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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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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热乎乎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应急预案汇编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 目 录 一、综合应急预案 3 二、专项应急预案 14 (一)人身伤亡 14 群死、群伤事故应急预案 15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1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6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2 冻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7 (二)自然灾害部分 41 异常大雪、大雾应急预案 42 地震应急预案 47 异常低温应急预案 53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61 (三)公共系统部分 69 全场对外停电应急预案 70 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75 (四)火灾与交通部分 82 风力发电机组着火应急预案 83 大型变压器着火应急预案 93 电缆着火应急预案 100 蓄电池爆炸应急预案 110 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119 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 127 森林草原着火应急预案 131 (五)公共卫生部分 135 恶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36 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应急预案 143 (六)治安保卫部分 152 风场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153 财务现金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157 一、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处置危急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急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2 、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公司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和电监办《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各部门。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危急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赤峰公司统一领导和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发电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防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公司概况 大唐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0日成立,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风电能源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生产和销售;风电设备检修与维护、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赤峰新能源公司本部位于赤峰市新城区锦西路西段,目前公司在役风场有八个,分别是赛罕坝风场(位于克旗境内)、大黑山风场(位于克旗境内)、东山风场(位于松山区境内)、道德风场(位于阿旗境内)、查干哈达风场(位于左旗境内),西场风场(位于翁旗境内)、大水菠萝风场(位于林西境内)公司现有从业人员 225 人。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存在影响公司安全生产,并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引起公司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风险,风电场垃圾和污水排放等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赤峰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公司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共同组成,负责赤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领导小组及电话 总 指 挥: 桑海洋(9016) 副总指挥: 陈子新(9052) 成 员:安监部王明(9151)、生产技术部杨德学(9152)、工程部李国英(9097)、总经部曹子丕(9026)、思政部付宝才(9186)、人资部刘越(9077)、财务部李艳芬(9078)、审计部孙志勇(9039)、计划部吴永刚(9099)、规划部吴乐(9129)、赛罕坝风电场杨景明(9246)、大黑山风电场孙默然(9269)、东山风电场包博文(9226)、道德风电场吕金鹏(9258)、达里风电场王欣(9284)、查干哈达风电场尚志刚(9313)等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 2、工作小组及电话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生产副总经理(9052) 成员:安全监察部(9151)、生产技术部(9152)、工程部(9097) (2)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经理(9098) 成员:总经部曹子丕(9026)、思政部付宝才(9186)、人资部刘越(9077)、财务部李艳芬(9078)、审计部孙志勇(9039)、计划部吴永刚(9099)、规划部吴乐(9129) (3)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经理(9098) 成员:总经部(9026)、生产技术部(9152)、工程部(9097)负责人 (4)在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保卫部设立应急领导办公室 总经部:曹子丕(9222) 安监部:王明(9151)、张伟(9155)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赤峰公司本部及各发电公司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4)及时向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2)归口赤峰公司安监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部门落实; (4)制定赤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赤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赤峰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安全生产典型预案库;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赤峰公司本部有关员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以及防火、交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赤峰公司本部食堂、大面积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5)检查各部门及风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6)对赤峰公司各风场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五、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赤峰公司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管理要求,当公司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并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经上级部门(单位)授权后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没有达到本预案的危急事件,不涉及政府发布预警信息的事件按照赤峰公司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启动公司现场预案,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定义事故级别。 (二)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 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由分支机构、子公司组织实施,基层负责具体落实。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赤峰公司和基层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2、响应程序 (1)赤峰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①赤峰公司总值班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赤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启动赤峰公司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影响扩大; ②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③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2)赤峰公司、风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①接到报告后立即与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公司联系,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启动赤峰公司、风场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影响扩大; ②立即向集团公司、东北电监局报告,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④组织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⑤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集团公司、东北电监局汇报请求。 (3)基层风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①立即启动本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 ②立即向赤峰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成立本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④组织本公司相关专家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地方政府应急要求,组织本公司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⑤突发公共事件公司要及时、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赤峰公司和集团公司汇报请求。 3、应急结束 (1)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⑤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突发公共事件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风场要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逐级上报,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按规定通报所在地区和相关政府部门。 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组织单位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4、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经集团公司同意可延至45天。 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从其规定,但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复事故结案后7日内逐级上报集团公司。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赤峰公司总值班室联系电话: 9023 2、赤峰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9151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9151; 9155 (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9156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9025 (二)其它保障: 1、成立以公司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层层连接、环环相扣的危急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危急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2、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针对每一类危急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管理公司审批或备案。 赤峰公司各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演练与培训 (一)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应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2、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程序性演练、检验性演练、实战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公司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场停电类、天气异常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3、赤峰公司对各风场进行抽查;公司每年抽查所属风场随机演练不少于二次。随机演练是一种预先不通知的应急预案演练,其目的主要是检验一个风场真正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培训   赤峰公司各风场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八、奖惩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60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人身伤亡 人 身伤亡部分 群死、群伤事故应急预案 群死、群伤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在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概况 2.1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高温、高压以及高空和有毒有害场所作业造成烫伤、触电、高空坠落以及中毒等伤害。 2.2群死、群伤事故分以下几个级别: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以下为一般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 (其中人身死亡3人以下)为比较重大人身事故;人身死亡3人和一次死亡重伤10人以上为重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为特大人身事故。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领导、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监部、总经部、生产部、工程部、人资部、监察审计部、思想部、财务部以及事故部门负责人。 3.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各成员职责: 总经部:接到群死、群伤事故报告后,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安监部:负责群死群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及时向集团公司、赤峰市(地方)安监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向总指挥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事故抢救现场秩序维护,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人资部: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工会:及时向上级工会部门汇报事故简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审计部:监督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思政部:事故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逐个进行现场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生产部: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角度上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应急通讯: 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应急通讯电话号码详见最后副页。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工作中的所负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3.2.2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以预防人身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教育员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切实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组织员工年度“安规”学习、考试,使员工掌握必须的安全技术,熟悉了解并自觉执行安全规程。 3.2.3积极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各专业建立健全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数据库,推行标准危险作业预控分析卡,做到运行重要操作、检修工作有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加强工作现场的动态管理,让员工工作前充分了解作业风险并及时化解风险,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采取预防措施,从而有效预防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 3.2.4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特别是重要运行操作、重要检修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到位。开展班组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3.2.5狠抓习惯性违章。制定并落实反违章行动计划,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带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制定有关技术、安全措施正确、审批手续完善;现场的设备、各类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规定;不断完善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提高运行人员操作水平,杜绝误操作事故;检修人员加强作业现场防护措施,作业行为符合安全规定。继续实施不定期反违章检查,对违章现象曝光,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考核并实行违章记分考核办法,让违章者无立足之地。切实做到无管理性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3.2.6完善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定期检查楼梯、平台、栏杆、井、坑、孔洞是否完整;安全用器具、各类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生产场房是否照明充足完善;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漏汽、漏水、漏电等不安全隐患,不断消除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后,指挥部应当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该预案,并立即通报各成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各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本员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4.2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救援队伍施救或解除救援应急状态。 3.4.3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电源、热源、水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该组由总经部、生产技术部和人力资源部组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思想政治工作部、事故责任部门组成,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 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安保部、公司工会组成,由安保部负责。 对外接待组:负责统一口径,如实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应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由总经部、工会组成,由公司党委副书记负责。 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思想政治工作部、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组成,由安全监察部负责。 3.4.4针对事故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烫伤急救措施、创伤急救措施、触电急救措施以及中毒急救措施等。 3.4.4.1烫伤急救措施:及时让伤者脱离高温区域,就近寻找水源向伤者烫伤部位浇水降温,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3.4.4.2创伤急救措施:创伤急救的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抢救前应先判断伤者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然后进行创伤急救。并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3.4.4.3触电急救措施:首先使伤者脱离电源,高处作业者还应有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然后在现场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按触电急救法进行触电急救。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3.4.4.4中毒急救措施:首先使伤者离开中毒区域放置在通风场所,医务人员及时到场采取临时救治措施,然后联系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专业医疗部门救治。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监察保卫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1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人身伤亡部分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 概况 赤峰公司风场都远离市区,一旦发生人身事故,对伤员的救助工作非常不利,积极有效地预防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对风机蹬塔作业、对输电线路蹬杆(蹬塔)作业、升压站内高处设备检修、使用斗臂车作业等易发生高空坠落。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领导、工会、总经部、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人资部、监审部、思想政治工作部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3.1.2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高空坠落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和东北电监局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结果。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监部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当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组长、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3应急通讯 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对高空坠落事件的防范,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滑锁。 3.2.2高空作业的平台或架子应检查牢固可靠,架板坚固且稳固可靠。 3.2.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医疗部门体检合格,身体不适应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知安全监察保卫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知安全监察保卫部。 3.3.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安全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 认真观查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场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3.4.3 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监察保卫部。 3.4.4 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3.4.5 人身轻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4.5.1轻微伤: a.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就近医疗点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行走时,电话通知就近医生赶赴现场; e.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就近医生或根据伤者意见决定是否转市级医院治疗; f.班组向伤者单位安全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3.4.5.2轻伤: a.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 b.实施简易处置; c.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就近医疗点医疗; d.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就近医生赶赴现场; e.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由就近医生决定或根据伤者意见转市级医院救治; f.车辆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1分钟之内安排驾驶员紧急出车,驾驶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车开至事发现场。在确保安全、不盲目快速的原则下,车速可不受场内限速规定限制。 3.4.5.3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a.救助伤者; b.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电话要求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由医生做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做出送市级医院决定; e.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监察保卫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1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人 身伤亡部分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 概况 公司所有风场都远离市区,一旦发生人身事故,对伤员的救助工作非常不利,积极有效地预防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升压站、配电室、输电线路、生产和施工使用的临时电源、生活区域用电场所等易发生触电事故。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领导、工会、总经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人资部、监审部、思想政治工作部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3.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各成员职责: 人身触电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本事故状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监部。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组长、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4应急通讯: 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危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析 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工作票检修; b.未经验电且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在高压设备上作业; c.无人监护情况下,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d.约时停送电,停送电作业不按照工作票签发时间; e.未经考试的学员、临时工等非电业工作人员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3.2.2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b.无人监护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保护的投退; c.未经“三核对”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保护的投退; d.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e.不按规定使用相应合格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3.2.3预防此类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提高执行“二票、三制”工作的认识,从思想认识到触电事故带来的危害,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按“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 加强员工的紧急救护意识培训,进行预防触电培训和触电紧急救护法培训。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知安全监察保卫部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知安全监察保卫部门。 3.3.2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3.4.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它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安全。 3.4.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3.4.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4.6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3.4.7 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呼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全监察保卫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人身伤亡部分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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