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省天气有限公司
目录
序言 VII
公司简介 VIII
总则 X
一.场站各级岗位职责 2
1.1站长岗位职责 2
1.2安全员岗位职责 2
1.3统计员岗位职责 3
1.4班组长岗位职责 4
1.5操作员岗位职责 4
二、场站管理制度 5
2.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
2.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2
2.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2.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管理程序》 26
2.5《事故管理规定》 34
2.6《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48
2.7《LNG场站、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65
2.8《场站安全管理规定》 69
2.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72
2.10《危险作业监督管理程序》 77
2.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84
2.12《临时出入证管理规定》 88
2.13《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92
2.14《贵州燃气集团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51
2.15《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52
2.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157
2.17倒班制度 170
2.18交接班管理制度 170
2.19请假手续办理程序及权限 171
2.20防火“十大”禁令 172
2.21员工基本安全制度 173
2.22进站管理制度 174
2.23场站用电管理制度 174
2.24仪控室管理制度 175
2.25站区巡检制度 176
2.26场站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76
2.27维修管理制度 178
2.28设备管理原则 179
2.29灭火器日常检查与维护 179
2.30设备及附件维护保养制度 180
2.3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85
2.33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及复查制度 187
2.34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188
2.35安全附件、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188
2.36防火、防爆制度 189
2.37事故上报制度 190
2.3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91
2.39气瓶检验登记制度 191
2.40资料保管制度 192
2.41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92
2.42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193
2.43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193
2.4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94
2.45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95
2.46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度 196
2.47设备检测与报废管理制度 196
三、各项操作规程 198
3.1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 198
3.2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98
3.3 CNG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200
3.4卸车排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201
3.5 LNG加气充装操作规程 203
3.6CNG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204
3.7 冷水塔操作规程 205
3.8LNG储罐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206
3.9LNG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209
3.9.1增压式卸车 209
3.9.2泵抽式卸车 215
3.10LNG储罐增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216
3.11LNG出液、气化操作规程 218
3.12系统送气操作规程 220
3.13系统停气操作规程 223
3.14 LNG空温汽化器操作规程 225
3.15 LNG水浴汽化器操作规程 227
3.16加臭机操作规程 229
3.17撬装调压站操作规程 231
3.18 槽车装车操作 233
3.19 槽车倒液操作 236
3.20低温柱塞泵操作规程 239
3.21低温潜液泵操作规程 239
四、设备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240
4.1设备、设施完好标准 240
4.1.1LNG低温储罐、液氮罐完好标准 240
4.1.2、空温式气化器完好标准 242
4.1.3、卸车增压器完好标准 242
4.1.4、加臭设备完好标准 243
4.1.5、水浴式加热器完好标准 244
4.1.6、调压器(柜)完好标准 245
4.1.7、流量计完好标准 246
4.1.8、CNG加气机完好标准 247
4.1.9、低温高压泵完好标准 248
4.1.10、过滤器完好标准 249
4.1.11、发电机完好标准 250
4.1.12、锅炉设备完好标准 250
4.1.13仪表完好标准 251
4.2手动阀门维护、操作规程 256
4.3阀门的维护操作 257
4.2.1电动阀门维护、操作规程 266
4.3.1气液联动阀维护、操作规程 270
4.4过滤器的操作维护规程 273
4.5燃气自动加臭装置维护、操作规程 276
4.6调压橇操维护、操作规程 280
4.7切断阀维护、操作规程 290
4.8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操维护、作规程 292
4.9柴油发电机维护、操作规程 295
4.9流量计操作与维护规程 303
4.10 仪表操作与维护规程 308
4.11低压配电控制柜操作与维护规程 314
4.12消防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 316
4.13阀门井操作与维护规程 320
4.14 调压(柜、箱)操作维护规程 324
4.26章管壳式换热器维护标准 334
4.27热水锅炉操作维护规程 336
4.28 天然气压缩机维护规程 343
4.18加气机操作维护规程 352
4.19 (220V-380V)汽油发电机操作维护规程 359
4.20手砂轮操作维护规程 361
4.21手提式可燃气体检漏仪操作维护规程 362
4.22注油器操作维护规程 363
五. 安全、消防管理 364
5.1 管理目标、组织与教育 364
5.1.1安全、消防管理目标 364
5.1.2安全、消防管理组织 365
5.1.4安全、消防管理理念 366
5.1.5安全、消防教育内容 366
5.2安全、消防工作会议及要求 367
六、处罚奖励制度 368
6.1考勤类 368
6.1.1迟到、早退 368
6.1.2病假 368
6.1.3 事假 368
6.1.4旷工 368
6.1.5换班 369
6.1.6脱岗 369
6.2操作类 369
6.3消防安全类安全 374
6.4外来人员进站管理细则: 375
6.5消防、安全培训会议: 375
6.6消防器材设备巡检: 375
6.7对外安全: 376
6.8 卫生类 377
6.9仪表服务类 378
6.10加气服务标准 379
6.11服务细则: 382
6.12充值管理细则: 383
6.13统计类 384
6.14车辆类车辆管理细则: 385
6.15奖励制度 386
序 言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加强与世界石油资源的紧缺,天然气作为清洁、环保的理想能源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其开采过程及技术远较石油、氢等能源便利,加工方式又十分简单,可以方便地输送到所需要的全国各地。
天然气成分以甲烷为主,燃烧后的主要排放物为水蒸气,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氮氧化物远较汽油、柴油为少,同时,燃烧天然气的发动机与燃烧汽油、柴油的发动机也大致相近,故此,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在我国逐步盛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相继出台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许多企业也相继并大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来提供所需能源,这在欠发达省份的发展表现尤为明显。
天然气在我省的广泛应用需要大量地建设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加气站、管网等为基础设施作为其载体,因此,场站设计、使用与管理都需要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本书主要从场站的日常管理出发编写了对场站员工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综合管理等几方面阐述了我司的看法和理解。
由于此次编写时间较短,准备仓促,加之我司整体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公司简介
为引进天然气资源,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促进我省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4年6月,经省建设厅《黔建城复[2004]15号》文件批准,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了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管道天然气入黔的协调及前期工作,并承担全省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协调配合和省内管道天然气的经营、管理,是经省政府授权、省建设厅批准成立的唯一一家全面负责贵州省内天然气引进与经营的公司。公司成立后,按省、市政府安排,积极开展管道天然气入黔工作,同时引进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气源,满足了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等主要城市以及贵阳烟厂、贵阳钢厂、安大航空锻造公司等企业的天然气需求。除此之外,还向柳州、平果、昆明、沈阳等城市供应了液化天然气。
天然气公司2011年天然气销售量达1.3亿立方米,营业收入突破4亿元,企业总资产近1 亿元,员工人数121人,工业用户近40户,居民用户近1万户。目前公司正在投资扩建小河LNG储配站(已完成),新建白云和乌当LNG储配站、汽车加气站,三座储配站建完后,我市天然气储量将达520万立方米(相当煤气1000万立方米),即满足我市近期工业园区及油改气项目对天然气的需求,也将作为今后的应急储配调峰气源;为顺利承接和利用管道天然气,公司积极开展贵阳高压环网、门站、高中压调压器、修开息三县支线以及省内支线等前期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初步选址工作。
天然气公司秉承“诚信、求实、团结、创新”的企业精神。在2008年和2010年凝冻灾害中,气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司牺牲部分利益,高价购入气源,低价向省内城市和下游企业供气,满足部分城市用气,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维护“贵州燃气”品牌形象和树立天然气公司的企业诚信,为公司未来的建设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 则
指导思想
对场站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创建安全、环保、人本、和谐的能源企业,实现股东、管理者、职工与客户、社区、居民的利益最佳结合。
企业宗旨
开创绿色能源新时代 建设生态和谐新生活
企业精神
厚德博怀 坚韧自强 团结进取
经营理念
团结 务实 高效 创新
质量方针
以安全、优质、高效求发展,以便捷、服务、惠民赢客户
核心价值观
求诚立信 中通外直 惠泽百姓
人文理念
明志 陈理 达情 显怀
团队精神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树立正气,打击歪风
勤奋敬业,不断学习
思维方式(“三找”“三不找”)
找自已不找别人
找内因不找外因
找主观不找客观
做人做事的准则
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生活态度
感恩 包容 快乐 时尚
管理模式
资源统一调配 财务统一核算 资金统一分配 服务统一规范 对外统一宣传,场站部是场站运行相关业务管理的运作部门。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合股、参股、租赁和特许经营等所有场站。
场站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场站生产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员工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规章制度,按章作业,规范场站管理,确保场站生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树立更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各场站。场站处罚的金额由场站留存并公开记录,本细则主要由以下四大类构成:场站各级岗位职责、场站管理制度、各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处罚奖励制度。处罚奖励制度由:考勤类,操作类,消防安全类,卫生类,仪表及服务类,统计类,车辆类和奖励制度组成。
一、场站各级岗位职责
1.1站长岗位职责
1.1.1负责场站内天然气进、销、存管理工作。
1.1.2组织本站职工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计划。
1.1.3负责站内的安全、消防及技术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写及修订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1.1.4定期监督检查站内设备的运行状况,督促职工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
1.1.5搞好站内清洁卫生,做好文明服务生产。
1.1.6处理及协助处理站内出现的事件及事故,并对其进行分析后,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
1.1.7定期对站内职工进行培训和岗位练兵。
1.1.8每月对生产月报、维护计划及备品备件申购进行审核后上报公司。
1.1.9处理好相应的对外公共关系事务。
1.2安全员岗位职责
1.2.1协助站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其它安全活动。
1.2.2督促本站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1.2.3负责本站设备设施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1.2.4对站内人员“三违”行为给予及时制止并纠正,发现险情有权先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
1.2.5参加站内事件及事故的调查分析。
1.2.6在站长的指导下,负责本站相应的安全、消防档案建设工作。
1.2.7每月25日前将站内下月维护计划、物资申购清单交由站长书面审核后上报公司。
1.3统计员岗位职责
1.3.1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本站生产统计工作。
1.3.2负责站上每天的卸车量和用气量的统计,保证准确无误,数据真实,并经站长审核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站上统计情况,为公司提供可靠的生产信息。
1.3.3负责站上每天的加车量及气款的统计及核算,保证准确无误,数据真实、款项无误,并经站长审核后即时向公司汇入气款。
1.3.4按照公司要求,每周做好站上周报,每月做好月报工作,及时向公司报告生产经营统计情况。
1.3.5在站长的指导下,负责站上每日的考勤、就餐、加班等统计工作。
1.3.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班组长岗位职责
1.4.1负责组织本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服务及卫生工作。
1.4.2协助站长及安全员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1.4.3认真抓好全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带领、督促班组成员认真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4.4按规定巡查,发现问题积极组织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1.4.5负责当班的各类运行报表统计工作,带领班组成员作好日报表并及时归档。
1.4.6做好当班的天然气槽车进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装卸车工作。
1.4.7负责当班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记录后归档。
1.4.8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操作员岗位职责
1.5.1、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和换班。下班人员未到,上班人员不得离岗。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严禁流动吸烟(在未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在指定区域吸烟)、严禁睡岗、脱岗、打闹等。
1.5.2、当班时须着工作服并佩戴岗位工作牌,作业时需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1.5.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认真做好值班、巡检记录,做到安全、准时送气及加气服务。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5.4、配合班组长做好消防工作及其它工作,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站内严禁烟火。
1.5.5、做好保卫巡查工作,闲杂人员和外来车辆未经当班人员允许不得入内。
1.5.6、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私事不得使用站内电话。
1.5.7、下班时清洁责任区域内卫生后交接班,保持站内卫生整洁。
1.5.8、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场站管理制度
2.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1 目的
为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高处坠落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相关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2.1.3 定义和分级
2.1.3.1 定义
2.1.3.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1.3.1.2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2.1.3.1.3 最低坠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点。
2.1.3.1.4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1.3.2 作业虽低于2 米,但属下列情况的,视为高处作业:
作业地段的斜坡(坡度大于45°)下面或附近有坑、井、洞、池、沟、管道,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进行的登高作业。
2.1.3.3分级
高处作业按作业高度可分为四个级别,见下表。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高度H(米) 2≤H<5 5≤H<15 15≤H<30 H≥30
2.1.4 职责
2.1.4.1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2.1.4.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相关方各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2.1.5 管理内容
2.1.5.1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2.1.5.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各级审批人员要严格把关,要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2.1.5.1.2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必须按《高处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时间、范围进行作业。
2.1.5.1.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严禁参加高处作业。
2.1.5.1.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2.1.5.1.6 高处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以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
2.1.5.2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2.1.5.2.1高处作业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等以及该次作业所需的其它特殊防护用具)。
2.1.5.2.2 高处作业应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警示牌、警示带、安全护栏等)。
2.1.5.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2.1.5.2.4 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行走或者停留。
2.1.5.2.5不准站在不稳定的物体上进行操作(如:小推车上等),不得在高处休息。
2.1.5.2.6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有标准规范的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1.5.2.7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1.5.2.8严禁使用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
2.1.5.2.9 高处作业必须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2.1.5.3《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2.1.5.3.1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的班组作业人员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经作业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确认、审核,提交作业项目负责人审批。
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的班组作业人员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经作业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确认、审核,提交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审批。
2.1.5.3.2二、三级高处作业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经作业单位的安全部门专职安全员确认、审核后,提交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二、三级高处作业,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经作业单位的安全部门安全员确认、审核后,提交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2.1.5.3.3特级高处作业由作业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许可证》,经作业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确认、审核后,提交作业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
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特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报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
2.1.5.4相关方一、二、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相关方提出申请,对接部门(单位)审核,报作业所辖区域的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审批;特级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所辖区域的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作业所辖区域的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
2.1.5.5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1.5.5.1作业单位应根据高处作业的级别提出申请,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班组,一份交作业单位安全部门,一份交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2.1.5.5.2《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进行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班组专(兼)职安全员或作业单位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1.5.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将原有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RQ/AX 23-2013)作废。
2.1.5.7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2.1. 6 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监督管理程序》
2.1. 7 相关记录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处作业许可证”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 处 作 业 许 可 证( 级) 编号:
申请单位
申 请 人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作业地点
作业高度
米
级 别
作业班组
作业人
危害识别及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背面)
监护人
履行职责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全落实到位,并做好监护。
签字:
年 月 日 时
作业班组
安全员意见
作业项目负责人意见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意见
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意见
作业区域所属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意见
作业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意见
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
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意见
作业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意见
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意见
注:1、 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班组安全员审核,作业项目负责人审批;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由作业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审核,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安全员审批。
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的安全部门安全员审核,作业单位的安全部长审批;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由作业单位的安全部门安全员审核,由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3、特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作业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涉及在集团其他单位(部门)管辖区域内的特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
4、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班组,一份交作业单位安全部门,一份交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作业申请单位:
序号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打√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3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4
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5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
6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
7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8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9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10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11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12
采光不足、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
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4
补充措施
15
其他
填写人: 确认人:
2.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2.1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2.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燃气集团所属各单位的燃气储配站、门站、天然气高压管线、LNG加气站、CNG加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2.2.3 术语和定义
2.2.3.1禁火区:门站管束区、储罐(槽)区、调压(计量)站、阀室、站内管束区、天然气高压管线、可燃气体压缩机房、LNG 储槽、LNG 卸液区等生产区。
2.2.3.2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4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2.2.4.1特殊动火:指在爆炸、危险因素较大的场所或设备上的动火。如:储罐(气柜)、槽车、压力设备、压力管道、LNG加气站、CNG加气站、门站本体设备及相联接的辅助设备上直接动火。
2.2.4.2一级动火:指在有一定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设备上的动火。如:储气柜(罐)周围20米以内动火,调压站内动火,以及压送机房内或压送机房周围5米以内动火。
2.2.4.3二级动火: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如:变配电室内,电气控制室内动火。在库房、气柜周围20米以外动火、压送机房周围5米以外动火。
2.2.5 职责
2.2.5.1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动火证的办理。
2.2.5.2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二级动火证的审批。
2.2.5.3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一级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2.2.5.4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和技术负责人负责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
2.2.6 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2.2.6.1动火要求
2.2.6.1.1禁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2.6.1.2动火安全措施一般由动火申请部门和动火区域所在部门共同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申请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属生产经营方面的由所在部门组织落实。
2.2.6.1.3动火作业前半小时 以内,动火分析人员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将结果填在动火证上并签字。
2.2.6.1.4每个动火项目均应有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现场监护人,确切了解动火场所容器、设备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逐项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要坚持以检测数据为依据。
2.2.6.1.5动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详细核对动火批准时间、地点、设备、范围、安全措施,才能在动火证上签字执行。遇有未经批准、无动火证或超越动火范围、时间要求和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拒绝动火。
2.2.6.1.6动火过程中,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存在,应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有关部门,经采取相应可靠的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部门不按规定违反安全、防火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任意动火,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动火,主管部门有权阻止动火,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2.6.1.7凡属连续多次动火的工程,动火前半小时以内要对动火场所的环境、设备、管道的易燃气体进行检测或化学分析。如果动火作业间断半小时以上,应重新进行分析。取样要具有代表性,并检测数据作为动火的科学依据。
2.2.6.1.8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只准在该次工程使用,不得移作其他工程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2.6.1.9施工收尾,动火完毕,施工部位要及时降温、清除残余火种、验收、检漏,确保安全。
2.2.6.1.10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2.2.6.1.11外单位在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2.6.1.12抢修作业动火,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抢险作业指导书。
2.2.6.1.13带气作业中的动火,必须严格按带气作业方案中的相关安全措施执行。
2.2.6.2动火手续的审批
2.2.6.2.1 凡在特殊动火范围内动火,由实施动火的单位在动火前一周提出动火申请,由动火区域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召集本单位的安全、保卫、生产、技术等部门研究制定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由技术部门制定动火技术方案,动火单位(部门)根据动火技术方案制定动火施工方案,由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2.6.2.2一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三天提出,由实施动火的单位在动火前提出动火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提出安全措施,经本单位(部门)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2.2.6.2.3二级动火范围内实施动火,应在动火前一天填报动火申请书并提出安全措施,由申请动火部门安全员填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部门审批。
2.2.6.3《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2.2.6.3.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8小时。
2.2.6.3.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72小时。
2.2.6.3.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对安全措施重新进行核实。
2.2.6.4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2.2.6.4.1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
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2.6.4.2动火人
动火人必须持有相应级别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动火前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已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善,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2.2.6.4.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区域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和一定灭火技能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2.2.6.4.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2.6.4.3.2当发现动火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2.2.6.4.3.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
2.2.6.4.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2.6.4.4动火部位负责人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应立即制止。
2.2.6.4.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2.2.6.4.6动火作业单位、动火区域所属单位安全员
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2.2.6.4.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单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安全措施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2.2.6.5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2.2.6.5.1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应妥善保管。
2.2.6.5.2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一联由动火作业人持有,另二联分别存放在动火部门、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安全部门以备案备查。
2.2.6.5.3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2.2.6.6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2.2.6.7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将原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GRQ/AX 01.3—2013)废止。
2.2.7 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监督管理程序》
2.2.8 相关记录
贵州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 )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编号:
动火单位名称
动火内容
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动火地点
动火装置、设施
取样地点
取样时间
分析气体与结果
分析人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危害分析与安全措施
危害种类
危害识别
应采取的措施
是否采取
确认人
动火装置(设备、管路、容器等),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在高处、是否进入受限空间、是否存在周围易燃物等)
1、设备、管道置换、密封不合格,可能发生火灾
1、置换合格,盲板隔绝,杜绝泄漏
2、作业现场存在易燃物,可能发生火灾
2、清除易燃物,配备灭火器
3、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火作业,可能造成中毒或人身伤害
3、办理相关票证手续,做好防护措施
其他
动火使用、防护设施(电焊机、气瓶等)
1、焊机、电缆线绝缘不好,可能导致人员触电
1、焊机、电缆线绝缘设施良好
2、气瓶间距不足,气瓶与火源间距不足可能发生火灾
2、气瓶间距5米以上,气瓶与火源间距10米以上
其他
动火人(动火前安全教育、培训、防护用品使用等)
1、动火人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差,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1、作业前进行安全培训
2、作业人安全帽、安全带缺少,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2、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其他
动火前工段长(或班组长)签字:
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部门意见(二级动火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意见(一级动火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技术负责人意见(特殊动火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动火区域所属单位安全负责人意见(特殊动火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2.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培训质量,防范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2安监总局44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2012国安委10号文)及国家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
2.3.3 培训对象
2.3.3.1集团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子(分)公司负责人。
2.3.3.2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3.3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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