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及资金的管理,明确项目的管理流程,细化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集团公司以及电力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神东电力店塔发电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节能减排专项的管理。节能减排专项范围包括:
(一)重点节能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等显著降低能耗的项目;
(二)循环经济项目,包括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和化工废渣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污水再生利用等项目;
(三)重点减排项目,指国家规定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工业废水治理等显著减排效果的项目。
(四)重点节能技术、低碳技术及循环经济领域关键技术示范和应用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先进燃烧技术、清洁煤发电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等项目;
(五)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包括节能减排统计制度、标准、监测、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六)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和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组织体系
(一)本细则的执行主体为生产技术部,相关部门为财务部、安全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计划经营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和基建部;
(二)发电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对节能减排专项的规划、申报、立项审批、投资计划、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及专项的实施、验收等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责任与权限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公司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任务,审核各部门提交的节能减排项目,审查投资计划和立项。组织中央财政支持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申报;
2. 会同有关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专项实施和竣工验收等事宜。监督节能减排专项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规定,审定工程质量和节能减排效果。
(二)财务部职责;
负责制订专项资金年度计划预算、支出结构、拨付、结算、决算、专户存储等财务和资金管理及定期报告,建立健全专项及资金管理程序。
(三)安全技术部职责;
协助生产部制订发电公司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任务,审核各单位提交的节能减排项目,审查投资计划和立项。
(四)基建部职责;
参与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
(五)其他机关部门职责;
相关人员按照职责负责节能减排专项的规划、调研、论证、申报、资金预算和专项的实施、过程管理、初步验收、最终验收等。
1. 分管负责人职责;
1.1 指导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方向与技术政策;
1.2 批准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3 批准年度节能减排专项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
1.4 批准最终验收申请材料。
2. 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2.1 审核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2 审核公司节能减排专项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
2.3 组织节能减排专项的前期论证,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审核节能减排专项相关材料;
2.5 负责节能减排专项的实施和全过程管理,合理使用专项拨付资金;
2.6 组织节能减排专项的初步验收,审核最终验收申请材料。
3. 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职责;
3.1 制定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3.2 编制公司节能减排专项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
3.3 参与节能减排专项的前期论证、编制(或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4 编制节能减排专项的申报材料;
3.5 负责节能减排专项的具体实施和过程监督;
3.6 参与节能减排专项的初步验收,编制最终验收申请材料。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节能减排专项管理遵循原则
(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节能减排为目标,充分调研分析项目的经济性、适用性、成熟性;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及店塔发电公司的标准、规定等,有年度和长期计划规划并充分调研论证;
(三)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充分发挥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促进公司整体节能减排工作;
(四)加强项目工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和电力公司技术改造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编制下一年度节能减排专项工作计划并及时修订节能减排三年滚动规划报公司生产部。生产技术部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完成公司下一年度节能减排专项投资计划,经发电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报电力公司;
(六)实行专项项目后评价原则,各单位在专项项目完工后1个月提出评价申请,公司生产技术部按照各单位提交的申请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将作为公司对各单位下年度专项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七)复垦绿化、水土保持、节水、污染防治以及等环保工程项目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六条 节能减排专项项目分类
(一)节能减排专项按中央财政支持专项、集团公司专项和电力公司专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1. 中央财政支持专项。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申报材料,报电力公司生产部筛选审核后,统一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电力公司通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仍执行原途径,报集团公司备案;
2. 集团公司专项。指单项投资限额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申报材料,报电力公司生产部审批立项;
3. 公司专项。指单项投资限额10万元以下项目,由公司审批立项,并报电力公司备案,列入公司专项投资计划。
(二)节能减排专项划分:参照公司《技术更新与改造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指投资估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专项项目,重大项目在技术上应是成熟的、有成功业绩的、先进适用的,原则上不首次试用。一般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小于30万元的专项项目,一般项目应充分结合单位内部实际情况。
第七条 节能减排专项费用管理
(一)技改项目费用需专户存储,费用的使用情况有详细计划并定期报告。费用的制定应咨询专业人员,合情、合理;
(二)财务部门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公司年度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展拨付资金,严格按批准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
(三)专项管理费用,包括调研、项目申报、评审及后评估等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年度终了或项目结束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电力公司编报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包括资金拨付、使用、成效、分析和评价等);
(五)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节能减排专项立项和申报
(一)每年6月20日前各部门将编制的节能减排专项的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书等其他辅助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公司生产部。立项建议书应包括如下内容(格式见附件1):
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2.实施内容与预期目标;
3.实施方案、组织方式;
4.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
5.专项节能减排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对于技术复杂或安全风险较高的重大技改项目,各单位需提前组织召开有关科研院所专家进行可研报告审查及初步设计、概预算审查会,审查时邀请神东电力公司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
(三)每年8月中旬前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对各单位提交的节能减排专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将审定后的节能减排专项项目立项建议书报公司领导审核,按照“统筹安排、长短结合、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报电力公司审批。
第九条 节能减排专项项目的实施
(一)执行《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制度。专项项目得到电力公司及集团公司批准立项后,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项目申报部门配合,完成与电力公司项目《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并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支持材料;
(二)《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签订后,专项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提交开工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查开工方案并同意后方可开工。实施过程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执行节能减排专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部门公司应在每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执行情况报电力公司生产部,公司生产技术部汇总审核后,在每年年底前将专项执行情况报电力公司生产部;
(四)如发生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重大方案变更等重大事项,项目实施单位须及时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请示,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向电力公司生产部请示,经电力公司批准后方可变更。对确实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专项,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情况报电力公司生产部,由电力公司生产部做出变更或终止专项的决定;
(五)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和电力公司《技术更新与改造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包括项目组的成立,负责人员的指定及相关人员职、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招投标和承包、监理、项目变更等。
第十条 节能减排专项验收管理
(一)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项验收须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
2. 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实施部门必须完成初验并按初验意见完成整改,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交项目的《节能减排专项验收申请表》;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接到项目实施部门提供的《节能减排专项验收申请表》后,在1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向电力公司提交项目有关验收资料(具体格式见附件3);
4. 规定需要能源审计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核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收:
1. 未完成项目计划任务;
2.《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主要目标未完成;
3. 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够翔实或存在虚假材料;
4. 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和实施标准;
5. 超过批复文件规定期限半年以上,事先未作相关说明。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情况,根据《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本质安全奖惩管理规定》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立项建议书
附件:2. 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
附件:3. 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验收申请表
附件1
店塔发电公司
节能减排专项立项建议书
专项名称: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厂(公司)
二○一×年×月
填写说明
申报单位按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写立项建议书(格式见表1)。《建议书》的主要款项如下:
一、立项背景与意义
1.说明专项立项的必要性。重点说明本单位该专项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现状,以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
2.说明专项实施后的作用和意义。专项实施对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和完成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作用;以及专项完成后达到的技术水平、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二、实施内容与预期目标
1.专项实施的内容;包括节能减排基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重要仪器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内容。
2.说明专项实施后达到的具体目标,如技术指标,节能××吨标煤,节电××万千瓦时,节水××万吨,SO2、COD减排××万吨等。
三、实施方案、组织方式
1.技术特点、关键工艺技术。
2.实施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路线。
3.基本施工条件,包括场地、配套设施、施工队伍等情况。
4.实施方式(自主建设、委托建设、合同能源管理EMC)。
5.专项进度与完成期限。施工进度,包括设计、开工、竣工、验收等。
四、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
1.专项总资金,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及其它费用。
2.年度资金预算。
3.资金使用范围和资金使用明细表(主要设备与工程预算,格式见表2)。
4.资金来源。
五、专项节能减排效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专项完成后实现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效果评价。
2.专项完成后企业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市场销售额、利税)的影响。
3.专项完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表1 厂(公司)节能减排专项立项建议书
一、立项背景和意义
二、实施内容与预期目标
三、实施方案、组织方式
四、经费预算及资金来源
五、专项节能减排效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表2 节能减排经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小计)
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劳动保险费
利润
价差
税金
1.矿建工程费
2.土建工程费
3.安装工程费
二、设备费及器具费(小计)
设备购置费
备件费
设备储备贷款利息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小计)
土地使用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程监理费
生产准备费
联合试运转费
勘察设计费
工程保险费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费
维修费
财务费
四、预备费(小计)
工程预备费
工程造价调整预备费
五、建设期间贷款利息
合 计
附件2
店塔发电公司
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
专 项 名 称:
专项管理部门:
专项实施单位:
专项负责人:
起 止 期 限: 年 月至 年 月
××厂(公司)
二○一×年×月
填写说明
一、本任务书用于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是专项检查、评估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二、任务书甲方为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乙方为项目实施单位所属分子公司。
三、任务书由店塔发电公司与专项实施单位所属分子公司签订,一式二份。
四、专项任务书编号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填写。
一、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信息表
表1 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信息表
专项编号
专项名称
项目所属公司管理部门
项目实施单位
专项管理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专项实施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
专项起始时间
年 月
专项终止时间
年 月
项目类型
( )1.节能专项 2.减排专项
专项协作单位
专项主要实施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等,200字以内)
专项预期效果
经费投入
总经费
万元
集团公司拨款
万元
二、专项考核指标表
表2 店塔发电公司专项考核指标表
(一)主要技术指标:专项实施前实测的各种技术参数,专项实施后预期达到的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主要经济指标:专项实施后预期达到的节能量或减排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等;
(三)专项实施后达不到预期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经济指标,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相应责任等。
三、签订双方意见
甲方: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实施公司(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店塔发电公司
节能减排专项验收申请表
专 项 名 称:
专项实施单位:
公司专项管理部门: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完成店塔发电公司节能减排专项均须填报此表一式两份。
二、项目实施单位:指该项目立项申报、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
三、施工单位:指承担该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四、协作单位:指该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实施,其中部分内容由外单位完成的协作完成单位。
五、项目简介:简要介绍项目概况。
六、验收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
1. 任务来源:店塔发电公司立项批复文件编号。
2. 项目起止日期。
3. 完成《节能减排专项任务书》情况。
4. 项目评价。
5. 提出申请验收的理由。
七、施工单位检查意见:施工单位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八、 实施单位审查意见: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和完成结果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九、公司专项管理部门意见:由公司专项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表 店塔发电公司专项基本信息表
专 项 基 本 信 息
专项名称
实施单位
联 系 人
电话、手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手机
协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手机
起止日期
项目经费
(万元)
项 目 简 介
验 收 申 请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项施工单位对专项完成情况的检查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项实施单位对专项完成情况的验收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专项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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