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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食鮮食散裝食品標示作業指引問答集即食鮮食散裝食品標示作業指引問答集(Q&A)110 年 3 月 17 日發布 110 年 3 月 19 日修正 Q1:修正之重點?A:1.修正指引名稱為即食鮮食散裝食品標示作業指引。A:2.增列即食鮮食散裝食品之用詞定義。3.增列過敏原警語資訊為其他自願性標示項目。4.增列營養標示值誤差允許範圍、營養標示得依包裝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辦理或QR Code等電子化方式揭露資訊,以及明列 QR Code 揭露之方式。5.增列字體大小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辦理。Q2:如果即食鮮食散裝便當產品依本標示作業指引標示,請問是否有標示範例可參考?A:本標示作業指引係為鼓勵相關食品業者於即食鮮食散裝食品包裝上,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5 條規定標示外,再揭示更多產品資訊,作為消費者選購參考,並供食品業者遵循,如果以即食鮮食散裝便當食品為例,標示範例如下:2 Q3:請問數個即食鮮食散裝食品營養標示,其產品外包裝是否可以用同一個 QR Code 於網頁揭露個別之營養標示資訊?A:數個即食鮮食散裝食品營養標示,若皆以同一個 QR Code 方式於網頁揭露,應以消費者可直接讀取且清楚瞭解且辨識其所選購之即食鮮食食品營養標示資訊設計之。Q4:請問 QR Code 之長寬、於網頁呈現營養標示資訊的字體大小、字型是否有限制?A:QR Code 的長寬無限制,但是應以不易磨損之固定標籤或印刷標示,並於 QR Code 上方或下方位置,應附有掃描此處可獲得營養標示資訊或等同意義字樣,且以可利用市面流通之行動裝置(如智慧型手機)QR Code 讀碼軟體或販售場所供應 QR Code 讀碼設備,使消費者直接讀取營養標示資訊。另,網頁之營養標示資訊字體大小、字型型式不拘,但應以消費者可清楚辦識為主。Q5:請問產品即食鮮食散裝食品之營養標示值是否有誤差允許範圍,如果標示值有誤,會有相關罰則嗎?A:依本標示作業指引:1.蛋白質、碳水化合物之誤差允許範圍為標示值80120;2.熱、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膽固醇、鈉、之誤差允許範圍為 標示值之120;3.其他自願標示營養素之誤差允許範圍為 標示值之80;4.維生素A、維生素D之誤差允許範圍為標示值之80180。上述所列項目若營養標示值有不實之情形,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8 條規定。Q6:若想要瞭解食品標示法規相關訊息可由何處獲得?A:1.可由食品藥物管理署之網站(http:/www.fd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資訊)或是標示專區(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食品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容器具及食品用洗 3 潔劑標示專區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查詢相關資料。2.利用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及諮詢信箱詢問,專線及信箱資訊可由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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