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公司总部写字楼管理规定3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总部写字楼管理规定文件号MD-HR 45生效日期制定审 核批 准日期日 期日 期更 标记 处数 修改人批准人 批准日期通用部门改记签收签阅录 1、写字楼是公司总部及一分厂人员办公及接待贵宾的场所; 2、写字楼每晚十点钟后停止使用,届时空调、照明、电脑服务器等设备 随之关闭; 3、写字楼办公桌面、地面、墙面应保持整洁,职员应按”6S”的要求搞 好个人办公区域内物品的定置摆放工作; 4、保持办公环境的宁静,低声讲话、低声通话,办公桌上的电话机铃声 档应设置为小档;办公时间内写字楼职员的BB机、手机应设置为振 动档;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闲聊,不得看与工作无关 的书刊(上级批准的例外); 6、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如所在区域再没有她人办公时,关闭所在区域 的照明灯; 7、对来访的贵宾应礼貌、热情、主动让路、让电梯; 8、职员应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中,行走快捷,力求高效开展工 作; 9、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此管理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