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永州市东安县2019年农村黑臭水体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突出的黑臭水体问题,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顺利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有关工作的函》(湘建村函〔2018〕58号)和《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落实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的函》(永住建函〔2018〕258号)精神,我局决定,2019年在全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出发,以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为出发点,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要目标,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为主要任务,全面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启动,普遍见效。所有建设责任单位以改善水体容貌为基本内容,落实整治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建设责任单位负总责,充分发挥各配合职能单位的作用,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量化指标,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使用。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黑臭水体所在村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环境条件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和标准,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4.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在全面铺开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优先选取文化名镇村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统筹规划,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投入,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做到整治一批、见效一批。
5.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各黑臭水体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评,督促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取得工作实效。
6.完善机制,总结提高。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考核机制。总结黑臭水体整治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一)整治目标:到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改善水质,达到“三整治、一满意”:①整治生活垃圾;②整治乱堆乱放;③整治疏浚河道沟塘;④实现村民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
(二)整治内容:
1、清除乱搭乱建,清洁河道水面,清除漂浮垃圾;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对位于黑臭水体附近的居民点逐步实行集中供水,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2、治理农村生活垃圾。逐步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推行垃圾集中处理;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对直排入河道的生活污水逐步建立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统一接入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靠近镇区的将生活污水纳入镇污水收集管网;通过清理河道、池塘垃圾,做到水面无水草杂物,河岸无垃圾,无臭水沟塘。
4、控制农村污染源。对水体上游种植区提倡测土配方施肥,种植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控制种植业污染源;对上游畜牧业倡导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还田、沼气、制培养料的综合利用,控制畜牧业污染源;上游农村工业污染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闭取缔。
三、实施步骤
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黑臭水体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四、考核验收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考核对象为建设责任单位,考核范围为黑臭水体水域。
(二)考核内容
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
和《湖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技术指南》,从目标完成情况和水质改善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材料核查。重点核查:目标责任制落实工作总结,包括工作进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2.现场检查。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被考核建设责任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档资料,实地查看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并进行调查问卷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项目建设主体。根据县委相关XX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建设和省、市为民办实事具体指标任务,建设责任单位为各黑臭水体所在地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县住建局,卫计委,县环保局。
(二)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各建设责任单位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人员由镇政府人员为主题,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各建设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属联络员,负责部门之间的协同和项目进度的上报。
(三)制定建设方案,启动前期工作。各镇制定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方式、资金来源、招标方式、项目征地拆迁方案等,并形成项目建设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四)加强工作对接。建设责任单位要抓紧与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等单位对接,做好相关资料梳理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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