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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专业化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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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据了解,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是“十二五”稽查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稽查管理方式改革就是在稽查内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即按照税源分布结构,赋予不同层级的税务稽查局不同的执法任务,使稽查资源与稽查执法对象相匹配,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提高稽查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其基本模式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国税局、地税局(以下简称省局)稽查局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地市局和县局稽查局对一般税源企业实施常规检查;在案件检查方面,总局和省局稽查局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实施重点稽查,省局和地市局稽查局对一般税收违法案件实施分级稽查。省局直属稽查局的设立在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方式中是重要一环,目的是上收稽查权限,打破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专业化稽查、集约化稽查和分级分类稽查。 解学智表示,近年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基本完成了市级稽查机构一级稽查模式调整,进一步加大了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了税收秩序。他希望各试点单位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相关试点工作方案,完善配套工作办法和相关制度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不断优化稽查资源配置,探索提高稽查执法效率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 税收专业化稽查是一种基于税源专业化管理下应对风险管理、整合稽查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税收遵从的稽查管理模式。近几年来,随着全国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推进,河南地税通过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案件查处及复查力度,坚持依法稽查,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稽查体制,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保持了全省税务稽查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   1 税务专业化稽查初见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地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税工作在围绕着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而不断提升。各级税务机关致力于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管理,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日趋创新和完善。根据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河南省地税系统积极探索推进专业化稽查的新思路。比如,商丘地税已开始探索以风险为导向、着重纳税评估,以流程为导向、注重业务流,依托信息化,打破区域化,找出稽查工作突破点。郑州地税也正努力提升电算化稽查水平,针对电算化企业稽查不太完善的基础上,探索以手工稽查和计算机查账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稽查线索和证据。而安阳地税在稽查专业化方面更加注重结合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管理,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和廉政建设,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2 推进税务专业化稽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主体个性化差异日益明显。这些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例如,煤炭业普遍采用规范的内控和核算,而一些小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核算,还有的则请人代为做账,比较而言我们的稽查力量明显不足,稽查手段相对落后,给我们的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现阶段在推进专业化稽查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2.1 电算化稽查水平有待提高 会计电算化的快速发展在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变得更为科学规范的同时也给税务专业化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例如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通过兼并重组已走上了良性循环和发展,企业的ERP管理系统已成熟,实现了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如神火股份财务管理人员150人,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10人,占财务人员的6.6%,其财务技术力量大大超过税务部门。新挑战具体表现在:①稽查信息更难提取。目前稽查人员对手工会计记账的稽查问题不大,但是,在会计电算化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难以直观地看到各种稽查线索。②稽查内容更为广泛。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迫切要求增加对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和控制能力的审查。不仅仅要从数据库中提取有关涉税会计数据信息,而且还应关注系统应用程序出错或非法篡改出现的错误会计信息。③稽查技术要求提高。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如仍采取常规的稽查方式,就不可能达到稽查目的,这就要求探索符合新形势的稽查手段和技巧。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造成信息严重不对称(包括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间),增加了稽查的难度。   2.2 专业化稽查与税务专业化管理有些脱节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专业化稽查的必备条件,专业化稽查与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是互为一体共同组成了税收专业化税收征管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包括河南在内大部分省市税收实行“征、管、查”的征管模式,这种模式强化了征收、检查的职能作用,却淡化了管理的职能作用,税收征、管、查没能有效的结合起来。事实证明专业化稽查如果与专业化管理脱节,就难以有效推进发挥最大效用。   2.3 奖惩机制不完善 现在税务系统普遍还没有实现能级绩效管理,存在“大锅饭”现象,稽查岗位又是风险较大的岗位,而奖惩机制还处于缺乏或者很不完善的阶段,所以稽查岗位的同志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影响了专业化稽查的进程和效果。   2.4 干部综合素质待提高 稽查业务涉及的专业知识相对复杂,既要懂税收还要懂会计、法律、计算机,甚至心理学知识都要了解。目前但就会计电算化软件品目繁多,如用友、金蝶、浪潮等大型财务软件,还有另外的一些小型财务会计软件,形式各异,造成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应付各类电算化软件,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还有少数干部敬业意识不强,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专业化稽查需要,影响了检查效率和检查质量。   2.5 稽查力量亟需充实 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力量还相对薄弱,且稽查基层一线力量明显不足,目前河南地税系统基层人员平均年龄45岁以上,面对社会新形势的发展,老同志在接受新生事物上有些受限,稽查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受到一定限制。而新招录的公务员等新生力量虽然目前已经开始向基层倾斜,但因为刚接触税收稽查业务,经验明显不足,这就造成了稽查力量中间断层。另外因稽查岗位执法风险较高,在目前各项奖惩等机制还没有完善情形下,部分业务骨干流出稽查队伍,削弱了专业化稽查整体力量。   3 推进税务专业化稽查的对策及建议   面对复杂的明显差异,税务专业化稽查工作必然要尽快适应形势发展,合理有效地配置管理资源,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为了顺利推行税收专业化稽查,必须实现税务稽查改革转型,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和稽查工作规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资源整合,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涉税问题的分析,总结税收风险的规律性,把有限的稽查资源优先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达到加大稽查力度和拓展稽查深度的目的。   3.1 注重风险管理、流程管理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级分类检查为手段,进一步深化专业化税务稽查。根据专业化稽查的工作需要,将系统内擅长检查的人才聚合到稽查部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创新组织形式工作方法。改变过去传统的分散式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方式,在重点企业检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采用分层分级检查,要抽调骨干能手,集中优势兵力开展检查。科学分类税源,实施风险应对,推进专业化的稽查案源管理。对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检查。对一般税源实行流程化为检查。以流程为主线,从检查对象的特点出发来设计税务检查的检查方法,以流程为导向来设计检查工作方案,同时进行流程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以保证科学规范的检查方法。对特殊税源实行差别化检查。如企业重组、股权变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特殊业务,检查人员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和手段,提高稽查工作的质效。   3.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其功能的增值利用 税收专业化稽查的推进和实现,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后者为稽查提供了科学的稽查手段。结合税收专业化稽查工作需要,我们要以省级大集中系统为支撑,在手工查账基础上,积极推广运用查账软件、解密软件和数据恢复软件等科技手段对数据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建立符合专业化稽查工作要求的菜单式分析体系和常态化的分析机制,依托分析模型,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固化和规范分析应用方法,提高由系统自主分析和挖掘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分析水平。稽查人员要及时掌握企业变革、市场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要借助局域网、国际互联网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最新税收信息,及时调整税务稽查工作思路,分析和把握各方面情况对税务稽查的影响,选择稽查办案的有效途径,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开发应用新的稽查工作管理软件,努力提高稽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3.3 重视人才培养,重塑知识结构 面对电算化稽查的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大力提高稽查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和办公软件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另外还必须及时调整教育培训的方向,突出专业化、针对性、高精尖培训,使受培训者多获取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门知识,具体到我们税务部门,对稽查人员培训也应重点了解房地产、交通运输业以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业务流程、财务会计核算软件等等,开展针对性的项目化培训,注重稽查技巧和事件案例的培训,开展分级培训以及模拟演练等,提升稽查干部对不同类型重大风险企业和风险点的应对能力。   3.4 定位正确,发挥优势,形成良性互动 税收风险管理与稽查重点工作进行实质性有机衔接是有效推进税收专业化稽查的关键所在。准确、把握税务稽查在税收专业化管理四大体系中地位,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中的优势,形成良性互动。   3.5 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 积极推行稽查绩效管理。以“能级+绩效”的形式,深化稽查绩效考核,充分挖掘稽查人员的潜在能力。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尽快出台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制定科学、标准化的稽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通过考核,特别是对稽查体系、机构、人员、手段、方法、成果等方面的考核,科学衡量专业化稽查的工作绩效,科学运用稽查技巧,发现税源管理漏洞,发挥以查促管作用,从而使税收专业化稽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   3.6 刚柔并济,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 按照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工作要求,要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理念要贯穿于税务稽查全过程,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通过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和公正文明执法,为守法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加大执法刚性的同时,注重运用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从源头上控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发生。   推进税务专业化稽查,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范稽查执法,科学建设稽查队伍,提高纳税遵从,提升工作质效,强化队伍素质,努力为河南地税的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本文摘自中国论文网,原文地址: 纳税评估是连接传统的税收征管与税收检查的重要工作环节,是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和税收征管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时间并不长,与发达国家(地区)的纳税评估制度相比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   一、发达国家(地区)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比较   将国外纳税评估的通行做法与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现状进行具体比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纳税评估制度。   从对纳税评估的定位来看,发达国家(地区)一般把纳税评估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纳税评估是一种非现场的检查,与现场稽查有一定的区别,其纳税评估机构与稽查机构的界限比较清晰,前者侧重税源管理,后者侧重执法打击。这些国家(地区)普遍认为,出现税收流失问题多是由于纳税人对税法没有正确理解与把握,是一种无知性税收不遵从行为。通过纳税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如纳税人仍置若罔闻,那么这种不遵从行为也就由无知性不遵从定性为知觉性不遵从,处理方法也由纳税评估转为税务稽查。这种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比较符合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这也可以从其人员配置上看出来, 安徽省地税局立足实际 大胆实践-推进专业化管理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12-08-01 10:40:13)转载▼标签: 安徽省地税局专业化管理税收征管改革财经 分类: 专业化管理 近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安徽省地税系统以专业化管理为切入点,立足安徽省情、地税税情,努力探索符合安徽地税实际的税收征管改革之路。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体系。不改变现有机构的框架体系、不突破现有机构的编制,重组机构职能,整合人力资源。在基层突出分类和专业管理,实现三个转变。分局从全职能的传统分局向纳税服务、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四个序列专业分局转变。日常管理从属地管理向按规模、行业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转变。税收管理员从全能管户向分工管事转变。通过重点业务上收,初步搭建分级管理体系。立足于征管数据市级集中的现状,省局指导支持,市局为主,定期开展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向基层推送。合肥市地税局利用监控分析平台,筛选税收检查户型,市局不仅对纳税人开展检查,同时对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征管责任评定,仅今年6月就入库税款4600万元。同时,各市局上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重点业务。积极探索县局实体化、扁平化。县局不仅负责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而且直接监控风险、推送任务、办理重大涉税事项。 (二)集中优化纳税服务。一是集中资源,统一管理。集中以前分散在各基层分局的纳税服务资源,在市区、县城区成立统一的纳税服务机构,下辖若干办税服务厅(点)。二是集中办税,厅进厅出。纳税人发起的事项全部交由纳税服务局受理和回复,彻底解决纳税人多头找、找多头的问题。三是集中审批,明晰责任。80%以上涉税申请事项,由纳税服务局前台直接办结或先批后审,强调纳税人对其申报资料承担法律责任。四是集中辅导,公众参与。在开展日常税法宣传辅导的同时,集中专业人才,开办“纳税人学校”,改变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一对一辅导方式,既扩大受众规模,提高工作效率,又提升政策辅导权威性、专业性。 (三)突出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机构对纳税人的风险进行识别、排序,按照风险高低,分别推送至日常管理分局和稽查局。省局组织开发纳税评估软件,建立了通用模型和20多个行业的评估模型。各市、县局依托纳税评估软件,人机结合开展评估。2012年前5个月,全省监测高风险等级31961户次,评估补税3027户次,移交稽查259户次,补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5.3亿元。合肥市地税局今年上半年组织对非金融商品转让行为专项评估,对21户企业财务报表信息、证券市场公开信息等进行筛选、比对,发现疑点7户,经约谈后,7户企业自查发现少缴税款3800多万元。 (四)统筹集约税务稽查。提高税务稽查集约度。下辖一县的市,县局稽查资源调整至市局稽查统一调度,市、县稽查基本实现一体化运行。下辖多县的市,上收县局稽查选案、审理权限和职能。实施分级稽查,按纳税人风险大小,分别由省、市、县局组织稽查。增强稽查与日常管理、纳税评估部门的联动,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程序。铜陵市仅辖铜陵县一个县,今年初,市地税局将县稽查局人员、职能划转并入市稽查局。上半年,该市地税稽查局实施检查61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7户;查补收入1293万元,增长499%。 (五)大力推进综合治税。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导、部门参与、信息共享、综合治税”机制,全省已有8个市政府制定了税收保障办法,搭建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地税部门可以方便快捷地采集第三方信息。如蚌埠市今年上半年采集37个部门180万条信息,仅仅利用国土部门信息,就查补税款1800万元。合肥、芜湖、马鞍山市等较发达城市,实施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取得良好税收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强化信息化支撑。2010年以来,对原有征管信息系统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进行改造,支撑市级集中条件下的征管改革。今年,集全省之力,全面组织实施征管数据应用省级集中工作,力争“一年上台阶、两年创一流”。上半年,全省地税数据处理中心已经建成并启用。目前,正在组织开发省级集中核心征管系统,预计年底完成。2013年,还将开发网上税务局、管理决策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力争2013年底全省地税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初步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近两年的积极实践,取得初步成效。思想观念深刻转变。对正在发生的税收管理创新和变革的认识显著提高,风险管理、纳税遵从、信息管税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得到贯彻。重点工作实现突破。纳税服务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纳税评估、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综合治税等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效果也逐步显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基层初步搭建纳税服务、纳税评估、日常管理和税务稽查的运行机制,在机关,县局实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省市级也承担起一定的税源管理职责。干部队伍得到锻炼。通过部分重点业务上收,机关优秀人才进一步发挥作用,通过建立专业分工、岗能匹配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基层优秀人才得到进一步培养和锻炼。 下一步,安徽省地税局将紧紧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一是省、市局全面组建和充实税收风险监控中心。二是充实省级大企业管理机构,加强跨市经营企业的税收管理。三是全面推动纳税评估。从优秀人才资源中,分层级优选组建纳税评估队伍。以房地产(全省)、煤炭资源行业(皖北)、制造业(皖中)、旅游服务业(皖南)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典型评估,建立和完善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和模型。 关于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苏州地税发[2013]69号)实施后的评估报告 --------------------------------------------------------------------------------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30日 字 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297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30日   从2011年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改革到2013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江苏地税的征管改革已经走了近三个年头。围绕省局征管改革的各项措施,我局于今年7月份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围绕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的征管改革目标,逐步构建具有苏州地税特色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11月份,我们对该文件实施后征管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立大服务理念,集约化的纳税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一)统一了纳税服务的机构设置。在全省大集中系统上线后,开发和完善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市区和各县市都成立相应的纳税服务局。通过网上办税厅和实体办税厅的一体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专业化改革后纳税人找税务机关需要多头跑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8个中心纳税服务机构和74个纳税服务点,配备纳税服务人员170人,全市共设立自助办税网点11个,触角遍布全市主要中心乡镇,建立起了15分钟办税服务圈。   (二)规范了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围绕做大征收服务的要求,规范了纳税人依申请而发起的各类涉税事项由纳税服务机构统一受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纳税服务机构的职能还应包括税务机关依职权而发起的信息收集、信息确认、信息反馈和信息告知等与纳税人申请事项密切相关及适合集中处理的事项,进一步将登记信息的审核确认,税种和基金费的认定,发票资格认定、申领、缴销、核销,涉税审批,催报催缴,基础信息维护,前台简易处罚和带有普遍性的低度风险应对等工作赋予纳税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了其集约化的优势,管理质效大大提升。   (三)实现了纳税服务的职能转型。一是从降低遵从成本的需要出发,简化办税流程,简并统一涉税资料的报送,取消不必要的审核审批环节,不随意追加或减少法律、法规和省局规定需要报送的涉税资料以外的资料,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大集中系统中已有的涉税信息,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从提供遵从帮助的需要出发,规范和优化各类办税指引,提高宣传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重点开展对涉税事项办理的基本要求,各类税收业务办理的基本流程,税收基本知识的普及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为纳税人实现自主申报、自主评定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三是从完善遵从辅导的需要出发,建立纳税人遵从风险的辅导机制,通过纳税人学校、税企沙龙等平台,加强对纳税人的遵从提醒和风险防范,促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自我评定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升;四是从促进遵从意识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的渠道、分析、反馈、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纳税人的举报和投诉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救济渠道。   (四)强化了纳税服务的技术支撑。按照总局新时期改进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发了税企一点通、掌上税务、离线申报、自助办税、网上购票等纳税服务子系统,构建了现代化的纳税服务技术体系,有效地为全市近五十万户纳税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全省成立最早、现有规模最大的税务呼叫中心。   二、建立大风险观念,标准化的风险管理体系日臻成熟。   (一)强化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统筹机制。通过税收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形成业务和技术部门的横向互动,统筹风险管理任务发起,实现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和管理环节的互联互通,逐步构建起全系统分工合作的“一体化”大风险管理格局。   (二)打造标准化的风险应对和防控机制。通过数据集约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固化推送,以平台为载体统筹税源的风险管理,提升税源管理质效,逐步建立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三)建立部门联动的风险管理协作机制。落实省、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结合苏州市政府税收征管保障平台的开发推行,健全第三方税源信息交换制度,明确第三方信息采集的种类、内容、标准、方式和工作职责,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加工、分析、利用,形成数据交换畅通、信息充分共享、跨部门间联动协调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全过程监控的风险反馈评价机制。完善税源预测分析制度,健全税收收入管理考核;建立税收风险应对标准,强化风险应对过程控制,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建立税收风险应对复审制度,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监督、评价及考核;建立税收风险分析报告制度,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有利建议,为堵塞管理漏洞提供有效办法,也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三、建立大管理概念,专业化的税源管理体系高效运转。   (一)强化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一是把好基础信息的入口关。纳税人设立、变更登记的信息采集、审核和确认工作由纳税服务部门在前台受理登记、变更申请的同时,一并采集并审核确认,除省局及苏州市局列举的特殊情况以外,基础管理部门不再对纳税人的登记信息进行逐户实地核实,对基础信息的准确率的指标监控考核同步前移至纳税服务部门。二是把好基础信息的变更关。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报备的责任,落实网上办税系统中全面实施基础信息的推送的确认机制。基础信息变化情况涉及到税务登记证件变更的,直接生成预变更登记申请,由纳税服务机构负责审核预变更登记申请,并按规定流程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对基础信息确认报送情况,纳税服务机构做好相应的催报确认工作,征管监控部门定期对催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把好基础信息的核实关。基础管理、风险应对和稽查部门在实施涉税调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过程中,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核实确认工作作为必经程序和基本内容,并以《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确认表》的形式在相应的调查报告、评估案卷、稽查案卷中体现,各部门核实后的差异信息应及时报纳税服务部门进行系统维护,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核实和系统维护工作分别列入相应的工作考核。四是把好基础信息的验证关。由数据管理部门承担基础信息的质量监控工作,纳税服务部门承担缺失或错误信息的维护工作,协同配合、有序开展日常信息的质量管理和问题信息的整改工作,并定期对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基础事项的专业化管理。一是强化户籍管理职能。取消面广量大但作用不明显的基础信息逐户核实和确认工作;加强对非正常户和注销登记的管理;加强对催办、催报、催缴等行为类违法情况的后续管理。二是提高强制征收的工作力度。对纳税人不依法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行为,加强责令限期改正、停限供发票、行政处罚、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执行力度,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环境;法规部门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规范和完善集中注销制度。针对原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模式注销环节多、注销标准不统一等弊端,以“实用、便捷、高效”为目标,通过重组流程,完善制度,创新实施集中注销管理新模式。实现了专业化团队管理、标准化操作,围绕“统一受理、集中核查、引入中介、内审监督”的十六字方针实行集中注销管理新模式,制定了集中注销工作职责及规范,出台了注销税务登记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一些县市局还积极探索实施国地税联合加集中的注销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强化税源管理事项的分类管理。一是强化重大复杂涉税事项的团队化管理。建立由市局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牵头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专业化管理团队和专家支持团队,统筹落实包括大企业管理、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国际税收、反避税等工作在内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服务和业务支撑。二是强化个体税收的社会化管理。围绕个体税收和零星税源社会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全市个体税收的统筹管理,依托社会化管理力量,规范和加强对委托代征单位和全市个体工商户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在市局成立由征管科技部门牵头的个体税收管理团队,统筹全市个体税收管理工作,并联合税政法规、风险监控、基础管理等单位共同制定个体管理工作规范、要素系数标准、典型调查方案和绩效考评办法等个体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加快机关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继续发挥税收分析联动机制和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在税源管控和风险监控等方面的统筹、决策和指导作用,围绕“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四大系统的职能分工,积极发挥风险监控部门统筹风险管理的职能、规划财务部门统筹收入管理的职能、税政法规部门统筹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和法制监督的职能,征管科技部门统筹基础管理的职能,监察部门统筹举报投诉处理的职能。   税政法规、征管科技等部门同时承担政策支持的责任,积极发挥专家服务和税政研究、制定业务标准、参与税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税政法规、规划财务、监察等部门要创新财务管理和税收执法监督检查手段,推进内控机制和行政问责制的建设;服务保障部门要分别承担风险应对质量和行政执法风险监控、人力资源和财力物力保障、信息化支撑、绩效评价等职能,四大系列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保障征管体制顺畅运行。   四、建立大稽查观念,扁平化的税务稽查体系成效显著。   (一)稽查机构实现逻辑的扁平化。稽查机构的人财物不发生物理迁移;整个机构具有组织系统化、管理简约化、分工协作化的特征。全系统工作人员主要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核心流程,实行专业分工、团队运作,减少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实施分权管理,提高稽查质效。   (二)稽查方式实现全市的集约化。在苏州全市大的行政区域内,统筹稽查资源,发挥专业人才团队效能,实现稽查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推行分级分类稽查,实现人员统一调配、市局统一选案、统一实施检查、案件集中审理、案件统一执行的运作模式。   (三)稽查人员实现跨区的虚拟化。通过稽查扁平化体系的建设,将县市局稽查局及相关业务骨干虚拟到市局稽查局名下,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由大集中系统统一调配,但其机构人员隶属关系不变,虚拟人员服从市局统一调配。   扁平化的税务稽查体系的建立,促进了全市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稽查得到有力保证,人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办案阻力得到较好化解,风险应对的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 深化征管改革 构建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体系的思考 作者: 江朝生 罗洪伟 杨礼军 日期: 2013-12-20字体: 大 中 小 | 保护视力色: 【内容摘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与经济、信息科技等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模式,是时代发展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届全会提出的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本文围绕深化征管改革的重点,即如何防范税收风险,构建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体系,阐述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对纳税评估现状和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如何在深化征管改革中实施专业化纳税评估,结合实际,突出围绕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构建,提出了改革税源管理方式,评估纳入征管基本流程等八个方面进行改革完善的措施,并提出了加快专业化纳税评估体系长远规划建设的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征管改革 风险管理 纳税评估 专业化 工作机制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和改革的深水区,加快进行与经济、信息科技等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制度和完善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方案讨论稿,全国一些地方已着手积极探索深化征管改革。我省今年1月召开了全省地税系统深化征管改革动员会,提出用6年时间实现全省深化征管改革工作目标。吉安市局2013年也着手开始进行深化征管改革的试点探索。结合实际,笔者从深化征管改革的重点,对建立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体系,谈一些看法,以供参考。 一、建立专业化纳税评估体系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关键重点 总局深化征管改革总体要求提出,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这明确了在深化征管改革中实行风险管理和开展专业化纳税评估的工作要求,这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关键和重点内容。 (一)构建“征管评查”税收征管模式是深化改革的重点 1.目前征管模式不能发挥纳税评估防范税收风险的作用。目前“征管查”模式,是在1997年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条件下逐步建立的。在当时市场经济不发达情况下,这种征管模式也起到了加强税收征管的作用。经过近20年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纳税户数量剧增,纳税户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多元化,跨区域经营频繁、总部经济、集团企业增多,税源日渐复杂、分散、流动、隐蔽,税源管理的工作量和风险性日益剧增。据统计,2001年我国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1500.5万户,2013年上半年为3625万户(其中企业户数130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数2200多万户),较11年前增长达141.6%,年均增长率为10%以上;2001年全国税务干部74.7万人,到2012年为75.5万人,仅增长1.07%。全国税收管理员27.7万人,人均管户为130户,县城以上城区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普遍达三、四百户,经济发达地区甚至达几千户。以我省某市地税局为例,2013年6月底全市纳税户数53527户,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130户,县城有的税收管理员多则达到五、六百户。当前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式的管理方式,税收管理员对管户承担宣传辅导、基础管理、征收管理、纳税评估、资料管理等事项,名义上对管户什么都管,但事实上也管不住、管不好。在当前征管模式下,管理方式与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不相适应,管户太多管不了,管户太大管不好,存在较高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难以发挥管理服务和税源监控的作用。 在目前“征、管、查”模式下,征管手段缺位不健全,纳税评估没有作为一个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建立,不能充分发挥纳税评估防范税收风险的手段作用,税源管理方式仍然粗放,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难以有效提升,税源管理风险和纳税风险难以有效防范。总局2012年税收执法风险控制现状的问卷调查,被调查对象主要是基层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调查结果表明,税源管理风险较大列为首位。 2.改革建立“征管评查”新模式是解决税收管理风险问题的主要途径。在当前征管查“三分离”税收征管模式下,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管理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户数越来越多,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企业电子账务管理应用普及、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推广,电子交易日益网络化,税源流动性更强、更复杂、更隐蔽,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如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统计,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快速增长,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金额6.89万亿。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从2009年的2亿注册用户, 2012年快速发展到超过6.5亿用户,在互联网支付的日均交易额超过40亿元。移动支付业务处于蓄力发势阶段,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1.13亿笔,金额1811.94亿元。据权威调查,目前对电子网络交易,税收监管薄弱,税收流失较大。 深化征管改革,规范申报纳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建立完善征收服务——管理——风险评估——稽查“四分离制约”的税收征管模式,是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在这种征管模式下,通过规范明确征收服务、税源管理、风险评估、稽查部门工作职责,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设立风险评估机构,由专业评估团队,对纳税户开展税收评估分析和评价,实行风险等级分类推送管理,加强防范税收管理风险和纳税风险。 (二)建立专业化纳税评估体系是完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客观需要 1.纳税评估在新征管模式管理中是加强税源管理的核心手段。总局提出征管改革的目标是“两提高两降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其根本实质,是优化纳税服务、防范税收风险,实现税收公平。作为“征、管、评、查”中重要一环的专业化评估,是税收征管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新型的征管手段和特殊的征管方式,也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与税收征管是“点 ”与“面” 、“部分” 与“整体”的关系。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重点是开展行业、专项和日常评估,在税务管理中对重点税源、行业和个案纳税户,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户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重点对零申报、异常申报和风险预警指标比较高的纳税户进行评估。通过案头分析、涉税资料审核分析、约谈、核查,对纳税户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风险评估等级评定和作出评估结论,严密加强税源监管,防范税收管理风险和纳税风险。 2.专业化纳税评估是联动征、管、查共同防范风险的主要纽带。深化征管改革,建立完善规范的税收征管程序制度,强化纳税评估,明确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日常管理手段,实行纳税评估常态管理。一是明确征收、管理、评估、稽查对风险应对的工作职能。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统一机制,理顺评估与征收、管理服务、稽查各环节的关系,明确征收、管理、评估、稽查四个环节之间对风险问题不同应对处理方式。二是建立风险评估互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纳税评估和风险监控管理工作互动制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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