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及森林公安、种苗质检站专业技术用房 施工招标文件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
房及森林公安、种苗质检站专业技术用房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
代理机构: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 年 月 日
1
目 录
一、总则………………………………………………………01
二、招标文件…………………………………………………05
三、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05
四、投标文件…………………………………………………06
五、投标保证金………………………………………………10
六、投标有效期………………………………………………12
七、投标………………………………………………………12
八、开标………………………………………………………15
九、资格审查…………………………………………………15
十、投标文件的导入…………………………………………17
十一、评标、定标……………………………………………17
十二、中标公示与中标通知书办理…………………………22
十三、合同授予与主要条款…………………………………22
十四、其它事项………………………………………………23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投标总价表
附件5:不可竞争费清单与计价表
附件6: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标准
附件7: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附件8:“招标公告”
附件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招标人
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及森林公安、种苗质检站专业技
术用房项目
招标代理
单 位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单位资质
乙级
工程地点
惜福镇街道后金社区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50万元,其余区财政投资
勘察单位
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计划立项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审[2016]166号、青发改农经审[2016]76号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青城规建管字[2016]0068号、
青城规建管字[2016]0069号
投标计价货币
人民币
结构形式
框架
质量目标
合格
总投资
414.25 万元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建安费
约270万元
工程类别
Ⅲ类
工程规模
1198平方米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60天
同类工程界定
要求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
标段情况
不划分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
2016年9月22日
(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
2016年11月20日
2招标说明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形式
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格审查方式
/
投标人
资质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评标办法
合理范围低价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6年8月24日14时
发布信息网络平台
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可在青岛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查询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4日14时至2016年8月31日11时
报名方式
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网上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时间
网上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
下载方式
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下载
招标文件”按钮下载
勘察现场时间
自行勘察
地 址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后金社区
提交异议时间
2016年 9 月1 日9时30分前
地 点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阳区正阳中路177号水悦城1号楼705室)
获取答疑时间
2016年 9月2日16时30分前
投标文件与资料送达时间
2016年 9 月14 日9时30分前
地 点
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山城路195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9月14 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6年9 月14 日9时30分
招标范围
及承包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及森林公安等为一体的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为地上三层建筑;种苗质检站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建筑。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
工本费(元)
300
投诉与监督
电话
0532-87763176
备注:各投标人自行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电汇凭证原件,以备核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公告
4.1按照本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公告。
4.2“招标公告”附后。
5招投标费用
5.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人支付。
5.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向中标人收取。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资料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踏勘现场
9.1各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按招标说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9.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自行负责,财产损失自行承担。
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违法分包。
11招标依据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
11.7《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政府令第249号”
11.8《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
11.9《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7号”;
11.10《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中标公示发布办法》“青建管字〔2013〕10号”;
11.11《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进场交易行为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13号”;
11.12《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考核办法》;
11.1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本招标文件32页(电子版);
1.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1份(电子版);
1.3图纸1套(电子版);
1.4招标文件的答疑、修改说明(纸质)。
2招标文件的答疑、修改说明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下载的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所规定的地点,同时将疑问以电子版发至邮箱qdhfygl@,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报招投标管理部门一份。
2.2招标人的答疑、修改说明,须形成书面材料,并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留存后,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投标人。
2.3投标人收到答疑、修改说明后,2日内向招标人出具书面回复。
2.4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投标的,将承担投标无效或废标后果。
三、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269.473032万元)和招标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和招标综合单价。
2若存在明显工程量编制错误,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工程量,随即修正招标控制价,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后以纸质形式发送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质疑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后以纸质形式发送投标人。
4投标人仍有质疑的,可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指定的工程造价部门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1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且质疑合理、确需重新编制的;
4.2招标控制价中主要人、材、机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的;
4.3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由纸质商务标书、纸质技术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时须分别密封。
1.1.1纸质商务标书两份;纸质技术标书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壹张。
1.1.2纸质技术标书为暗标标书,其内容直接从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打印;打印的技术标书内容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1.3纸质商务标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程规模、工期安排、质量安全、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工程量、资质资格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1.4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中,不能存在文件夹等多级目录,只能存在一个唯一的投标文件。
1.5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为全称。
1.6纸质技术标书制作要求
1.6.1技术标书封皮须使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皮;封皮折页部分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予以密封。
技术标书封皮到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阳区正阳中路177号水悦城1号楼705室,电话:0532-89657988)领取。
1.6.2电子招投标助手中技术标部分采用绑定pdf附件的形式,技术标书内容字体均使用五号宋体,且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待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定稿后,通过招投标助手工具条上的“打印技术标书”按钮打印纸质技术标书正文(在打印之前要保存文件,保存文件时,文件将形成一个唯一编码,编码在打印时将作为水印打印出来。),打印之后不要再点击“保存”按钮,否则水印编号将在保存后发生变化。投标文件至少使用9.0及以上版本的青岛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助手制作(下载地址: http://123.234.82.8/flyedt/)。
1.6.3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均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若出现文字表述、数据差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1.6.4纸质标书装订按封皮设定的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1.7纸质商务标书制作要求:
采用A4幅面纸,商务标书中需填写、签字、盖章的内容,投标人须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
1.8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8.1必须使用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官网中最新版本(9.0版本)的青岛市电子招投标助手(下载地址:http://123.234.82.8/flyedt/,点击招投标专区 “青岛市电子招投标助手9.0”下载)和本企业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身份卡制作,投标人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文件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85871505转。
1.8.2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使用空白不可擦写光盘进行刻录,在刻录完成后,投标人必须在本地计算机中检查刻录数据是否有效,光盘须写明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纸质商务标书包括内容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3投标总价表;
2.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
2.*不可竞争费清单与计价表;
……
(注:涉及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等复印件;
2.*其它资料。
3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电子版技术标
3.1.1工期目标
3.1.2质量目标
3.1.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1.4施工方案
3.1.4.1工期安排
3.1.4.2工序衔接
3.1.4.3施工方案
3.1.4.4平面布置、机械设备
3.1.4.5劳动力组织
3.1.4.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3.1.4.7进度控制点
以上3.1.1-3.1.4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
3.2电子版商务标
3.2.1公司简介
3.2.2编制说明
3.2.3投标函
3.2.4造价信息
3.2.5投标信息
4投标报价
4.1报价依据:
4.1.1《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4.1.2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发布的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等有关规定。
4.1.3《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5年)及现行价目表
4.2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4.3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要考虑风险因素。
4.4随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
4.5本工程合同结算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工程量如实结算。
4.6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须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案,填入单价和合价;对于未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人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与支付。
4.7各投标人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作出的优惠,不作为评标依据。
4.8不可竞争性费用按“青建管字【2013】7号文”之第十八条规定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列。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遵循“交一退一”的原则;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须先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而后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3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本单位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即截止到2016年9月8日)足额缴纳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32-66796310、667962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城阳支行
开户账号:12058000000533168
1.2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等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以支票方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本单位开户行以倒存的形式存入投标保证金。
1.3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简要名称、标段【即:防火库及种苗站】。
1.4投标保证金缴纳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足额、按时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4.1未从其基本账户(经备案的)转出的;
1.4.2其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前缴纳的;
1.4.3其进账凭证上未注明项目简要名称的。
1.5投标人基本账户认定及相关要求
1.5.1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实行基本账户核查备案制度;被核查备案后的基本账户认定为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完成基本账户核查备案事项;未及时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的,而导致投标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5.3投标人携带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本账户核查备案手续。以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基本账户信息年度备案复核。
业务联系电话:87763010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保证金以网银方式直接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
2.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
2.3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原件、“登记合同”原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
2.4有质疑、投诉的,在答复、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会议的;
3.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投标有效期
自截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为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2.1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2.2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证件)原件,提交的全部证书原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纸质技术标书、纸质商务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2 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清楚地标记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字样。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对修改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前递交。
3.2商务标书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证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近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
青岛本地企业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
非青岛本地的企业,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2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
4.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经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或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其与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注册资金一致)。
4.5同类工程业绩的资料。
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视为企业无同类工程业绩,投标无效。
4.5.1上五年度内完成同类工程项目(2011年1月1日起)
4.5.2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
4.5.3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
4.5.4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4.5.5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官方中文网站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原件(所提供的官方网站,在资格审查时评标专家能够直接从该网站查询获取该项目的中标公示)。
上述4.1~4.2所规定的证件资料原件须单独提交。
上述4.3~4.5所规定的证件资料原件须一起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单位投标证件资料原件”字样。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八、开标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
1开标程序(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开标会;
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布会场纪律;
1.2宣布参与开标的相关单位;
1.3公布投标人名单;
1.4核查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参加开标会情况;
1.5各投标人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互检,签字确认;
1.6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导入;
1.7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1.8宣布资格审查意见;
1.9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标书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1.10招标人代表抽取报价下限;
1.11各投标人按照提交的投标文件先后顺序逐一唱标,并签字确认报价;唱标价在开标室大屏幕公示;
唱标价与投标总价表所载明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12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书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1.13宣布中标结果;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1.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1.2在资格审查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
1.3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1.4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复印件除外)等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因投标人弄虚作假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5对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意见。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在资格审查意见中写明原因。
2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取消投标资格。
2.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
2.3投标文件:纸质技术标书、纸质商务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未单独包装密封的;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2.4资料原件:未包装密封的;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密封袋上未标明投标人名称的。
2.5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未提供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明)的;未提供有效身份证的;未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的。
2.6项目经理:未提交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原件的;项目经理开标时缺席的;与商务标书标明的不同一人的;未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2.7未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
2.8未提交经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或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原件的。
2.9近三年存在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
2.10未足额、按时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证明为准)。
2.11未提交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资料的;提交的业绩资料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七条第4.5项要求的。
2.12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
十、投标文件的导入
1开标现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各投标人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2对于无法导入的或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导入的内容与项目要求不相符的或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没有内容;均按废标处理。
3电子版技术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和顺序制作的;电子版商务标书未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号顺序制作报价清单的;均按废标处理。
4因网络系统原因导致无法导入的,或拷贝的光盘驱动程序不匹配的,可使用递交的U盘替代;U盘仍不可读的,按废标处理。
十一、评标与定标
1评标办法
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本次评标依据“青建管字〔2013〕7号”文件,实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1.2评标程序按技术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
2经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技术标书评审
3.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技术标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合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根据专家的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在6.6分以上(包含6.6分)为合格;6.6分以下为不合格。
3.2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与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3.4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废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废标报告。
3.5技术投标文件分数只作为评审技术投标文件是否合格的标准,不计入投标人最终的得分。
3.6技术标书评审结束后,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书评审。
3.7技术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7.1未按规定制作标书及标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7.2技术标书封皮内折页部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未密封的;
3.7.3纸质技术标书与电子版技术标书内容不同的;
3.7.4打印的纸质技术标书出现条款与内容缺失的;无水印编码标示的;
3.7.5纸质或电子版技术标书有明显或特殊标记的;
3.7.6未载明计划工期和开竣工时间的;
4商务标书评审
4.1确定评标基准价: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4.1.1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
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5≤n﹤7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7≤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9≤n﹤11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11≤n﹤13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4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13≤n﹤15 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高、5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n≥15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6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4.1.2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4.1.3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
去掉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后,对剩余投标报价,按照第一步计算报价均值的规则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2随机抽取报价下限:有关监督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在投标人唱投标报价前公开从评标基准价的96%、97%和98%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报价下限。
4.3商务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4.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4.3.2纸质商务标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函、投标总价表、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等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3.3纸质商务标书报价与电子版不同的;
4.3.4纸质商务标书中的投标总价表未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章;加盖的执业资格章不是建筑专业或超过执业范围的;
4.3.5纸质或电子版标书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综合单价的;
4.3.5纸质或电子版标书中,擅自更改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清单数量、暂定价、暂估价的;
4.3.6投标清单编制内容,纸质的与电子版的出现实质性差异的;
4.3.7纸质或电子版标书中,投标清单编制顺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顺序不同的;
4.3.8未按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不单列的;
4.3.9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
4.4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废标的商务标书,应出具书面废标报告。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位专家(技术与经济类)组成,从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和名单密封打印的方式产生。
5.2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按照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7评标过程中错误的修改
7.1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已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7.1.1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标书为准;
7.1.2数字表示金额与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为准;
7.1.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1.4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总价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表为准。
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则其废标。
8中标候选人与中标人的确定
8.1投标人排序:投标报价高于随机抽取的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其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推荐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8.2.1当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作为中标人。
8.2.2当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排序第一时,均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8.2.3当2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十二、中标公示与中标通知书办理
1项目定标后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招标人于7日内签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报城阳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办理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处理投诉期间,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三、合同授予与主要条款
1办理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后,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于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报城阳区城建部门登记。
2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青建管字(2008)47号”、“青建管字(2011)4号”文件执行。
3工程款支付: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十四、其它事项
1招标人自律要求
1.1招标人不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若发现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按“青建管字(2008)46号文”处理。
2.2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考核办法》执行。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工程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一、投标人已详细阅读 工程招标文件,愿意以清单总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其中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营房及森林公安专业技术用房
元(大写), (小写),种苗质检站专业技术用房 元(大写) (小写),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承接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保修任务。
二、投标人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要求及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完成施工任务,竣工并向招标人移交整个工程。
三、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之内皆具法律效力。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之内,如果中标,投标人愿意接受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投 标 总 价 表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不可竞争费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规费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
1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