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63862 上传时间:2024-10-1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8.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本文档共6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于:2009-03-11 16:04:1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确保建设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而进行的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财政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网络、安全、数据库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及其他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各司局单位开展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还应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四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必须统筹规划,统一领导,一体化推进,实现管理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具体把握以下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效益;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财政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 审定财政信息化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 (二) 审议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 (三) 审批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四) 决策财政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五) 审议财政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报告。 第六条   财政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是财政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财政信息化工作进行一体化管理; (二)组织编制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 (三)组织制定财政信息化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标准; (四)审核财政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 (五)组织重大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和重大课题研究; (六)协调解决财政信息化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七)承办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办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信息网络中心,具体承办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人员以信息网络中心为主,部内有关单位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 第七条   信息办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技术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审核项目建议书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组织项目验收等。 第九条   办公厅、预算司、国库司为业务需求牵头研究及审核单位。其中,办公厅负责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业务需求的总体协调及审核,预算司负责预算管理的需求研究及审核工作,国库司负责预算执行的需求研究及审核工作。 第十条   办公厅是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政府采购和安全保密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经费管理,组织政府采购,按照安全保密有关规定,会同信息网络中心研究确定网络安全措施和应用系统网络部署。 第十一条  部内其他单位负责项目详尽业务需求建议书编制、应用系统试点推广、参与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 第十二条  信息办组织信息网络中心和部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改革与事业发展要求,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包括总体发展规划,应用系统、网络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化要素规划等。 第十三条  信息办组织信息网络中心和业务需求牵头研究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和财政改革发展需要,根据部内单位提出的年度项目申请,研究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  部内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如确需调整年度项目计划,由部内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送信息办秘书处,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 第四章      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第十五条  部内各单位按照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本部门业务管理需要,研究提出财政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申请,会同信息网络中心,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业务需求牵头研究单位和信息网络中心审核。 涉及国家秘密的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同步制定安全保密方案,报部保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申报。 第十六条  信息网络中心根据部内各单位申报的应用系统项目需求,结合网络发展和保障体系建设需要,会同部内有关单位提出网络设备配置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 第十七条  业务需求牵头研究单位负责审核应用系统项目建议书的业务需求,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审核项目建议书的技术内容和初步预算。 第十八条  业务需求牵头研究单位、信息网络中心将审核情况报信息办。 第十九条  信息办秘书处负责将审核项目进行汇总,对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论证,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经信息办审核,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条  办公厅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项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汇总编制年度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批复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部内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   未经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自行筹集经费建设。 第五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   部内相关单位会同信息网络中心,按照批准的年度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建设项目需求方案,信息网络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组织项目实施。 第二十四条   项目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机关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需求方案执行,切实履行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二十六条   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应由具有国家保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涉密资质的软件开发机构设计开发,建设必须选用国家保密、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产品,建成后由国家保密局认可的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第二十七条   应用系统的开发、测评工作,由信息网络中心按照标准统一、平台共建、信息共享的要求统一组织管理。 第六章      验收与绩效评价 第二十八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第二十九条   项目验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及程序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条  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信息网络中心会同部内有关单位,根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科学方法,对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建设过程、项目投资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评价。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评价工作遵循公正、客观、科学原则,确保分析合理、评价公正。 第七章      运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制定运行维护规范,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运行维护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应急预警方案,确保应用系统和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三条   信息网络中心按照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检验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保障财政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八章      资金与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建设经费列入部门当年预算。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经费要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建立制约机制,强化资金安全。 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要及时办理资产登记相关手续,纳入财政部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完成后形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或版权以及其他成果权),除有特殊约定外,归财政部所有。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日常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强化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配套制定应用系统需求、合同管理、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网络建设、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单项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1.财政部信息化应用系统需求管理办法 2.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3.财政部信息化应用系统组织实施管理办法 4.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5.财政部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办法 6.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7.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精品 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