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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集团武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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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版本:V1.0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fire accidents 单位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预案编号: CRB-YJYA-WHZX01 编制单位: 颁布日期: 目 次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合用范围 3 2 事故类型和危害限度分析 4 2.1 事故类型 4 2.2 危害限度分析 4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5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6 4.1 应急组织体系 6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8 5 防止与预警 9 5.1 危险源监控 9 5.2 预警行动 10 6 信息报告程序 10 7 应急处置 11 7.1 响应分级 11 7.2 响应程序 12 7.3 处置措施 14 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4 9 附则 14 附件一 16 附件二 17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1.1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火灾事故风险和事故劫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劫难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 本预案作为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针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是武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补充和附件,以完善武汉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1.3 满足集团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规定,为连续改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及改善目的提供支持和参考。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规和规定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施行)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2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23)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23年2月 第一版) 1.3 合用范围 1.3.1 火灾事故分级 1.3.1.1 按照火灾事故的危害限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武汉公司将火灾事故分为I级、II级。 1.3.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I级火灾事故: a) 导致死亡(含失踪); b) 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c) 10人以上中毒; d) 3人以上重伤; e) 需要紧急转移安顿100人以上; f)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1.3.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II级火灾事故: a) 一次事故导致1-3人重伤; b) 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c) 1-9人中毒; d) 需要紧急转移安顿100人以下; e)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1.3.2 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及其它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3.3 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下列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3.3.1 I级火灾事故; 1.3.3.2 超过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和管理部室处置能力的火灾事故。 1.3.3.3 需要华润雪花啤酒(湖北)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处置的火灾事故。 2 事故类型和危害限度分析 2.1 事故类型 2.1.1 本预案针对武汉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潜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而导致的火灾事故而编制。 2.1.2 本预案涉及武汉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要原材料、重要产品、产量、重大危险源等,以及周边重要设施、目的、场合和周边布局情况也许对各公司人员的生命导致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内容。 2.2 危害限度分析 2.2.1 根据湖北公司的规定,武汉公司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分析各类危险源导致火灾事故的危害限度。 2.2.2 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公司将也许导致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潜在事故和突发事件汇总于下表: 表一:公司重要潜在火灾事故汇总表 序号 火灾敏感区域 重要潜在事故 备注 1 综合仓库(易燃品) 火灾 2 油库 火灾、爆炸 3 变电站 火灾 4 锅炉房 爆炸、火灾 5 办公楼 火灾 6 电气设备 火灾 7 化工库 火灾 8 瓶箱场 火灾 9 成品库 火灾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3.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武汉公司在湖北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武汉公司执行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照管理职责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武汉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应与湖北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定期提交年度安全工作报告,报告中应向湖北公司报告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 3.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中心以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为主,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参与。武汉公司是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武汉公司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4 科学调控,依法规范。不断改善和完善应急预案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保证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5 防止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防止相结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平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足运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武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武汉公司执行总经理:聂林 武汉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陈健雄 消防安全职能部门:保卫监察部 报警联络组 组长: 文敏 副组长: 沈建汉 王良国 义务消防队员: 14人 物品转移组 组长: 陈红清(5人) 副组长: 石利雄(15人) 徐国胜(30人) 周劲松(30人) 义务消防队员: 80人 火灾解决及抢救组 组长: 曹中发(120人) 副组长: 杨骁(60人) 陈述文(50人) 义务消防队员: 230人 疏散安全组 组长: 程淑红(2人) 副组长: 吕静(4人) 王旭东(4人) 蔡文轩(15人) 袁计平(5人) 义务消防队员: 30人 图1 武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武汉公司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在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下,武汉公司具体承办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武汉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领导小组的组成和成员单位重要职责: 组长:聂林 副组长: 陈健雄 成员单位:职能部室及武汉公司相关部门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于保卫监察部,应急组织机构见下图: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 保卫监察部 物品转移组 赶到现场后,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然后有组织地提成小组,一方面转移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后转移一般物品,分批转移到安全地带,安排人员看管,并在抢救转移工作中,清除通道上的障碍物,保持通道畅通,及时启动所有安全通道,保证救援队伍顺利进入火灾地点和抢救转移工作。 火灾解决及抢救组 在指挥官的指挥下,有序高效地进行火灾解决的各项工作,如展开灭火工作、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现场伤员紧急抢救和转移。 疏散安全组 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把现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在指定地点集合,并清点人数,在救援人员未届时,做好现场的交通指挥,并接应消防车、救护车到达火灾地点,防止车道受阻,当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所有的指挥权交由外部专业机构负责。 报警联络组 当发生火灾时,及时赶到现场,及时报火警119,告知公司的具体地址、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当有人员受伤时,立即拨打120,与医疗急救中心联系。在紧急抢救的过程中,负责内部与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并保证所有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图2: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图 (1)武汉公司保卫监察部负责应急值守(电话:2052、2023、2042、),及时向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火灾事故信息,向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部传达武汉公司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负责督办贯彻,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并逐级上报。 (2)武汉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针对本单位火灾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火灾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视情况协调其它资源。 (3)武汉公司针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在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实行各项应急措施,并向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4.2.1 武汉公司成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应急救援组织涉及: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湖北公司报告火灾事故及救援情况。 4.2.2 应急救援指挥部内的各级指挥人员及其职责 4.2.2.1 总指挥:公司最高领导者——负责公司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 4.2.2.2 现场指挥官: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决策,是紧急情况发生后总指挥尚未到达时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当总指挥到场后,向总指挥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总指挥的工作; 4.2.2.3 消防指挥官:主管消防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救助或现场灭火的指挥工作。考虑到消防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专业性强,时间性强和对有效协同配合规定较高特点,赋予消防指挥官行使现场消防工作最高指挥权。 4.2.2.4 医疗指挥官:主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医疗救护的指挥工作。 4.2.3 为了能应对各种类型的突发事件,各公司的应急救援组织应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4.2.3.1 报警联络组 任务:负责内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 规定:当发生火灾时,及时赶到现场,及时报火警119,告知公司的具体地址、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当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拨打120,与医疗急救中心联系。在紧急抢救的全过程中,负责内部与外部信息的联络沟通,并保证所有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4.2.3.2 疏散安全组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人员安全快速地撤离现场,并保证外部救援车辆的畅通 规定: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建立警戒区,及时把围困人员疏散到警戒区外安全地方,在指定地点集合并清点人数,在援人员未届时,做好现场的交通指挥,并接应消防车、救护车到达火灾地点,防止车道受阻。当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所有的指挥权交由外部专业机构负责。 4.2.3.3 灾害解决及抢救组 任务:负责灾害解决及抢救伤员。 规定:在指挥官的指挥下,有序高效地进行火灾解决的各项工作,如展开灭火工作、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现场伤员紧急抢救与转移。 4.2.3.4 物品转移组 任务: 重要物品的转移,特别是危险物品的转移 规定:赶到现场后,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然后有组织地提成小组,一方面转移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后转移一般物品,分批转移到安全地带,安排人员看管,并在抢救转移工作中,清除通道上的障碍物,保持通道畅通,及时启动所有安全通道,保证救援队伍能顺利进入火灾地点和抢救转移工作。 5 防止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5.1.1 武汉公司根据集团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的规定,辨识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拟定重要危险源。 5.1.2 对于拟定的危险源特别是重要危险源,武汉公司建立平常监视和测量制度并予以实行。监测的内容应涉及监测项目及分析内容、监测的时间、频次、方法、监测的负责人及配合部门等。属于国家法规强制规定的监测项目(如特种设备),应委托法定的外部机构进行监测。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压力容器等危险源,应设立专门的监测系统,必要时进行连续监测。 5.1.3 特定情况下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视和测量。 5.1.4 武汉公司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监测结果与相应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情况,并对各监测项目的历史数据进行回顾与分析。假如通过度析发现不符合,相关部门应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因素分析,制定纠正或防止措施予以实行,直至不符合关闭为止。 5.2 预警行动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也许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本预案及时研究拟定应对方案,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采用相应行动防止事故发生。 6 信息报告程序 6.1 武汉公司有关部室应当加强对重要危险源(特别是国家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也许引发重大火灾事故的险情或其它灾害劫难也许引发火灾事故劫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6.2 重大火灾事故劫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本地火警应急电话(119、110),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地人民政府和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6.3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予以记录。组织分析确认事故情况后进行应急响应。 6.4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2052、2023、。 6.5 事故确认后,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当立即报告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内容涉及(但不限于):事发公司名称、概况、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 6.6 火灾事故的应急和救援应当紧密依靠本地专业消防应急机构的力量,事故现场指挥部应与专业消防应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接受专业消防应急机构的指导和建议,共同实行事故应急和救援的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完毕。 6.7 武汉公司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积极向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有关部室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 6.8 火灾事故信息报告程序见下图: 集团应急指挥中心 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CRB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火灾事故发生现场 7 应急处置 7.1 响应分级 7.1.1 I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武汉公司组织实行。当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进入I级应急响应行动时,武汉公司发生火灾后应当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7.1.2 II级火灾事故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行由武汉公司决定,并根据火灾事故劫难或险情的严重限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过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湖北公司应急预案实行救援。应急行动结束后,应及时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救援的情况报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7.1.3 有关武汉公司的响应 I级响应时,武汉公司启动并实行本单位有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湖北公司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公司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7.1.4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响应 7.1.4.1 及时向湖北公司报告火灾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7.1.4.2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7.1.4.3 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告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本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7.1.4.4 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支援。 7.1.4.5 对也许或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武汉公司要及时上报湖北公司。 7.1.4.6 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1.4.7 贯彻其它有关事项。 7.2 启动条件 7.2.1 事故等级达成Ⅱ级,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7.2.2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7.2.2.1 发生Ⅰ级响应条件的火灾事故; 7.2.2.2 接到相关公司关于火灾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7.2.2.3 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火灾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7.2.2.4 武汉公司认为有必要启动; 7.3 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响应程序 7.3.1 进入I级响应时,武汉公司立即按照预案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司实行应急救援。 7.3.2 武汉公司根据火灾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告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本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行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7.3.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行先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公司负责协调,全力控制火灾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火灾事故灾害链。 7.3.4 现场处置依靠地方人民政府和公司的应急处置力量。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用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足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用紧急处置措施。 7.3.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请求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支援,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7.3.6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用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火灾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7.3.7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要工作内容如下: 7.3.7.1 武汉公司与本地政府、社区、警务室建立应急互动机制,拟定了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用的防护措施。 7.3.7.2 根据制订的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顿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7.3.7.3 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行疏散、转移。 7.3.7.3.1报警联络组:武汉行政部 7.3.7.3.2疏散安全组:工会、人力资源部、采购部、品控部、技术部 7.3.7.3.3物品转移组:生产部、工程环保部、动力车间、酿造车间 7.3.7.3.4火灾解决及抢救组:保卫监察部、仓储部、包一车间、包二车间 7.3.7.4 启用应急避难场合。 7.3.7.5 请求本地政府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7.3.7.6 警务室负责治安管理。 7.3.8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火灾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火灾因素,评估火灾发展趋势,预测火灾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火灾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7.3.9 应急指令下达程序见下图: 湖北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集团应急指挥中心 7.4 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武汉公司的具体情况、周边环境、火灾类型等制定,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内部报警,火灾事故达成Ⅱ级及以上,拨打火警电话119。 根据导致火灾事故也许的因素,将火灾事故分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物品火灾事故。 7.4.1火灾事故处置程序 7.4.1.1报火警的对象 7.4.1.1.1发现火灾事故,应及时向周边人员发出火灾警报,召集附近人员前来扑救和疏散物资。 7.4.1.1.2拨打火警电话119及向公司保卫监察部报警,保卫监察部值班人员接警后迅速组织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 7.4.1.1.3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以便迅速做好疏散准备,发出警报要根据火灾发展情况作出局部或所有疏散的决定,并告诉火灾现场人员要从容、镇静,避免引起慌乱、拥挤。 7.4.1.2报火警的内容 7.4.1.2.1现场人员或发现火灾者应立即向保卫监察部报告,电话:2 052、2023、2042、2051。 7.4.1.2.2保卫监察部值班人员应迅速报火警119和120,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7.4.1.2.3报警时应说清楚起火单位及所属具体位置。 7.4.1.2.4报警时应说清楚燃烧物质的性质、类别、火灾部位等。 7.4.1.2.5报警时应说清楚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以便消防队随时查询相应情况。 7.4.1.2.6报警后应安排人员到最近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救护车。 7.4.1.3火灾处置程序 7.4.1.3.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义务消防队员,无论在何时和何地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并参与和组织扑救火灾。 7.4.1.3.2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人员,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疏散物资,建立空间地带,以阻止火势蔓延,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减少火灾损失。 7.4.1.3.3积极抢救被困人员,火场上有人被困时,组织身体强壮人员,积极抢救火场周边人员,防止被救人员和其别人员重返火场。 7.4.1.3.4火灾应急。公司除冷冻、锅炉外,其它部门、车间必须关掉所有用水,保证消防水源水压稳定。 7.4.1.3.5供电、供水、通讯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安排人员在现场,服从现场指挥员调遣,切断火灾现场电源,但应保证照明电源。 7.4.2油库的防止程序: 因公司的油库储存的是柴油,储存量不超过5吨,因此在防止和预警以及应急处置时,应采用以下措施。 7.4.2.1油库的防止措施: 7.4.2.1.1油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操作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及专人管理。 7.4.2.1.2油库外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记,油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源进入库内,周边10米内严禁动用明火。 7.4.2.1.3油库管理人员应通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7.4.2.1.4油库内严禁堆放易燃物资、照明灯具必须是防爆灯具。 7.4.2.1.5 储罐要定期经专业人员检修,防止渗漏。 7.4.2.1.6储罐如需焊补,预先办妥动火审批手续,经职能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7.4.2.1.7库房内要保持通风状态,并配备黄沙、干粉灭火器等应急灭火物资和消防器具。 7.4.2.2油库的应急措施 7.4.2.2.1油库内出现火灾, 保卫监察部接警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迅速到达现场,疏散周边人员; 7.4.2.2.2转移现场物资(特别是重要危险源),并切断库内电源。 7.4.2.2.3根据起火油类的特性,使用干粉灭火器或黄沙灭火。 7.4.2.2.4及时报警并向领导报告火灾现场情况。 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1 救援装备保障。武汉公司所属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武汉公司根据本公司火灾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8.2 对于也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9 附则 9.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9.1.1 应急预案(emergency response plan):针对也许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9.1.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针对也许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9.1.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用的应急行动。 9.1.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导致的损失或危害而采用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9.1.5 恢复(recovery):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用的措施或行动。 9.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保存,并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备案。 9.3 维护和更新 9.3.1 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3.2 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必要时,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对本预案进行修改。 9.3.3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武汉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 9.5 应急预案实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 表一 武汉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通讯录 序号 所在单位 姓 名 职务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附件二 表二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序号 预案名称 预案编号 版本号 颁布日期 备注 1 集团安全生产事故 综合应急预案 CRC-YJYA-JTZH01 V1.0 2 集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CRC-YJYA-JTZX02 V1.0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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