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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科廉洁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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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廉洁风险防范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图 签订合同 设计委托或招标 工程地址勘察队伍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地址情况,并对开挖基坑进行验槽。 工程勘察 由建设部组织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初设提交及会审 设计院在工程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关于图纸提供的明细及具体供图时间 签订供图协议 由建设方、设计院、监理公司及施工方对设计院提供的图纸进行审查,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于会议纪要中。 土地征用 合同签订 图纸提交及会审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 监理责任书签订 施工单位招标 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廉洁风险防范 基本建设工程科室工作流程图 协议、委托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监理招标 施工队招标 工程勘察设计委托 图纸会审 确定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 全面负责单位工程技术及现场协调工作 工程质量 土地征用 施工安全 工程进度 工程管理科配合公司安监科及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进行的监督管理 工程管理科全面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工程管理科全面对工程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进行考核管理 1、每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施工单位通知工程管理科组织验收。 2、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方限期整改。 3、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否 整改复验 是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证 ·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通知工程管理科组织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方限期整改。 3、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否 整改复验 是 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整改复验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1、施工方将验收合格的资料一式三份交工程管理科。 2、工程管理科资料员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资料不移交不予办理结算。 工程结算办理 施工方在工程实体及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廉洁风险防范 外委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 监理工程师 审核开工条件 开工准备 1、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进场。 2、收到中标通知后交费、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细部施工方案,办理施工许可证。 3、搭设临时设施,布置施工现场,做好三通一平,组织机械进场。 4、编写实施性施工方案,现场平面放样。 5、组织材料进场,做好材料试验工作。 填写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 下达开工命令 监理工程师 现场检验审核 各道工序 先后有序开展 各道工序 分组质量自检 填写各道工序质量评定表,工程隐蔽质检单,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监理工程师 将质量抽检送试验单位 签证隐蔽工程验收单 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整 改 整 改 整 改 准备内容 紧 接 下 页 N N N 部位完工 请试验单位现场取样试验 N 汇总隐蔽工程验收单及部位工序 质量评定表交监理对部位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检查 内业资料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 外观实测、实量 监理工程师检查 内业资料 监理工程对部位工程质量 验收通过同意进入其他部位施工 竣工资料汇总,填写工程初验 申请书,交监理单位审核 单 位 工 程 完 成 组织单位工程初验,请 监理工程师复核和 填写工程初验报告,通知业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紧 接 上 页 由集团公司建设部组织 相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师填写竣工报告书 工程竣工 整 改 N 整 改 N 监理工程师现场 检查复核 整 改 将竣工资料送质监 及业主进行审查 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廉洁风险防范工程建设管理风险分析表 业务领域 廉洁“风险”点(源) 风险描述 (表现形式) 风险后果评价 风险等级 风险防范管理 责任部门 防范措施 制 度 责任追究 工程 建设 管理 在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中存在风险 预算、结算审核过程中收受好处为承包商超结工程款. 造成企业经济效益受损 二级 经营管理科 工程管理科 生产技术科 供水管理科 1、 加强廉洁从业教育; 2、 严格执行国家、矿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2、灵武矿区税单分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3、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对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廉洁从业规定和工程结算管理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存在风险 收受好处费违反验收质量标准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便利。 造成企业经济效益受损、现场安全生产存在隐患 二级 工程管理科 1、 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提升抵御外界环境诱惑的能力 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业务流程以规范化管理扼制腐败的滋生规避廉政风险 1、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2、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对发生不廉洁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廉洁从业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工程科个人行为准则 作为一名工程科管理人员首先要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下面就工程科现场及日常管理行为做一下阐述: 一、合同 熟悉各种合同是现场管理、协调的基础,合同包括与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供材供货合同,对于合同约定的各项事宜充分理解并结合工程实际管理过程中 加以运用。 二、图纸 熟读图纸是现场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前提。现场管理应严格图纸设计、不允许擅自变更。 三、人员情况 1、每天了解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出勤情况,保证施工现场每天都有监理工程师监管; 2、施工单位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对于发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及时得到落实; 3、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了解劳务人员的动向,劳务人员是否能满足施工进度的需求,发现异常及时通知。 四、材料 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时协调各种甲供材、总包单位应该进场仍未进场材料的进场,以免因材料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对于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坚决退场处理。 五、工程进度款拨付后落实情况。 各单位拿到节点款后是否用于本工程建设需要中,发现挪用及时汇报。 六、协调总包单位及其甩项工程单位工作关系. 特别针对总包单位的甩项工程,为避免扯皮、工序穿插颠倒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者要有一定的高度和预见性并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明确各单位责任。 七、资料 1、图纸会审的内容要牢记,在施工现场巡查时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2、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仔细阅读、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结合工程实际抓重点进行检查; 3、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各种资料整理要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符,内业资料也须分类整理、归档。 八、质量管理 1、样板先行制,组织各单位验收并按照样板质量标准施工; 2、加强过程控制,对于巡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采取相应措施. 九、安全管理 1、每天在工地巡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督促落实; 2、每周每月对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临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三宝、外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十、进度控制 1、每天记施工日记,对照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施工进度周计划、月计划、总进度计划进行对比,发现滞后及时了解情况,是劳动力不足或材料供应不上还是因为技术、管理不到位、工序颠倒、质量隐患返工等原因造成的滞后,及时纠偏。 2、根据进度考核管理办法每周、每月对现场施工进度进行考核。 十一、对上级布置的工作,派遣的任务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对上级有意见,可以事后越级申述。 十二、员工之间,上下级之间,要默契配合,协调工作,如有个人恩怨影响工作的追究责任者。 十三、不允许出现有损公司、部门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不徇私舞弊,不欺骗上级。 十四、看到他人违反部门规章制度时,应予于制止、纠正,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允许知情不报. 十五、严禁收受合作单位任何回扣、礼金、给与个人的礼物. 十六、严禁利用工作权利进行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惩不待. 十七、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如工作需要,须报请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加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管理,保证基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2。定 义 工程管理: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规范化管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相关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4.引用标准 《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规则》 5.引用流程 6。职责分工 6.1工程管理科 6。1。1负责组织项目工程方案审查、图纸审查工作。 6.1。2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征地事宜. 6。1。3负责项目工程“四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6。1.4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工期目标责任书,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与安全管理科签订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队签订综合治理协议。 6.1。5负责项目工程安全、质量、文明、进度的管理工作. 6。1。6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材料验收及参与设备进场验收。 6.1。7负责组织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作。 6。1。8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1。9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1。10负责组织工程(包括内业资料)移交工作。 6。1.11负责督促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 7。工程方案、图纸审查管理规定: 7.1根据公司审定审的方案、图纸审查意见,及时督促设计院进行修改并提交。 7。2对图纸和技术条件等必须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登记并存档,以备工程竣工后移交. 7.3图纸发放和外借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外借的图纸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返还,做到技术图纸及无遗漏现象,特殊情况外借必须由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工程组织管理 8。1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8.1。1工程用的钢材、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料石、混凝土砌砖、中砂等土产材料进场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向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抗压强度、抗破断强度试验,砂子含泥量要进行监测,并在使用之前作出喷射混凝土砌筑沙浆配合比,严禁不合格的土产材料进场,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检查,不提供试验数据的,按不合格材料对待,不进行工程结算. 8.1。2工程设备进场验收配合供应站、生产技术科对照技术协议对设备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技术协议的规定按要求处理。 8.2项目工程安全、质量、文明、进度 8.2.1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实行动态检查,执行“谁检查,谁负责,谁打分,谁签字”的原则,各专业检查组每次检查后,都必须进行打分评级,将问题记录在工程管理科设置的专项检查记录上。 8.2.2每次检查结束后,每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被检施工队的项目经理(队长)、专业负责人、专业监理、检查小组所有人员以及相关领导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检查组领导请假,否则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8。2.3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在通报会上由各检查小组组长提出处罚意见和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日期,工程管理科跟踪落实并进行考核。 8.2.4通报会结束后,由监理单位就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处罚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8。2.5检查组现场将检查问题向受检单位当面交代清楚,次日进行全工程通报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落实解决,认真整改,迅速处理,并在三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 8。2.6对于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不合格工程,检查组有权停工,责令施工队立即整改. 8.2.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合同有关进度条款的要求,合同期必须确保,未经甲方同意的工期不得拖延. 8.2。8施工单位应按合同工期的规定编制单位工程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符合同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将周计划按时报送。 8.2.9施工单位需增减人员,必须报甲方、监理审批。 8。3审核工程(设计)变更 8。3。1各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要有充分的依据,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甲方对变更进行审核,同时上报集团审批,备案存档。 8.3.2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工程,公司不予验收。 8。3。3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管理规定执行。 9.工程验收管理 9。1工程验收实行中间验收、单项工程和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三方共同完成,对中间验收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情况三方必须签署明确意见。 9.2未经中间验收或中间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进度结算。 9。3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公司提交内业资料及验收申请,由我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运。如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后,由甲方组织复查验收。 9.4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决算. 10.工程资料管理 10。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说明执行。 10。2对图纸和技术条件等必须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登记并存档,已备建完移交。 10.3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定期检查。 10。4工程完工后工程资料具备移交条件. 11。奖 惩 11。1要求设计院按照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方案,按照签订的供图协议提交图纸,如不按时提交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11。2项目工程如因监督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专业监理罚款200—500元,甲方现场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11。3工程确定后需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否则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11.4每周工程例会建设方、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监理单位请假,否则进行处罚500元. 11。5 与施工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不能按期竣工,推迟一天罚款10000元。 11。6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现场通报并限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每项罚款500元。 12.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说明》 13.附则 12.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12.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承包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技改等基本建设项目等作业项目。 3. 职责 3.1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管理科)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合同签定,协调,日常安全监管。 3。2工程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证审查,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3治安保卫队负责劳务用工信息采集,劳务用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4. 内容 4.1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4.1.1所有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4.1。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4.1.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4.1。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4。1.2。3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1.2。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4。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管理科)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内容包括: 4。1.3.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 4.1.3.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4。1。3.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4.1。3。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4。1。3。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4。1.4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2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4.2。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2。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4.2。3施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4。2。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4.2.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3对承包商环境管理要求: 4.3。1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义务,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人施工等,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照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进行管理,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治理和排放。 4.3。2承包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义务,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人施工等,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照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进行管理,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治理和排放。 4。3。3竣工清场费由承包人承担,竣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应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清理,平整和复原;撤离的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物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承包人未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者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5。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5。1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按照项目总造价的5%收取,施工单位到财务科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将交款回执单反工程管理科一份,自己保存一份。 5。2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项目主管部门和生产/安全部根据项目投资额、作业危险程度、作业时间来确定. 5。3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动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项目主管部门、作业所在部门和生产/安全部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生产/安全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5。4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5.5项目施工完成后,由财务科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退还,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罚款金. 6。 人员安全教育 6。1所有基建项目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我公司的一级安全教育. 6.2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进行。 6。3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科)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 6。5新开工(复工)的项目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本人签字。 6。6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需补考,所有考试合格方可开工。 7.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7。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 7.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7。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7。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或领导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6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7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施工前安全要求 8.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3甲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8。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科)备案。 8。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9。1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区域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9。1.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9。3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9.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 9.3。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9。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9。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0. 安全监督管理 10.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项目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 10.3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 10.5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 的 为选择合格的承包商,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确保承包商符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2.定 义 工程承包商是具有施工资质,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承包者。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神华宁煤集团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所有新建、技改工程的外委承包商。 4。 引用标准 5。 引用流程 6.职责分工 6。1 安全管理科 6。1。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及安全业绩审查; 6。1.2负责对承包商人员(劳务用工)进行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6.1.3负责对承包商(劳务用工)在施工中的安全行为进行监查; 6.2 工程科 6.2。1负责对承包商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6。3 治安保卫队 6.3.1负责对承包商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6。3。2负责对承包商进行一级消防教育培训; 7.资质审查及内业综合管理 7。1 工程开工前,外委承包商项目第一责任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按规定向财务交纳安全、质量、工期保证金,否则不得开工。 7.2 外委承包商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化施工管理制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7.3 施工人员要尽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所有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掌握避灾脱险知识,准确辨识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7。4 特种工种必须持有资质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否则不准上岗作业。对无证或伪造特种上岗资格证的,对责任单位每个无证或无效证件处以1000元的付款。 7.5 对承包工程,无论工程大小、时间长短,承包商必须要编制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并报监理批后执行。对无措施开工作业的一次罚款2000元。 7.6 承包商对审批后的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要让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熟知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并将作业点贯彻到每位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签字记录,未对安全施工组织措施贯彻学习的,一次罚款1000元。 8.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 8.1 安全管理科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 8。1.1 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 8。1.2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 8。1.3 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8.1。4 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 8.1.5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8.1。6 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 8。1。7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9.外委承包合同要求 9.1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 9.2 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 9。3 承包商应选择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4 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9.5 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9.6 承包商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协议、治安协议. 10.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 10。1 承包商人员的培训: 10。1.1安全管理科对承包商提出入厂前安全培训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10。1。2具体施工部门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10。1.3 安全管理科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 10.1.4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10.2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 10.2。1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10。2。2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2.3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0.2.4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10。2。5 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11.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 11。1 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 11。2 作业过程的监督 11。2.1 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安排专人指挥及专人现场监护,安全措施必须经安全管理科检查认可报领导审批; 11.2。2 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11.2.3 安全管理科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11。2。4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安全管理科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12.施工现场管理 12.1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时组织人员排查隐患,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经检查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处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12。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保护矿井周围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乱动电器设备,对损坏设施设备的单位,除根据损坏程度折价赔偿损失外,罚款2000—3000元。 12。3未经监理审批,无审批措施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罚款3000元. 12。4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的运输工作,否则罚款500元。 12。5施工现场使用电器设备,需经我公司管理部门指定取电源处,涉及到系统停送电必须办理停送电手续.安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如不按照制度执行的单位处以3000元罚款。 12.6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否则视情节罚款300-500元。 12。7施工单位要加强自身施工队伍管理,不允许到与本单位施工无关的作业场所走动,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并根据情节处以2000-3000元罚款。 13。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检查 13。1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每个施工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 13.2作业现场及施工地点出现安全问题,需公司协助解决,必须及时通知公司调度室或安全管理科安全员。危及人身安全问题要立即停止作业,必要时撤出人员。 13。3各施工单位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按要求整改,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暂停施工,涉及到人身安全和作业场所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经相关部门、安全管理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对提出的安全问题拖延整改时间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13。4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科人员的指挥,不得无理取闹.对殴打、侮辱公司管理人员的取消施工资格证,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 14.事故报告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科. 15.附则 12。1 本制度由工程科负责解释。 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一、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十天向公司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应竣工资料,由我公司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后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规定,所发生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二、施工单位在自检达到工程预期效果并经现场初步验收后1月内向甲方提交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三、各类试块必须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现场标准养护箱,试件的留置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四、对于各级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建设方及监理可采取要求返工罚款、停工等方法;如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对多次指出仍无改进者,不予办理竣工结算。 五、对施工单位未遵守以上规定时,考核处理如下: (1)单位工程未按要求办理开工手续已开工的,要立即补办开工手续,并视其工程大小罚款500=1000元。 (2)隐蔽工程为经检查擅自隐蔽者,除要求施工单位剥离费用自理外,并处罚500—5000元罚款,工程质量不合格者按(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上一项工序未经认可,自行施工下一项工序,处以500—2000元罚款,工程质量不合格按(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4)工程质量检查中评定表格应严格认真填写,发现有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者,对责任方处100-1000元罚款,对当事人处50—500元罚款。 (5)工程验收时(以含报验的分项工程)凡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除返工和技术处理外,每一分项工程罚款500-2000元。凡分布工程检查不合格者,除返工外每分部工程罚款1000-5000元。 (6)施工人员出现违反规程、规范、标准等情况,经制止仍有违反者处500-2000元罚款。 六、工程验收实行中间验收、单项工程和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工程管理科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完成,对中间验收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情况三方必须签署明确意见; 七、未经中间验收或中间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进度结算. 八、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办理竣工决算。 九、项目工程的中间验收由各施工队提出验收申请,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和其它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编制月度验收报告,报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 十、单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各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审批后,由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会同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验收. 十一、对工程验收中查出的问题,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查出的问题经整改后,由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组织复查验收,整改完毕后方可办理相关竣结手续。 十二、对于验收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将由灵武矿区水电公司工程管理科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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