)申报受理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本指南中所指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在松山湖高新区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及有关服务独立法人企业,并经松山湖管委会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一、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合用于未认定企业)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环节合用于符合申请条件而尚未提出申请认定,或已获得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但已过有效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已获得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请略过此环节。)
(一)申请条件
1. 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及有关服务独立法人企业或者是国内外著名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境内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上市企业、国内或国际排名前20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在园区设置分支机构(或其投资设置集成电路设计关联系统集成企业或方案企业);
2. 研发人数4人以上(含),或研发团体占企业当年员工人数比例30%以上(含);
3. 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营范围包括芯片或集成电路设计或其有关工作;
4. 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措施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由台湾局和松山湖ICC现场考察核算);
5. 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由台湾局和松山湖ICC现场考察核算)。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须向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如下简称“台湾局”)提交两套如下材料复印件(须查对原件,并在每份材料封面加盖企业公章,若材料有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1.《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原件,详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
3. 企业研发人员清单(含:姓名、学历、工作岗位、职责描述等信息);
4. 企业缴纳社保清单;
5. 企业提供审计汇报或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名确认);
6. 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7. 如企业有特殊状况需做补充阐明,可提供有关材料。
(三)审批流程
1、在园区注册成立且满足申报条件企业,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有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台湾局,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2.台湾局委托东莞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如下简称“松山湖ICC”)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并通过实地考察企业与否满足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办公软、硬件规定,最终将通过初审企业资料提交台湾局复审;
3.台湾局出具复审意见,并将通过复审企业资料提交管委会认定;
4.松山湖管委会颁发或委托台湾局颁发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
(四)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在认定证书逾期前三个月内按本措施流程重新提出申请认定。
(五)对申请本措施研发扶持项目实行项目库制,经台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项目,入库后方可获得申请资格。
二、申请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专题资金流程
本批次松山湖专题资金告知通过管委会官网()及松山湖电子信息企业群(QQ群号:5)向社会公布该批次资金申报告知和申报指南。
(一) 递交资料
申请单位请提交申请表及如下申报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查对原件、凭证昂首须为申请单位全称,在每份材料封面盖上企业公章,若材料有多页须加盖骑缝章),一式两套:
1. 基础材料:
①《东莞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题发展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②《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3);
③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
④ 企业提供审计汇报或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名确认);
2. 详细资助项目材料,按该项目所需资料分别提交:
(1)申请电子设计自动化(EDA)项目补助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与台湾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合作单位签订“公共EDA设计平台使用协议”;
②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发票。
(2)申请IP项目补助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 研发项目阐明书;
② 项目版图缩略图;
③ IP复用购置协议(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④ 发票;
⑤ 付款凭证(银行回单);
⑥ 报关单(如有请提供,海关出具);
⑦ 免/完税证明;(如有请提供,海关或税务局出具)
⑧《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3)申请MPW项目补助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 研发项目阐明书;
② 项目版图缩略图;
③ 发票;
④ 付款凭证(银行回单);
⑤ 境外付汇凭证(如有,请提供);
⑥ 订单/协议;
⑦《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4)申请MASK项目补助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 研发项目阐明书;
② 项目版图缩略图;
③ 发票;
④ 付款凭证(银行回单);
⑤ 境外付汇凭证(如有,请提供);
⑥ Foundry供应商提供“MASK清单接受证明”,列明光罩数量及产品明细;
⑦《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5)申请测试验证项目补助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 测试验证阐明书;
② 项目测试汇报;
③ 发票;
④ 付款凭证(银行回单);
⑤《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6)租金补助采用先缴后补方式实行。申请租金补助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 有效房屋租赁协议;
② 物业出租方出具办公场地租金发票。
(7)申请产业化扶持贴息补助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① 企业与高新区科技银行签定贷款协议;
②企业正常偿还本息凭证;
③企业获市和园区金融政策贴息补助有效凭证。
(二)审核流程
1、企业申请。申请单位按申报指南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于申请截止之日前送至台湾局。
2、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所有送达台湾局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规定,台湾局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和改正。申请单位应在接到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毕补充、改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改正,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报资格。
3、资料核查。台湾局委托松山湖ICC进行初审,查对资料真实性、完备性。台湾局进行第二轮复核,并函请工商、税务、社保等有关部门审核申请单位与否存在违法违规状况,确定审核通过扶持名单 。
4、对于通过审批,由台湾局按受理批次在管委会官网上向社会集中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台湾局反应或投诉,台湾局应在接到社会反应或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有关状况进行核算、做出处理并将核算成果和处理状况对反应或投诉方做出公开答复。
5、对于公告无异议,报园区管委会审批。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台湾局及时将批复意见下达给申请单位,同步抄送园区财政分局立案。
(三)资金拨付
对通过审批扶持对象,由台湾局会同园区财政分局按如下流程做好资金拨付:
1、申请单位根据下达批复意见申请资金扶持,向台湾局提交《专题资金拨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
2、台湾局对《专题资金拨款申请书》加具审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审批后交园区财政分局。
3、园区财政分局根据批复意见和审批通过《专题资金拨款申请书》办理拨款手续。
4、对需要对资金使用状况作深入核算资助对象,由台湾局会同园区财政分局约定后,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对第三方机构出具汇报进行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三、申报时间
1、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报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2日。
2、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时间4月8日至15日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部门
各类申请材料请先下载附件有关表格进行填写项目资料。并将填写好纸质材料至台湾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地址:松山湖管委会A2-406室
联络人:张伟杰,联络电话:。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须对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一切风险。
2.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请自行留底保留,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3.申请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申报资料递交台湾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而逾期不报或不提交有关资料,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4.对材料提交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规定,台湾局有权退回申请单位进行补充和改正,申请单位在接到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毕补充、改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改正,该申请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
六、申明
1、本申报指南有关条文与现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如有冲突,如无尤其阐明,应以上位法和制定主体层级较高文献内容为准,如与园区此前制定有关规范性文献有冲突,以本管理暂行措施为准。本管理暂行措施有关条文资助内容如与东莞市及园区现行其他政策有重叠,实行“从高不反复”原则。
2、申报指南按六个月度公布,本指南仅对本批次认定工作有效。详细申请审批流程参阅附件5。
3、本次申报接受至本指南公布之日期间符合本措施且尚未申报扶持项目。
4、松山湖管委会对本指南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1.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
2. 松山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题资金申请表
3. 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入库申请表
4. 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
5.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政策申请流程
附件1
受理编号: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手 机: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纸质版提交日期)
一、申请单位基本状况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代码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注册日期
联络人
联络方式
员工总人数
研发人数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单位简介 (商业模式、主营业务、团体状况、技术能力、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发展规划等,限500字内)
二、附件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五证合一均可);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 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汇报;
□ 单位出具财务报表(注册不满一年企业);
□ 单位员工清单(含姓名、学历、岗位、备注信息);
□ 研发人员劳动协议(封面盖公章);
□ 企业缴纳社保清单;
□需阐明特殊状况补充阐明。
三、申请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审批
专业机构
初审意见
经对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后,初步认定该司□符合/□不符合《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原则。提议
□同意 □不一样意
认定该企业为松山湖集成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意见
按《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有关规定,对 (企业)按流程进行评审,认为该企业□已到达/□未到达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原则。拟
□同意 □不一样意
该企业认定为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呈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受理编号:
东莞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
专题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手 机: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传 真: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纸质版提交日期)
申报类别(请在对应项打√):
□IP授权补助 □MPW补助 □MASK补助 □EDA补助 □测试分析补助
□办公场地租金补助 □科技贷款贴息补助
填表申明与保证
本单位在填写本申请书之前,已经完全理解《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有关规定,并保证遵守其中所有内容,并自愿做出如下申明和保证:
(1)本申请资料仅为向东莞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申请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题资金资助立项目而提交,本单位清晰所有提交材料均需提供评审且不予规定退还,本单位已对所有申请资料自行备份留底。
(2)本单位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资助期限内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与法规;没有欠税、欠薪、欠租、欠费等严重失信行为。
(3)本单位提交申请资料真实、精确和完整,并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一切风险。本单位同意,有关部门有权采用任何合法方式核算申请资料中信息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既有虚假信息提供或者对表格填写不完全,申请书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不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题资金及将办公场所转作他用(包括转租、另作它用、退租、转借等情形)等行为,愿全额退回所得资助,并接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罚。如因虚假填写或不完整填写行为而导致松山湖管理委员会或本单位产生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单位将依法承担对应责任。
(4)本单位清晰并同意,本次申请提供所有信息将向参与评审人员公开。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可以因评审该项目而使用申请书中提供所有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单位同意。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在履行了必要保密义务后,仍有部分或所有信息在评审过程中泄露,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对由此导致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责任。
法定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申请单位基本状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注册日期
联络人
联络方式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开户账号
单位简介
(商业模式、主营业务、团体状况、技术能力、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财务状况、行业地位、发展规划等,限500字内)
二、财务状况
各类指标
申报年度( 年)
投资总额(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研发经费投入(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利润(万元)
纳税总额(万元)
其中
企业所得税(万元)
增值税(万元)
营业税(万元)
个人所得税(万元)
创汇总额(万美元)
三、附件材料
□ 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 各细项补助项目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自行填写):
1.项目入库表
2.协议
3.发票
4.授权委托书
5.项目书
四、申请项目状况
申请资助金额
(单位:元)
大写:
小写:
申请资金类型
□ IP授权补助 □ MPW补助 □MASK补助 □ EDA补助
□测试分析补助 □办公场地租金补助 □科技贷款贴息补助
申请资助根据
(按措施条款填写)
第 条第 项,内容:
项目基本状况
(按照项目实际状况填写,无数据填“/”)
项目名称:
项目费用支出(万元):
项目补助费用
(万元):
获得成果:
已获得国家、省、市、园区财政资助额状况
1、 国家(万元):
2、 省(万元):
3、 市(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状况
(填:无、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法律法规
执行状况自评
1、与否存在违反有关财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被行政惩罚未满两周年状况。
2、与否存在有欠税、恶意欠薪、未按规定参与工伤保险等严重失信行为状况。
项目真实性申明及承诺
本人确认,上述申报资料集所附材料所有属实,如有虚假,愿退回所有奖励金额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五、审核意见
第三方专业机构
初审意见
(企业)按《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有关规定,申请集成电路专题资金 (项目名)。合计: 元。
经查对申请资料无误,□符合/□不符合申报补助有关条件,提议:□同意 □不一样意
该项目申请集成电路专题资金补助申请。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该项目通过专业机构初审、业务主管部门复核、专家评审、社会公告等流程,根据《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有关规定,拟:
□同意 □不一样意
该项目申请补助。拟呈分管领导审定。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一种申报项目填一张表,多种项目可分开填写多张表格。
2. 本申请表除签名处及审核意见可手写外,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必填写内容空格请填入“/”,不可留空。
3. 本表“财务状况”请提供财政年度数据。附件3:
《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
集成电路设计项目入库申请表
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简介、产品用途、长处、市场前景,量产计划、产值税收预估)
研发
供应商名称
估计研发费用(万元)
EDA软件
IP授权
MASK
MPW
分析与测试
专业机构
评审意见
该项目□符合/□不符合《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集成电路产品扶持方向,拟:
□同意 □不一样意
该项目进入松山湖集成电路项目库。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在研发各阶段费用中,若项目不需要补助或没使用该研发环节,请填“/”
附件4:
研发项目调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单位/企业:
被授权委托单位/企业:东莞松山湖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有限企业
被授权委托人:张伟杰
授权委托事项:就本单位/企业集成电路项目 (项目名称)
□IP/□MASK□/MPW/□测试分析服务,被授权委托可向该服务提供厂商 (企业名称) 调查如下事项:
1.该集成电路项目服务购置时间、工艺、面积、费用等;
2.服务供应商/厂商提供发票及定单/协议;
3.波及到该集成电路其他事项。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单位/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日期期限为自提出申请补助之日起至两个自然月后止。
附件5:
企业提交IC设计企业认定申请书
台湾局对资料进行初审
松山湖ICC进行审核、现场考察
资料不齐、不符
条件不符
台湾局复审并交由管委会审定
松山湖管委会颁发认定证书
企业提供资助项目申请书
台湾局对企业进行初审
资料不齐、不符
松山湖ICC进行审核、现场考察
条件不符
台湾局复审
专家评审(只针对研发扶持项目)
公告拟资助名单
分管领导审定资助项目
财政分局拨款
整改或结束
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可行性不通过
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东莞松山湖增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措施》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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