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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论坛纪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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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企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论坛纪实 5月22日,由全国律协主办,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国企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在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举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国兴、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局长周渝波等领导出席论坛。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金山、宋建中、吕红兵、蒋敏,秘书长邓甲明等出席论坛。来自东方航空集团、中国移动通信总公司、中国石化等国企代表近百人参加本次论坛。论坛还得到了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与会专家和律师围绕“国有企业重点法律风险及其管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融资诉讼风险管

2、理及中国法律应对”、“国企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境外投资与美欧国家对外国国企设立的专门审核制度”、“企业国际业务合作与美国反海外腐败贿赂法”等话题展开讨论。 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副会长吕红兵主持。吕红兵副会长首先介绍了论坛举办的情况以及出席论坛的有关领导和人士,并表示全国律协于宁会长和四位副会长出席本次论坛,足见论坛的重要性和全国律协对本次论坛的重视。 吕红兵副会长还表示,本次的主题之所以定为“国企金融法律风险管理”,蕴含着三层涵义。第一,是“国企”,国企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长子,地位重要,责任重大;第二,这个主题突出的是“金融法律风险”,因为从事金融证券的律师和从事涉外、

3、民商的律师都非常关注这个话题,而且随着国企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国的律师如何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跟踪服务,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服务,这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第三,这个论坛用了“管理”二字,这个管理包括了防范,但不纯粹是防范,还包括了风险如何评估,风险如何应对,纠纷如何解决,以及如何再防范等等,所以“管理”二字体现了对国企法律管理的全过程的理念。 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在开幕式上致辞。于宁会长是本次论坛的倡导者和策划者,同时对论坛的举办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于宁会长说,全国律师举办这个研讨会,首先考虑的是律师行业自身的发展,但同时律师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群体,也会考虑到企业的风险防范。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的健康发展

4、问题,虽然与律师的出发点和顺序不一样,但是在很多问题上还是有结合的。 国企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是稍稍和其他企业不同的,国企在国内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是国民经济的长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是国企走出去在面对外部环境的时候,国企在政策上的种种优势也就荡然无存,必须要在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中去考虑发展。国企在到国际境外发展的时候,一定需要目的国的律师和本国的律师之间进行合作,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了17.4万律师,当然跟我国的人口总量比起来这个数字还是比例还是偏低,特别提到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充分,特别是在企业的交往、交际过

5、程中,请律师或者让律师发挥作用,这样的认识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希望通过律师自身的努力,把企业的工作做好,也希望通过这个窗口和平台,扩大律师队伍的影响。 主题演讲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红兵随后主持了主题演讲环节。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就国资委对国企法律风险防范的认识和加强相关方面的问题做了介绍。 据周渝波局长介绍,国资委自成立以来,对于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都高度重视。2006月4年,国资委专门召开过一次“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央企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两个”三年目标,即2005年-2008年的三年中在央企初步建立总法

6、律顾问制度;2008年-2011年的三年中在全部央企和直属企业中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同时要求央企在重大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方面都要通过法律审核把关,做到“三个100%”。 主题论坛(一):国有企业重点法律风险及其管理 “国有企业重点法律风险及其管理”主题论坛由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主持,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吴江水做主题演讲,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吕良彪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李萍律师和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李淳律师参加了互动交流。 吴江水律师主要谈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大损失往往源于小的缺陷,二是法律风险与国有企业,三是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 吴江水律师从1986年美国“挑战者”号

7、航天飞机爆炸、2003年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解体、2001年美国“安然事件”和近期的丰田“踏板门”事件入手,提出不管是技术上的缺陷也好,还是法律上的缺陷也好,往往都是这些小的缺陷给企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甚至是万劫不复的灾难,然而处理这些小的缺陷,往往不需要很高昂的成本,甚至几乎是零成本,那么如何事先发现这些缺陷,用比较科学的方法,发现这些缺陷并事先采取措施,这些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法律风险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无论企业作为或不作为,都有可能违法违约,或者说国企知道有很多权利可以应用而没有应用,这些都可以给企业造成损失。国企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首先是行政处罚

8、,严重一些的要受到刑事处罚。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合规类,一类是合同类。所谓的合规类是企业所承担的义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义务,一类是约定义务。各类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有一些地方法规都是有规定的,都是普遍适用的,还有一些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对国资方面有一些特别规定。所谓合同类,企业的增值活动是以合同开始,也是以合同结束的。有些国企虽然合同有审批过程,但是这个环节审批同意不同意,他也说不清楚;至于合同履行谁来监管,大部分企业都是一个空白。 那么怎么样识别这些法律风险?吴江水律师认为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全面的识别,才能采取措施。需要整个律师行业或者各个专业协调才能够做

9、到,才能够识别它的风险,并且对这个风险的严重程度做一个评价,然后根据企业的情况、交易地位,来统筹设计企业的防范体系,然后在经过不断的改进提高,让这个体系日渐完善。而在整个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当中,很多企业把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责,都压在法务部门,其实这是有偏差的。整个法律风险管理,必须是各个不同层面,各个角度,全员参与才能完成的一件工作,而且现在的法律风险管理,经过的前期大的发展,如何把它充分的提高,形成一个完整、完善体系,仍旧需要各个部门不同的岗位协调工作才能完成。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李淳律师在互动环节提出,企业法律风险包括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目前提供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的律师关注和处理的是存

10、量风险,而能够提供决策服务和战略服务的律师关注的是增量风险。 主题论坛(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融资诉讼风险管理及中国法律应对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融资诉讼风险管理及中国法律应对”主题论坛由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主持。 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杨炎龙律师以中国企业如何利用涉外合同的争议条款降低风险和费用为题,介绍了中国企业在涉外合同纠纷中为什么采取仲裁的方式、如何在合同中设计仲裁条款、如何选择仲裁地和适用规则、采用什么仲裁语言等问题。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赵曾海律师则以如何破解中国概念股的顽疾为题,介绍了中国在美上市企业遭遇集团诉讼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在于中国企业对美国证券市场严格监管体系了解不

11、够、中美两国传统商业文化存在差异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不足等。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是应对管理集团诉讼的根本解决之道。 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幻中律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叶晓华所长参加了与杨炎龙律师和赵曾海律师的互动交流。 叶晓华所长针对中国在美上市企业遭遇集团诉讼的解决之道提出了建议,中国企业和研究机构对在美国市场发生过的集体诉讼案件,进行全面的实证分析:有哪些行为会引起集团诉讼;这些法律风险行为分布在上市公司的哪个部门、哪个岗位;最容易出现这些事情,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中国企业则可以根据这些研究成果

12、去检验自己的企业,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主题论坛(二):国企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法律问题 “国企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法律问题”主题论坛由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陶修明律师主持,东方航空集团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和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Alan Linning律师分别发表演讲。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颜羽律师、朱振武律师和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傅东辉律师参加了互动交流。 郭俊秀教授介绍了东航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的基本情况,如航空油料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和外币掉期等,以及东航在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法律制度设计。 Alan Linning律师则通过三个与苏格兰银行、摩根大通和高盛

13、有关的案件,介绍了企业与投行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双方在合同条款的设计和纠纷中的解决之道。 主题论坛(三):境外投资与美欧对外国国企的专门审核制度 “境外投资与美欧对外国国企的专门审核制度”主题论坛由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唐金龙主持,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Scott Peterman律师发表主题演讲,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章晓洪律师、孙韶松律师和皮剑龙律师参加了互动交流。 Scott Peterman律师介绍了美国对外国企业投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情况和欧盟对外国企业并购进行审查的情况。 孙韶松律师在互动交流时介绍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章晓洪律师认为在投资并购领域越是发达国家限制越少,越是落后国家限制越多;皮剑龙律师则认为任何国家对海外企业投资并购审查,既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性的问题,保护的是一个国家的投资利益。 主题论坛(三):企业国家业务合作与“美国反海外腐败贿赂法” 这个主题论坛由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唐金龙主持,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唐正宇律师发表主题演讲,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李志强律师、孙智律师和李云丽律师参加了互动交流。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主持了闭幕式,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宏久律师做了论坛总结。-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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