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 则 1、 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措施。二、 岗位、 职责、分工 (一) 企业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 总出纳;2、 收银;3、 库管;4、 财产库管;5、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分为:1、 采购应付账款;2、 收入、应收账款;3、 固定资产核算;4、 成本核算;5、 工资核算;6、 材料核算;7、 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企业视详细状况可设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派。 (四)职责 1、财务人员责任(1) 做好财务工
2、作,参与分企业经营决策; (2) 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3) 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4) 审查对外报表并签字; (5) 对处理财会不妥导致违章、罚款、挥霍等现象视详细状况负对应责任; (6) 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导致损失负责; (7) 对多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8) 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9) 对各部门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0) 对违反企业财务制度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11) 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12) 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会计工作对象 (1) 采购
3、、应付账款核算; 审查采购调查汇报;审查申购计划;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与否一致;审查入库单各项与否精确无误;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采购成本差异核算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 销售、应收账款核算; 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审核收银记录本;审核折免单据;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对计算销售成本;登记收入,应收有关成本明细账。 (3) 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折旧核算;清理核算;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 成本核算(使用不妥,闲置不用固定资产处理) 审核各项
4、费用单据;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原则及管理措施;成本费用归集与分派;登记有关明细账。 (5) 工资核算 制定工资表;分派计算;审核发放。 (6) 材料核算 审核材料收发凭证;核算材料领用存;登记有关明细账各项低耗品购进、领用、摊销核算;各项低耗品及材料报废核算。 (7) 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审核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月终财务分析;填制各类报表。 3、 出纳职责 (1) 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重要负责人签字为根据支出现金;(2) 认真做好现金日志账、做到月清旬结; (3) 认真审核多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4) 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4、收银职责(
5、1) 每日按规定期间到企业出纳处交清前一天营业款项及报表。(2) 准时到岗,备足营业用零钞、发票做好营业前准备及清洁工作。(3) 收款时认真审核服务员开出单据,确认金额及数量对,如有错误立即退还服务员,交总经理确认误单后签字作废。(4) 认真识别现金真伪,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5) 认真填写营业后交款单据,须做到帐物相符。(6) 严禁在收银台寄存酒水或与工作无关私人物品。(7) 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8) 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损害企业利益,如经发现予以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9) 收银员应认真整顿好每日帐单,防止单椐遗漏。并做好当
6、日营业报表 (10) 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后,应认真查对好当日营业收入款,如出现短(长)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收银员自身导致短款,由当日收银员全额赔偿,属其他原因导致或未查明原因,报财务部,经财务部查明后处理(11) 收银员应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必须严格按指定收银折扣、管理人员签字权限操作(如有超过及时提醒),否则给企业带来经挤损失由收银员赔偿。(12) 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 可,否则一切损失由承接负责人承担。5、 库管职责(1) 库房管理人员平常工作由企业办公室管理,库房账务类工作接受财务部统一安排。(2) 严格执行入库手续,物料或成品进入仓库时,仓管人员必
7、须核算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与否与送货单一致。如发现异常状况,须及时上报直属上级。(3) 入库物料或成品应按种类、品名、规格、入库日期等进行分类堆放,保持整洁,并设醒目物料标识等。(4) 物料出入库后,必须及时登记有关台账。(5) 库管人员必须坚持日清月结,凭单下账,不准跨月记账。准时上交有关报表等,做到物料、台账绝对一致。(6) 库管人员对库存物品不完好性负责,凡因保管不善及其他个人原因而导致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企业并保留深入追究责任权利。(7) 库房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在财务监督下办理账目移交手续,规定逐项查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并出具书面汇报,方可完毕交接。 三、会计核算措施
8、 (一) 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 资产管理 1、 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送、税费等)为计账金额。2、 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按原账面价;(2)无价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3、 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 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 成品菜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 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
9、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如下)一次摊销。 9、 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 金额较大(房租等)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 金额较小(100以内)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 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 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所有计入当期费用。 14、 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贯彻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 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他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
10、赔款、罚款和计账根据,应建立明细账。(四) 收入 1、 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金额为计账金额。 2、 其他与营业无关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3、 收入按各部门设置明细账。 (五) 成本、费用 1、 成本、费用按各部门设定二级账。 2、 成本内容:企业所有员工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店面销耗除外)。 3、 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波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
11、、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2、付款凭证 (1)项目(协议)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汇报或货品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获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12、2、应具有原始凭证,但无法获得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3、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改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4、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经济业务为根据。 5、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6)填制人员未盖章;(7)修改处未盖章;(8)科目运用错误。(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
13、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次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账页次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改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改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志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合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事项: 预收、预付账产;应收应付账产;待摊费用;预损费用;折旧账产;账实、账证不相符调整事项;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他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规定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如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规定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