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信器材分公司
员工手册
—试行—
2023年7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准则
第三章 劳动条例
第四章 员工福利
第五章 员工守则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安全生产守则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九章 修订与解释
经营部
储运经营服务部
公司经理
财务部
综合部
第一章 公司组织结构图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司
机
班
仓
库
班
劳资
人事
安全
保卫
文秘
档案
工会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准则
经营方针:“迅速、准确、安全、方便”。
服务宗旨: 诚信、优质服务。
职业规范: 坚守岗位、保证通信;
文明生产、礼貌待人;
着装整齐、仪表端容;
用户至上、专心服务。
第三章 劳动条例
一、用工原则
本分公司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实行公开招聘,通过培训、考核,择优录取。
员工结构:固定工、聘用工。
固定工由市实业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协议。
聘用工由广州电信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协议。
二、入职手续
(一)在册正式员工入职必须持有实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广东省电信工作人员派遗介绍信等证明文献到本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入职手续。
(二)外聘工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个人简历
2、 学历证明、专业证书
3、失业证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4、身份证复印件
5、婚育证明及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费用自理)。
三、试工期
员工入职,须通过市实业公司举办的综合培训和试工。分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工期内的表现,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分公司将与其签订劳动协议。
四、工作时间
(一) 根据分公司各工种的需要,实行定期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二)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三) 未能在规定期间内完毕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予补休,也不付给加班工资。
五、薪酬
(一)固定员工的劳动薪酬构成:
基本工资+津贴+岗位奖金(即基本奖)+安全生产奖超定额劳务费
(二)聘用协议工的劳动薪酬构成:基本工资+津贴+基本奖+安全奖(按不同的工种有相对的差别)(按公司[2023]15号文执行):
1、 函件投递员、话传员:基本工资+各类补贴+超定额劳务费
2、 质检、资料整理员:基本工资+各类补贴+考核奖
(三)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如遇15日为节假日,则提前或推后致工作日发放)。季节工不设基本工资,根据当月完毕的投递量按件计酬。
员工初次发薪按到岗实际天数及本人日薪计发或按件计酬。
(四) 员工所有收入都必须按计税工资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考核
分公司根据考核制度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将作为对员工的录用、使用、晋升或调整岗位的依据。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时,其薪酬作相应变动,实行易岗易薪。
七、考勤
(一) 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和指挥调度。
(二) 分公司实行上班打卡的考勤制度。准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替别人打考勤卡。
实行弹性上班时间的员工,应按本部门的规定准时回公司取单、参与各种会议,在规定期间内无回公司取单或不参与会议的,计算考勤。
受到原岗位待岗解决的员工,应按办公时间打考勤卡,无端不打卡的,作旷工解决。(三)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旷工解决。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凡请病假、事假、补休或年休假二天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报请分公司领导批准,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按旷工解决。
八、裁人与辞退
分公司视经营状况或业务变更,有权决定淘汰员工。协议期满,若一方不愿续签或协议期内员工有过失被辞退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员工福利待遇
一、各类保险
(一) 签订劳动协议的固定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医疗费暂按原广州电信局的基本规定执行。
(二) 聘用协议工医疗费实行承包,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参与市医保系统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取消医疗承包费。
二、各类假期及待遇
(一) 法定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十天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因工作需要,公司(部门)未能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休假,分公司将按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二)年休假
凡在本分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天数按: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五年休5天,五年以上不满十年休7天,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休10天,二十年以上休14天。员工休假须提前二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原则上年休假当年休完,过期不补。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经请示分公司领导批准或发放加班费(标准待定)。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有旷工行为的,不得享受年休假。
(三)婚假、产假、计生假、丧假、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津贴,奖金每请假一天扣10%。
三、劳保用品
分公司将按上級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劳保用品。外勤人员在高温天气期间,享有高温费或清凉饮料。
员工因工伤亡,分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
第五章 员工守则
一、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礼貌待人,禁用服务忌语。
二、工作责任心
自觉执行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岗位责任制的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杰出完毕本岗位工作。
三、安全意识和责任
(一) 遵守市电信实业公司相关的安全规定。
(二) 遵守分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暴的实行方案。
(三) 自觉履行“三位一体“承包负责人职责、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保卫干部责任、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职责、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义务消防队职责、门卫岗位守值责。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四) 安全生产是公司发展和生存的保证,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遵守行车安全制度,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
(五) 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将分公司及用户的资料向外泄露。做好计算机的维护及防病毒工作。
(六) 遵守分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得在生产现场吸烟。下班时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四、仪表仪容
为树立分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员工(外勤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装、(工作服)。
男员工不得留长发,不得留小胡子。
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留长指甲及染指甲。
工作期间不得穿背心或袒胸露背。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奖励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经调查核算后,分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 努力完毕本职工作和分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奉献者;
(二) 在对外工作中,积极热心,任劳任怨,受到用户表扬,维护良好公司形象者;
(三) 维护分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有效挽回经济损失者;
(四) 维护分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
(五) 开拓进取,敢于改革创新,积极向分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益者;
(六) 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七) 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在主管单位组织的各项大赛中获奖者;
(八) 被评为分公司先进个人、楷模、积极分子者。
给予员工的奖励,由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分公司办公司会议评估,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纪律处分
(一) 口头警告:合用于初次或轻度违反分公司有关规定,由主管
领导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口头警告,应有书面记录。合用行为:
1、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不能准时完毕工作任务者;
2、 迟到、早退、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外出、工作时间擅离职者;
3、 工作时间内喧哗、打闹、吵架、言行有失检点,影响正常工作
秩序及公司形象者;
4、 在生产场地吸烟、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但未导致后果者;
5、 工作时间睡觉、做私事、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阅
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者;
6、 托人或代人打卡者;
7、 浪费水、电,不爱惜公司财物者;
8、 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意识、成本意识和竞争意识欠佳者;
9、 不自觉参与各种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及安全培训;
10、缺少进取精神,对业务或工作技能不熟悉,不胜任本职工作;
11、因工作态度被用户口头投诉,情节较轻,影响较小者;
12、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未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但尚未导致后果者;
14、用污言秽语欺侮同事或上司者;
(二)书面警告:员工如有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由主管领导提出,经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书面警告。合用行为:
1、 口头警告两次仍无效者;
2、 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外出、擅离职守者;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超过三次者;
4、 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混乱,因过失导致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者;
5、 违反劳动纪律,悲观怠工,未完毕工作任务,情节较严重者;
6、 因工作态度被相关部门、单位书面投诉,给分公司声誉导致不良影响者;
7、 不胜任本职工作或无证上岗,不服从主管或分公司安排或不参与相关岗位培训学习者;
8、 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分公司各种设备(涉及车辆、电脑、用品、工具)导致损坏者;
9、 违反分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文献、资料或用户资料者;
10、 其他违反分公司管理制度规定,适于书面警告的行为。
(三)违纪辞退
员工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协议,无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若导致公司损失者,需补偿分公司经济损失;若违法犯罪者,还需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合用行为:
1、 对同一类型或性质的违纪行为,经分公司两次书面警告,仍无效者;
2、 无合法理由,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六天者;
3、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者;
4、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超生者;
5、 渎职、玩忽职守、无合法理由不服从领导、恶意顶撞领导、情节严重导致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6、 盗窃财物者;
7、 在办公场地聚众赌博、打架者;
8、 泄露分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者;
9、 运用分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分公司名誉受重大损失者;
10、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府执法机关鉴定有罪者(无论其罪行是否与公司有关);
11、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妥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情节重大者。
(四)除名、开除
1、 违反《公司职工奖惩条例》、《邮电公司职工奖惩办法》、《广州市电信局工作人员保持廉洁实行细则》,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分公司将予以该两种行政处分。
2、 开除处分的决定,须由分公司经理提出,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3、 被开除、除名的员工,劳动协议立即解除,无须提前三十日告知并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三、申诉程序
(一) 员工对奖罚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异议,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诉,但需遵守下列条款:不得提供伪证;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影响别人正常工作;不得在事件调查过程中,拒绝工作;在上级领导对解决方案未做出改变前,仍需按原解决决定执行。
(二) 员工若提出异议,主管领导应积极、及时向员工解释解决结果,未能立即答复和解决的,应立即转交相应主管部门。
(三) 员工对主管领导的答复不服,可在宣布处分之日起7天内向分公司经理及分公司工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提出书面申诉的视作无效。
(四) 对员工的书面申诉,分公司及分公司工会应在7天内给予答复。
(五) 员工对分公司解决结果不服,可以在宣布处分之日起15天内向广州市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协商无效,当事人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随时制止别人违章作业。
二、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通信设备、生产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按照规定对的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学习。
五、 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第八章 绩效考核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面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目的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思想品德进行定量定性评价,作为调整酬金、核发效益考核奖、续签劳动协议的参考依据。
一、 协议试用期考核
员工试用期的综合表现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期满经考核达成公司或用工部门规定的正式录用上岗。
二、 月度绩效考核
1、 从事管理岗位的员工,以本月的工作业绩、管理绩效、按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2、 从事生产岗位的员工,以本月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按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 年度考评
分公司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作为评先、续签劳动协议及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的参考依据。
第九章 修订与解释
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及管理的需要,适时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或增补。手册内容基本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而修订,如有争议,以国家劳动法规为准。
上级主管机关所制定的相关制度,未列入手册的条款和内容,同样有效。
本手册的解释权在分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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