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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方案样本.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4816749 上传时间:2024-10-13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6.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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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前提方案 1目的 规定前提方案的实施要求, 控制保持卫生环境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和活动, 以满足适合生产、 处理和提供安全终产品的要求。 2适用范围 公司设计布局、 厂区环境、 厂房与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卫生设施, 空气、 水、 能源等基础条件的供给、 加工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支持性服务, 加工过程中清洗、 清洁及车间消毒和杀虫措施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直接参加生产或需要进车间工作的员工管理, 原材料进货、 贮存, 生产制程和成品检测的管理。 3职责 3.1 品质部 ◆负责前提方案的策划、 实施监督; ◆负责前提方案编制、 审核、 验证结果; ◆负责产品监视与测量; ◆负责不合格及潜在不安全产品管理; ◆负责召回产品控制。 3.2 业务部 ◆负责召回产品。 3.3 行政部: ◆负责建立、 管理和保持实施ISO2 标准所需基础设施及工作环境( 如厂房和周边环境) ; ◆负责人员( 如入岗、 岗位培训、 健康、 工作服) 及设施( 如人员卫生设施、 洗手间、 餐厅等) 卫生管理; 垃圾废弃物处理; ◆负责虫害控制; ◆负责人员进入控制及反恐、 背景调查等。 3.4 物流部: ◆负责仓库贮存条件的监控和保持; ◆负责产品的运输车辆的管理; ◆负责向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标识追溯、 储存包装防护及交付品; ◆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和控制; ◆负责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3.5 生产服务部: ◆负责对生产区域中的设备设施的管理、 保养及维修进行规划和执行; ◆负责车间建筑物的维护、 清洁。 3.6 生产部: ◆协同生产服务部进行生产设备及设施的保养和维护; ◆负责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3.7食品安全小组: ◆负责对前提方案的编制、 确认和验证。 4术语/定义: 4.1前提方案( PRP) <食品安全>在整个食品链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所必须的基本条件的活动, 以适合生产、 处理和提供人类消费的安全食品。前提方案决定于组织在食品链中的位置及类型, 等同术语如: 良好操作规范( GMP) , 良好卫生规范( GHP) 、 良好生产规范( GPP) 、 良好分销规范( GDP) 。 4.2本程序中涉及其它术语, 按照PAS223- 《生产和提供食品包装的前提方案和设计要求》定义。 5控制方法 6.1建筑物和厂房 6.1.1总要求 6.1.1.1工厂选择在地势较高、 交通方便的地区。 6.1.1.2 厂区路面铺设水泥路面, 道路平整、 无积水、 厂区无裸露地面。厂区内空地全部进行整体绿化, 并由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进行日常修剪, 保持清洁。 6.1.1.3厂房设计与结构包括公用固定设施应防止并杜绝对产品生产与处理的潜在污染源。厂房屋顶每年检查一次, 确保排雨通畅无渗漏。 6.1.1.4原料、 辅料库布局合理。 6.1.1.5生产区、 生活区分开。 6.1.1.6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家畜。 6.1.1.7 行政部负责厂区清洁卫生, 保持地面无积水、 无灰尘、 无枯草树叶、 无烟头果皮、 排水畅通及无虫害孳生场所。 具体见《厂区卫生管理规定》 6.1.2 环境 6.1.2.1工厂设在不易受污染的区域, 厂区周围无( 包括但不限于) 有粉尘、 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及其它扩散性污染物; 远离开放式粪池、 垃圾堆( 场) 等污染源。 6.1.3 厂房位置 6.1. 3.1行政部应建立《厂区环境图》, 明确厂区周界, 并每月进行一次周边环境调查, 确认、 识别满足上述要求。 6.2厂房和工作场所的布局 6.2.1 总要求 6.2.1.1工厂和厂房内部应良好地设计、 建造和维护, 以满足良好卫生和生产操作的要求。 6.2.1.2原料、 产品和人员的移动方式及设备的布局设计应防护避免潜在污染源, 以及防止原料和产品非预期混合。 6.2.1.3应定期进行评审对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 6.2.2内部设计、 布局和运输方式 6.2.2.1车间设施按照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有序, 明确人流和物流方向( 车间人流图、 物流图) , 从而避免工序上的交叉污染。 6.2.2.2厂房必须具备足够的工作和仓储空间, 以确保所有操作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正确进行。 6.2.2.3车间面积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控制操作人员密度, 提供足够的人员操作空间。生产车间高度应能满足工艺、 卫生要求, 以及设备安装、 维护、 保养的需要。 6.2.2.4车间各功能区严格区分、 隔开, 入口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6.2.2.5原料、 成品进出车间门口应能够防止虫害和灰尘进入。 6.2.3内部结构和设施 6.2.3.1车间内架空构件应便于清洗, 防止积尘、 凝水和生长霉菌。 6.2.3.2对厂房妥善保养, 保持良好状况, 保证厂房墙壁无发霉、 无掉灰。 6.2.3.3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必须内、 外部结构应无裂缝、 空洞、 开口。 6.2.3.4 天花板和吊顶应合理设计、 建造和完工, 以防止污垢的积存, 减少凝结水汽和霉菌滋生, 并便于清洁。 6.2.3.5 天花板须使用能够防潮、 防霉、 防灰尘的积集和散落, 表面涂层不脱落。 6.2.3.6 车间内地面必须使用防滑、 坚固、 不透水、 耐腐蚀的无毒材料, 地面平坦、 无积水, 保持清洁。 6.2.3.7 车间内有用水冲洗地面要求的, 并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沟应设水漏和水封。 6.2.3.8车间内墙和隔断必须使用无毒、 浅色、 防霉、 不脱落的材料。应防止污垢的积存, 减少霉菌滋生; 不得出现墙面起皮、 积尘。 6.2.3.9 车间的门窗必须使用浅色、 易清洗、 不透水、 耐腐蚀的无毒材料。 6.2.3.10地面的卫生: 生产中保持清洁, 无杂物, 如有随时清理干净, 每班生产结束后, 由员工按卫生区域分工, 对地面进行卫生清理, 要求地面无可视污物, 无油污, 无积水; 保留清洁记录。 6.2.3.11生产服务部负责对高度3米以上的门窗外包清洁, 各生产区域部门负责对高度3米以内各自辖区的门窗进行清洁。 6.2.3.12生产过程中必须或者可能要开启的排气扇必须装设纱窗, 以防止虫害或异物的侵入。 6.2.4 设备 6.2.4.1车间设备排列整齐有序, 符合工艺要求, 能使加工生产顺利进行, 并能避免交叉污染。 6.2.4.2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实行定置管理, 不同工序、 不同用途、 器具分开放置, 做好标识。 6.2.4.3所有工器具必须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6.2.5临时/移动设施 6.2.5.1临时性的建筑物应设计、 并安装在适当的位置, 并结构适当, 以防止虫害藏匿和灰尘污染。 6.2.6 储存 6.2.6.1仓储区域应设计成便于的维护和清洁, 保持干燥, 通风良好。防止污染和变质。 6.2.6.2仓库保持清洁整齐, 产品分类存放, 并做好标识。所有的原材料、 半成品、 化学品和最终产品应离地放置且有垫板, 必要时加盖防尘设施, 以避免灰尘污染。 6.2.6.3堆垛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10㎝, 与墙面距离30cm, 与顶面之间留有150㎝的距离。 6.2.6.4化学品和其它有害物质进厂存放于化学品仓库, 安全存储于封闭容器, 存放区应明确的标识, 并按照制造商说明进行使用。要求温度适宜; 专人管理, 并加锁严格保管, 具体见《化学品管理规定》。 6.3公共设施-空气、 水、 能源 6.3.1 总要求 6.3.1.1加工和贮存区域或周边的公用能源的供给及其流向, 设计时应考虑预防污染。 6.3.1.2应定期进行评审对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 6.3.2 水供应 本公司水的用途及来源如下: 6.3.2.1设备清洗用市政自来水; 6.3.2.2生产环境清洁用市政自来水( 包括清洗地面/墙壁、 洗手间等) ; 6.3.2.3员工饮用过滤水; 6.3.2.4员工手部清洁用市政自来水; 6.3.2.5 消防用专用管道水。 6.3.3 空气质量和通风 6.3.3.1车间设置换气, 保持车间内空气新鲜, 该系统应便于清洗, 滤网更换和维护。 6.3.4 压缩空气和其它气体 6.3.4.1空压机所用机油应是食品级, 符合GB 15179《食品机械润滑脂》或美国农业部的USDA H-1标准, 提供的压缩空气经过除油除水装置。 6.3.4.2压缩空气纯度等级应满足下表1要求( GB/T 13277.1- 《压缩空气 第1部分 污染物净化等级》或ISO 8573-1: 《Compressed air-Part 1:Contaminants and purity classes》) 。 表1 压缩空气纯度等级要求 固体颗粒 水 油 最大颗粒数量/m³ 蒸汽 总油( 浮质、 液体、 蒸汽) 0.1-0.5微米 0.5-1微米 1-5微米 压力露点 mg/m³ 100,000 1,000 10 +3℃ 0.01 6.3.4.3工程维修使用的氧气与乙炔气体不能放置生产区域。 6.3.5 照明 6.3.5.1生产服务部负责对车间内与生产设备、 产品相关区域的照明设施须设防护装置。 6.3.5.2 车间内照度应当满足操作的要求, 加工场所的照度在200lx、 过道/仓库100lx, 检验场所的照度在500lx以上。 6.3.5.3由生产服务部对照度、 光度、 防爆设施进行检查, 对出现光衰或使用 小时的灯管进行更换。 6.4 废弃物 6.4.1 总要求 6.4.1.1生产部门和仓库识别、 收集、 整理和处理废弃物, 以防止污染产品或产品区域。 6.4.1.2对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评审。 6.4.2 盛放废弃物的容器 6.4.2.1废弃物由专用容器存放, 应耐腐蚀、 无漏洞。制定地点存放、 有明显的标识、 易于辨认以防误用。垃圾类废弃物的容器均加盖密闭。 6.4.3 废弃物的管理和清除 6.4.3.1所有废弃物、 垃圾要做到定点存放, 合理区分。 6.4.3.3化学废弃物采取交由专业公司处理, 应取得处理公司的资格证及每次处理手续。 6.4.3.4对于废弃的半成品、 成品( 无论是分有印刷或专用凹凸字) , 采取全部粉碎处理方式破坏、 以确保不能再使用。特别对于有客户信息的半成品、 成品。 6.4.4 排水沟和排水 6.4.4.1 排水沟排水通畅、 无积存, 并在下水道口加设水漏和水封, 不同区域的排水管道分开排水。 6.5 设备的适宜性和维护 6.5.1 总要求 6.5.1.1加工用的设备、 器具和容器用无毒、 耐腐蚀、 不生锈、 易清洗消毒、 坚固的材料制成, 设置在无污染的地方; 其表面平滑、 无凹坑和缝隙。 6.5.1.2所有加工设备的设计和构造, 使用要安全, 便于日常清洗消毒、 操作、 检查和维护, 并与加工能力相适应。 6.5.1.3加工车间的设备和工器具在每班工作开始前由专人进行检查, 确保正常运转且符合卫生要求方可使用。 6.5.2 设计卫生 6.5.2.1车间内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工器具需使用无毒、 无味、 耐腐蚀、 不生锈、 易清洗消毒、 表面光滑且防吸附、 坚固的材料制作, 其构造易于检查、 维护、 清洗消毒, 不积水。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与洗涤剂、 消毒剂不发生化学反应。设备外侧或平面不得有油脂外溢。 6.5.2.2 设备转动部位油脂不得外溢。 6.5.2.3 设备上绝对不得有贴胶纸、 铁丝、 布条等临时设施, 除非紧急情况, 当班用完必须修正。6.5.2.4产品、 产品接触表面和产品包装材料不得受润滑剂, 燃料、 杀虫剂、 清洁剂、 金属或其它化学或物理污染物污染。 6.5.2.5在可能接触到产品、 食品接触表面的位置, 使用食用润滑剂, 不会接触的位置使用一般润滑剂。 6.5.3 产品接触面 6.5.3.1和产品接触的生产设备、 包装材料接触面应使用适于预期使用目的的材料制造, 以防污染。 6.5.3.2 这些接触面包括: 模具表面、 内塞、 输送带、 工作台、 机台面、 内包装袋。 6.5.4 测试和监视设备 6.5.4.1在线检测设备应加以控制, 以防对食品包装造成污染。 6.5.4.2检测设备及品质部的监视测量设备, 其有效性必须经过监控和检定。 6.5.5 预防性和纠正性维护 6.5.5.1关键设备由专人操作, 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操作规程。 6.5.5.2生产服务部按要求进行购入、 制造、 维护和保养并制订详细的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计划。 6.5.5.3设备使用过程在维护保养时要防止润滑油、 金属碎屑等对产品污染。对维修保养中更换下的部件、 碎片、 碎屑要彻底清理, 防止混入产品中。 6.5.5.4车间内不与产品接触的设备用具, 其构造也易清洗, 保持清洁。 6.5.5.5生产车间定期对车间的设备实施维修和保养, 并做好记录。 6.5.5.6加工过程中, 设备出现故障时, 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 通知生产服务部对设备进行检修, 在检修过程中要对周围环境进行维护以防污染产品或生产区域, 故障排除后对设备维护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 方可继续使用; 对于因设备故障出现的不合格品依照不合格品处理。 6.5.5.7 临时性的修理不应该危害食品包装的食品安全, 维修过程中应尽快用永外性维修措施来替代临时性措施。 6.5.5.8经过维护的设备重新投入生产使用前, 进行清理和使用前检查。 6.6 材料和服务采购 6.6.1 总要求 6.6.1.1公司对采购的原料、 包装材料制定采购标准, 无论是材料、 服务和分包活动的采购, 均纳入供应商管理, 确保使用的供应商的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6.6.1.2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 第三方分包方。 6.6.2 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6.6.2.1物控部和品质部经过核查供应商的管理文件、 现场稽核及产品验证等方式对供应商评价和批准, 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当供应商没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 公司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对原料安全性进行有效的控制, 或者直接作为HACCP计划的一部分。 6.6.2.2生产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标的卫生要求, 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保持清洁卫生。 6.6.2.3对供应商的质量和卫生安全认可由品质部专人负责, 参与评估的人员应具备充分的能力。 6.6.2.4供 应商业绩的监视, 确保持续批准状态。 6.6.3 进料要求 6.6.3.1原辅材料、 包装材料交付使用前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进行交付检验, 而且提供出厂报告( COA) 。 6.6.3.2在卸货之前和卸货过程中应该检查车辆上货物, 以验证原料的食品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得到维护。 6.6.3.3材料接收或使用前应先检验、 检测或验证原材料的COA, 检验要求和方法按各原辅材料的产品标准。 6.6.3.4仅在接收材料被批准合格后才能录入ERP系统。 6.6.3.5 公司不采用回收材料作为原材料, 公司当前也不采用回收包装材料进行重新包装( 仅限于厂内循环使用) 。 6.6.3.6当进料检验判定不合格时, 按照公司的不合格品方式处理不合格的原材料, 确保防止非预期使用。 6.7 污染和迁移 6.7.1 总要求 6.7.1.1公司经过《HACCP计划》进行原料、 加工工艺流程的危害识别及分析, 来预防、 发现和控制污染和过敏原。经过执行《前提方案》、 《OPRP方案》、 《HACCP计划》规定包括防止物理性、 化学性和微生物性污染的措施。 6.7.1.2公司不具备对原料、 产品卫生标准的检测能力, 原材料经过供应商提供外部检测报告, 公司不定期的对供应商原材料进行委外验证。产品经过送样或政府监管机构的抽查进行外部检测, 供应商及公司选择的外部检测机构应经过认可, 或者遵循国际检测机构指南。 6.7.1.3由品质部审查供应商外部检测机构和公司外部检测机构的资质。 6.7.2 微生物性污染 6.7.2.1公司在生产环境清洁、 设备清洁、 个人卫生、 人流物流等方面进行控制, 以减少微生物污染的可能性。 6.7.3 物理性污染 6.7.3.1公司仅在生产或仓储区域使用利器和玻璃照明灯具, 外罩防爆防护。应每日检查, 发现破损( 包括灯具和外罩) 应即时通知品质部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破损即时发现隔离当前产品、 无法确定破损时间的应隔离至上一次检查时间点产品, 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6.7.3.2保留利器破损记录。 6.7.3.3外来人员、 操作人员严禁将玻璃制品带入生产和仓储区域。 6.7.3.4生产和仓储区域应禁止使用不牢固的紧固件( 如图钉和订书针) , 定期对易脱落件进行检查。 6.7.3.5生产车间使用的卡板采用塑胶材质, 并定期清洗。 具体见《利器管理规定》。 6.7.4 化学性污染 6.7.4.1公司经过制定的《化学品管理规定》识别和控制所有的化学品, 并进行危害等级/安全分类及指定使用场所。 6.7.4.2现场只允许使用经过批准的化学品, 现场使用的所有化学品应符合预期用途, 而且应密封存放及标识。 6.7.4.3危险材料( 包括危险化学品或有潜在污染的部件) 应登记在册并保留, 采取专库管理及收发记录。 6.7.5 化学性迁移 6.7.5.1公司经过危害分析及在设置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手段, 将有害物质移到食品接触面的量降低到安全级别。 6.7.5.1包装物( 胶袋, 纸板、 薄膜等) 使用合适的材料制成, 并保持干净、 干燥、 不含可能污染食品包材的化学品( 如杀虫剂、 农药或者其它化学品) , 胶袋经过向供应商索要卫生检测报告证实适宜性。 6.7.6 过敏原管理 6.7.6.1食品安全小组将公司采用的所有原料与产品销售目标地的过敏原清单进行对比, 确定是否有过敏原, 以便标识和控制。经识别, 当前公司产品生产过程没有添加过敏原。品管部就来料从相关的供应商获取信息来识别这些风险。 6.8 清洗 6.8.1 总要求 6.8.1.1附件《生产环境清洁秩序》和《洁净车间常规清洁与消毒控制规定》确立了公司的清洗方案, 确保食品包材加工设备和环境保持一个合适的卫生状态。 6.8.1.2对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评审。 6.8.2 清洗剂和清洗工具 6.8.2.1清洁工具应处在便于清洗的状态下, 同一等级清洁区域使用同一种清洁工具, 公司用颜色管理来区别清洁工具的使用区域。 6.8.2.2清洗剂清楚标识, 并单独存放和仅根据制造者的说明书使用。 6.8.2.3清洗工具设计卫生, 并良好地维护使之不会导致潜在的污染。 6.8.3 清洗方案 6.8.3.1 清洗程序至少应规定: a)清洗的区域及要清洗的设备 b)规定任务的职责 c)清洗方法和频率、 所用的清洁剂的名称和浓度 d)监视和验证的安排 6.8.4 监视清洁方案的有效性 6.8.4.1公司以规定的频率监视清洗程序, 确保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 6.9 虫害控制 6.9.1 总要求 6.9.1.1 公司制定了《虫害鼠害控制作业指引》, 对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控制。 6.9.1.2公司委托专业消杀公司对虫害控制进行管理。行政部对消杀公司及消杀公司指派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及证明材料备案。 6.9.2 虫害控制方案 6.9.2.1行政部应指定人员管理虫害控制活动和/或处理与选定的专业的承包商的事项。 6.9.2.2消杀公司的虫害管理方案应文件化, 规定《虫控设施平面示意图》、 方法、 日程安排和控制程序, 必要时包括本公司员工培训要求。 6.9.2.3方案包括批准使用于公司规定区域的化学品清单。 6.9.3 防止虫害进入 6.9.3.1所有墙壁和房顶渗入的开口处( 包括管道开口) 都必须封住以防昆虫或是啮齿类动物的进入。 6.9.3.2所有的门、 窗和纱窗必须安装严密, 门必须保持关闭。 6.9.3.3车间主要出入口及与外界相通的各通道分别加装防虫、 防鼠设施。 6.9.3.4 厂房/车间墙壁、 天花板上的通风风扇, 都加装纱网或自动隔帘。 6.9.3.5 生产车间和仓库无虫鼠害藏匿之处, 包括卫生死角。 6.9.4虫害藏匿地和出没处 6.9.4.1在工厂外或是相邻区域的所有的高草都应该尽可能的铲除掉。 6.9.4.2所有的洞穴( 无论是否蚂蚁/白蚁洞、 鼠洞) 都应该被封死。 6.9.4.3 厂区内任何地方都不得有积水, 防止蚊虫滋生。 6.9.4.3闲置设备或废弃零备件、 废弃的其它建筑/装修材料、 废弃的包装物等, 都应合理处理或及时清理, 避免成为虫害藏匿或滋生地。 6.9.4.4对出现受潮、 发霉的产品应即时进行烘干或废弃处理; 对受潮或发霉的包装物料( 如托盘、 纸箱、 胶袋等) 禁止应用并即时报废处理。 6.9.4.5当外部空间用来贮存时( 无论是产品还是原料、 包装材料如卡板) , 都应覆盖帆布或其它保护, 防止贮存物受天气或虫害毁坏 (如鸟粪)。 6.9.5 监视和探测 6.9.5.1消杀公司的控制方案中, 应包括虫害监视方案, 应包括在重要地方布置探测器和诱捕装置来识别虫害活动。 6.9.5.2厂区内设置的诱捕装置应得到良好的维护。行政部应保持诱捕器布局图。 6.9.5.3诱捕装置设计和布置时, 应防止对原材料、 中间产品、 最终食品包装或设施的潜在污染。 6.9.5.4诱捕装置应该坚固, 不易破坏, 对于目标虫害是适宜的。 6.9.5.5行政部应监督消杀公司按规定频率检查诱捕装置, 以识别新的虫害活动。 6.9.5.6检查后, 应提供分析检查的结果来识别虫害活动趋势。 6.9.6 根除虫害 6.9.6.1任何区域或人员发现有虫害出没后, 应立即( 迅速地) 通知公司行政部, 要求消杀公司采取措施根除害虫。 6.9.6.2杀虫剂的应用仅限于消杀公司职员( 本公司人员除非受过培训之后) , 而且每次消杀使用时, 公司专职人员应陪同监督, 任何的杀虫剂都不得直接喷洒于原辅材料、 半成品、 成品及包装材料, 以防止产品安全危害。 6.9.6.3保留杀虫剂的使用记录, 包括杀虫剂类型、 数量和浓度; 哪里、 何时、 如何应用和目标虫害。 6.10 个人卫生和设施 6.10.1 总要求 6.10.1.1公司经过以下规定个人卫生和行为要求, 所有人员、 访客和承包方应遵守该要求。 6.10.1.2以下措施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评审。 6.10.2 人员卫生设施和洗手间 6.10.2.1公司设计并要求员工按规定的路线使用卫生设施: 洗手间 更衣室 洗手/干手/消毒 生产区域。洗手间不得直接对准生产区域。 6.10.2.3厂区内卫生间设计为冲水式, 并备有洗手设施, 墙裙以浅色、 平滑、 不透水、 无毒、 耐腐蚀的瓷砖贴面修建, 易于清洁。 6.10.2.3 公司为生产/实验室/仓储区域/及其它进入这些区域的所有员工提供更衣室及带锁的储物柜。 6.10.2.4更衣室内设衣柜/架( 私衣、 私鞋必须装塑料袋, 公鞋、 工衣可放置在外面) 、 鞋柜/架( 对于偶然流动人员准备鞋套) , 备有穿衣镜, 供工作人员自检用。 6.10.2.5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 如手机、 报纸、 杂志、 挎包、 打火机、 香烟、 食品/饮料等) 禁止带入车间。如因为身体原因需使用药品, 应将其做密封处理后方可放入储物柜中。 6.10.2.6生产区域入口处设置符合要求、 数量足够且处于正常使用的洗手、 漂洗以及干手、 消毒设施, 配备有清洁剂, 消毒剂采用75%食品级酒精。 6.10.2.7生产区域入口处洗手的水龙头必须为非手动开关。 6.10.2.8车临时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套鞋套。 6.10.2.9洗手消毒程序如下, 并在各洗手处张贴洗手程序挂图。 清水洗手 洗手液搓洗 清水洗手 干手器干手 酒精消毒 6.10.2.10外来人员控制, 经批准、 佩戴来访证及专门陪同人员带领, 走参观通道路线进行参观, 如有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参观的, 在更衣室更换参观服、 套鞋套及戴发帽, 并经洗手消毒后进入, 程序如下: 陪同进入 套鞋套 套发帽和参观服 洗手消毒 酒精消毒 批准 6.10.2.11行政部配备专人对洗手间、 更衣间、 洗手/消毒设施进行卫生清洁, 要求地面、 门窗、 储物柜和四壁清洁, 玻璃明亮; 台面、 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墙壁不乱摆挂;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异味、 无积水、 无杂物。 6.10.3 员工餐厅和指定的用餐区域 6.10.3.1 员工餐厅设置和生产、 仓储区域隔离而且不直接对准生产区域。餐厅是厂区内生产性员工唯一的用餐、 喝饮料的场所。 6.10.3.2操作间的灶台、 案板、 洗手洗菜池使用完既清洗干净; 层架、 窗台、 墙壁需无尘、 无斑驳污渍。保持地面无残渣, 天花板无蛛网, 厨房内无卫生死角。 6.10.3.3员工用餐后, 餐厅工作人员即对地面拖洗, 达到无灰尘、 油垢, 清洁光亮。桌凳要清扫, 使其光洁, 无油渍、 饭粒、 菜渣等残物。 6.10.3.4 当天的厨房垃圾及剩菜饭必须当天清理。 6.10.3.5 生产区域在远离设备、 原料、 产品的适当区域设置饮水设施, 以及放置水杯层架, 水杯由不易碎的材料制成, 该区域仅限于喝水。 6.10.4工作服和防护服 6.10.4.1.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帽、 鞋; 而且必须是在更衣室更换工作服、 帽、 鞋。 6.10.4.2工作服应当长度适当, 在实际操作时衣服的下摆不能扫到工作面上或者地面上; 工作帽应该足够大以能使头发不外露, 必要时加戴发套; 鞋要便于清洁消毒。 6.10.4.4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 参观中不得触摸生产设施及加工品。 6.10.4.5下班、 就餐或临时离开车间( 如上厕所等) 时必须更衣, 各岗位生产人员严禁将工衣、 帽穿出更衣室外。 6.10.4.6工作服可由公司统一进行清洗消毒或由员工自行带回家按照统一的清洗方法清洗, 保持清洁, 行政部专门人员进行稽核。工作服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且不能与员工个人衣物放在同一储物柜。 6.10.4.7清洗消毒程序: 30~40°C温水浸泡(内含适量洗衣粉)→清水冲洗→甩干→高温烘干→紫外线杀菌。 6.10.4.8生产区域员工每人都备有二套工作服、 帽、 鞋, 保证更换、 清洁。 6.10.4.9办公行政人员和外来人员, 配备参观服、 发罩、 鞋套。 6.10.4.10生产组长负责检查、 监督员工及其它进入生产区域访客的工作服/参观服、 发帽整洁。 6.10.5疾病和受伤 6.10.5.1和产品接触或预期和产品接触人员, 新进员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6.10.5.2 对取得健康证的上岗职工, 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由生产部组长培训, 使其具备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6.10.5.3行政部组织员工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6.10.5.4行政部应当建立和保持员工健康检查档案。 6.10.5.5患有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如患有传染性疾病( 如痢疾、 恶心、 外露皮肤病、 疖子、 高烧、 深色尿、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 、 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黄疸或其它被医疗专家确认的地方病) 、 开放性损伤的人员, 或可成为食品、 食品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的微生物污染源的人员, 这些人员在上述病症痊愈前必须调离生产岗位。 6.10.5.6绝不允许任何接触、 感染或携带潜在的细菌或病毒污染源的人员出现在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环节。 6.10.5.7 如社会发生大范围流行性传染病等意外情况, 由公司领导讨论决定是否增设健康检查。 6.10.5.8在生产区域, 患有割伤、 碰伤的工作人员, 如允许她们继续工作, 则应将伤口处进行包扎。任何丢失的包扎物应立即报告给主管, 并保留记录。 6.10.5.9行政部应要求员工在面试录用时、 访客和分包方在进入厂区时申报有关传染病、 健康状况或疾病情况。 6.10.6 个人清洁 6.10.6.1进入生产区域的生产、 检验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个人清洁: 手指甲必须干净和修剪整齐; 不可涂指甲油、 化妆。 6.10.6.2不准面对产品咳嗽、 打喷嚏; 禁止吐痰或抓头发、 捏鼻子、 掏耳朵、 剔牙、 抖衣服等不良行为。 6.10.6.3生产区域的员工在任何以下情形必须洗手: a) 在开始处理任何产品生产、 包装或检验活动之前; b) 去洗手间后、 吃东西后、 吸烟后、 喝饮料后( 除了喝水) 应立即; c) 在处理任何潜在的被污染的材料之后( 如清理垃圾、 废料、 设备等) 应立即。 6.10.7 个人行为举止 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或外来访客, 都应遵守以下的规定: a) 仅允许在指定区域抽烟、 喝饮料( 除喝水) 、 咀嚼或吃东西。本公司生产、 仓储、 检验等区域前述行为严格禁止。 b) 禁止佩戴手表、 项链、 耳环等饰物。 c) 个人物品, 如香烟和药品, 仅允许放在个人储物柜内。 d) 禁止使用指甲油、 假指甲和假睫毛。 e) 书写工具或者非固定物品应放置于指定的地方。 f) 维护个人储物柜清洁, 不能放垃圾和脏衣服。 g) 禁止将与食品包装接触的工具贮存放在个人储物柜内。 6.11 返工 6.11.1 总要求 6.11.1.1公司划定扣留品区( 不合格品区) 及返工区域, 返工区域的清洁等级等同生产区域, 返工产品应按照《返工管理规定》要求适当地储存、 处理及使用, 根据不合格的性质由品管部确定是否允许原地返工, 以保持食品安全性能、 质量、 可追溯性和法规符合性。 6.11.1.2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审。 6.11.2贮存、 标识和可追溯性 6.11.2.1生产部和仓库应保护各自场所贮存的返工产品, 以防污染。 6.11.2.2返工应清楚地识别和/或在标签标识, 以便于可追溯性, 应保留返工的可追溯性记录。 6.11.2.3返工分类或返工的原因应记录(如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班次、 原来生产线)。 6.11.3返工产品的使用 6.11.3.1当返工产品添加回生产过程中时, 应规定返工使用的数量、 类型和返工使用的条件。 6.11.3.2返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原材料、 中间产品或最终食品包装被非食品接触材料污染。 6.11.3.3须保留确认记录证明返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6.12 撤回程序 6.12.1 总要求 6.12.1.1公司经过产品召回程序确保当产品被确定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时从供应链的所有必要的环节被识别、 确定并转移。 6.12.1.2公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产品召回的演练, 以证实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6.12.2产品召回要求 6.12.2.1产品召回程序中, 应确定: a) 保持撤回事件中关键联系人清单, 联系人在任何时间均可联系到。撤回联系人名单要包括当地政府部门。 b) 确保撤回发生时, 能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客户。 c) 因紧急健康危害而撤回产品时, 应评估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其它食品包装的安全性。 6.13 仓储和运输 6.13.1 总要求 6.13.1.1原材料、 中间材料和最终食品包装应贮存在干净的、 干燥的、 通风良好的场所, 危险品仓应有温湿度监控, 避免灰尘、 冷凝水、 烟气、 臭味或其它污染源的污染。 6.13.1.3按要求对原料、 半成品、 成品进行防护。 6.13.1.4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审。 6.13.2仓库贮存要求 6.13.2.1废弃物和化学品( 清洁剂、 润滑油和杀虫剂) 应分开存放, 对与危险废弃物和化学品应上锁管理。 6.13.2.2仓库划定单独的区域( 扣留品区/不合格品区) 或其它隔离方法标识不合格品。 6.13.2.3仓库库应有存货记录及存放部位示意图。 6.13.2.4库存物品使用应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13.3车辆、 运输工具和容器 6.13.3.1车辆、 运输工具及容器都要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 保持在良好的清洁、 维护和工作状态。 6.13.3.2车辆、 运输工具及容器应提供充分的保护, 避免原料、 半成品、 成品的毁坏或污染。 6.13.3.3所有运输工具和装运容器在装运前由仓库和品管部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规定检查卫生和完好性。 6.13.3.4装载过程中, 应保护产品免受污染。 6.13.3.5当法律法规或者客户有要求时, 外部包装或运载工具应配备唯一的无毒的、 供应商标识的、 防破坏密封条, 以防任何破坏或蓄意破坏。 6.14食品包装信息/消费者意识 6.14.1 总要求 6.14.1.1 公司制定《产品描述》提供给客户。 6.14.1.2制造、 返工、 仓储和配送过程的设计和执行应防止在给定批次中混入不同的产品( 信息) 。 6.14.1.3为防止食品包材污染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审。 6.15食品防护、 生物警报和生物反恐 6.15.1 总要求 6.15.1.1公司经过以下管理评估由潜在阴谋破坏、 肆意破坏或恐怖行为引起的对产品的危害, 及因此建立相应的防护措施 。 6.15.1.2执行《反恐管理规定》从建筑物和设施设计上防止非许可进入、 仓储和生产区域安保。 6.15.1.3执行《反恐管理规定》对新招聘的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关系申报。 6.15.1.4执行《反恐管理规定》等规定, 保持机密信息控制。 6.15.2 进入控制 6.15.2.1所有出入口都实行人员门禁控制, 安全门仅限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6.15.2.2人力资源部编制厂区监控分布图, 划分原料仓、 生产车间、 成品仓为敏感区域, 及标示监控摄像头的安装和覆盖区域。 6.16食品包装设计和开发 6.16.1 总要求 6.16.1.1公司按照《样品制作与控制程序》识别并满足所有适用的跟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附加的要求。 6.16.2沟通和变更控制 6.16.2.1研发人员确保获得必要的信息使食品包装设计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6.16.2.2按照《样品制作与控制程序》验证更改的要求在食品包装供应链中得到沟通传达。 6.16.2.3可能影响食品包装的食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和新的制造过程, 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通知受影响的客户之前, 不能采用。 6.16.3 设计 6.16.3.1对于用于生产食品包装的中间材料, 按照《设计开发管理规定》应提供完整的和准确的支持文件以确认所使用的材料适合预期的应用。 6.16.3.2进行中间产品、 最终成品卫生检验报告( 外部检测) , 证明成品符合已知的预期使用的国家的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和客户的要求。 6.16.4规范 6.16.4.1按照《样品制作与控制程序》确保在食品本公司和客户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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