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展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委托方):XXXX
地址:
乙方(受托方): XXXX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人员指定
为便于协议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为本协议项目中各自的联系人,解决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事宜。
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告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动方告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别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达;
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对方的传真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达。
第二条、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毕 河南北斗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会展服务 工作。
第三条、协议费用
本协议总金额(含税)为: 100000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拾万 元,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协议期限
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始至 2023 年 09 月 30 日止。
第五条、费用结算和支付
1、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20 %预付款费用合计 20230 元;所有项目及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费用支付形式:甲方通过钞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规定乙方向甲方报告委托业务履行情况,有权监督乙方业务执行。
2、所有设计图纸及方案均应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实行。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的依据。
3、如因第三方(如相关制作公司)提出项目策划执行的相关意见,无法和乙方达成一致,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更换或调配参与活动的第三方人员。
4、有权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整。
5、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进度、质量情况。
6、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7、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必备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服务费用。
2、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委托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资质,并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献。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所有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方案工作,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更改。
5、乙方应严格按照场地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6、乙方在履行协议义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并保管。
7、在乙方提供服务及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须保证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不受到侵害。
8、乙方负责拆除并撤走已安装的搭建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规定付款告知,甲方收到乙方告知后仍不能按规定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批准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2、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毕工作,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限度扣减协议款项,
3、在最终交付使用时,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扣罚。
4、在乙方提供服务或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因素导致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所有责任,并补偿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产生的损失)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它约定而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协议订立前和本协议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涉及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保证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协议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协议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规定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补偿由此给甲方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导致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4、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因素终止,本保密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去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用必要的措施以减少导致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告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导致影响限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协议。假如甲方决定终止协议,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十一条、法律合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协议正文相冲突的,以协议正文为准。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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