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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SBD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企业标准
Q/GXSBD 216—02—
替代Q/SBD 211.03—1999
保密管理标准
—05—30发布 —06—05实施
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法》, 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具有综合性、 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标准全部替代Q/SBD 211.03—1999《保密工作的规定》;
本标准由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 经理工作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翁军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 Q/SBD 211.03-1999
Q/GXSBD 216-02-
代替 Q/SBD 211.03-1999
保密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密工作的职责、 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部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 职责
3.1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规划、 安排和保密法律、 法规宣传、 贯彻落实情况监督。
3.2 经理工作部是保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保密文件管理、 保密法律、 法规贯彻落实、 保密人员培训和总结汇报。经理工作部档案室负责归档的保密文件的管理。
3.3 政治工作部负责保密法律、 法规宣传工作。
3.4 所有与保密工作有关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 严格执行本标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总则
4.1.1 保密文件材料是指公司保密范围内涉及的信息载体, 包括文字、 图形、 符号、 声像形式载有保密信息的文件、 资料、 磁盘等。”三密”文件是指上级下发的标明”秘密、 机密、 绝密”的保密文件。
4.1.2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及上级有关保密规定,, 不准在公共场所、 私人交往中和家属、 子女、 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和本公司秘密。公司工作人员泄露秘密, 给国家和公司造成影响或受损失的, 要按不同情节给予党纪、 政纪和行政处分。
4.1.3 保密文件材料不准私自抄录、 复印和擅自对外提供, 不准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泄露本公司的秘密。
4.2 保密文件管理
4.2.1 ”三密”文件管理
a) 经理工作部设专人负责”三密”文件的接收、 登记、 传递、 回收、 清退、 移交归档。
b)”三密”文件严禁复印、 抄录。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机要室文件保险柜内, 专人保管, 定时清点, 发现短缺, 立即报告经理工作部主任及时查办处理。
c) ”三密”文件在领导传阅过程中要做到”不过夜”。因工作需要带出”三密”文件时, 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采取有两人以上同行, 人不离文件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凡发文机关规定要清退的”三秘”文件, 必须按时如数清退。凡需销毁的”三密”文件, 均须登记造册, 经公司保密委员会鉴别和经理批准后, 在两人以上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数量大的, 由经理工作部送往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监销。
e) 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材料, 定稿后付印前要按部、 局有关文件规定, 标明密级, 一律由公司经理工作部印制, 严格按公司领导批准的发放范围, 准确计算份数, 并由经理工作部统一发放, 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多留。印制中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f) 发生”三密”文件失、 泄密事件, 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内容和密级、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并报告上级部门。
4.2.2 公司保密范围内文件的管理
a) 公司保密范围内涉及的单位、 部室应设专人负责本单位、 部室保密文件材料的登记、 保管和移交归档, 保密范围内的文件需复印应经部室主任和主管领导批准。
b) 重要的文件材料、 工程设计、 远景规划、 招投标标书等公司保密范围内的文件, 在酝酿、 起草、 修改、 讲座过程中要注意保密, 不能外传。
c) 办公场所清理出来的未公开发表的文件材料、 图报表等, 交公司经理工作部统一处理, 不允许出售给废品收购人员, 以防泄密。
d) 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时, 必须将自己使用的保密文件材料和保密记录本移交给经理工作部, 不得个人留存或擅自处理。
4.3 公司保密文件范围
a) 上级下发的”三密”文件、 资料;
b) 劳动人事工作中属于内部掌握的政策、 规定和考试前的招工、 招干考试试题和答案;
c) 已经决定、 尚未公布的组织机构变动、 人员编制、 干部任免、 人员调动, 组织人事外调内容和领导干部、 后备干部考核材料等;
d) 公司党委会、 领导办公会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自行研究的科研成果、 施工生产新工艺、 新技术方案和科研成果图纸资料、 说明;
f) 公司施工生产有关的图纸、 地图和有关说明书、 施工组织设计、 工艺措施、 方案、 材料表等;
g) 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和企业标准等受控文件;
h) 工程招投标报价、 标价计算依据、 订标签约前的工程概算, 对外招标项目的标底、 评标情况;
i) 公司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MIS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数据和用户口令、 密码;
j) 公司施工生产、 基建、 财务、 审计、 计划、 劳资、 物资供应年度计划、 长远规划、 预算情况和各种报表及报告;
k) 群众检举揭发信、 控告信以及立案检查的案件和立案前初查资料;
l) 对外劳务合作的劳务报价及需保密的劳动合同文本;
4.4 档案保密管理
4.4.1 保密范围内的档案, 移交档案室归档后, 由档案室负责保密管理。
4.4.2 职工查阅企业保密范围内的档案, 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或经理工作部主任批准, 且限于在阅文室阅读, 不准私自摘抄, 且原则上不允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 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4.3 外单位来人查阅本企业保密范围内档案, 需持单位介绍信, 并经经理工作部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4.4 保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一律不得擅自复印, 确需复印, 需经企业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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