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市水产局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填报单位: 领导审核: 序号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情节轻微情节严重1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并处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能够没收渔具和作业船只; 2违反捕捞许可证规定进行捕捞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 0元以下的罚款; 能够没收渔具、 吊销捕捞许可证; 3破坏她人养殖水体、 养殖设施的, 或者偷捕、 抢夺她
2、人养殖水产品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责令改正, 能够处10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处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在禁渔区、 禁渔期内或者以机械方式掠夺性采捕天然水域中的水生植物和底栖动物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责令改正; 处5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5使用炸鱼、 毒鱼、 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没收渔具、 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处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吊销捕捞许可证; 6使用禁用的渔具、 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
3、定比例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处5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渔具, 吊销捕捞许可证; 7违反禁渔区、 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七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处10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处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在禁渔区、 禁渔期内收购、 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款。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10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9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国有水域从事养殖生
4、产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九款。责令改正, 补办养殖证; 妨碍航运、 行洪的, 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能够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0未经批准生产水产苗种的,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十款。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苗种和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 元以下的罚款; 处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1制造、 销售禁用的渔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没收非法制造、 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 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12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 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5、, 无正当理由使水域、 滩涂荒芜满一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由发放养殖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 逾期未开发利用的, 吊销养殖证, 能够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13涂改、 买卖、 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捕捞许可证, 能够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4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责令立即停止捕捞, 没收渔获物和渔具, 能够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15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没收捕获物、 捕捉工具和违法所得, 吊销特许捕捉证, 并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捕获物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以相当于捕获物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没有捕获物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16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在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破坏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罚款幅度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7、的1至2倍。罚款幅度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2至3倍。17非法出售、 收购、 加工、 运输、 携带、 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 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至7倍的罚款。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8至倍的罚款。18伪造、 倒卖、 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罚款幅度为1000元以上 元以下。罚款幅度为 元以上5000元以下。19伪造、 倒卖、 转让特许捕捉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罚款幅度为10000元以上 0元以下。罚款幅度为 0元以上50000元以下。20违反野生动物保
8、护法规,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没收违法所得, 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能够并处没收水生野生动物、 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21非法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处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 还应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的二分之一。处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还应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的二分之一。22伪造、 倒卖、 转让狩猎证、 捕捞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 准运证的, 安徽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处
9、以00元至 元罚款。处以 元至5000元罚款。23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由事故发生地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按照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24渔业船舶未经检验、 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该渔业船舶。25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 并处 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6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 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限期申报检验; 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 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并能够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