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4
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1.0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管理工作程序。
2.0目的
对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控制,确保合同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3.0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一切永久性工程的工序、分项及部位工程验收工作。
4.0工作程序
4.1工序验收
4.1.1工序的确定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依据监理办的要求,确定合同标段内的所有工序项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确定。
4.1.2工序验收
每一工序完成后,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分项(工序)/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的基础上,通知现场监理组验收。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资金资料不齐全,现场监理组将不予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监理工程师将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上一道工序验收未通过,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1.3工序验收内容
工序验收分为外观检查和量测检验两项。必须在外观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量测检验,验收人员必须亲自动手实测实量,抽样点应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检验范围内随机抽样,一般工序不得少于10%验收频率。资料验收包括过程记录、隐检和预检单、自检资料和原始记录等一切与本工序有关的保证资料。
本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1.4验收时间
现场监理组在接到承包单位的报验申请后,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快予以检验,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大型模板,重要的钢筋制安,测量精度要求高的工序项目,夜间不予验收。)
4.1.5验收成果
验收成果包括监理验收资料、被验收工程的数量、验收合格率和首次验收合格率。
4.2分项工程验收
4.2.1分项工程的确定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依据监理办的要求,确定合同标段内的所有分项工程项目,报监理办审批后确定。
4.2.2分项工程验收的条件包括分项工程完工、承包人自检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资料齐全。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工序)/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现场监理组,现场监理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后报监理办验收。
4.2.3分项工程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检查,外观检查,实测实量, 评定打分。分项工程报验单一式三份,其中二份附全部资料,一份只报报验单。监理办只留报验单,其余二份退回承包单位和现场监理组。凡达不到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优良级的分项工程应进行整改、返工后重新申请验收。
4.2.4验收成果:包括监理验收资料、验收合格率和首次验收合格率。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办签发分项完工证书(即中间交工证书)。
4.3部位工程验收
4.3.1部位工程确定
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监理办的要求,确定合同段内的所有部位工程项目,报监理办审批后确定。
4.3.2部位工程验收条件
部位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均已由监理办签发了分项完工证书。承包单位自检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填写《分项(工序)/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和部位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办审查。
4.3.3部位工程验收内容
包括部位工程所有资料检查,外观检查,进行部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并填写《部位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办审核。
4.3.4部位工程验收成果
监理验收资料、部位质量评定平均合格率及质量等级,总监理工程师为达到标准的部位工程签发<<工程部位完工证书>>。
工序施工报验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等要求组织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做好工程施工记录
工序完成后进行工序工程施工检验(试验)
自检合格否?
不合格项处置
不合格
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序报验单)
监理签署意见
不合格项处置
不合格
合格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部位工程报验管理流程图
部位工程施工完毕
工程调试、汇总、自评
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核定
合格否?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序/部位工程施工报验表》
(工程部位交工)
监理签署意见
不合格
不合格项处置
合格
施工单位下一部位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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