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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指南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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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统一分级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食通【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求,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食品销售经营者是指我省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独立食品贮存经营者(含冷藏冷冻)等。   第四条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浙江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监督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评价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 第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食品销售经营者依法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章  风险分级 第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类别,采取对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打分,或者采取直接确定风险等级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价,并根据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风险等级,对应色别为绿色、淡绿、黄色、红色。 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的,采用逐项评分方法,以百分制计算评价分值,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总分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总分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十条 采用评分方法确定风险等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含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 采取直接确定风险等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确定为D级,其中不含小食杂店;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者确定为C级;副食品批发市场主办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独立食品贮存经营者(含冷藏冷冻)、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小食杂店,确定为B级。 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分级管理继续在部分市县局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全省推广实施。其中农贸市场内及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直接定为B级,批发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采用评分方法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一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及划分原则分别制定《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1)和《食用农产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2)(以下统称《静态风险表》);根据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及划分原则,结合双随机检查表单分别制定《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大中型商超)》(附件3)、《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食品批发企业、小型超市、食杂店)》(附件4)、《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网络食品销售)》(附件5)和《食用农产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附件6)(以下统称《动态风险表》)。 第十二条 静态风险分值的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调取食品销售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登记档案,以及“浙食链”应用情况,依据《静态风险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经营多类别食品的,应当选择风险较高的食品种类确定该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静态风险分值。 静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确定静态风险分值。 第十三条 动态风险分值的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动态风险表》所列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逐项计分后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首次动态评价可以采用近三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进行评分,未覆盖项作为合理缺项处理。 第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量化打分,将各类主体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经营者风险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度(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统一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经营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上调一个或二个等级,其中,上调二个风险等级应当至少同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有1次及以上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相关责任义务的; (三)第三方技术评审得分低于60分的; (四)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七)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省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经营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下调一个等级: (一)连续3年没有可调高风险等级所列情形的; (二)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防护计划等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 (三)第三方技术评审得分高于90分(含)的; (四)获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称号的;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省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八条 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7),并根据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风险等级。   第十九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提高对较高风险经营者抽查比例,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是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组成部分,除告知经营者外,符合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要求的,可以依法公开,公开内容应当明确评价依据、时间、结果及使用范围。 第二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汇总分析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主体,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的重点,采取措施化解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辖区食品销售经营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加强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有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技术评审指南等规范应当每年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的,应当督促经营者及时通过风险分级管理系统提交,具体按照有关操作手册执行。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现场评价应当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新设立的告知承诺制取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结合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要求,完成风险等级的评定;对已经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尚未评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风险等级的评定;在2020年底前已经完成线下评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及时导入评价结果和记录,具体按照有关操作手册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并依据该结果制定下一年度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靶向监管。 第二十七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组织实施,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第二十八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流程图 直接确定等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 填写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确定表,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根据规范规定直接确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调整:根据年度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对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评定 静态风险分值评定:依据静态风险表打分 采用评分方式确定等级的食品销售经营者 动态风险分值评定:依据动态风险表打分 风险等级调整:根据年度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对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指南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指南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销售者:______________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评分项 (共40分) 参考分值 评分 食品经营 场所面积 (m2)(5分 200以下 201-1000 1001-2000 2001-3000 3000以上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经营种类 (25分)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 食用农产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 冷藏冷冻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散装 食品 现场制售 食品 5分 8分 12分 18分 25分 经营类别 (5分) 零售 批发 批发兼零售;网络销售 1分 3分 5分 “浙食链”上线(5分) 已激活已达标 已激活未达标 未激活 0分 4分 5分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检查人员签名 备注:1.食品经营场所面积为同一经营地址内食品销售、贮存场所的面积总和; 2.具有多种经营种类的,按照风险等级最高的分数进行计算,如既有预包装食品又有现场制售食品的,按25分计。 3.本表仅用于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 附件2 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 量化分值表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评分项 (共40分) 参考分值 评分 经营类别 (10分) 零售 批发 批发兼零售;网络销售 5分 8分 10分 经营场所 所属市场 (5分)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批市场AAA级或五星级市场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批市场AA级或四星级市场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批市场A或级放心市场 其他 1分 2分 3分 5分 经营种类 (15分) 一类 两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3分 6分 9分 12分 15分 “浙食链”上线(10分) 已激活已达标 已激活未达标 未激活 0分 7分 10分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检查人员签名 备注: 1.此表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 2.经营种类按畜禽肉、水产品、蛋及制品、果蔬、其他五大类进行划分,按经营类别的种类数进行计分。 附件3 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大中型商超)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分值 发现问题情况 得分 1.经营 资质 1.1 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取得许可或经备案,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失效或未备案情形。 □是 □否 1 □否 □是____ 1.2 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应当按规定变更或报告:1.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经营场所、外设仓库、负责人、经营范围是否发生变化;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形。 □是 □否 0.5 □否 □是____ 1.3 经营者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1.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等信息;2.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的行为;3.是否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如是,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4.是否通过自建网站交易,如是,是否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是 □否 0.5 □否 □是____ 2.经营 条件 2.1 销售场所环境干净整洁,食品销售区、储存区的地面、墙面等基础设施,货架、展示柜等设备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污垢污渍。 □是 □否 1 □否 □是____ 2.2 食品销售场所布局合理,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经营设备或者设施:1.食品是否分类、分架,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区域是否分开设置,并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2.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是否缺少陈列产品的货架或者缺少后仓,如出现较多产品直接放在地上储存或者销售;3.销售散装食品的,是否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 □是 □否 1 □否 □是____ 2.3 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与生活区(隔)开。 □是 □否 0.5 □否 □是____ 2.4 在销售场所外设置或租赁贮存场所并及时报告。 □是 □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_ 2.5 经营和贮存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存放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润滑油等化学品及个人生活用品,距离裸露粪坑、无法排水的污水池等污染源25米以上。 □是 □否 0.5 □否 □是____ 3.自查情况 3.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现场查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台账资料。 □是 □否 1 □否 □是____ 3.2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现场查看台账资料,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时,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是 □否 2 □否 □是____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 4.1 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0.5 □否 □是____ 4.2 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0.5 □否 □是____ 4.3 应当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是 □否 1 □否 □是____ 4.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准确、全面予以答复。 □是 □否 1 □否 □是____ 4.5 未存在经食品监管部门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4.6 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是 □否 1 □否 □是____ 4.7 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是 □否 1 □否 □是____ 4.8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是 □否 1 □否 □是____ 5.经营过程控制 5.1 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2 □否 □是____ 5.2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是 □否 1 □否 □是____ 5.3 应当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在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以上,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是 □否 2 □否 □是____ 5.4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 □是 □否 2 □否 □是____ 5.5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食品贮存隔墙离地在10厘米以上,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_ 5.6 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配备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且按要求贮存。 □是 □否 2 □否 □是____ 5.7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提示,并在专柜陈列销售; □是 □否 1 □否 □是____ 5.8 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是 □否 2 □否 □是____ 5.9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5.10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_ 5.11 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能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销售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 □是 □否 1 □否 □是____ 5.12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和保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报告,并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情况。 □是 □否 1 □否 □是____ 5.13 食品销售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是 □否 1 □否 □是____ 6. 食品 标签 等 外观 质量 状况 6.1 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_ 6.2 禁止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_ 6.3 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在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食品,应当标注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是 □否 2 □否 □是____ 6.4 食品标签、说明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标识没有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情形。 □是 □否 1 □否 □是____ 6.5 食品广告、标签、说明书不含有虚假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 □否 1 □否 □是____ 6.6 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6.7 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是 □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_ 7. 食品 添加 剂 7.1 采购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8. 食用 农产品 8.1 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8.2 如实记录所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_ 8.3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禁止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或肉类制品。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9. 进口 食品 9.1 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 □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_ 9.2 进口食品有国家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0.特殊 食品 10.1 设有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并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 □是 □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_ 10.2 经营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按规定注册或备案且注册证书、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并留存注册、备案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0.3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2.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标有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信息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的声明。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0.4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在经营场所及其周边没有通过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情况。 □是 □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_ 11.现场制售食品 11.1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并取得健康证明。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2 食品操作区域环境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3 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盛放、贮存,食品与非食品分隔存放,不同类食品(包括生食品、熟食品等)分区域存放,标识清楚。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4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5 操作专间、专用操作场所符合相关要求,具有相应的洗手消毒、更衣等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并运转正常,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应当具有显著标识,并按标识区分使用。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6 餐厨用具按照规范进行清洗消毒。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11.7 销售现场制售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制售日期(时间)或者保质期等内容。 □是 □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_ 检查结果适用情形选项 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③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⑤未发现问题 ⑦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⑨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其他情况说明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被检查(评定)单位意见 检查(评定)组员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可用于大中型商超风险分级动态检查。 2.检查时发现不存在该项情形时,应当选择“合理缺项”。 3.检查时评价为“否”的,予以计分。 4.现场制售食品相关要求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附件4 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食品批发企业、 小型超市、食杂店)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 分值 发现问题情况 得分 1.经营资质 1.1 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取得许可或经备案,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失效或未备案,以及超范围经营情形。 □是 □否 1 □否 □是___ 1.2 经营者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1.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等信息;2.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的行为;3.是否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如是,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4.是否通过自建网站交易,如是,是否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是 □否 0.5 □否 □是___ 2.经营条件 2.1 销售场所环境干净整洁,食品销售区、储存区的地面、墙面等基础设施,货架、展示柜等设备设施保持清洁,无明显污垢污渍。 □是 □否 1 □否 □是___ 2.2 食品销售场所布局合理,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1.食品是否分类、分架,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水产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区域是否分开设置,并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2.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是否缺少陈列产品的货架或者缺少后仓,如出现较多产品直接放在地上储存或者销售;3.销售散装食品的,是否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 □是 □否 1 □否 □是___ 2.3 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与生活区(隔)开。 □是 □否 0.5 □否 □是___ 2.4 在销售场所外设置或租赁贮存场所并及时报告。 □是□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 2.5 经营和贮存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存放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润滑油等化学品及个人生活用品,距离裸露粪坑、无法排水的污水池等污染源25米以上。 □是 □否 0.5 □否 □是___ 3.自查情况 3.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现场查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台账资料。 □是 □否 1 □否 □是___ 3.2 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现场查看台账资料,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时,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是 □否 2 □否 □是___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 *4.1 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 *4.2 食品销售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4.3 食品销售企业对其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4.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准确、全面予以答复。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4.5 食品销售企业未存在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4.6 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是□否 1 □否 □是___ 4.7 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4.8 食品销售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5.经营过程控制 5.1 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2 □否 □是___ *5.2 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5.3 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在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以上,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是□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 5.4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 □是 □否 2 □否 □是___ 5.5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5.6 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配备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且按要求贮存。 □是□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 5.7 食品贮存隔墙离地在10厘米以上。 □是 □否 1 □否 □是___ 5.8 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的,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是 □否 2 □否 □是___ 5.9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5.10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 5.11 按要求停止销售、召回、报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 5.12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货票据保存完整,保留期限不少于两年或不少于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可追溯。 □是 □否 1 □否 □是___ 5.13 食品销售者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是 □否 1 □否 □是___ 6. 食品 标签 等 外观 质量 状况 6.1 禁止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 6.2 禁止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是 □否 1 □否 □是___ 6.3 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在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食品,应当标注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是 □否 2 □否 □是___ 6.4 食品标签、说明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标识没有与食品或者其包装分离的情形。 □是 □否 1 □否 □是___ 6.5 食品广告、标签、说明书不含有虚假内容、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 □否 1 □否 □是___ 6.6 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未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6.7 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是□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 7. 食品 添加 剂 7.1 采购食品添加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所采购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8. 食用 农产品 8.1 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8.2 如实记录所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 8.3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禁止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或肉类制品。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9. 进口 食品 9.1 进口预包装食品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否 □合理缺项 2 □否 □是___ 9.2 进口食品有国家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10.特殊食品 10.1 设有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并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 □是□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 10.2 经营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按规定注册或备案且注册证书、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并留存注册、备案凭证和检验合格证明;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10.3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2.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标有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信息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的声明。 □是□否 □合理缺项 1 □否 □是___ 10.4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在经营场所及其周边没有通过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情况。 □是□否 □合理缺项 0.5 □否 □是___ 其他情况说明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被检查(评定)单位意见 检查(评定) 组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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