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碎石加工合作协议甲方: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因新区建设需要,拟筹建碎石加工场,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力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新区辖区内的片石碴料承包给乙方加工碎石子,特制定以下条款同遵守。一、 事项说明1 加工地点: ,具体由甲方指定地点。2 加工机械:1套完整的碎石加工设备。其中包含:颚式破碎六九机一台;颚式破碎1米机2台1214型反击式破碎机一台;6m*2m振动筛一台1整套完整输送带;各种类型电机10台3 加工总量: 万立方以上。4 碎石规格:0-0.5cm、0.5-1cm、12cm、23.25cm立方体。二、 供货计量、数量及单价供货计量以加工碎
2、石场现场装车测量计量,按车箱容量为准,碎石成品料加工单价为30元/立方。三、 甲、乙方职责(一) 甲方职责1. 由甲方提供充足的加工场地、石碴堆场、成品料堆场,若生产过程中出现场地局限性,甲方必须无条件再征地供乙方使用。有关征地一切事宜、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 甲方提供足够容量的完整电力设备(即提供足够容量的变压器供电到加工场地)。3. 甲方应及时运送加工用片石渣料(即原料)到乙方加工场地,成品料应由甲方负责车辆及时运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运送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加工原料短缺或成品料堆满而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生产,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补偿乙方。(二) 乙方职责1 乙方配备足够的加工人
3、员;电费单价以本地电业局电价为准,以实际用电结算支付给甲方,电费由碎石加工费中扣除。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的规定把好质量关,供应充足的成品料,出现废料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自行负责工作程序。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规范操作,以保证加工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防盗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三) 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拟定每月保底碎石加工数量为 立方,双方遵循以下职责1. 若是由于甲方因素导致生产停工,例如加工原料没及时供应、成品料堆满无及时运出、电力长时间中断等等,甲方必须无条件按保底方量支付乙方加工费。2. 若是由于乙方因素导致生产停
4、工,例如一线操作工人局限性、设备配件供应局限性等等,但正常的设备停工检修不算在内,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局限性保底方量部分的损失。四、 付款方式乙方设备安装调式完毕,甲方预付 万元入场费,并从甲方成品料结算的余款中抵扣。乙方供应甲方的碎石成品料加工费以每月结算一次,每结算一次甲方按结算加工费的90%支付给乙方。待供应结束后7天内结清碎石数量及费用,并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五、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年 月 日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