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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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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合肥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调查方案
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制定
11月
本调查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本制度由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一、调查统计说明
(一)统计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合肥市老年人各方面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现状,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涉老决策提供服务,包括提供决策所需的重要数据资料,特开展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调查统计。
(二)统计内容
老年人口年龄构成、各县区老年人口数、养老保障情况、养老服务机构情况、老年医疗设施情况、老年教育情况、老年文化娱乐和老年维权工作情况等。
(三)实施办法
本次统计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提供数据,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数据汇总。
(四)填报说明
本次统计报告期为 ,数据截止 12月31日。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必须执行规定的统计表式、指标名称、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量单位不能随意改变,绝对数保留两位小数。
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妥本单位应填报的报表,于 1月31日前以纸质报至合肥市老龄办。
二、报表目录
序号
报表名称
填报单位
1
老年人口(户籍)构成情况
合肥市公安局
2
各县区分年龄、性别的老年人口(户籍)数
合肥市公安局
3
各县区分户籍性质的老年人口(户籍)数
合肥市公安局
4
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合肥市民政局
5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发放情况
合肥市老龄办
6
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合肥市老龄办
7
五保老人供养情况
合肥市民政局
8
养老机构情况
合肥市民政局
9
老年维权(法律援助)情况
合肥市司法局
10
老年维权(涉老案件)情况
合肥市法院
11
老年维权(信访)情况
合肥市老龄办
12
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3
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情况
合肥市卫生局
14
老年教育情况
合肥市老年大学
15
老年活动场所情况
合肥市老龄办
16
老年团体、组织情况
合肥市民政局
三、调查表式
老年人口(户籍)构成情况
表 号:LLW-1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有效期至: 11月
填表单位(盖章): 计量单位: 人
60-64岁
65-69岁
70-79岁
80-89岁
90-99岁
100岁及以上
男性
女性
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县区分年龄、性别的老年人口(户籍)数
表 号:LLW-2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有效期至: 11月
填表单位(盖章): 计量单位: 人
地区
总人口
60-64岁
65-69岁
70-79岁
80-89岁
90-99岁
100岁及以上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各县区分户籍性质的老年人口(户籍)数
表 号:LLW-3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有效期至: 11月
填表单位(盖章): 计量单位: 人
地区
60-64岁
65-69岁
70-79岁
80-89岁
90-99岁
100岁及以上
非农业
农业
非农业
农业口
非农业
农业
非农业
农业
非农业
农业
非农业
农业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表 号:LLW-4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地区
单位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城市低保
男性
人
女性
人
人
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农村低保
男性
人
女性
人
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享受低保老人指本市户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发放情况
表 号:LLW-5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男性
人
女性
人
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表 号:LLW-6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五保老人供养情况
表 号:LLW-7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集中供养
男性
人
女性
人
人数
人
标准
元/年
分散供养
男性
人
女性
人
人数
人
标准
元/年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五保老人指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如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或其法定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人员可申请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养老机构情况
表 号:LLW-8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老年
公寓
公办
个数
床位数
在院人数
民办
个数
床位数
在院人数
敬老院
个数
床位数
在院人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老年公寓:指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敬老院:指在农村乡(镇)、村设置的供养“三无”、“五保”老人和接待社会上的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老年维权(法律援助)情况
表 号:LLW-9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涉老维权岗
个
涉老案件
件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老年维权(涉老案件)情况
表 号:LLW-10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受理案件
受理
起
审结案件
起
执行案件
起
涉老援助金额
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涉老援助金额:指减交、免交和缓交诉讼费金额。
老年维权(信访)情况
表 号:LLW-11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有效期至: 11月
填表单位(盖章): 计量单位: 次
地区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来信
受理
办结
来访
受理
办结
来电
受理
办结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表 号:LLW-12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市区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基本养老保险
男性
人
女性
人
总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男性
人
女性
人
总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男性
人
女性
人
总人数
人
金额
万元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三县按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进行统计,市区按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统计。
2、男性、女性均指参保人数。
3、人数、金额指享受待遇人数、统筹基金支出金额。
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情况
表 号:LLW-13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单位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老年医院
独立老年护理院
所
非独立老年护理院
个
老年家庭病床
张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老年医院、独立老年护理院: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一冠名的医疗机构。
2、非独立老年护理院:指医疗机构下设的已取得执业医疗许可证或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冠名为老年护理院填报。
3、老年家庭病床总数:指年内撤消的家庭病床总数(即撤床病人总数)。
老年教育情况
表 号:LLW-14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老年
大学
个数
参加学员
累计毕业人数
老年
学校
个数
参加学员
累计毕业人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老年大学指市、区(县)、大型企业举办的老年学校。老年学校:指街道(乡镇)举办的老年学校。
老年活动场所情况
表 号:LLW-15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老年活动中心
个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参加人数
老年活动站室
个数
参加人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老年活动中心指县(区)级及以上建立的,老年活动站室指县(区)级以下建立的。面积单位:平方米。
老年团体、组织情况
表 号:LLW-16表
制表机关:合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批准文号:合统[ ] 73 号
填表单位(盖章): 有效期至: 11月
地区
市本级
肥东县
肥西县
长丰县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高新区
经开区
新站区
老年学术组织
个数
参加人数
老年协会
个数
参加人数
老年文艺团队
个数
参加人数
老年体育团队
个数
参加人数
老年体协
个数
参加人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老年团体、老年组织指经登记注册的以老年人为主要成员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指标解释
(一)老年人口(户籍)情况
1、总人口:指全市年末60周岁以上人口数。
2、60-64岁:指到年末60周岁至64周岁的人口数。
3、65-69岁:指到年末65周岁至69周岁的人口数。
4、70-79岁:指到年末70周岁至79周岁的人口数。
5、80-89岁:指到年末80周岁至99周岁的人口数。
6、90-99岁:指到年末80周岁至99周岁的人口数。
7、100岁及以上:指到年末10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数。
(二)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享受低保老人:指本市户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可申请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
(三)五保老人供养情况
五保老人:指本市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如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或其法定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人员可申请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四)老年活动场所情况
1、老年活动中心:市、县(区)建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
2、老年活动站、室:街道(乡镇)、村(居)建立的老年人活动场所。
(五)养老机构情况
1、老年公寓:指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敬老院:指在农村乡(镇)、村设置的供养“三无”、“五保”老人和接待社会上的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六)老年医疗服务机构情况
1、老年医院、独立老年护理院: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一冠名的医疗机构。
2、非独立老年护理院:指医疗机构下设的已取得执业医疗许可证或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冠名为老年护理院填报。
3、老年家庭病床总数:指年内撤消的家庭病床总数(即撤床病人总数)。
(七)老年法律援助及信访情况
1、涉老援助金额:指减交、免交和缓交诉讼费金额。
2、来信、来访、来电受理数:指各县(区)、街道(乡镇)、村(居)老龄部门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反映老年维权事宜的总人次数。
3、来信、来访、来电调解办结数:指各县(区)、街道(乡镇)、村(居)老龄部门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反映老年维权事宜后,受理部门给予法律、政策等方面的答复或者予以解决问题的人次。
(八)老年教育情况
1、老年大学:指市、区(县)、大型企业举办的老年学校。
2、老年学校:指街道(乡镇)举办的老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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