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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分级标准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分级
根据经济损失和质量问题,质量事件分为质量问题苗头、一般质量问题、险性质量问题3个等级,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2个等级。
(一)质量问题苗头
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件,或者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为质量问题苗头。
1、建筑材料
(1)凡需见证取样送检的建筑材料未检先用的。
(2)锚具、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等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10%的。
(3)钢筋、钢材、预应力钢束、水泥等主控材料品牌或者规格与合同不一致的。
2、土建工程
桥梁主体结构连续1内砼结构面,结构主筋外露[1,3]根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3,5]条,路面开裂或破损1结构面达到[3,5处的。
(一)一般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5-10万元范围的质量事件,或者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的为一般质量问题。
1、建筑材料
(1 )已经使用到工程部位的材料,经抽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的。
(2)锚具、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等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20%的。
2、土建工程
(1) 桥梁主体结构连续1 内砼结构面,结构主筋外露[4,6报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6,9条,路面开裂或破损1 结构面达到[6,9处的。
(2) 主体结构砼强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后不满足设计要求强度,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
(三)险性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10-20万元范围的质量事件,或者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的为险性质量问题。
1、建筑材料
(1 )已经使用到工程部位的材料,经抽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的。
(2)锚具、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50%的。
2、土建工程
(1 )桥梁主体建构筑物结构连续1内砼结构面,结构主筋外露[6,9报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10]条以上;公路工程路面开裂或破损1 结构面达到[10]处以上的。
(2)主体结构砼强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后不满足设计要求强度,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的。
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分级
根据经济损失和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分为质量问题苗头、一般质量问题、险性质量问题3个等级,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 质量问题苗头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质量问题,或者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为质量问题苗头。
1. 建筑材料
(1) 凡需见证取样送检的建筑材料未检先用的。
(2) 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等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10%的。
(3) 钢筋、管材、管件、线管、电缆等主控材料品牌或者规格与合同不一致的。
2. 土建工程
(1) 单体建构筑物结构层连续2内砼结构面,结
构主筋外露[3,6根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3,5]条或滴、漏水达到2处的。
(2) 每层结构柱点位偏差两处及以上的。
3. 装修工程
(1)每层施工地面石材出现泛碱、渗水、油浸、破损及明显色差、空鼓等累计面积超过2的。
(2)给排水及消防施工中管网堵塞、渗漏、负压等,
业主提出后,7天内不开展整改工作的。
(二) 一般质量问题
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不满30万元或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的为一般质量问题。
1. 建筑材料
(1) 已经使用到工程部位的材料,经抽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的。
(2) 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20%的。
2. 土建工程
(1) 单体建构筑物结构层连续2 内砼结构面,结构主筋外露[7,10报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6,9]条或滴、漏水达到[3,7处的。
(2) 主体结构砼强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后不满足设计要求强度,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3) 因施工降水、管线迁改、地面加固、污水排放等原因造成市政雨污水管网排水不畅、堵塞,未及时整改到位导致验收未一次性通过的。
3. 装修工程
(1)每层装修施工地面石材出现泛碱、渗水、油浸、破损及明显色差、空鼓等累计面积超过50的。
(2)给排水及消防施工中管网堵塞、渗漏、负压等,造成环境影响或污染基础、结构、设备等,但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 险性质量问题
经济损失在30万元含)以上不满1万元或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之一的为险性质量问题。
1. 建筑材料
(1) 已经使用到工程部位的材料,经抽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并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的。
(2) 紧固件、植筋件、膨胀螺栓经检测不合格比例达到50%的。
2. 土建工程
(1) 单体建构筑物连续2内砼结构面,结构主筋外露[11,15报或0・2mm以上非结构裂缝10条以上或滴、漏水达到8处以上的。
(2) 主体结构砼强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后不满足设计要求强度,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的。
(3) 因施工降水、管线迁改、地面加固、污水排放等原因造成市政雨污水管网排水不畅、堵塞的,被政府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
3. 装修工程
(1)每层施工地面石材出现泛碱、渗水、油浸、破损及明显色差、空鼓等累计面积超过1的。
(2)给排水及消防施工中因消防管网质量缺陷,造成消防水压不足,影响消防验收的。
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分级
(一)一般质量事故
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二)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四、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分级
(一)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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