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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保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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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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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保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内保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条 内保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 内保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充沛的精力坚守岗位。
第四条 员工下班后,内保人员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 内保人员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应做到每小时在厂区巡逻1次。
第六条 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被访部门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本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出具相关出门证,或在门卫室进行登记后方可出厂门;上班时间超过30分钟进厂者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入厂。
第七条 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内保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八条 内保人员须注意自身礼貌与涵养,对待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用语和主动引导。
第九条 内保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夜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公司(经厂长、经理同意可暂停门卫靠东大道上过夜)。
第十条 来访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一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它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但内保人员须登记进厂时间和客户单位。贵宾出厂后,内保人员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它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二条 禁止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内保人员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卫室内见面。
第十三条 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四条 车辆进出门卫需换发公司《车辆出入证》,出门时经核实后放行。货物车辆出厂区时,需出具《物品出门证》,内保人员经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五条 内保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出门证整理收集备案。
第十六条 内保人员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内保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制止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有功、对单位贡献显著者,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奖励。由于内保人员工作不到位,致使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应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保卫科工作守则:
内保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一、精神饱满。
二、纪律严明。
三、礼貌待人。
四、反应迅速。
主要任务
一、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维护公司内正常秩序。
四、协同个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内保人员工作职责
(一)执勤时应统一着装、端正仪容,各种配备齐全完好。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手机、公司手机应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二)工作中应谨言慎行,执行公务时态度和蔼端正不卑不亢;服从上级命令,不徇私枉法。
(三)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事件)时,应临危不乱发挥团队精神,果断敏捷,做好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四)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有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现象。
(五)应熟知本单位的水、电控制阀门、开关位置及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等,防止遇事慌乱束手无策。
(六)应管控入厂人、物、车。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生产需用材料外,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入。
(七)应按规定进行按时巡逻监督检查;工厂各处,厂房、门窗、水电等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是否有闲杂人等人员逗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八)督导公司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作服。
(九)车辆出入应严格执行公司车辆出入管理条例。
(十)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十一)不定时巡察公司内各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十二)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带班班长或保卫科处理。
(十三)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十四)保持值班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十五)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十六)各岗位内保人员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十七)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十八)在执行检查时应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或工具等公司财物带出为主。不可触及人身。
(十九)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门 卫 制 度
一、人员进出制度: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厂纪厂规,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入厂需在门卫登记。
3;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本部门主管签发的[出门证] 出门。
4;外来业务人员进公司,由门卫先联系被访部门,征得被访人同意,在门卫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宾证] 准其进入。
5;节假曰休息或下班时间,员工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和仓库,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门卫登记后才能进入。
6;上班工作时间拒绝会客,特殊情况可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在门卫进行限时10分钟的会客。
7;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帽不整形象较差者入内。
8;禁止醉酒者入内。
9;禁止已离职员工入内。
10;禁止洽谈业务人员拒绝门卫登记者入内。
11;禁止携带易燃易暴及危险品者入内。
12;禁止推销产品、收购废品人员入内。与公司签约者除外。
13;禁止来访者报不清受访部门或受访人员者入内。
二、车辆进出制度:
1;所有车辆进厂后均按指定地点区域仃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出门卫应下车推行,厂区道路驾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码,电动车、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码。
2;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门卫登记领牌进入厂区,出厂时退回牌子,如有货物出厂应提供相应的[货物出门证],由门卫人员对所载物品进行核对,正确无误后给予放行。
3;遇到仓库已下班还有送货车辆需进厂区者,必须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并进行登记后给予进入,晩上如有过夜车辆需仃在厂区者,禁止仃在生产区域,应仃在门卫傍的大道上过夜。
4;本公司车辆外出,必须持有领导签核的[车辆派车单] 交门卫,私驾车辆工作时间外出也需出具相关的[出门证]。
5;员工车辆禁止仃放在生产区域,违者按厂纪厂规处罚。
三、物品进出制度:
1;员工及外来人员所携带的行李包裹出门时,须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与登记。
2;货物材料出厂,须有厂长以上领导批示的[货物出门证],货物出门证上应注明名称和数量,经门卫人员核实后方可出门。
3;送货车辆、人员应先在门卫登记,由门卫通知收货部门,并指定相应的行车路线和仃车区域。
4;快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统一由办公一楼大厅接待员登记收发,节假曰由门卫代收发,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有质疑时,应及时询问相关签发部门加以确认,有效阻止违规行为。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安保科,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情节严重的可报警处理。
6;对下列情况者可拒绝出门。
1;人员车辆拒绝检查者。
2;货物无[货物出门证],或所载货物与[出门证] 不相符者。
3;相关[货物出门证] 上没有领导签名者。
4;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 者。
5;员工外出携带与公司相关物品无领导签核的[出门证] 者。
1月17曰实施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一、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
二、遇打架,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内保人员应迅速与带班班长及时阻止,报告安保科及相关领导处理, 必要时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内保人员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三、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内保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带班班长或科长处理。
四、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有关领导,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工作交接
一、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二、查看值班人员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三、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四、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五、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六、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值班用具的使用状态。
七、接班后,值班用具应严格保管,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八、接班时值班用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内保人
员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内保人员负责。
十、交接班时,应将当班执勤情况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查勤及巡逻
一、查勤目的:加强内保人员勤务管理与监督
(一)班长对内保人员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内保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二)上班员工有无睡觉,在禁烟区吸烟,闲聊等违纪现象.
(三)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
(四)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五)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保卫科备查。
二、查勤内容:
(一)内保人员仪容仪表
(二)当班内保人员日志.
(三)物件签收事宜.
(四)人,车,物出厂稽查.
(五)异常事件的处理.
(六)内保人员的巡逻事项.
(七)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无效期.
(八)消防栓是否供水.
(九)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
(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十一)作业现场有无隐患.
考核标准
考核目的:对内保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内保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内保人员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考核内容:
一、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二、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戴帽子,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
三、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注意接电话的礼节。
四、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帮助、搞好团结。
五、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严禁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遇紧急情况处理时,应与其它岗哨同事联系以取得支援。
七、积极参加有关内保人员及消防安全知识的训练及部门主管指派的其它义务活动。
八、对公司规章制度及内保人员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九、对公司物品的保护。
十、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
奖惩条例
一、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
1、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热心工作,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3、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
1.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企业重大损失者;
3.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为她人表率者。
二、处惩:凡内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警告
(一)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二)当班酗酒或睡觉者,不按时巡逻者;
(三)监守自盗者;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者;
(五)对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六)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七)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绩效分.
一、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二、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三、擅自离岗、不请假外出者;
四、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五、工作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六、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七、不穿制服,或仪容不整者;
八、满口污言秽语者;
九、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来宾证》而放行者;
十、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十一、对员工不戴工作证不加询问而放其进入者;
十二、未能按时打扫值班室室内卫生,造成值班室秩序混乱者;
十三、不执行本办法者。
本制度由保卫科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 一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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