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信息化管理标准
第一节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1 目的
为规范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信息管理系统(MIS)开发、实施、系统维护及信息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正常运行及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使信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服务,特制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3 引用标准
3.1 引用标准
3.1.1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MIS管理办法》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工程部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执行本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趋势,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 MIS归口管理部门
MIS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出MIS应用组织体系建议方案及MIS实施整体策划方案并报批;负责在MIS开发及实施过程中牵头组织、协调、落实MIS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MIS权限分配表并报批;负责MIS实施后的系统管理、培训、维护及应用督促检查工作。
5.4 MIS各应用部门/单位
在MIS开发、实施过程中配合MIS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标准功能需求,参加MIS培训,根据实施计划进行试用及应用工作。对本部门单位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6 执行标准
6.1 MIS归口管理部门负责MIS实施及应用组织体系建立方案并报公司基建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MIS开发
6.2.1 MIS各应用部门/单位按照附录1格式提交需求说明单,需求说明单应
经需求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核,MIS项目负责人确认,如所提交的需求涉及本部门重大管理变更或部门间管理接口,则需经理或相关部门领导、相关主管领导审批。MIS需求说明单由MIS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并提供给MIS开发单位作
为标准开发依据。
6.2.2 开发单位根据MIS需求说明单进行需求调研及分析,编制需求分析报告并进行系统分析工作。
6.2.3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MIS实施总体进度编制MIS开发计划并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审核。
6.2.4 开发单位根据MIS开发计划及系统分析结果安排开发人员进行标准开发工作。
6.2.5 开发单位完成阶段开发及总体开发工作后,应进行自测试工作,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MIS归口管理部门,会同需求提交部门/单位对标准进行应用测试并签字确认,测试通过后可提请验收。
6.3 MIS实施
6.3.1 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编制MIS实施计划并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审核,实施计划应包括培训计划、基础数据录入计划、数据导入、各模块试用计划及系统正式整体投用计划。
6.3.2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MIS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MIS实施工作,各应用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MIS实施工作,确保实施效果。
6.3.3 MIS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标准开发错误,由发现人填写MIS问题反馈单(附录2),交MIS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确认汇总后由MIS开发单位负责问题修正,并经MIS归口管理部门确认。
6.4 MIS维护
6.4.1 MIS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业务范围及MIS功能模块划分,编制各岗位的权限设定表,并经各部门会签、经理审批后执行。因工作需要,需开通本岗位权限外的模块(或功能子项)时,需按照附录3格式填写MIS权限申请表审批后执行。
6.4.2 MIS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MIS功能模块划分及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具体管理要求,提出MIS中各数据信息的录入及核查时间,经各部门/单位会签、经理审批后执行。MIS归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检查MIS应用情况,并通过公司内部网页发布检查结果。
6.4.3 MIS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系统管理人员负责MIS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
6.4.4 MIS系统用户初始密码由系统管理人员设定,各MIS用户自行更改,用户应定期更改个人密码,并做到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用户密码。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4),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有3个附录
附录1 基建MIS需求说明单
附录2 基建MIS问题反馈单
附录3 基建MIS权限开通申请表
附录1
MIS需求说明单
日期: 编号:
需求提出人
部门
岗位
模块名称
更改要求简要描述
附件清单
需求提出部门领导意见
MIS项目负责人意见
经理意见
开发单位项目经理
开发人员
计划开发完成时间
实际开发
完成时间
项目系统管理员
提出部门确认
备 注
附录2
MIS问题反馈单
编号:
功能模块名称
紧急程度
用户部门
提出人
提出时间
问题描述
MIS项目负责人意见
开发单位处理人员
处理时间
处理情况
用户意见
附录3
MIS权限开通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人
所属部门
岗位
申请权限
申请理由
使用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MIS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部门领导意见
如未涉及部门秘密信息无需签署
签字:
年 月 日
经理意见
如未涉及公司秘密信息无需签署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节 工程管理标准文件分级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2—2006
1 目的
定义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管理标准文件的分级和分类管理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管理标准文件的分级管理。
3 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2系统分级
第一级:管理系统(包括管理层提出的管理要求和系统文件)
第二级:系统标准(主要包括满足管理要求的工作程序)
第三级:满足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的具体工作标准。如 :规程、标准、手册等
LJZG GL
管理系统
管理子系统所属标准
实施细则、规程、标准、手册等
4专用术语定义(略)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全面负责管理标准的编号、分类、修订、公告及实施,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所属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审核补充、修订管理标准的建议或申请。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办公室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记录、收集和整理标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反馈信息,协助标准负责人完成管理标准的编号、分类、修订、公告及实施工作。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授权修订本标准。
6执行标准
6.1 新建标准和规程编号索引
6.1.1编号
管理标准系统编号LJZG GL—XX,如:质量管理子系统LJZG GL—05,子系统所属标准为LJZG GL—XXYYY, 如质量管理子系统中的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标准,其编号为LJZG GL—05003。
各部门、项目部的实施细则编号原则为LJZG GL—XXYYY/QY(其中QY为部门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例如:部门在质量管理子系统第2个管理系统文件中增加一个本地系统文件,则其编号应为LJZG GL—XXYYY/QY),如有多个本地系统文件,则在部门名称之后加序号。
6.2.2索引结构
分 类
索 引
举 例
管理标准系统
LJZG GL
管理标准系统子系统
LJZG GL—XX
管理标准系统子系统所属管理标准/办法
LJZG GL—XXYYY
所属部门对应管理标准的实施细则
LJZG GL—XXYYY/QY
注:XX子系统编号;YYY子系统所属文件编号;QY部门名称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
7 检查、评比与反馈
7.1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各部门每月检查本部门是否发生工作流程、组织机构的变化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否履行补充标准文件的申请,申请批准后是否依据管理标准的要求建立有关标准规程等。检查后应填写“文件的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见附录1)。
7.2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监督检查各部门检查情况,记录并收集“文件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应提出明确意见或结论。
7.3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文件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7.4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公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文件有1个附录
附录1 基建管理标准文件的分级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附录1
基建管理标准文件分级管理检查/评价表
部门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1
工作流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2
组织结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3
补充标准/规否履行申请标准
是
否。
4
补充标准/规程后编号是否符合系统要求
是
否。
是
否。
存
在
问
题
及
改
进
建
议
存在问题:
1.
2.
3.
整改建议:
1.
2.
3.
评价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评价人: 检查人:
第三节 文件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3—2006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定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处理各类文件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确保文件管理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下列文件的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2.1总公司发布的公文文书、文件和资料;
2.2事业管理部发布公文文书、文件和资料;
2.3事业管理部向总公司的请示汇报及对部门、项目部的指令等;
2.4与业主及相关方合同、变更记录及信函;
2.5工程文件包括:
a)设计院提供的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询价书、施工图纸等;
b)制造厂家(含国外厂商)提供的设备制造图、组装图、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及检验报告等;
c)开工报告;
d)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e)工程审查文件;
f)竣工文件;
2.6标准、规程、规范;
2.7其它有关方面的文件;
2.8文件和资料可以是任何媒体介质形式。
3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 专业术语定义
4.1 公文:指公司在处理各种公务时使用的应用文书,包括:决定、决议、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电报)、会议纪要。
4.2标准:包括制度、办法指要求公司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一定标准办事的规程性文件。
4.3 记录:指公司对某项活动的各工作环节、结果进行记录,可供事后追溯该项活动完成质量的证据性文件,主要为表格形式。
4.4 工程文件:产生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流通于事业管理部、项目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材料。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办公室主管领导是本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各部门执行本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文件管理工作;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趋势,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标准执行人负责根据统计、分析,每月组织综合原因分析,找出规律制订可行措施加以改善,指导下一阶段文件管理工作。
5.3部门和项目部
5.3.1办公室职责
5.3.1.1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领、登记、保管工作,把文件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
5.3.2技术质量部职责
5.3.2.1技术质量部,是业主工程技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涉及到业主的工程技术文件的收集、接收、标识、分发、更新、记录、保管、借阅、归档等工作,并配合MIS进行工程文件的网上管理。
5.3.2.2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
5.3.2.3遇有本标准中未规定文件的管理,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协调。
5.3.3项目经理部职责
5.3.3.1依据本标准和业主的要求,安排专职或兼职文件管理人员,做好本项目部的文件管理工作。
5.3.3.2项目经理部在合同期间应建立合理的文件管理机构,作为与业主及其它有关单位之间联络的归口部门,负责外部文件往来及内部文档的管理工作。应按质保大纲标准及有关的文件管理标准,建立文件受控发行系统,保证文件在任何使用场合都是一致而且是最新的版本。
文件管理人员要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须熟悉系统及施工进度,还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组织能力。文件管理人员还应定期抽查文件图纸使用部门的使用状况,发现使用不当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尤其对施工图及现场变更文件,发放新版时要收回旧版,并填写好发放单及回收单。
5.3.3.3在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经理部要按照业主及国家建筑行业的相关规定,负责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向业主移交合格的竣工文件。
6执行标准
6.1 管理原则
6.1.1一体化管理
文件各管理部门负责从文件接收、登录、保存、立卷到建立档案、移交档案的全过程管理;在文件管理阶段同步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将二者有机地连成一体。
6.1.2按照事业部要求,及时进行文件的发送和信息处理,为决策层、各部门、各项目部提供及时准确的文件和信息。为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保留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6.2总承包事业管理部文件的管理
6.2.1总承包事业管理部接收文件的管理
6.2.1.1收到上级来文后,由文件管理人员负责签收、拆封并将文件名称与摘要
登记入《收文登记本》,复印来文,将复印件附“文件批办单”,准确填写“文件批办单”各项信息。将原件入办公室档案柜保存。
6.2.1.2由办公室主任在“文件批办”上填写批办意见,将文件复印件和批办单上报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由经理作批示意见。办公室应注意掌握文件、密电、密件的传阅范围,严格按所规定的级别进行传阅,并切实认真加以管理。
6.2.1.3文件管理人员根据经理批示意见将文件传阅相关领导或部门。
6.2.2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发文的管理
6.2.2.1发文部门撰写文件草稿,在拟稿上填写标题、急缓程度、密级、主送、抄送、印刷份数等内容。行文力求情况准确、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6.2.2.2拟稿报送办公室主任审批,经办公室主任确定为红头文件后,由办公室室工作人员编排文号并打印初稿,初稿附上“发文审批单”。“发文审批单”由文件管理人员填写。
6.2.2.3初稿报送相关负责领导审核,经审核后,在“发文审批单”上签字。
6.2.2.4相关负责领导签字后由经理审核签发。
6.2.2.5签发文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发文审批单”,负责印刷相应数量的文件。“发文审批单”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存放。
6.2.2.6文件交由办公室加盖“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字样水印后,由文件管理人员发放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在办公室做留底备案。
6.2.2.7相关部门或单位领取文件时,领取人在《发文登记本》上签字。
6.2.2.8年终归档时,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将文件附相应“发文审批单”排好顺序完成归档工作。
6.3工程信函管理
6.3.1所有信函使用中文(必要时应用英文)
6.3.2所有的信函都应注明标识码(发文编号),答复对方的函应注明所要答复函的标识码(对方发文编号)
6.3.3所有的信函都应标有日期
6.3.4所有用传真传送的正式信函纸张必须使用A4规格。对图形等特殊文件附件,最大不超过A3
6.3.5以下内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必须通过信函发送
1) 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
2) 双方商务文件往来
3) 需要业主关注或解决的问题
4) 其它需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6.3.6信函标识码
信函标识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通信渠道
2) 流水号
6.3.7 通信渠道
由以下两组大写字母组成:
1) 第一组表示发函方的代码LJZG
2) 第二组表示信函的代码(信函为XH)
6.3.8流水号
流水号是指对应于每一通信渠道的每一封信的系列编号,它由XH和三位数
字组成。
6.3.9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的通信地址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
电话:(0451)83163029 传真:(0451)83163029 邮编:150046
6.4会议纪要管理
6.4.1 会议的召集
工程协调会、安全生产例会由工程部召集并主持召开;现场专题会由项目经理部召集并主持召开。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由办公室召集召开。
6.4.2对与会各方的要求
a) 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b) 必要时根据召集会议部门的要求提供会议书面材料
6.4.3会议纪要撰写与印发
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撰写,并按业主有关规定签发后分发给各有关单位或部门。
6.4.6.4会议纪要的落实和执行
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执行本标准情况。
标准执行人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修改建议,每半年应向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提出反馈报告,经本公司领导审核后,一份反馈到考核部门作为考核依据,另一份送到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有4个附录
附录1 收文登记表
附录2 文件批办单
附录3 发文审批单
附录4 发文登记表
附录1
收 文 登 记 表
收 文
来 文 情 况
归
卷
号
备注
编号
日期
密级
来文单位
文件号
份数
文 件 标 题
附录2
公 文 批 办 单
收文总号
收文日期
年 月 日
发文字号
号
发文单位
事 由
附 件
份 页
领导批示:
传
阅
办理结果:
归档类号
类 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发文审批单
密级( ) ( ) 号
领导签发:
发文部门:
拟稿人 日期
主管领导审核
校稿人 印数
办公室审核
年 月 日
办公室复核
年 月 日
文件标题:
附件:
主题词:
主报(送):
抄报(送):
送、发:
附录4
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发文登记表
序号
发放文件名称
发放日期
接收部门
接收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第四节 工程统计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QB/LJZG GL08004—2006
1 目的
为了加强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的统计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的统计管理。
3 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2 总公司有关统计管理要求;
4 专业术语定义(略)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工程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执行本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基建物资合同管理;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趋势,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 工程部主管领导
负责领导公司的统计工作。工程部主管领导为公司统计负责人。
5.4 统计网按二级设置如下:
5.4.1 工程部统计主管
5.4.2 项目部统计员、财务部兼职统计员、市场部兼职统计员。
5.4.3 工程部统计主管负责统一、汇总、分析、核查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数据,并据此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形成文字分析报告供经营决策。
5.4.4 各项目部统计员负责按本标准要求编制及报送施工统计月报,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4.5 各部门兼职统计员负责按本标准要求编制及报送各类报表,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协助工程部统计主管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5.5 其他部门
应指定兼职统计员负责其归口业务范围内的指标数据搜集、整理、填报、文字分析等工作,有责任按规定时间向综合统计员报出统计资料(报出的报表要有部门领导的签字),对数字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6 执行标准
6.1 施工统计月报
6.1.1 凡在建工程项目均必须按要求报送施工统计月报。施工统计月报格式见附录,报表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得使用正反两面),装订规范整齐。
6.1.2 施工统计月报应按工程概算项目(表3)填写,所报工程量应真实、准确、及时、禁止提前超报或高估冒算和弄虚作假。
6.1.3 施工统计月报须经单位工程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
6.1.4 项目部施工统计月报首先交由工程部审核后由工程部主管领导审批。报送总公司。
6.1.5 报表报送时间:项目部的施工月报必须在每月28日前送工程部审核,报送时应提交文本原件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6.1.6 与MIS相关的要求:
6.1.6.1 凡与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连网并安装MIS客户端的单位应按要求在MIS中填报月报,MIS中月报应与书面报送的月报数据一致。书面报表报送时由综合计划部统计主管负责在MIS中核查,如书面报表与MIS中月报数据不符,书面报表将予以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1.6.2 未与黑龙江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事业管理部网络连通的单位应在报送月报时使用综合计划部提供的专用电脑将本单位当月月报录入MIS中,经工程部统计主管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接收书面报表。
6.1.7 分发:工程部负责在每月29日前将当月施工统计月报送总公司,并在MIS中施工月报数据核对无误后将报表分发各部门各1份,工程部留存1份备查。
6.1.8 考核
6.1.8.1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表,一次扣3分;未报送电子版报表,一次扣0.5分。
6.1.8.2 报表编制或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扣5分。
6.1.8.3 MIS中未录入月报,一次扣3分。
6.1.8.4 MIS中月报未报或与书面报表数据不一致,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报或未调整,一次扣3分。
6.1.8.5 以上考核分值1分按500元计,违反规定的情况一经核实,由工程部填写扣款单送财务部,在相关单位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2 财务报表
6.2.1 财务部每月29日前按要求将资金到位情况报工程部。
6.2.2 财务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投资完成情况、其他费用付款情况(按概算表二)、四项管理费完成情况、利息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按规定格式报工程部。
6.3.3 财务部负责确保MIS中有关数据与上述报送数据一致。
6.3.4 财务报表报送前应经财务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
6.3 工程进度报表
6.3.1 项目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程质量报表、安全报表、进度报表分别报送工程部。
6.3.2 工程部统计主管负责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要求汇总、编制工程报表,并于28日前送主管领导审核、经理批准、加盖公司印章后报送总公司。
6.4 统计年报
6.4.1 按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总公司组织召开的年报会议,按年报会议要求编制统计年报(年报编制流程同投资报表编制流程),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年报报送总公司。
6.4.2 统计年报报送前工程部应将其与财务部编制的财务年报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送主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并加盖公司印章。
6.5 统计分析
工程部统计主管应定期根据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并在经济活动分析例会上汇报统计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整改措施,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及依据。
6.6 其它
6.6.1 工程部统计主管负责平衡各部门统计数字的一致性、合理性,发现问题及时
通知有关部门查清原因,予以纠正。
6.6.2 对已上报的统计数字,如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受报单位更正,或重新填报。
6.6.3 对外提供数字要经公司领导批准。
6.6.4 各类报表要按时间顺序分年度加封面,好归档存放,以便查考。各类报表的保存年限一般为月报保存五至十年,年报资料需永久保存。非定期性报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存期。超过保存期的报表,确认可销毁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批准,并按保密标准规定处理。统计报表应及时移交档案室保存,在移交前资料员需做好相应的台帐,在移交时由档案室接收人签字确认。
6.6.5 公司出版的各类统计报表均应建立电子版备份。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3),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附录:本标准有5个附录
附录1 施工统计月报-封面
附录2 施工统计月报-审核页
附录3 施工统计月报-编制说明
附录4 施工统计月报-报表格式
附录5 统计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附录1
工程
施 工 统 计 月 报
200 年 月
工程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附录3
施工统计月报编制说明
一、 本月工程建设情况
…………………………………………………………
二、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1、热力系统
…………………………………………………………
2、燃料供应系统
…………………………………………………………
…………………………………………………………
8、附属生产工程
…………………………………………………………
◆厂内外单项工程
1、净化水预处理系统
…………………………………………………………
2、………………………………………………………………
★安装工程(格式同上)
三、 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四、 实际完成建安投资与计划完成建安投资偏差及偏差原因分析
五、 工期计划完成投资额及工程形象进度。(分系统、分项陈述)
附录5
统计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
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是
否
1
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
2
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
3
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
4
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
5
改善措施是否有效
存
在
问
题
及
整
改
意
见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评价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评价人: 检查人:
第五节 工程档案管理标准
标准编号:
1 目的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为提高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部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过程预控,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部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3.2《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3.3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4 专业术语定义
4.1 建设项目:指在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
4.2 单项工程: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4.3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4.4 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4.5 项目前期文件: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4.6 项目竣工文件: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4.7 项目施工文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4.8 项目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4.9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4.10 项目档案: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
4.11项目文件归档: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二期工程筹建处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二期工程筹建处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4.12 项目档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二期工程筹建处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
5 职责
5.1 标准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部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
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黑龙江省****工程公司总承包事业部技术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各部门执行本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趋势,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标准执行人负责根据统计、分析,每月组织综合原因分析,找出规律制订可行措施加以改善,指导下一阶段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5.3 专业人员
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5.4 项目部
项目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编制、归档。
6 执行标准
6.1 工程竣工前文件的编制及移交
6.1.1 产生于业各部门的工程前期及管理性文件,由各部门项目负责人收集,资料管理员整理,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档案室归档。
6.1.2施工技术文件由项目部自工程伊始规范表式,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控制其完整、准确与符合性;档案管理人员参与质量监检,检查其档案规范的符合性,并建立《施工技术文件月度检查记录》进行过程预控,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同时移交,确保档案验收与单位工程验收同步。
6.2 竣工文件的管理
6.2.1竣工文件的编制
项目施工完成任务后,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检查记录、建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