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成品保护是施工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为对施工成品的符合性提供有效的保护,防止成品损坏,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3. 引用文件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4. 职责
4.1 公司工程技术部归口负责管理成品保护工作。
4.2 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制订造成重大质量缺陷的补救技术措施。
4.3 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经理部负责编制专项成品保护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
5.工作程序
5.1成品保护的期限:从施工开始直至工程交付、业主签字验收为止的项目施工全过程处于成品保护阶段。
5.2成品保护的主要范围
5.2.1 工程设备:锅炉、高低压配电柜、水泵、空调机组、电梯、制冷机组、盘管风机等。
5.2.2结构过程中的工序成品:地下室防水层、楼梯踏步、结构墙、柱、梁板、门窗洞口阴阳角等。
5.2.3装修过程中的工序成品: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层、顶棚、墙面、楼地面装饰层、外墙饰面、门窗、幕墙、楼梯及扶手等。
5.2.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暖气片、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嘴、设备配件、仪器仪表等。
5.2.5交叉作业过程中易污染成品。
5.2.6工程完工至交付业主前的成品保护。
5.3 成品保护方案的编制
各项目部根据其工程特点自行编制成品保护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 关内容应在专项方案中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5.3.1 成品保护的依据及范围;
5.3.2 保护措施及所用材料;
5.3.3 责任制和区域划分;
5.3.4 保护人员配置;
5.3.5 编制人及批准人。
5.4 成品保护方案的实施
5.4.1 各项目部实施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分包施工单位的 成品保护责任的落实。
5.4.2 技术交底应包含相关的成品保护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
5.4.3 工序完成后,成品保护要列入交接检内容,在施工员主持下认真检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责任人。
5.4.4 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
5.4.5 一般问题由项目部按责任制、责任人和合同责任处理。
5.4.6 重大问题(造成重大质量缺陷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重大补救措施的领导工作。
a)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牵头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及针对原因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b) 工程技术部负责措施实施后的检查与评定。
c) 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并记录,并对成品保护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
6. 相关文件
《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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