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润分成协议一、 分公司费用账户的使用1、必须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规范化等的要求,建立分公司费用账户的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及其他相关会计账簿。2、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内容编制会计凭证、登记相关会计账簿,并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3、必须按月出具并上报总公司本期财务报告.4、必须按日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已发生收支业务未记账款项等的合计金额是否与本单位费用账户的初始金额相符。5、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日结,保证账实相符;过夜现金存放金额必须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现金存放限额标准,及时与银行对帐.6、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对企业现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超过规定限额需支付的款项,一律使用转账支票予以支付,
2、同时,建立支票领用审批制度。7、费用账户已经使用的现金及转账支票存根必须按支票号装订成册,以备审查。8、费用账户已支付款项的票据和未支付款项的票据必须分开保管,并建立票据管理制度。9、必须按月装订涉及费用账户的所有票据。10、费用账户的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装订成册的票据必须按年度归档.11、费用账户账簿、印鉴、票据等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制度,并按照规定监交人和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二、 分公司费用账户的管理及监督总公司对各单位费用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分公司费用账户的月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本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视情节给予处罚。三、分公司费用账户的适用范围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
3、定,分公司费用账户是为了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设置的,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费用账户,除总公司按照分公司正常费用开支报账金额拨付的款项、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其他所有收入必须交存总公司收入帐户。四、分公司收入的上缴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分公司的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款项须及时交存总公司指定收入账户.五、利润分成一、分公司按自身销售利润(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计算的40%上缴总公司,作为总公司的管理费,但营业税金及附加由总公司负担.分公司负担所辖员工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开支以及企业应负担的其他税费。二、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即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上交总公司,由总公司负担分公司的所有费用支出,分公司按营业收入的610提取总经理基金,用于分公司费用及员工奖励开支,年终按实现利润的10-15%提取总经理工资奖励。三、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总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分公司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上交总公司,总公司按照核准的预算金额按月下拨分公司预算费用至分公司费用账户,年终分公司按利润的1020提取总经理经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