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社区康复资料
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
社区康复
主讲
韩纪斌
中国残联康复部康复二处处长
第一节 概念
自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社区康复概念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在联合国组织的持续推动下,社区康复已逐渐成为多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社区发展的主要策略之一。
一、国际社区康复理念的演变
1.“社区治疗”模式
1976 年, 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一种新的、有效的、经济的康复途径,即社区康复,建议各个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开展社区康复。由世界卫生组织主导的社区康复,其重点在于向社区中的社工、残疾人及其亲友传授基本的康复和训练技术,强调对残疾人损伤的“社区治疗”模式。
2.“医学-社会”模式
1994年,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表了《社区康复联合意见书》,系统地阐明了社区康复的概念、目标、实施方法以及使社区康复可持续发展的要素。意见书中对社区康复的定义是“社区康复是社区发展的一项策略,使所有残疾人均具有平等的机会和达到社会一体化。社区康复要通过残疾人自身、残疾人家庭、社区以及相关的卫生、教育、职业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来得到实施”。意见书把社区康复从“社区治疗”模式转变为“医学-社会”模式,更强调社区资源的整合和残疾人与健全人接受多种服务的机会均等。由于这一“联合国模式”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它对各国的社区康复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包容性发展”模式
2004年,《社区康复联合意见书》提出:“社区康复是在社区内促进所有残疾人康复,享有平等机会和融入社会的一项整体发展战略。社区康复的实施有赖于残疾人及其家属、所在社区,以及政府和民间的卫生、教育、劳动就业与社会服务等部门共同努力。社区康复成为残疾人康复、机会均等、减少贫困及增加包容性的社区发展的一种策略。
2006年,第61届联大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为社区康复发展提供了政策框架。
2010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残疾发展联盟共同出版了《社区康复指南》,作为各国实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具体步骤。《社区康复指南》是指导各国实施社区康复发展战略的通用原则,包括全纳、参与、可持续和赋权四项原则。
全纳(社会包容)是社区康复的最基本原则,指社区康复项目要包括所有种类的残疾人、要让残疾人可以参加所有活动并消除残疾人发展的各种障碍。
参与指在社区康复的规划、实施、决策和评估的全过程必须有残疾人的参与,以保证残疾人需求的满足,并实现残疾人能力建设的目标。尊重残疾人的需求,让残疾人有机会发挥自身潜力,通过社区康复的参与体现残疾人的价值。
可持续不仅指社区康复活动要持续,更指残疾人利益的可持续。社区康复不是短期项目,是一种长期的社区发展战略。
赋权是社区康复演变扩展的体现,指残疾人及其家属在社区康复中要有决策的权利, 可以掌握社区康复资源,担任领导角色,并强调最好由残疾人担任社区康复工作者。赋权原则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残疾人自我倡导,强调残疾人在社区康复项目中的中心位置和持续参与,残疾人要动员、组织、交流等,自我倡导强调的是残疾人的集体意识,不是指个人意愿。
社区康复
生计
赋权
社会
健康
教育
终身教育
非正规
教育
中学大学
小学
早期教育
辅助器具
康复治疗
医疗保健
保健
预防
健康促进
法律保护
娱乐体育
文化艺术
婚姻家庭
关系
社会保障
就业
资金贷款
自主创业
技能发展
倡导和交流
社会发动
政治参与
自助组织
残疾人组织
个人援助
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康复矩阵图
纵观社区康复的发展历程,国内外对社区康复在理念上发生了深刻改变。
改变之一:社区康复模式从社区治疗模式扩展为医学-社会模式和包容性发展模式。单纯的医学模式只强调个体功能的恢复作为回归社会的前提,把重点放在“个人的责任”。而医学-社会模式则把残疾人回归社会的责任扩展至社会,并认为主要责任在社会,强调以社区为基础,有社会各方面统合的努力,使残疾人能得到康复。这也是开展社区康复的理论根据。包容性发展模式在医学-社会模式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主流社会观念、价值观的改变和社会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改变之二:社区康复模式正从单个部门或单个学科负责的模式扩展为多部门和多学科模式,强调多部门、多学科专业人员的共同参与,更好地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康复。
改变之三:强调残疾人人权,《残疾人权利公约》强调残疾人生而平等与其他人一样享有生存、教育、健康、康复和适应训练、就业、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文娱体育的权利,签约国政府必须保障。实施社区康复正是落实残疾人权利的具体措施。
二、我国社区康复的概念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社区康复为基础,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国家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将发展社区康复提高到保障残疾人人权,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予以推行。
我国的社区康复,是在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将社区康复工作融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相关部门业务范畴,充分调动社区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文化等资源,以街道、乡镇为实施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辅助器具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等多种服务。
根据我国行政管理的特点,社区康复工作依托自上而下的网络实施,即以区、县为指导,街道、乡镇为平台,居(村)委会、家庭为基础。县、区是国家康复服务任务下达的行政区,承担组织管理、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统计汇总等任务;街道、乡镇也是一级政府,便于协调工作、统筹资源、贴近残疾人,是直接服务和指导居(村)委会,使康复服务覆盖面能够从地域上和人数上扩大到最关键的核心行政区;居(村)委会与社区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最了解辖区残疾人和其他康复对象的康复需求、实际困难和家庭情况,能组织人力,提供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内容,是落实各项康复服务的基础。
我国的社区康复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色:
第一,立法保障。《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社区康复是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指导,开展社区康复。
第二,政府主导。我国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方式,将社区康复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规划,统一实施。
第三,服务网络。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卫生、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分工协作,依托社区原有的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基层社会服务网络或社会保障网络,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第四,服务模式。采取全面康复的模式,促进残疾人在身心功能上、教育上、职业上、社会上都得到康复。
第五,实施方法。组织方法,实行社区康复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康复方法,实行现代功能训练与中国传统医药和民间方法相结合,家庭康复与社区康复站训练相结合,社区康复与转介服务相结合。
第二节 我国社区康复的实施
一、社区康复法规政策沿革
199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正式把社区康复作为独立实施的配套方案纳入其中,在部分省(区、市)建立康复站,依托城乡基层组织、医疗预防保健网、社区服务网、残疾人组织、福利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家庭,建立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1996年至200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纲要》的实施,促进了社区康复在全国的推广,在县级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等单位分别对有关康复领域给予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服务,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社区康复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十五”末期,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面在市辖区达621个,在县(市)达到1086个。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2]41号)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积极推进社区康复,把康复服务引入家庭”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2005年,《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残联发[2005]3号)提出,社区康复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是绝大多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参与社会生活条件的最有效形式,是满足我国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并提出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发挥区域康复服务体系的整体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互通信息,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服务职责得到落实;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管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等具体政策措施。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的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十一五”的目标是在全国80% 的市辖区和70% 的县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依托各级各类康复机构、社区和家庭,为2000万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2005—2010年,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在全国共同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市、县)”培育活动,共培育了两批347个“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市、县)”,覆盖了全国超过1/10的县级行政区。通过培育活动,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争取和整合了部门资源,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扩大了残疾人的受益面,有力推动了城市和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使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社区康复的组织管理
我国社区康复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体现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社会化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实行目标管理。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和业务范畴,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制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实施,并负责社区康复工作的日常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的康复服务设施,为残疾人直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培训人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康复知识和技能水平;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社区内的康复服务及残疾人开展自我康复训练;做好残疾预防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计划;提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场所;制定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发挥特殊教育机构作用,对社区进行技术指导。
残联负责组织制订并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统计汇总,推广经验,管理经费;组织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建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队伍;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指导残联康复机构建设;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
三、社区康复的服务内容
目前,社区康复服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需求调查,掌握残疾人功能障碍情况及康复治疗、家庭病床、双向转诊和健康指导等需求,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2.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及基层卫生机构的职能、条件,为有关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社区康复服务。
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疾病等肢体功能障碍者,制订训练计划,指导在社区和家庭开展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做好训练记录,进行效果评估。
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采取家庭治疗、定期门诊等方式并依托社区内工疗、农疗和娱疗站等机构,对康复期的精神病人进行治疗和综合性康复,督促病人服药,监护随访病人,规范填写表卡,预防病情复发,对重度急性期和复发的病人及时转诊。帮助各类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残疾人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积极参与社区康复活动。
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视力障碍者进行眼科常规检查。早期发现低视力者,开具转介证明,转介到相应的眼科专科诊疗单位,及时随诊,掌握诊疗情况,指导患者到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就医;将白内障患者转介到条件具备的医疗单位,接受相关咨询、治疗。
对聋儿做到早期发现,及时转介到有关部门,监测聋儿病情发展、变化,指导聋儿使用助听器,协助康复服务专门机构指导聋儿及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并接受相关咨询。
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发现发育迟缓儿童,及时转介到有关部门进行智力和生长发育测评,指导家长开展训练,做好记录,进行评估。
3.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的普及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发放普及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4.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适配、家庭租赁、使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训练器具制作等服务。
5.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进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加强计划免疫和慢性病监测,减少疾病致残;对新婚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实行科学补碘;合理用药,减少药物致残。
四、社区康复的人力资源
社区康复的人力资源包括社区康复管理人员、各级社区康复领域专家、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员、残疾人及其亲友以及社区助残志愿者等。
社区康复管理人员负责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督导检查,统计汇总,推广经验,管理经费,组织开展各种人力资源的培训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是基层社区康复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中国残联成立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技术标准,统编培训大纲和教材,培训技术骨干,深入地方指导,推广实用技术,参加检查评估验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市、区)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指导组,依托当地的专业技术机构分别成立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按照“十一五”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的要求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面向基层培训人员,传授训练方法,普及康复知识,提供康复服务,进行督导检查等。
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可以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提供,也可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兼任,负责配合街道残联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计划,组织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组织社区内有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社区康复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的社区医务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组成,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社区卫生工作经验。主要工作内容是筛查康复对象,制订康复训练计划,传授康复训练技术,制作简易康复器具,督促精神病人定期服药,并进行巡回指导,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工作,评估康复训练效果,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卫生咨询服务。教育工作者负责指导残疾儿童家长,传授特殊教育知识,帮助残疾儿童在社区、家庭接受康复训练并提供技术支持,对残疾儿童进行学业能力评定,协调有关机构进行教育安置。社区康复员应接受相关工作内容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残疾人及亲友应树立正确的残疾观念,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督促和辅助残疾人坚持康复训练,咨询康复信息,接受相关康复知识培训。
社区助残志愿者包括残疾人邻里、爱心专业人士、助残志愿者等,他们通过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关心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残疾人参加各种功能恢复训练,加强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
第三节 各类残疾人的康复训练
与服务要点
一、视力残疾社区康复
低视力康复的主要方法是配用适合的助视器同时进行相应的视功能训练
服务要点:(1)掌握低视力人群康复需求情况,有计划的组织患者到医院眼科低视力门诊、定点眼镜店、盲校等进行检查诊断、验光配镜和训练。(2)宣传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动员社会关注和支持低视力康复工作。
盲人康复的主要方法是定向行走训练
服务要点:定向行走训练是指训练视力残疾者依靠听觉等感觉器官、借助盲杖等辅助工具,学会安全、独立、有效地行走。定向行走训练内容包括:行走前训练、定向训练、行走训练和盲杖使用训练等4个方面。
白内障康复
白内障可导致视力残疾,只要通过手术摘除浑浊的晶体,植入透明晶体就可以使视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服务要点: (1)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做好白内障筛查。(2)宣传普及眼保健及防盲治盲知识。
二、听力、言语残疾社区康复
听力言语残疾康复的原则是:明确诊断,找出病因,配戴适当的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进行听力言语训练。
服务要点:(1)负责本辖区0~6岁聋儿的统计汇总及时上报。(2)宣传聋儿听觉、语言训练的基本知识及重要性。(3)配合相关机构对聋儿家长进行培训。(4)与康复机构、聋儿家长及社会学校沟通,做好聋儿康复后续教育工作。
三、智力残疾社区康复
服务要点:(1)动态掌握本辖区智力残疾人康复需求,协调各方面业务关系,建立康复管理、技术指导和训练服务网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智力残疾人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宣传普及智力残疾康复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关注和支持智力残疾康复工作。
四、肢体残疾社区康复
服务要点:了解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脊髓损伤、截肢等常见肢体残疾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方法,为相应人群提供康复咨询服务。
1.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的基本原则包括:(1)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2)注意营养,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感染,保持健康是康复训练的基础。(3)抑制异常的姿势与运动模式。(4)扩大关节活动范围的训练,预防关节挛缩、骨骼变形,提高其移动能力,尤其对痉挛型脑瘫患儿尤为重要。(5)寓治疗于游戏中,用游戏的方式引导患儿的主动运动,以达到要求其做的动作,如抬头、翻身、爬等。(6)生活动作训练是脑瘫儿童最基本的生存训练,从进食、清洁、穿脱衣、大小便以及语言交往诸方面逐渐达到自理。(7)其他,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可以使用矫形器协助改善功能,预防畸形的发生,亦可以采用外科手术矫正挛缩畸形、减轻痉挛、固定关节等。
2.偏瘫
偏瘫的康复训练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疗法、心理治疗、文体治疗、传统的物理疗法、祖国传统医学等。
3.脊髓损伤
康复训练内容主要有心理治疗、物理治疗、临床康复、作业疗法、文体治疗、中医传统康复、康复工程、营养治疗等。
4.截肢
截肢后要保持残肢皮肤表面清洁、干燥,注意防止皮肤擦伤、压疮及感染等。
保持正确残肢位置,做好关节活动训练,防止发生残肢关节挛缩、畸形。
做好肌力训练,防止肌肉萎缩。
促进残肢定型,做好残肢训练。
做好残肢末端承重训练。
做好恢复体力的全身性训练,有条件者积极参加游泳等活动,有助于体力、心肺功能、关节活动范围、肌力的恢复。
临时性假肢与正式假肢装配后的穿戴和使用训练并定期复查。
对截肢者的心理支持贯穿康复训练始终,截肢者由于外伤、疾病等原因截肢,失去部分肢体,其精神上的痛苦胜过身体的痛苦,因此应通过各种方式帮助截肢者面对现实,鼓励截肢者自强不息,并积极配合各种康复训练,使其能够尽早重返社会。
工作人员要做好假肢装配质量检验。
五、精神残疾社区康复
精神病人的康复形式主要有:医院内康复训练服务、医院外康复训练服务。其中医院外康复训练服务为精神残疾社区康复的主要内容,分为家庭康复、工疗站以及其他职业康复。家庭康复是目前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监护小组是家庭康复的主要承担者,它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成员、居(村)委会干部、基层精防康复医生和其他志愿者组成,对病人督促服药的同时,进行心理疏导以及家庭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组织一些活动,帮助其参与社会生活。
服务要点:(1)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维护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2)为精神病患者服务。以精神病患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解决精神病患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孤独症儿童康复
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方法主要有:人际关系发展干预、应用行为分析、结构化教学法、感觉统合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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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
作者: 朱自清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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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我性格活泼开朗,处事沉着、果断,能够顾全大局。今天我很荣幸地站在这里表达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望:“我要竞选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同学们交给我的任务,使学生会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积极团体,成为学校的得力助手和同学们信赖的组织。”
我已经在团委会纪检部(或班级的干部)工作了近一年的段时间,从工作中,我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学会忍耐,怎样解决一些矛盾,怎样协调好纪检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好纪检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怎样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样提拔和运用良才,怎样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这一切证明:我有能力胜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一职,并且有能力把学生会发扬光大。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长,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地向别人学习;要进一步的广纳贤言,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要改革学生会的体制。真正的做到“优胜劣汰”,做到“日日清,周周结”,每周都对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考核,通过其部门的成员反应情况,指出他在工作中的优点和缺点,以朋友的身份与他商讨解决方案并制定出下阶段的计划。
经常与他们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工作的看法,为把学生会工作做好而努力。开展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及负责人常作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的活动,每月以书面材料形式存入档案。我还将常常找各部门的成员了解一些情况,为作出正确的策略提供可靠的保证。还要协调好各部门 之间的关系,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扩大学生会宣的影响及权威。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将以“奉献校园,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服务 ,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的建设尽心尽力。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们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努力把学生会打造成一个学生自己管理自己,高度自治,体现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团体。
我知道,再多灿烂的话语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与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
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的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无常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地感着。现在终日看见一样的脸板板的天,灰蓬蓬的地;大柳高槐,只是大柳高槐而已。于是木木然,心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自己,自己的家。我想着我的渺小,有些战栗起来;清福究竟也不容易享的。
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走路,说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还不能如意。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一部《十七史》,从何处说起,”正可借来作近日的我的注脚。昨天忽然有人提起《我的南方》的诗。这是两年前初到北京,在一个村店里,喝了两杯“莲花白”以后,信笔涂出来的。于今想起那情景,似乎有些渺茫;至于诗中所说的,那更是遥遥乎远哉了,但是事情是这样凑巧:今天吃了午饭,偶然抽一本旧杂志来消遣,却翻着了三年前给S的一封信。信里说着台州,在上海,杭州,宁波之南的台。这真是“我的南方”了。我正苦于想不出,这却指引我一条路,虽然只是“一条”路而已。
---------------朱自清《一封信》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载自《匆匆》
这时我们都有了不足之感,而我的更其浓厚。我们却只不愿回去,于是只能由懊悔而怅惘了。船里便满载着怅惘了。直到利涉桥下,微微嘈杂的人声,才使我豁然一惊;那光景却又不同。右岸的河房里,都大开了窗户,里面亮着晃晃的电灯,电灯的光射到水上,蜿蜒曲折,闪闪不息,正如跳舞着的仙女的臂膊。我们的船已在她的臂膊里了;如睡在摇篮里一样,倦了的我们便又入梦了。那电灯下的人物,只觉像蚂蚁一般,更不去萦念。这是最后的梦;可惜是最短的梦!黑暗重复落在我们面前,我们看见傍岸的空船上一星两星的,枯燥无力又摇摇不定的灯光。我们的梦醒了,我们知道就要上岸了;我们心里充满了幻灭的情思。
--载自《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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