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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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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照—001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道路照明
工序名称
路灯施工
交底日期
交底单位
交底人
接收单位
路灯班组
接收人
交底内容:
第一节 电气总体程序要求
1、 应按规定的施工及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标准图集施工.
2、 电气系统,按土建施工顺序,做好暗设电缆预埋线管,同时做好防预埋管堵塞的工作。
3、灯基础浇注,路灯安装,电气系统穿电缆,控制柜安装,系统调试,通电实验。
第二节 各工序流程及主要施工方法
一、工序流程
施工中采用以下流程:
定灯位→挖沟 → 埋管 →浇注路灯基础→敷设电缆 → 绝缘测试 → 路灯安装→电气设备安装 → 实验、调试 → 自检 → 竣工验收
二、施工方法
1、 定灯位:按照施工图及现场情况,以灯位间距为35米为基准确定路灯安装位置
2、 挖沟及埋管:以距路基石50cm为中心,开挖宽30cm深50cm电缆管预埋沟,按照施工图纸预埋相应的电缆管
3、 浇注路灯基础浇注:按甲方提供路灯基础图纸预制金属构件开挖相应尺寸的基坑,金属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4、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 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会
签
栏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月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照-002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道路照明
工序名称
路灯施工
交底日期
交底单位
交底人
接收单位
路灯班组
接收人
交底内容:
3) 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4) 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5)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路灯安装规定
1) 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2)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础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3)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4)灯头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5)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6)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7)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5、设备安装(路灯控制箱安装)
a)材料到场后经开箱检验,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b)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c)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会
签
栏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复核人: 记录人: 年月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照-003 市政施管—10
工程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番中公路改造工程
部位名称
道路照明
工序名称
路灯施工
交底日期
2007年07月20日
交底单位
岳阳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交底人
万满飞
接收单位
路灯班组
接收人
王合亮
交底内容:
d)箱内照明应齐全。
e)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
f)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9、缆敷设前,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顺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10、需开孔的配电箱(柜),必须用开孔机开孔,严禁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11、线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允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并用500V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同时作好记录。
12、有配电箱(柜)接地及各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原大楼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13、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14、各分项调试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15、其它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按图纸标高、部位进行.
会
签
栏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岳阳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路灯班组
复核人: 记录人: 2007年07月20日
贝雷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艺展天地展示中心(A408—1099)3#A座贝雷架安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交底部门及日期
交底人
班组负责人
分项工程
3栋A座9层转换层贝雷架施工
—--—起重吊装:
1.主要吊装机械为7030塔吊,塔式起重机都经过检验取得了安全使用合格证,机械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安全检查定期维护.
2.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红色起重工袖章,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指挥信号准确。司机与指挥人员用对讲机和普通话进行沟通交流,起吊的任何一个指令发出双方必须确认。
3.吊装时,即看不见指挥人员以及所吊装物件时,主要靠对讲机指挥传递指令信息。物件上升、下降、快、慢、左右转向、小车前进或后退等信息,指挥人员必须做好谨慎、仔细、平缓,及时与司机交流。
4.当指挥语言双方出现误差或口误时,必须反复确认,校对。双方要耐心,互相配合和协调,并互相尊重。有了准确的指令,准确的操作才能保证工程安全和人员的安全。
5.指挥司索工对所吊装的物件的重量、形状、吊点重心进行估重和确认,吊到什么位置要告诉司机;大件或散件要试吊,按指挥司索要领确认吊点、钢丝绳、吊索具,有棱角的钢件要加衬护绳保护.
6.起重机作业时,注意观察吊装作业的周边环境。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7.起重用钢丝绳、吊环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吊环、吊钩等严格按报废标准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使用报废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
8.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特殊物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危险化学品、气瓶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钢筋、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模板、型钢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拆除构造物、附着的物件不准吊;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9.10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及时装设安全平网,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大风、大雨天气不得进行高处贝雷片的安装施工。
10.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佩戴好,特种是在进行贝雷架插销打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确保位置安全;在施工作业平台施工时必须按要求焊接防护栏杆,并用设置踏脚板;
11.贝雷架之间通行用木板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并且锚钉或铁丝固定;
12.支架预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沙包加载,并派专人进行测控,及时提供沉降和其它数据;
13.箱梁两边做好临边安全防护,焊接1。2米高围栏;
14.钢管支架搭设、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拆除作业时在下方设置安全警戒线,派专人监管,严禁向下抛掷物体;
15.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安全通道上堆放机具物资等,安全通道上方铺设5cm厚木板,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16.应尽量避免重叠作业,非得重叠作业时,做好上下两作业人员的信息沟通,做好防物体打击伤害的安全措施,派专人进行监管.
防触电和防火防爆:
1. 氧气与氧气瓶:氧气在标准状态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密度为1.43kg/m3,氧气不是可燃气体,但它是一种化学性质极为活泼的助燃气体,能使其它可燃物质发生剧烈燃烧,并能同许多元素化合生成氧化物,氧在空气中正常氧含量约为21﹪,如低于18﹪则为缺氧;氧气瓶是贮存运输氧气用的高压容器,常用的氧气瓶容量多为40L,瓶内充装压力为15MP,氧气瓶体表面成天蓝色,并有黑色“氧气”字样,氧气瓶必须每三年检验一次,而且检验单位必须在气瓶肩部规定的位置打上检验单位代号、本次检验日期和下次检验日期的钢印标记;
2. kg/m3.工业用乙炔因有硫化氢和磷化氢等杂质,故有特殊臭味,乙炔是一种危险的易燃易爆气体,与氧气完全混合燃烧的火焰温度可达3000-3300度,乙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时易发生爆炸,并且乙炔在一定压力下只要压力合适乙炔会发生分解爆炸;乙炔能容于水,但在丙酮等有机液中溶解度较大;乙炔瓶是贮存和运输乙炔的压力容器,乙炔瓶体外表面成白色,并有红色“乙炔”字样和“不可近火”安全警示字样;乙炔气瓶内压力为1.5MP。
3. 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点:严禁接触和靠近油物及其它易燃品,严禁与乙炔等可燃气体的气体瓶混放一起或同车运输;不得靠近热源和在阳光下曝晒;瓶内气体不理用尽,必须留有0。1—0.2MP的压;不得手掌握手柄开启瓶阀且开启速度要缓慢,开启瓶阀时人应在瓶体一侧且人体和面部应避开气口及减压器的表;严禁用带有油污砂布、手套等沾有油污品开启瓶阀;瓶阀冻结时,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敲击和火焰加热。
4. 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在阳光下曝晒;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禁止卧放使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的压;瓶阀应戴安全帽储运;瓶阀冻结时,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瓶阀,严禁敲击和火焰加热;必须配备减压器方可使用,必须安装回火阀使用。
5. 乙炔与氧气气体瓶使用安全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离明火、电焊点等动火区安全距离必须在10米以上;严禁在带压、带电的工件上进行焊割作业;乙炔气管为红管,氧气气管为黑色管,乙炔、氧气软管严禁混用;气瓶严禁从高处乱、滚、拖等;点火时以先少量开启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点火为宜,关闭时相反;焊割过程中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
6. 乙炔回火燃烧应急措施:⑴立即关闭乙炔阀门,并将乙炔气瓶附件氧气气体瓶移至安全地带,在附件无电线情况下立即用水浇洒着火气瓶,当附件有电线时应先将电源关闭后再浇洒水或用干粉灭火器对准火心灭火。(2)如果气瓶燃烧过久温度过高时,严禁立即用水冷却浇洒以防气瓶遇水发生裂变爆炸,应等其自行冷却。
7.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头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4.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5.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6.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扎头固定7.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8.清险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9.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10.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11.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接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13.焊接机构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的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8.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种装过可燃气、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诜,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其它部分:
安全技术交底签名表
序号
姓名
工种
序号
姓名
工种
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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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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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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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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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7
12
28
13
29
14
30
15
31
16
32
安全技术交底表
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部位
工种
路灯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鞋等),遵守劳动纪律;
2。操作各种作业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
4。禁止私自拆除防护设备;
5。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使用作业机械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机械伤人;
7。在道路上作业前对四周进行防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员伤害;
8。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9.在施工场地进行作业时,保护好自己,注意四周坑洼及个别无盖的检查井,防止人员坠落。
10.注意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防止机械伤害到自己。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由持有有效证件的专业电工操作,禁止他人随意触动。
占用道路施工:
1.注意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施工现场道路必须摆放施工标志,做好交通疏导确保交通的畅通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2、一般情况下临时摆放的路灯灯杆、机械等不得停放在道路上,必须放置于道路上时,需尽量靠路边放置,并对物件周围放置道路安全警示措施,不得阻碍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3、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衣.
灯杆的运输及装卸工作:
1、搬运工在搬运前必须认真学习本操作规程中的装卸要求,并遵照执行,对零星装卸也要符合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2、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对于路灯灯杆的运输,运输的灯杆等物件一定要捆绑牢靠,超出车辆的部分一顶要给予警示(如采用红旗,小彩旗等),并且严禁高速行驶,行驶中要有专门的车辆跟随。
3、车辆行使时,禁止人坐在拦板上或车顶高处,更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砸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塌造成事故.
4、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领车、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5、装卸时必须绑捆好管线,防止运输时出现掉落,造成交通事故。
混凝土施工:
1、 振捣手在使用振动棒作业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作业人员,禁止用湿手开或关电源以防触电。
2、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事故。
3、 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在道路上浇注施工时,道路上施工区域要予以施工安全警示,车辆倒车、移动等要有专人指挥.
4、 在动输、浇灌的同时有落地灰要及时回收利用并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路灯吊装:
1、 工人必须做到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并系好下颌节,锁好带扣.
2、 路灯吊装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求,不违规指挥,不违规作业。
3、 路灯吊装作业时,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机械各部件可靠,每次作业前需经试吊检验.
4、 吊装过程中,吊装物及吊车臂下严禁站人,吊装物高于头顶严禁手扶。
5、 占道施工区域要给予道路安全警示,必要情况下进行合理的道路车辆改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 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
生活区:
1、所有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气设备。
2、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电热水棒及乱拉电线。
3、加强卫生管理,室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防潮、采光功能。厨房食物的洗、切、煮、存等环节要安排合理和符合卫生要求。
针对性交底:
1. 路灯吊装前应了解作业面上方是否有架空线、了解清楚架空线是否裸线及电压参数与安全距离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作业中与架空线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2. 路灯吊装作业施工人员要穿好反光背心。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
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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