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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35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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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质监〔 〕25号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及方法,促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质量的提高,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 )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特点,我们制定了<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及方法>(渝水基〔 〕30号)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质量监督期为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
第三条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在工程建设期间进行巡回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有序开展质量监督。
第二章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办质量监督手续
(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工程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或申请开工报告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项目法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法人审批文件;
3.工程项目设计审批文件;
4.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5.<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核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质量监督机构在审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后,应明确质量监督的工程建设内容、监督期限和质量监督人员,并及时核发<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见附件2)。
第五条 施工初期质量监督工作
核查参建单位质量体系。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以及检测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核查登记表。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项目法人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整改。(<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情况核查登记表>见附件3)
第六条 建设实施阶段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实施阶段,应及时确认工程项目划分,适时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行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服务行为以及材料供应等其它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记录格式见附件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抄送有关参建单位(格式见附件5)。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项目主管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一)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工程开工初期,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将项目划分及时报监督机构确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见附件6)
(二)抽查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如何;
2.对工程质量是否做到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3.是否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是否及时组织已完工程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按相关要求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
4.是否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抽查监理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常驻工地,人员持证情况和人员是否全部到位,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要求;
2.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规定、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如何;
3.是否委托了有水利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检,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设备和施工工序及施工实体工程质量的抽检和抽查情况;
4.对施工关键工序、工程关键部位是否做到了旁站监理,对施工自检是否进行了复核与鉴证,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并完善签字手续;
5.是否坚持工程监理例会,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解决;
6.分部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
(四)抽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行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行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工作是否有效;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常驻工地;
3.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规定、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如何;
4.施工质量检测是否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的项目、检测内容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质量”三检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班组初检、处(队)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
6.施工质量缺陷有无私自掩盖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描述、备案,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理;
7.工序质量、单元工程质量是否及时进行了等级评定,评定工作是否与规程、规范相一致。
(五)抽查勘察设计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服务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抽查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的落实情况及设计的现场服务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设代服务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2.设计变更是否符合有关变更的程序,图纸供应与设计通知是否及时;
3.是否按规定及时参加各类验收,并明确提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六)监督检查其它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适时抽查材料与设备供应、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分包等有关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资质、质量体系、关键人员资格、现场有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质量检验及提供质量资料等情况。
第七条 工程质量评定与工程验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
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前,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质量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核定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
(一)核备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质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第5.3.2款的规定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核备。核备时项目法人送审资料及备案资料见附件8的相应内容。
(二)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第5.3.3款的规定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备,将核备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核备时项目法人送审资料及备案资料见附件8的相应内容。
(三)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监督工作。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第5.3.4款的规定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将核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核定时项目法人送审资料及备案资料见附件7的相应内容。
(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前的缺陷处理情况,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第5.3.5款、第5.3.7款的规定核定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等级,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报告格式见附件8),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质量监督档案与资料是质量监督活动的真实写照,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系统、准确、完整地整理质量监督工作的文件资料,归档立卷。(监督档案主要内容参见附件9)
第九条 质量监督的权限
质量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问题得到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措施:
(一)质量抽查情况通报。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活动中,对质量差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工程建设各主体责任方应将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改进,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在不定期的质量抽查中,监督机构发现质量问题,以书面方式通知建设、监理单位,由责任单位进行自检自查,找出原因,进行整改,整改结果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问题严重时,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顿的建议。
(三)停工建议。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或严重违反施工程序或工程实体质量低劣,继续施工将留下质量隐患的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监督机构有权提出暂停该工序施工的建议,并告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签发停工通知令;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复核合格,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实具备复工条件后,由监理签发复工通知。
(四)行政处罚的建议。对施工质量问题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或严重违规的单位或人员,质量监督机构有权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取消施工资格或更换人员等。
第十条 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审定。
附件:1.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2.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
3.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情况核查登记表
4.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
5.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
6.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
7.质量核备及核定资料清单
8.质量监督报告格式
9.质量监督文件资料档案目录
附件1: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法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编
工程
规模
主要
技术
指标
总投资
万元
计划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建安投资合计
万元
初设批准机关、日期、文号
质量监督
申报内容
1.质量监督单位:
2.质量监督内容:
报监
提供
资料
1.项目法人审批文件1份;2.设计审批文件1份;3.设计合同副本(或协议)及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1份;4.监理合同副本(或协议)及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1份;5.施工合同副本(或协议)及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1份;6.其它申报资料:
(1)设计单位 ,资质 级
(2)监理单位 ,资质 级
(3)施工单位 ,资质 级
备注
以上报监资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确有不便提供原件的由申报人或业主单位负责人与原件核对,并签上”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字样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齐或不完善者不予办理。
报监授权承办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重 庆 市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
编号:自编(示例:渝水质监 —03)
XXX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书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法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邮编
邮编:
工程规模
主要
技术
指标
总投资
计划工期:
建安工程投资
建筑工程: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 万元; 金属结构及安装: 万元。
项目批准机关、日期、文号
报监提供资料
1.项目法人审批文件1份;2.设计审批文件1份;3.设计合同副本1份;4.监理合同副本1份;5.施工合同副本(或协议) 1份;6.其它申报资料:
(1)设计单位 资质
(2)监理单位 资质
(3)施工单位 资质
报监申请人
联系方式
质量
监督
依据
(一)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四)相关合同等。
核定监督内容
监督 期限
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
质量监督机构:
质量监督人员:
((单位盖章)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情况核查表
附件3—1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登记表
项目法人(现场管理部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成立文件:
机 构 组 建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内设部门情况
部门成立文件:
内设部门名称:
共设 个部门。
现场管理部门: □有 □无
独立质检部门: □有 □无
人员配备
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情况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专职 □兼职
(现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专业 。
□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
管理人员情况
人员数量: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专业情况: 专业 人; 专业 人;
专业 人; 专业 人。
人员结构情况: □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
质检部门人员情况
人员数量:共 人
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建立情况
□建立 □未建立
质量管理责任制
□建立 □未建立
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规章制度共 项,其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项。
质量管理制度: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对监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情况
是否检查: □检查 □未检查
对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检查情况
是否检查: □检查 □未检查
对工地第三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情况
是否检查: □检查 □未检查
建管日志
记录情况: □完整 □不完整 □无记录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2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登记表
监理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组织机构
监理资质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监理机构设置情况
现场监理机构成立文件:
机构组成情况:
□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 □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组建
监理人员
监理机构人员到岗情况
人员数量:共 人,其中
监理工程师 人,监理员 人,监理工作人员 人。
□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监理机构到岗人员专业情况
专业情况: 专业 人, 专业 人, 专业 人
□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总监理工程师
到岗情况:□未变更 □变更符合规定 □变更不符合规定
副总监理工程师
到岗情况:□未变更 □变更符合规定 □变更不符合规定
监理机构到岗人员变更情况
监理工程师变更 人,监理员变更 人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监理检测
检测设备进场情况
主要检测设备:
是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进场检测设备检定情况
主要检测设备数量 ,其中检定设备数量 ,未检定设备数量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持证人员数量 人
□满足 □不满足
平行、跟踪检测情况
是否由有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质量控制
监理规划
编制情况: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未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编制情况:共 个专业,包括 专业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未编制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规范表格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监理日志
记录情况:□完整 □不完整 □无记录
会议纪要
编发情况:□符合要求 □基本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情况
是否检查: □检查 □未检查
对设备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情况
是否检查: □检查 □未检查
项目法人检查意见:
检查人 :(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3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登记表
设计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组织机构
设计资质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现场设代机构(设代)
按合同规定成立机构(明确设代)情况:
□已成立(明确) □未成立(未明确)
设代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明确情况:□明确 □未明确
人员数量及专业
共 人,其中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专业情况: 专业 人, 专业 人, 专业 人
□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服务制度
设计文件、图纸签发制度
签发制度是否完善:□完善 □不完善
单项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是否建立: □已建立 □未建立
现场设计通知、设计变更的审核及签发制度
是否完善: □完善 □不完善
项目法人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4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登记表
施工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组织机构
施工资质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项目部组建
项目部成立文件:
内设部门名称:
共设 个部门。
独立质检部门: □有 □无
现场实验室
建立或委托情况:□建立 □委托 □未建立、无委托
施工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人员数量:共 人,其中工程师以上 人,助理工程师 人。
人员情况:□满足工程需要 □不满足工程需要
项目经理
到岗情况:□未变更 □变更符合规定 □变更不符合规定
技术负责人
到岗情况:□未变更 □变更符合规定 □变更不符合规定
质检机构负责人
到岗情况:□未变更 □变更符合规定 □变更不符合规定
质检人员
到岗 人,持质检证 人
持证情况:□全部持证 □部分持证 □无持证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
到岗 人,持证 人
人员情况:□满足工程需要 □不满足工程需要
工地实验室
仪器设备进场情况
主要仪器设备:
是否满足施工实验需要:□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进场仪器检定情况
主要仪器设备数量 ,其中检定仪器设备数量 ,未检定仪器设备量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检测人员
共 人,持证人员: 人,其中量测类 人,岩土类 人,混凝土类 人,机电类 人,金属结构类 人
专业类别:□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进场情况
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
□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报验情况
□报验 □未报验
质量保证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建立情况
质量保证制度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采用的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情况
有效情况:□有效 □部分无效
”三检制”
制定情况:□按规定制定 □未按规定制定 □未制定
施工技术方案
申报情况:□已申报 □未申报
技术工人技术交底情况
进行情况:□按要求进行 □未按要求进行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复查意见:
复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5 检测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登记表
检测单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组织机构
检测资质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类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
□机械电气,□量测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工地实验室
成立文件:
实验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是否明确:
□明确 □未明确
工地实验室人员
人员情况
检测人员数量:共 人,持证 人。
专业情况:岩土工程类 人,混凝土工程类 人,
金属结构类 人,机械电气类 人,
量测类 人。
□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实验室负责人
任职:□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质量负责人
职称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现场设备
仪器
设备仪器
主要检测设备(附一览表,注明仪器名称、编号、型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量值溯源、)
是否满足检测工作需要:□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设备仪器检定情况
主要检测设备数量 ,其中检定设备数量 ,未检定设备数量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检测参数
检测参数共 个,其中岩土工程类 个,混凝土工程类 个,金属结构类 个,机械电气类 个,量测类 个。
□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试验室设施和环境
设施场地
是否满足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满足 □基本满足 □不满足
环境条件
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控制:
□按规定 □不按规定
内务和安全管理
是否制定内务和安全管理措施:
□制定 □未制定
质量保证制度
维护制度
□制定 □未制定
仪器设备状态标识
□规范 □不规范
仪器设备档案
□建立 □不规范 □未建立
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计划
□制定 □未制定
质量内控制度建立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制定情况: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项目法人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6 金属结构与设备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表
设备制造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自 查 情 况
资质情况
设备制作与安装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
资 质 证 书 编 号 :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设备制造许可证
制造许可证号:
许可种类:闸门类、防腐处理、电气、压力钢管类、清污装置类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启闭机使用许可证
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编号: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 专业
□明确 □未明确
质量负责人
姓名 职称 专业
□明确 □未明确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称 专业
□明确 □未明确
质检人员
共 人, 专业 人, 专业 人
□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机械钳工 人,持证 人;焊工 人,持证 人;机加工 人,持证 人;防腐处理 人,持证 人
□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设备仪器
主要生产设备
设备明细(附一览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态)
□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主要检测实验仪器
仪器明细(附一览表,注明仪器名称、编号、型号、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量值溯源)
□满足需要 □基本满足需要 □不满足需要
检测实验仪器检定情况
主要检测仪器数量 ,其中检定仪器数量 ,未检定仪器数量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规章制度
质量体系认证
□经过 □未经过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质量保证制度建立情况: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共 个,包括
□完善 □基本完善 □不完善
外购、外协件质量保证体系
许可证
□满足 □不满足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法人复查意见:
复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质量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
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
天气
记录人
工程名称
参加检查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机构
抽查内客
监督记录
附件5 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书
工程名称
抽查时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抽查内容
检查意见
质量监督机构
检查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意见签收单位
签收人签名
单位:
签收人(签名):
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在签收时在签收栏内签名。此意见书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各执一份。
附件6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参考表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单元工程
备注
划分原则
选用评定表
(一)△堤身工程
△1.堤基开挖及处理
2.堤身防护
3.堤脚防护
4.小型穿堤建筑物
………………
(二)堤岸防护
1.护脚工程
△2.护坡工程
……………….
(三)涵洞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进口段
△3.洞身
4.出口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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