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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监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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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本模板为Word格式,可根据您的需要调整内容及格式,欢迎下载。) 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监理措施   一、管理措施:   1. 监理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督促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2.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复工前需与属地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做为重点内容之一。   3.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需企业提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含三方(建设、施工、监理)扬尘防治的承诺书。   4. 市有关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日预警时,各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二、现场具体的扬尘治理措施:   1、在建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牢固的围挡,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500米内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4米;其他房屋建筑工地一律采用不低于2米的彩钢板围挡。   2、工地内主要道路、车行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应当进行硬化防尘处理,现场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   3、工地出入口要配备车辆清洗设施,并设有专门人员冲洗车辆,严禁车辆碾带泥土上路;确因场地有限,不适宜安装车辆冲洗设施的施工现场,须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车辆冲洗,确保出场施工车辆清洁驶离。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并不得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泥浆水直接排放到城市地下排水设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材料和渣土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现场,应采取分段作业、场内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应增加定时洒水、定时喷洒粉尘抑尘剂次数。   6、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等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并采取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时要采取苫盖措施,确保环境清洁。   7、施工现场材料及物料应堆放整齐,并采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苫盖,工程砂石、水泥、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封闭处理,并采取定期定时洒水、喷洒粉尘抑尘剂等措施。   8、施工现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全封闭,并定期清洗,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保持其清洁美观。   9、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焚烧垃圾及其它废弃物,严禁填埋各类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10、工程基坑施工应根据不同阶段采取场内喷洒降尘或苫盖措施。   11、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停工手续,并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12、督促建筑工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明解责任人和防控措施。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其施工单位应当安装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   (一)十八层以上或者五十米以上高层建筑物、构筑物;   (二)单体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业厂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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