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专业施工分包协议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与设备材料协会制
附着升降脚手架分包协议书
甲方: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企业
乙方: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企业
为了保证 府青惠园惠民工程 顺利施工,甲方决定将该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如下简称爬架)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外架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备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府青惠园惠民工程
工程地点: 成都市府青路东六街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 承包内容:乙方按JGJ59-99原则采用经建设部鉴定承认,由深圳市特辰科技有限企业生产 6D 型号/牌爬架对本工程塔楼原则层进行外架施工。
2.2 承包方式:
2.2.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提供符合国标钢管、扣件、竹胶板、竹跳板、铁丝、踢脚板及封蔽材料、预埋管(40Ø)、地锚环、箍筋、扎丝等爬架所需材料,并负责所提供材料下车及堆码和油漆工作。
2.2.2乙方提供爬架自身钢构造件、提高设备、控制系统、电缆,并负责完毕对爬架预埋、搭设、运行、维护和拆除工作。
2.3 爬架施工高度为:原则层顶板至原则层封顶雨儿墙。但不包括建筑构造四口五临边、窨井、炮楼等非爬架所能承担其他工作内容。
2.4 其他事项:
三、协议工期
动工日期:以施工项目总包单位项目部签字承认《进场确认书》时间为准。
总 工 期:爬架进场之日起计算工期,至爬架拆除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协议计价方式及价款
1、按机位(吊位)数计算,在12个月内单价按 元/机位收取。工期局限性12个月按12个月收取,若工期超过12个月,超过部分租金则按每月每机位 元收取。
2、协议总额按本工程实际使用机位数计算。
五、甲方工作
5.1 免费提供不不不小于20m2临时宿舍、一间爬架现场办公室,以及搭设爬架所需安装场地。在爬架提高操作室内提供一种 10KVA 专用配电箱,并负责提供符合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前端配电;在爬架安装、拆除期间免费提供垂直运送和其他必要服务。
5.2 应遵照乙方提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及有关转向管理制度配合施工。爬架在揭开底部封蔽,提高或下降恢复底部封蔽前,甲方人员不得站在爬架上或在建筑物周围施工作业,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所有人不得变化爬架构造或进行升降作业,否则,由此产生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5.3 甲方与乙方共同履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现场交接管理制度》,逐层履行有关签字手续。
5.4 爬架使用中发生穿透爬架封蔽层导致坠落打击等事故由甲方负责。
5.5 定期派人清理爬架上建筑垃圾。在乙方爬架升降前,应在爬架提高前48小时内拆除预埋位置模板及内支架,并有义务拆除阻碍爬架附着及升降一切障碍物。在爬架搭设、升降、拆除前,甲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
5.6 在未搭设爬架之前,甲方以书面形式将施工平面图、塔机、电梯位置及附墙点图纸提供应乙方,以便编制合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安全。
5.7 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由于甲方未按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工程款,而影响甲方该工程其他分项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8 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爬架管理和协调工作,指派专人完毕有关签字手续。
5.9 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乙方作业人员享有该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5.10 甲方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搭设水平防护棚和爬梯,以及现场使用物料平台。
5.11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负责爬架上防火、防雷措施。
5.12 当爬架需要在空中拆除时,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清理、转运及装卸车。如在空中拆除时,甲方不能提供塔吊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空中拆除安全措施费。
5.13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设备、线缆安全,出现被盗事件,由甲方赔偿损失。
5.14 由于甲方其他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15 其他事项:
六、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提供经建设部鉴定承认,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
6.2 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编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施工方案》,并有成都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专业委员会对该方案审查同意批复原件。
6.3 乙方应有合法施工主体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4 乙方应提供产品前期使用维修检查登记表。
6.5 乙方应配置对应项目管理小组,制定《紧急救援预案》。
6.6 乙方在进场前,应对爬架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入场安全教育,针对本详细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对应入场手续。
6.7 乙方上架作业人员应持有合格上岗证书。辅助作业人员也应通过现场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6.8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施工方案》设置机位,按照《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题施工方案》确定施工作业流程施工。
6.9 在建筑构造强度满足爬架施工所需强度时,乙方搭设、升降必须满足甲方主体及外墙装饰施工合理进度规定。
6.10 在爬架安装阶段,乙方必须满足甲方主体施工基本安全防护规定。爬架安装平台搭设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并满足安装阶段整个承重规定。
6.11 在水平框架完毕进入一般架体安装阶段时,应在建筑构造上设置临时拉接等安全措施。
6.12 乙方搭设架体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并保证架体“横平竖直”,扣件紧固度必须到达有关规范规定。
6.13 爬架底部防护必须密实,应选择符合质量规定底部封闭材料,并能抗击相称冲击荷载。
6.14 爬架每两步架需采用符合规定安全防高坠落设施,爬架顶部高悬部分需与建筑物有安全可靠临时拉接措施。
6.15 爬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作好班组人员业务培训及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项目作好现场文明施工。
6.16 乙方需要甲方配合工作时,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工作联络涵》。
6.17 为保工作顺利进行,乙方现场负责人及班组长电话需24小时畅通。
6.18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施工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6.19 乙方负责组织项目有关单位对爬架进行验收,并将有关资料报市建委安监站登记立案。
6.20 因乙方提供设备不符合约定以及乙方安装、使用和拆卸不符合《专题施工方案》,影响甲方施工工期,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1 其他事项:
七、工程款支付
7.1 甲方在爬架进场后支付总价10%,安装完毕后支付总价15%。
7.2 在爬架提高至第10层时,甲方支付总价15%;在爬架提高至第20层时,甲方支付总价10%;在爬架提高至第28层时,甲方支付总价10%;
7.3 在爬架下降至第20层时,甲方支付总价15%;在爬架下降至第10层时,甲方支付总价15%;最终10%工程款在爬架拆除完毕后15日内结清;
7.4 未经乙方同意而甲方拖欠工程款,除乙方可以停工催款外,甲方每天应按欠款总额1‰支付滞纳金。
7.5 其他事项:
八、其他
8.1 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规定增减协议规定工作内容。
8.2 因甲方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长,或甲方规定乙方搭设其他架体,双方协商,另行计价并签订单独协议。
8.3 甲方规定增长工作内容,应付给乙方措施费和人工费。
8.4 甲方不管何种原因停工,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未完毕协议预定工作量,爬架分包工程款不减少。
8.5 本协议有关爬架安装、使用和拆卸未尽约定,遵照《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8.6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8.7 本协议一式五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乙方交一份给协议履行地建设工程外架协会立案。
8.8 本协议在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定地点: 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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