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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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1、地点:步行街
2、横幅:心系群众财政为民民主评议开门纳谏
3、展版:公共财政政策宣传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进一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暨“两创四服务”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吉安市财政局就我市实行60项公共财政政策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实行公共财政政策工作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60项公共财政政策的意见》,实行60项公共财政政策,重要用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支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公共财政政策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主线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足发挥财政的分派和调控职能,大力加强以推动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新增财力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更加充足地体现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财政民生工程的目的就是要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和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教育、卫生、环保、文化、体育和公共管理等社会事业的薄弱环节明显加强;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重点宣传内容有: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三)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四)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七)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八)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政策;
(九)城乡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十)扶持园区公司发展有关财税政策;
(十一)深山区移民扶贫工程;
(十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十四)高中政府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补贴政策;(十五)中职学生助学金补贴政策;
(十六)粮食直补政策
吉安市财政局主办
七月一日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政策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实行救助的制度。1999年10月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正式颁布实行。2023年,省政府以第114号政府令颁布了《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式以地方法规形式全面展开实行。
我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4月1日起,由本来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对特别困难的“常补对象”保障标准为200元。其余县(市)的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60-200元。2023年,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拟达成11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2023年7月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持有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列入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2023年以前,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2023年6月份提高为每人每年960元。
2023年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水平从上年25元提高到30元,2023年提高到4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经费由省、县(市、区)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资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基金重要由农民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筹集。其中:农民缴费每人每年10-2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80元(中央财政4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40元)。
补偿设立:
1、住院起付线:设立四级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县(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起付线不得低于100元。起付线以下为个人自付部分。年内患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2、住院补偿比例:同级医疗机构只设立一个补偿比。乡级、县级、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及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分别:60%、45%、35%、25%。2023年补偿比分别提高到:75%、60%、40%、30%。各县(区)可在此基础上对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上下浮动5%。在计算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金额时,应用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金额后,再按规定的补偿比补偿。
3、住院补偿封顶线: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2023年提高到2万元),以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4、实行住院最低补偿额: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达成起付线后,农民的最低补偿额不少于30元,参合农民1年内多次住院,只能享受1次最低补偿额待遇。
四、城乡医疗救助
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救助问题,我省2023年开始实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按每人每年200元筹资,农村医疗救助按每人每年160元筹资。资金省、市、县财政按5:2.5:2.5比例承担。省直管县由省、县财政按7:2.5比例承担。
救助对象:1、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2、农村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增长了四类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尚未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司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1953年终前参军后在公司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和14类参战退役人员,简称“新增四类对象”。
救助病种:城乡医疗救助重要实行大病医疗救助。重要涉及: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12种大病。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救助标准:救助对象身患规定救助范围内的大病,一般按其个人(家庭)支出医药费总额的20%给予救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一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城市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一年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确属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2023年起,低保边沿户(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地低保标准120%以内)患大病(12种大病)也可按规定获得救助,患大病(12种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新增四类对象”医治无效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领取不超过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金。
五、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和对象:各类城乡公司、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公司化管理事业单位及职工,民办公司单位及其就业人员,城乡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都有依法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缴费比例:公司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28%,其中公司为职工缴纳20%,个人缴纳8%;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20%,其中个体工商户户主为帮工缴纳12%,帮工本人缴纳8%;个体工商户户主本人缴费比例为20%。
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是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足额缴费(缴费最少要满2023),同时参保人员要达成法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但并非缴费满2023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享受待遇:退休人员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按政策调整待遇增长养老金;退休人员去世后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待遇。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凡未纳入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成年居民:未参与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城乡居民。
2、未成年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或年龄在18周岁以上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筹资标准: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实行家庭(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和其他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成年人不低于每人每年15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财政补贴比例暂按40%执行,即成年人每人每年补贴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补贴20元。城乡低保对象以及省政府规定需照顾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上述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贴。
上述标准所需的财政补贴资金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7:1:2(其中:国家贫困县按8:0:2)承担。
待遇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门诊家庭补偿金、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共同构成。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按规定支付部分后,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办法予以补偿(按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拟定补偿标准)。
七、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城乡所有用人单位,涉及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民办非公司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缴纳,职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已退休的参保职工个人不缴费。
资金来源: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定额补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同级财政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2.5%安排;非财政拨款单位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自筹缴纳。
待遇支付: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分开核算,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住院期间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可视同住院的门诊特殊项目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与封顶线间的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段承担。
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
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享受生活补贴的退休职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2、没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领取养老保险;
3、所在单位实际发给的月正常生活低于320元。
二、补贴方式
财政采用“补差”方式,对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给予生活补贴,即:按退休职工个人月生活费不低于320元的水平,对低于320元的,由财政“补差”,提高到32元/月。
对2023年11月底以前退休的,以2023年12月份单位实际发放的正常生活费为依据计算“补差”。对2023年12月1日以后退休的,以退休第1个月领取的由单位承担的正常生活费为依据计算“补差”,但其正常生活费应不低于2023年11月底以前同类退休人员的水平。对单位集中在年度某几个月份发放生活费的,按当年实际发放正常生活费总数除以12个月计算月生活费。
三、资金筹措
本次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提高生活费需补贴资金所有市财政承担。
城乡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一、国家规定(建设部令第120号)对城乡最低收入家庭保障基本住房需要,即建立城乡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二、吉安市建立中心城区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保障办法(吉府字〔2023〕219号)。
(一)申请廉租住房条件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市中心城区城乡居民户口;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
3、申请家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连续享受低保6个月以上的。
(二)审批程序:社区居委会、区政府、市政府“三级审核、三榜公示”拟定享受对象。
(三)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四)保障标准:面积10㎡/人;补贴4元/㎡、月、人。
(五)租赁补贴申请:
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家庭将《告知书》、户主身份证、低保证至居住所在房管所申请。
(六)发放办法:发银行存折,每半年发一次,每年6月、12月发放。
扶持园区公司发展有关财税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生产型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前3年按公司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所有用于扶持公司发展,第4年至第5年按50%比例予以扶持;符合上述条件的加工贸易型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前5年按公司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所有用于扶持公司发展,第6年至第2023按50%的比例予以扶持。
2、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公司(须经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下同),从获利年度起,前5年按公司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所有用于扶持公司发展,后5年按50%的比例予以扶持。
3、兴办生产加工型公司,从正式投产年度起,年缴增值税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前3年按公司上缴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下列标准扶持:年缴增值税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按30%的比例给予扶持;年缴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50%的比例给予扶持。
4、兴办高新技术公司,从正式投产年度起,前5年按公司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的比例用于扶持公司发展,同时政府应积极为公司争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和财政贴息支持。
5、兴办自营出口创汇公司和代理出口本市产品的流通公司,从出口创汇年度起,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由受益财政奖励5万元人民币;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人民币;年出口1500万美元以上,由受益财政奖励15万元,以此类推。
6、凡创获省级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公司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全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公司,除省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之外,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受益财政配套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内同时获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外来投资公司,除省政府奖励外,市政府一次性奖励25万元,受益财政配套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符合条件的公司可向省级财政部门申报科技型中小公司创新基金、中小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补贴资金。
深山区移民扶贫工程
一、为什么要开展深化山区移民扶贫工作?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在全省4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西部政策县的边远深山区,开展移民扶贫工作,充足说明上级党委、政府对全省深山区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和特殊关照(我市除吉州、青原两区)。实行深山区移民,是从主线上改善深山区群众生活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些地方自然条件恶劣,人均耕地很少,因山高路远,加上基础设施严重落后,许多自然村至今不通公路、不通电,导致群众行路难、运送难、上学难、就医难、耕作难、照明难,群众规定脱贫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如何从主线上改变这些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呢?就上述而言,其中重要一项措施就是对深山区群众进行移民搬迁,把他们搬到自然条件较好,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较好的地方,这样就能彻底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早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因此,开展深山区移民扶贫工作,是使山区贫困群众彻底改变生存条件,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是我省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实际行动,是党和政府心系百姓、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哪些属于这次移民搬迁的对象?
居住在库区、深山区、和自然灾害较严重的频发区,这些地区的水、电、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条件差,缺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生存条件恶劣,本地群众就医、就学、行路困难、信息闭塞、缺少脱离致富的基本条件(具体由各县自定)。
三、这次移民扶贫的补贴标准如何?
根据上级的规定,对这次搬迁的移民按每人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重要用于搬迁户建房搬迁费用。其中省财政3500元/人、市财政400元/人、县财政3100元/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1、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和《江西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行方案》(赣府发〔2023〕21号)。
2、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标准:每人每年600元标准执行。
3、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形式:按季发放(每人每季150元),其中“一卡通”运营正常的县(区)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一卡通”尚不能正常运营的县(区),继续按赣财企〔2023〕110号文献规定(即财政部门将移民直补资金拨付到移民办公室,再由移民办公室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办法发放。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省政府决定,从2023年开始我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其重要内容是: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有免去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困难寄宿生补贴生活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与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为便于广大群众理解,我们仍习惯称为“两免一补”。从2023年起,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行补贴,资金补贴到学生个人,并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两免一补”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免教科书标准: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补贴公用经费标准:小学300元/生、年,初中500元/生、年。
3、“两免一补”各级财政投入情况如何?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投入资金共计32218.1万元,其中中央投入23100.4万元,省级投入7695.3万元,市县投入1422.4万元,受益学生57.2万人。
高中政府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补贴政策
1、高中政府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资助对象、补贴标准及具体申请条件?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新考取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我省从2023起设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不涉及民办普通高中学生)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具体申请条件:1、持有本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父母双残或单残,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学生本人残疾,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涉及社会考生),补贴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具体申请条件:1、持有本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父母双残或单残,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学生本人残疾,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高中政府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学金各级财政投入情况如何?
2023年全市高中政府助学金投入共计617.12万元,其中省级投入493万元,市县投入124.12万元,受益学生7714人。
2023年全市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投入共计989.3万元,其中省级投入791.6万元,市县投入197.9万元,受益学生1979人。
中职学生助学金补贴政策
1、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及补贴标准?
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档职业学校(涉及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档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2、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各级财政投入情况如何?
2023年全市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投入共计2818.9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691.41万元,省级投入676.5万元,市县投入451.05万元,受益学生187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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