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794563 上传时间:2024-10-13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50.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农贸市场租赁合同.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农 贸 市 场市场商位租赁协议商位编号: 经 营 户: 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 制市场商位租赁协议目录1、经营户须知 l2、市场商位租赁协议 53、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的管理责任书 134、经营活动“五包”承诺书 l55、“放心食品”经营承诺书 176、“放心菜经营承诺书 l87、“放心豆制品”、“放心豆芽菜”经营承诺书 l98、“放心肉”经营承诺书 209、价格诚信承诺书 21 经 营 户 须 知总 则为了规范市场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场内交易秩序,保障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户、商品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编制本经营户须知。本着“服务顾客,满足顾客,发明顾客

2、”的经营理念,作为市场举办者,我们将竭诚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和超越顾客规定,为市场吸引更多顾客。我们真诚希望驻场经营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市场规章制度,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商。愿我们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共建市场,共创辉煌。市 场 概 况1、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从属于贵州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管理者。2、经营理念和质量方针。坚持“服务顾客,满足顾客,发明顾客”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的经营、服务、管理工作中,拟定“优化环境、优良服务、优质商品、追求完善”的质量方针。3、市场管理办公室

3、市场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市场经营、服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其重要职责:市场的招商经营。招揽进场交易的经营户,以双方协议的方式,由经营户向市场租赁营业房或商位等的使用权。市场的服务管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体现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的经营理念和质量方针,为顾客提供合格的硬件和软件服务;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市场管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溅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商品交易的正常秩序。经营户入驻市场规程 1、入驻申请 经营户向市场管理办公室书面提交入驻市场申请书的内容及有关证件: (1)经营户的基本情况。 (2)经营户介绍商位负责人的情况:商位负责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

4、3)经营户介绍入驻后商品经营的范围和对该商品经营的经历。 (4)经营户对商位提出的规定。 (5)经营户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商位负责人及其它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可视情况酌情而定。 2、入驻批准 (1)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经营户的书面入驻申请,审核经营户的具体情况。 (2)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市场商位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入驻的决定。 (3)市场管理办公室将决定告知申请人。 3、签定入驻协议 (1)市场管理办公室向申请人介绍市场经营管理规定。(2)市场管理办公室向申请人介绍需签定的协议书、责任书及承诺书。(3)

5、双方进行意向沟通。(4)双方签定租赁协议等有关文献。4、办理进场交易的有关证件5、经营户验收商位情况,办理入驻交付手续。当入驻人入驻营业房并有装修规定期,在符合市场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办理申请手续并得到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入驻人出资实行装修。 6、入驻人开业经营。市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树立市场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市场,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市场经营户在与市场签订租赁协议获得商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工商等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经领取后方可开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的商品,必须同时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经营

6、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贯彻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规定。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安全的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销售。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销售的商品。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

7、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解决,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爱惜市场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的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市场或别人的经营没备用品,如导致损坏照价补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立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向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

8、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钞票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9、维护市场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不准在市场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市场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10、不准出租、转借和买卖商位。转让、拼搭商位应事前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向工商申办证照后,方准经营。对签订租

9、赁经营协议后超过1个月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协议终止,由市场收回商位,并按工商规定缴销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 11、市场经营户在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方批准,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并向工商注销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协议,并在规定期限退还商位保证金。对在经营中需要更换执照户名或负责人的,须经市场批准,并报工商批准后方可继续经营。 12、市场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经营户不准雇用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

10、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市场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与市场签订规范经营的各项承诺责任书,交纳保证金,以实行保证金预赔制度。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解决;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市场商位租赁协议甲 方: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地点: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市场商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

11、协议。 第一条 本租赁协议的商位定位 甲方将清镇第一农贸市场内的 区 号的商位租赁给乙方, 由乙方在市场内按划行归市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本租赁协议期限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把商位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商位费及其交付时间与交付方式 (一)、乙方租赁甲方商位的商位费。商位 号,月租赁费 元(大写 元)。 (二)、商位费按月交付。交付时间为每月的10日内(每月10日前缴费优惠 元)。 (三)、商位费交付的方式。 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市场管理办公室交纳。 第四条 商位的用途 乙方按甲方划行归市的规

12、定,对所租赁的商位开展经营活动。双方通过本协议约定,乙方租赁的商位经营范围为 。 甲乙双方商定,因市场需要商位布局调整或人民政府及下属各职能部门规定市场变更(换)或不可抗拒因素的商位用途调整,乙方应作密切配合,服从接受调整,如乙方不作配合,不接受调整,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协议。 第五条 各项税、费的收取甲方负责按有关法规或双方约定,向乙方收取市场应收的各项规费,规费涉及代收水、电等费用。收取的时间和方式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市场规定,以公告明示或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如期缴纳应缴的各项规费。第六条 商位使用保证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商位使用保证金 元(大写 元),商位保证金在乙方向甲方订商位时交纳。商位保证

13、金用于支付乙方不准时交纳的商位租赁费或各项应交纳的规费;用于支付乙方违反甲乙双方协议规定的违约金;用于支付乙方不按规定执行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违约金;用予乙方在市场内从事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机关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扣除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款等。商位保证金被扣除后局限性应交额时,由甲方告知乙方及时补足。商位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租赁协议后的l5天内,乙方凭商位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退还。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乙方遵守执行。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和处置场内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组织开展诚信教育

14、和评优创优活动,不断提高乙方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水平。 3、按照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市场上市商品范围,做好市场的划行归市工作。 4、制定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督促乙方建立进货索证(票)制度,并可根据市场的特点指定一定范围的商品统一印制进货台帐,督促检查乙方建立台帐并如实填写。 5、设立投诉台,接受投诉,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调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因消费纠纷而由甲方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 (二)甲方义务 1、积极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乙方办证、办照和税费交纳工作。 2、加强市场的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建立相关制度,采用有效措施,贯彻专门人员,保证市场交易安

15、全。 3、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拟定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市场场地维护和水电供应工作;做好市场内外的车辆秩序管理工作和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及其它市场配备设施的管理工作,保障市场有良好的交易环境。 4、对新的市场商位出租,在市场中公布有关情况。 5、支持乙方搞好经营,为乙方经营提供方便,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本协议约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2、有权抵制甲方不合法的规定,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3、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给乙方导致损失的,乙方有权规定甲方补偿。4、租赁期满后,在符合甲方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16、但应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有权了解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义务 1、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办理证、照,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做到证照齐全,自觉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做到明码标价,亮证经营,照章纳税缴费。 3、建立进货索证(票)制,经营关系人身安全的商品,应索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检查报告,建立该商品的进货台帐,并如实填写。 4、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做到文经营,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凡交易对方索要交易凭证的,应自觉提供。 5、做好租赁物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损害租赁物,不占用公用通道、场合,协助甲方搞好市场管理及消防等安全工作

17、,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安全。 6、不得以乙方租赁的商位等对外设定担保。 7、乙方不得违反国务院限塑令的有关规定,在市场商品销售中实行购物袋有偿使用。 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凡须统一服装的,工作服费用由乙方自理,但款式由市场拟定。 9、乙方在市场经营过程中,须执行市场管理规定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标准,不得违反。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法定计量器具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条 甲方不允许乙方对商位进行改善或增设它物。乙方如有需要,在符合市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须报经甲方批准,并办理有关书面手续后方可实行。协议终止或遇国家拆迁等政策调整导致市场调整的,乙方不得损坏、拆除固定装修物,由甲

18、方无偿接受。 第十一条 甲方不允许乙方出租、买卖、互换、转租甲方的商位。 乙方需将商位转让别人,需书面报经甲方批准,甲方批准转让的,由甲方和新承租人签订协议。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贡任1、未按约定期间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十天内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2、未提供约定商位的,甲方按原商位年租赁费的5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3、物业管理未按约定提供,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在约定期限内仍无改善,给乙方导致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4、其他约定: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交纳商位租赁费,每逾期

19、一日,按月租赁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十天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商位租赁费且不得免去违约金。2、不按规定规定补足商位使用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已交商位租赁费不再退还,并支付甲方已实际代为支付的相关费用。3、商位交付后壹个月内未开业,或在租赁期内无合法理由间歇性停业延达5 0天以上(含间歇性开业日),或连续停业2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已交商位租赁费不再退还。4、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罚款三次以上,给市场经营活动导致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已交商位租赁费不再退还。5、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将商

20、位转租、转借、互换、买卖、出租别人及不按经营范围经营和对外设定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已交商位租赁费不再退还。6、因过错导致商位损毁的,承担补偿责任。7、经营户不在租赁商位范围内经营,擅自占用市场通道或公用场地设摊经营,发现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已交商位租赁费不再退还。8、经营户在商品销售中,被市场管理者发现违规使用购物袋时,市场对违规使用的购物袋作没收解决,经营者予以认可;同时实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摊解决,第三次清退出场。9、经营户违反市场管理规定,违反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市场对经营户作违约解决,经营户予以认可。10、其他约定:第十三条 市场的改造与拆迁根据政

21、府对市场的规定,市场如需改造,乙方因根据甲方的安排,无条件地配合甲方搞好市场改造工作。如市场是政府改造项目需拆迁时, 甲乙双方的协议自然终止。有关的商位租赁费用按日结算,政策拆迁的有关补偿费用由甲方享用。第十四条 财产保险市场设施的财产保险由甲方办理, 并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经营的商品和财产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第十七条 经营户须知、承诺书、经营目的管理责任书均为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协议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 方: 乙方: (盖章)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 年 月 日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的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市场安全工作,保证市场的连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消防管理条例、贵州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清镇第一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营户(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 管理目的 1

23、、不发生因治安、消防管理不严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事故; 2、不发生火警及火灾事故; 3、不发生违禁和缺少保护的设施设备使用的事故: 4、不发生盗窃案件和商品财物被骗案件; 5、不发生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重大、集体中毒事件; 6、加强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及其用工的法制和安全意识教育,全年不少于一次。 二、 目的管理范围 甲方对市场进行整体管理,乙方按本商位(含商位门前)范围进行管理。 三、 负责和规定 为实现本责任书拟定的管理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突出实效,保证安全, 甲、乙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各自职责。 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治安、消防、安全

24、经营等工作的指示,按规定及时部署工作任务,贯彻工作举措,并指导、督促乙方做奸冶安、消防、安全经营工作。 2、建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立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检查指导乙方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贯彻,组织开展定期的阿版权保护、检查,督促整改,强化乙方的安全防范工作。 3、在公共环境上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导经营户在商位和营业房中配备消防器材。 4、定期检查市场设施设备,特别是建筑的安全状态,对乙方报修的公共部位维修项目,酌情及时安排维修。 5、配备市场专管人员,参与和帮助乙方化解、平息经营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以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 6、贯彻市场

25、巡查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抓好市场治安、消防和安全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配备夜间值班员,维护市场赋产安全。 7、年终对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考核。 乙方责任: 1、执行市场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经营户是所在经营点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不乱拉乱接电线,不擅自使用明火,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电热炊具和电加热器,不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下班离岗时关闭商位电器开关,火警及时报告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向119报警。 2、爱惜市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按规定配备商位的消防器材,并能对的使用消防器材。 3、自觉维护市场安全,对影响市场安全的矛盾、纠纷要妥善予以解决,防止事态扩大而弓l

26、发治安事故;自己确无能力解决的,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解决矛盾和纠纷。如乙方在市场内发生打架等事件的,在解决期间一律停止营业;如乙方被有:关部门处以拘留、劳教、判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商位,经营权,并不再退还已交纳的商位租赁费用。 4、增强防骗意识,加大堵漏力度,防止商品财产被骗事件发生,妥善保管好钱物,天天按市场作息时间准时开业,下班后商位不准存放财物。 5、遵守与甲方约定的“经营管理制度”,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配合甲方对所经营商品的索证、检测检查管理,杜绝发生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短斤少两,弄虚作假,严禁采用价格欺诈等不合法手段牟利,自

27、觉维护消费者利益;认真妥善处置顾客投诉,自身难以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 7、各经营点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通道和出口不得放置经营用品和堆放物品,同时各经营点内不得留宿。 8、自觉遵守国家一切与市场经营有关的市场经营、工商管理规定及物价、食品卫生、治安等法律法规。 四、考核方法1、甲方如不能履行责任,乙方可报告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的主管职能部门或甲方的上级领导予以解决。2、乙方如不能履行责任,甲方可帮助乙方予以总结,监督其整改,或由甲方给予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租赁协议的处珲。 五、本责任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执一份,有效期与租赁经营相同。 六、本责任书为甲

28、乙双方租赁协议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协议终止,本责任书自然终止。经营活动“五包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贯彻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商品交易市场“五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所在市场一同营造卫生、有序和文明待客的市场购物环境和气氛,特就“五包”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 包摊(门)前摊(门)内卫生 营业房、商位内整齐清洁,墙面(商位台面、立面)以及货架、容器、设施设备卫生洁净,商品陈列规范整齐;及时清除商位内、商位前地面的各种污秽杂物和积水;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存放于规定的容器,制止随地吐痰遗迹乱丢瓜果、乱丢烟蒂及一切废弃物等行为;经营场内外做到人走场清,卫生清洁。 二、 包秩序 不在市场内及市场外通道

29、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规范,不超过营业房门槛或商位台面边沿;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处,不乱停乱放; 自觉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邻里和谐相处,不在市场内大声喧哗,不发生酗酒、打牌、打架骂人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包经营作风 做到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执行入场商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做到入场商品符合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以及明示的产品标准等销售条件;不出售过期、变质商品,所售食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短斤缺两行为;执行市场经营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管理工作,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包设施完整 经营户在营业房、

30、商位使用过程中要做到爱惜设施,维护设施的完整。 五、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责任,并按市场相关规定,接受市场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入驻协议的解决。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有经营户签字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并作为市场商位租赁协议的附件,与上位租赁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放心食品”经营承诺书 为使消费者所购买的食品达成“放心”的规定,以此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市场入场商品交易的规定,特向所在市场作出本承诺: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入场经营的商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和食品标

31、准等规定,不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不经营假冒伪劣的食品,不经营有危害与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并配合市场开展食品质量的检查工作。2、切实做好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制度。每一批购进的商品,有索证规定的,均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和商品检查合格证书,并做好台帐记录。 3、接受市场的索证和台帐检查。自觉接受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研品索证、台帐检查,并在市场指导下积极做好索证和台帐登记工作。 4、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乐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自觉接受市场按相关规定和责任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摊位租赁权的处置。

32、 5、本承诺书作为租赁协议的附件,与商位租赁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承诺书随租赁协议到期或解除自然终止。 6、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经营户签定协议之日起生效。“放心菜”经营承诺书 为执行好贵阳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保证市场内上市蔬菜的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特向市场作如下承诺:一、保证不销售残留农药超标和不符合质量规定的蔬菜。二、认真把好蔬菜进货关,向供应商索取质量证明和进货凭据,保证经销蔬菜质量可追溯。 三、遵守市场对进场交易蔬菜的管理制度,支持和配合市场对蔬菜残留农药的检测和检测结果的公告明示,接受市场和消费者监督。四、对检测出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按有关部门规定

33、,交市场或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销毁。五、若违反“放心菜”经营规定或经销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乐意承担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向市场收取的处罚金。 六、在市场“放心菜”的商位经营中,做到挂牌亮证服务,按规定树立标志和标记。 七、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市场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入驻协议的解决。 八、本承诺书作为商位租赁协议的附件,与商位租赁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承诺书随租赁协议到期或解除自然终止。 九、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经营户签字之日起生效。“放心豆制品”“放心豆芽菜”经营承诺书 为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豆制品”、“放心豆

34、芽菜”,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市场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向市场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决不经营不经政府部门确认的定点厂家生产的豆制品、豆芽菜,决不经销过期、变质豆制品、豆芽菜。 二、实行豆制品、豆芽菜进货索证和台帐登记,向供货厂家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质检报告或检查合格证等证明如进货凭证:对每一批次进货,索证及审核情况进行台帐登记。 三、自觉接受市场对进货索证和台帐登记情况进行的检查。 四、若违反“放心豆制品”、“放心豆芽菜”经营规定或被查获经销非定点厂家生产的豆制品、豆芽菜,受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时,乐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 五、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违法违规

35、违约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市场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租赁协议的解决。 六、本承诺书作为商位租赁协议的附件,与商位租赁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承诺书随租赁协议到期或解除自然终止。 七、本承诺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经营户签字之日起生效。“放心肉”经营承诺书 为执行好贵阳市人民政府145令贵阳市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等法律发规,履行好关于生猪产品上市的管理制度和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特向所在市场作如下承诺书: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的相关制度,保证进场销售的经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并经检疫检查合格的生猪肉产品;保证进场销售的猪副产品执行“一票证”规定,不超量销售。2、做

36、到不私屠滥宰,不经销非定点屠宰、检疫以及变质的生猪肉产品;在市场经营户间做到互相监督,共同制止违法违规经营。3、实行生猪肉产品进货索证和台帐登记,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品检疫检查证明、质检报告或检查合格证明和专用收据(一票证)等进货凭证;对每一批次进货、索证及审核情况进行台帐登记。 4、自觉接受市场对进货索证和台帐的登记情况进行的检查。 5、当违反“放心肉,经营法规规定或被查获经销不合格猪肉,受到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查处时,乐意承担有关部门对市场收取的处罚金。 6、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市场作出的警示、停业整顿乃至终止商位租赁协议的解

37、决。 7、本承诺书作为商位租赁协议的附件,与商位租赁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承诺书随租赁协议到期或解除自然终止。 8、本承诺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经营户签字之日起生效。价格诚信承诺书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为了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得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响应贵阳市物价局的倡议。我们经营户向广大消费者承诺: 1、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按照物价部门监控的标价方式进行标价,所标标记的商品(服务)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标价。 2、在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时杜绝价格欺诈,不采用虚假广告、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在促销、优惠时,不搞虚假让利,积极公开实价折扣(降价)。服务收费优惠时,积极公示优惠项目、优惠时间、优惠标准等内容。不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手段、语言、文字、图片诱导消费者。 3、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物价部门的监督,贵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 2 358服务投诉热线: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自觉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共建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以上责任和承诺事项,并承诺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的管理责任书,经营活动“五包”承诺书,放心食品承诺书,价格诚信承诺书及与自己经营种类相关承诺书中的责任和义务。承诺经营户:二0一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