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
WI-NWGZ-AL.KF-03-14
版本号
A
管理规定
修订状态号
0
页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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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楼工作总则
为了理顺交楼程序,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确保商品房交楼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总 则
1. 各项目部为该期楼宇交楼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物业部为主要组织部门,该项目物业部为主要实施部门;
2. 项目部需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楼时间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3. 该期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必须提前经物业部分户验收合格,公共设施、设备必须由项目工程部门、承建单位与物业部进行技术交底和资料交接。物业部应在交楼前一个月制定该期楼宇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及《交楼计划表》上报物业公司及项目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提前60天进行前期介入。
4. 该期楼宇交付使用前项目部应备齐《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交物业部,《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物业交付使用通知书》、《交款通知单》、《收楼手续单》、《收楼须知》、《收楼指引》、《业主资料表》由项目部自行寄发;项目工程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户型平面图》以及水、电图、永久用水、电等相关需公示的文件资料;
5. 物业公司品质督导部对收楼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并对该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收楼工作进行考核。
6. 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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