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正本
武警绵阳市支队机关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名称)
2010 年 2 月 3 日
武警绵阳市支队机关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 年 2 月 3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二、授权委托书 …………………………………………………(6)
三、投标保证金 …………………………………………………(11)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
五、 施工组织设计 ………………………………………………(50)
六、项目管理机构 ………………………………………………(95)
七、资格审查资料………………………………………………(154)
八、其它资料……………………………………………………(25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武警绵阳市支队: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武警绵阳市支队机关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零 拾(亿) 零 亿 零 仟(万) 肆 佰(万) 叁 拾(万) 肆 万 捌 仟 捌 佰 陆 拾 捌 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12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00)。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四川**市**区**街86号
网 址: /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2010年2月3日
(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武警绵阳市支队: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6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年2月3日
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方法”注(1)。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9)-(12)项规定的情形,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本条内容载入招标文件。
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
B、放弃中标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时间界定为:“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时间,没有明确时间的,以该项目开标的时间作为放弃中标的时间。”
(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4)“在四川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在3至5)内不接受其投标”。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8]2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在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重处罚,3至5年内全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其投标和参加比选,也不得确定其为应急工程的承包人”。
B、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C、限制投标的时间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A、被行政处罚是指行政监督部门依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第八条规定的种类,对投标人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
被行政处罚包括,投标人在招投标投诉过程的,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虚假恶意投诉,被行政监督部门警告、处以罚款的。
B、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A、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行为。
B、腐败行为的主体包括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C、限制投标从已生效的司法机关裁判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7)“近3年内,在招投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相应文件上的时间为限制投标的起算时间。
(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A、相互参股包括直接持股也包括间接持股。
B、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
(11)“近 年”、“ 年内”期间的计算。
起算的时间按“注”中规定相应时间起算,不包括当天。
届满的日期,应当是最后一个月的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没有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以月、年计算时,月不分大小月,年不分平闰年。
如某投标人在既往项目中被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按招标文件近半年内限制投标的规定,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9年2月28日。2009年3月1日及以后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再如某投标人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08年8月8日。按招标文件在4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的规定,从2008年8月9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及以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投标人才可以参加。
以年、月为期间的计算,下同(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响应
2
工 期
1.1.4.3
天数:120日历天
响应
3
缺陷责任期
1.1.4.5
按合同专用条款
响应
4
分包
4.3.4
不分包
响应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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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武警绵阳市支队机关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010年2月3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3)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投标人单位连续6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
地 址:四川省**市**区**街86号
成立时间: 1994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20年12月30日
姓名:**系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0年2月3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投标保证金
武警绵阳市支队: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武警绵阳市支队机关边坡治理工程施工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100000.00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1)收据(招标人开具给投标人)复印件
(2)银行给投标人的转帐回单复印件
(3)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年2月3日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投标报价参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编制。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注册证
一级
川**
工民建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职称证
中级
**
工民建
**
施工员
**
工程师
上岗证
中级
**
工民建
**
质检员
**
工程师
上岗证
中级
**
工民建
**
安全员
**
工程师
上岗证
中级
**
工民建
**
材料员
**
工程师
上岗证
中级
**
工民建
**
造价员
**
工程师
上岗证
中级
**
工程技术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39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项目经理
毕业学校
1995年7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学校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项目经理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08.2.27-2008.7.3
**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经理
发包人:**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41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技术负责人
毕业学校
1993年7月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学校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技术负责人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08.2.6-2008.12.24
**1#、2#、3#、4#楼
技术负责人
发包人:**市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44
学历
大学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施工员
毕业学校
1987年7月毕业于重庆大学学校热处理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施工员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46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质检员
毕业学校
1991年7月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学校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质检员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52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安全员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安全员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51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材料员
毕业学校
1989年7月毕业于**职工大学学校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材料员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34
学历
大专
职称
工程师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造价员
毕业学校
1996年7月毕业于后勤工程学院学校工民建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6.3.1-2007.4.30
****一期工程
造价员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注:(1)”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不实,属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是指,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七、资格审查资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市**区**街86号
邮政编码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网址
/
组织结构
企业组织机构图附后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技术职称
工程师
电话
**-**
技术负责人
姓名
**
技术职称
高级工程师
电话
**-**
成立时间
1994.12.17
员工总人数:1800人
企业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中
项目经理
88人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13人
注册资金
5080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123人
开户银行
**市商行**支行
初级职称人员
278人
账号
**
技工
356人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
备 注
/
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见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企业组织机构图
总 经 理
质
安
部
部
部
工
程
部
安
全
部
财
务
部
经
营
部
八个工程部、十四个工程处
办
公
室
管理者代表
副 总 经 理
(二)近3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 近三年(2006、2007及2008年)无亏损 。
注:(1)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2.
(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
项目名称
****一期工程
项目所在地
**市**区**路
发包人名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市**区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13688231.32元
开工日期
2006.3.1
竣工日期
2007.4.30
承担的工作
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岳小林/
项目描述
土建及附属边坡整治
备注
/
说明:(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
项目名称
**1#、2#、3#、4#楼
项目所在地
**区华盛街
发包人名称
**市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地址
**市**区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约2300万元
开工日期
2008.2.6
竣工日期
2008.12.24
承担的工作
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项目描述
设计施工图内土建及护坡、堡坎
备注
/
说明:(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
项目名称
**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所在地
**镇**村
发包人名称
**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发包人地址
**市**区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8439247.70元
开工日期
2008.2.27
竣工日期
2008.7.3
承担的工作
施工图所示内容
工程质量
合格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项目描述
护坡、挡土墙、排水沟
备注
/
说明:(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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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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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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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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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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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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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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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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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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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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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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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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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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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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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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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件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声 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年 2月 3日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作为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诉讼及仲裁情况是指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发生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及投标人认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3)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仲裁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内容提要。如“工程款结算纠纷”。
(5)“双方当事人名称”是指投标人在诉讼、仲裁中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单位名称。
(6)诉讼、仲裁的起算时间为:提起诉讼、仲裁被受理的时间,或收到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时间。
(7)诉讼、仲裁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5;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8)如近三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纠纷,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六)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声 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四川**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年 2月 3日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诉讼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
(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建设部、白卷、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7部委令2004年第11号)提起的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
(5)如近三年没有发生投标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八、其他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税务登记证
(三)规费证
(四)承诺
注:(1)投标人请附上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规定应当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传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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