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邯郸市食药监局行政复议流程图
条件:
1、申请主体符合规定
2、有明确被申请人
3、祈求明确事实存在
4、属于复议申请范围
5、不超过60日申请
符合复议法规定可对详细行政行为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口头申请
申请
书面申请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可决定对详细行政行为与否停止执行
除外,自接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
符合复议法规定但不属本机关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请或按规定转达
申请人全程监督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及提出答复告知后10日内提交答复及有关证据、根据材料
审理
复议机构对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及合适性进行审理
经复议机关审查或同意后制作复议终止告知书
根据有关规定,审查发现受理不妥案件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状况复杂可延长30日)
撤答复议申请
限期履行
对复议法第七条所列规定有权处理,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维 持
决定
可作出赔偿内容决定或责令重新做出详细行政行为
变 更
撤 销
复议决定
确认违法事实
邯郸市食药监局对药物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使用执法监督流程图
执法处室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和规定进行检查
执法处室按计划实行检查
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检查
检查时,执法人员应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监督举报电话:
局纪检监察:3111578
市法制办:7412320
优化办: 3111701
对有问题单位,按规定增长检查频次
当事人全程监督
制作监督检查记录,经被检查人员阅后签订对记录真实性意见并签字
邯郸市食药监局对药物质量抽查检查流程图
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各执法处室按计划抽检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或身份证明文献
受省局委托进行评价抽检
监督检查中发现可疑药物随时抽验
抽取样品、填写抽样凭证
由当事人在场,样品,并在封签上加盖当事人印章
将药物送药监机构
时限:3个工作日
药监机构检查并出具药检汇报
时限:25个工作日
检查合格,将汇报及时送当事人
检查不合格
组织查处
稽查处和药检所共同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当事人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局纪检监察:3111578
市法制办:7412320
优化办: 3111701
邯郸市食药监局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执法监督流程图
执法处室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检查
执法处室按计划实行检查
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和规定进行检查
检查时,执法人员应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监督举报电话:
局纪检监察:3111578
市法制办:7412320
优化办: 3111701
对有问题单位,按规定增长检查频次
当事人全程监督
制作监督检查记录,经被检查人员阅后签订对记录真实性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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