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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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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方案为加快实行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23】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2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冀政【2023】1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方案的告知(冀政办【2023】16号)以及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廊政【2023】11号)、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方案的告知(廊政办【2023】16号)、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

2、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一、总体思绪和重要目的(一)总体思绪。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方案的告知规定,结合我县水资源短缺实际,坚持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价、可考核的原则,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建立覆盖全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建立水资源监控体系和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增强“三条红线”刚性化、水资源管理精细化、考核问责权威化,积极稳妥地在全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重要目的。根据市水务局分派我县的指

3、标,拟定我县2023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的。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7070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4359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长值用水量控制在8.8立方米/万元以内,累计下降10%(以2023年不变价计),农田灌溉水有效运用系数提高到0.7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成50%。到2023年,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明确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制,贯彻考核制度。到2023年,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用水效

4、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二、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一)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1、用水总量控制。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取用水总量达成或超过控制指标时,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要通过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时,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禁建设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审批要符合河北省用水定额标准,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通过水资

5、源论证审批,满足节水规定且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计量设施。2、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制定大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足考虑本地水资源条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逐步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促进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逐步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和业主单位、论证单位、审查专家及审批机关责任追究制度。3、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建设项目贯彻水资源论证报告拟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后,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细

6、化计划用水管理措施,保护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取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延续的,要进行水平衡测试,全面评估产品、规模、技术、工艺和实际取用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4、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增取用地下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配合全省加快我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建立地下水位预警机制。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严禁新增自备水源和自备水源用户,并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制定实行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行方案,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后,受水区域自备

7、井所有关闭,逐步消减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开采量。5、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全面贯彻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准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对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全面征收水资源费。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征收、缴纳或使用水资源费的,依法严厉查处。逐步开展农业用水超限额征收水资源费,全面贯彻发电、工矿、基建施工、公共供水公司和服务业的水资源费征收。6、积极推动非常规水运用。开发运用微咸水、再生水、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并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积极推广地下水咸淡混合灌溉;加大再生水运用力度,其中城乡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

8、到2023年,城乡再生水回用率达成50%以上;新建建筑面积达成一定规模的宾馆、公共设施、社区等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再生水运用设施;大力发展以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对开发运用非常规水资源的,不计入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7、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对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调入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供水调度,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1、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营机制,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蔬菜生产示范区为重点,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微观、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农艺

9、节水技术,加快推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突出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运用系数。加强对钢铁、化工、火电、纺织、造纸、建材、食品等高耗水公司的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解决技术,实行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水的反复运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城乡生活供水管网改造,生活社区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改善居民用水计量方式,推动城乡生活社区非常规水运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2、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将用水定额管理贯彻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节水水平评价等工作环节中

10、,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核定各行业用水户的年度用水量,定期检查用水计划执行情况,严格管理临时取用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3、健全节水“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进行节水评估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违反“三同时”制定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复设计报告,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解决。已建成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须逐步配套建设节水设施。4、强力推动水平衡测试。改善、扩建工程申请用水指标,超计划用水,产品

11、结构、生产工艺以及水解决水循环设施发生变化或官网存在隐患,用水户要开展水平衡测试。特大型、大型公司和日取水量高于1万立方米的用水户每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日取水量小于1万立方米的用水户每5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提出开展水平衡测试单位名单,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对按计划完毕水平衡测试的用水户,优先安排节水改造项目。水平衡测试成果报告实行分级管理,严格管理水平衡测试单位。5、积极推广使用节水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记管理,依法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严格执行节水产品管理,依法逐步淘汰

12、落后、高耗水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1、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水功能区达标规定,制定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的任务,明确年度入河排污控制指标,保证水功能区达标率。加强入河排污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发布公报。2、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立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设立要满足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要进行科学论证,对

13、现状排污量超过纳污能力的实行限批,严禁新增入河排污口。3、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贯彻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相关规划。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及安全评估制度,核准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其检查评估工作。到2023年,实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的目的,其中重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成100%。加强执法检查,防治水体污染,强化水量水质监测、工程维护、科学调度,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全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4、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重

14、要河湖、城乡水景观的恢复与改善为重点,积极实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三、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以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为基础,加快大城县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对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水质实行监测,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对汇入水功能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布点监测,其中对年排放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实行自动水质监测。强化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力争三年内对全县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户实现实时在线计量监控,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取水户采用IC卡计量监控。对中型灌区取水实行水量监控。对

15、开采地下水的农业用水户的监测采用取水量监测与耗电量法(耗油量法或出水量法)结合的计量方式。2023年,全县非农业取水计量率达成100%。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环节(一)实行推动阶段(2023年12月至2023年12月)。2023年12月,廊坊市将大城县2023年用水总量、地下水开采总量、万元工业增长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运用系数和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分解到我县。2023年8月,配合省完毕核定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提出区域地下水开采总量与地下水位双控制目的;建立取水许可证管理登记数据库;完毕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行方案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底,完毕重点用水监控单位和水功能区

16、监控设施建设。(二)评估考核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3年,廊坊市全面建立监测和评估考核体系,对我县2023年监测评估指标和重点用水监控单位指标完毕情况进行评估,对监督考核指标完毕情况进行试考核。2023,进一步完善控制指标、实时监测和考核评估“三个体系”,对我县2023年监测评估指标和重点用水监控单位指标完毕情况进行评估,对监督考核指标完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领导,贯彻本实行方案分解的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尽其职,密切协作,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加

17、大投入。财政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前期工作和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也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优先用于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三)理顺机制。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运用和水环境治理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行。加强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水权制度建设试点与推广,

18、加强用水者协会组织建设。(四)水价改革。充足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积极稳妥推动水价改革,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价格主管部门抓紧研究各类水源的比价关系,合理拟定水价标准,形成科学的水价机制,促进不同水源的合理运用。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城乡居民用水价格,稳步推动阶梯水价制度。(五)加强执法。不断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及管理的相关制度,构建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水资源管理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严格水资源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持良好水事秩序。(六)广泛动员。充足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行最严格

19、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弘扬“节约水、爱惜水、保护水”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透明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公开水资源开发运用、节约、保护等相关政策、监督方式和考核制度,强化舆论监督,严厉解决浪费水、污染水以及乱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七)严格考核。要把水资源管理作为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附件:大城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部门任务分解表序号任务名称具体内容任务分工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一、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1(一)用水总量控制1、制定促进产业良

20、性发展的水资源管理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上马,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县水务局县发改委22、制定或完善河流、水库、引江、引黄水量分派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立水资源开发运用控制红线。县水务局33、取用水总量已经达成或超过控制指标时,暂停审批新增取水的建设项目,节水高效项目通过区域内部调整、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水量置换等方式解决用水问题;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时,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禁建设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县发改委县水务局4(二)严格水资源论证1、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充足考虑本地水资源条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工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

21、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水务局5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直接从河湖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县发改委县水务局县工信局63、强化水资源论证监督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实行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制度。县水务局7(三)严格实行取水许可1、建设项目贯彻水资源论证报告拟定的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的,方可发放取水许可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细化计划用水管理措施,保护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县水务局8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2、不得随意取水和改变用水计划。县水务局93、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全面评估其产品、规模、技术及工艺和实际取用水变化情况,合理核定取用水量。县水务局县发改委10(四)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1、重新核定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划定禁采区和限采区。加强地下水动态管理。县水务局112、从严控制严重超采区取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县水务局123、制定实行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行方案,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后,城区自备井所有关闭,逐步削减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开采量。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13(五)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1、全面贯彻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依法准

23、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县水务局142、对水资源费征缴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征收、缴纳或使用水资源费的,依法严厉查处。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153、逐步开展农业用水超限额征收水资源费工作,全面贯彻发电公司、工矿公司、基建施工公司、公共供水公司和服务业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县水务局县物价局16(六)积极推动非常规水运用1、充足运用雨洪资源,增长水资源有效供应;积极推广地下水咸淡混合灌溉,加大微咸水运用力度,增长抗旱水源。县水务局县财政局172、加快推动城乡污水解决回用设施建设,新建建筑面积达成一定规模的宾馆、公共设施、社区等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再生水运用

24、设施,提高再生水运用率,到2023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成50%以上。县建设局183、大力发展以城区为主的集雨工程建设。县建设局县规划局19(七)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对地表水与地下水、本地水与调入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实行统一调度。县水务局县财政局二、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坚决遏制用水浪费20(一)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1、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微灌、喷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和生物节水、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探索农民用水协会管理机制,调动农民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212、加强对钢铁、化工、火电、纺织、造纸、建材、食品等高耗水公司的定额管理。县水务局县工信局223、加快城乡生活

25、供水管网改造,实行节水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推广先进污水解决及回用技术,推动城市生活社区非常规水运用示范工程建设。县水务局县建设局234、实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水的反复运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县工信局245、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建设。县发改委25(二)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将用水定额管理贯彻到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节水水平评价等工作环节中,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定期检查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县水务局26(三)加强节水设施监督管理1、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

26、设施,实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未贯彻“三同时”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复设计报告,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照水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建设局272、贯彻用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28(四)推动水平衡测试每年提出开展水平衡测试单位名单,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水平衡测试成果报告实行分级管理,严格管理水平平衡测试单位。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29(一)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1、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县水务局县环保

27、局302、制定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的任务,明确年度入河排污控制指标,保证水功能区达标率。县环保局县水务局313、加强入河排污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发布公报。县环保局32(二)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立审批编制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排污量已超过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时,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量和入河排污口。县水务局县环保局33(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1、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处置水污染事件。县环保局34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县水务局县林业局353、建立城市饮用

28、水水源备用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网水质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水质解决的监督检查。县水务局364、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蔓延。县卫生局37(四)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和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四、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38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县的水资源监控体系,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撑。县水务局县财政局五、全力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39(一)加强领导1、县政府成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

29、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县政府办各有关部门402、制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报县政府批准实行。县水务局41(二)加大投入积极支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前期工作和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县水务局42(三)理顺机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和水资源综合运用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行。加强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评估考核逐步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积极探索水权制度建设。县水务局43(四)水价改革抓紧研究各类水源的比价关系,合理拟定水价标准,形成科学的水价机制,促进不同水源的合理运用。县物价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44(五)加强执法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及管理的相关制度,构建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县水务局县法制办45(六)严格考核水资源管理作为水利改革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办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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