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管理工作要点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药剂科应监督、检查本院各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及时准确地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各种优质的药品和制剂,为患者服务,配合医疗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和科研工作,为临床当好参谋。为规范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根据本院医疗、科研和教学的需要,按照本院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做好药品的保管、供应及账卡登记。二、根据本院医生处方或摆药单、请领单,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摆发药品。三、配合临床,积极研制中西药品的新制剂。制剂室的硬软件必须符合制剂验收标准。四、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的监督和检验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五、开展临床药学、用药监护工作,做好药物咨询、治疗药物监测、药效学、药代动力学研究,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六、配合临床做好新药临床试验以及药品疗效再评价工作。七、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提出需要改进或淘汰药物品种的意见。八、注重信息工作,开展用药趋势分析及药物经济学研究。九、承担医学院校学生的教学任务、在职人员培训和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