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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实施细则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工程本部
2月
前言
国务院第549号令一一《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己于 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经过并发布.将自 5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中第六十四条增加了”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作为一般事故处理”的内容.并明确指出对此类”一般事故”在法律责任上的处理流程和相应罚则。
为应对这一新增条款.严格规范当前在保养项目一旦发生电梯困人事件的救援响应管理.在工程本部 编制的《电梯安装维修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依照相关管理程序及新增条例要求.特编制本实施细则。同时.本应急管理细则将在电梯困人救援的实践中不断地予以修订和完善。
本应急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应急机构/组织流程、 信息收集及传递、 应急响应、 事故后的处理、 宣传/培训/演习等。同时.根据公司现有产品梯种完善并规范了相关的电梯困人救援操作办法.以供现场救援时参照采用。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科学应对电梯困人突发事件.规范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和健全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小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损失.保障员工和相关方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安全、 急修管理制度.制订本应急实施细则。
1.2原则
1.2.1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公司己设立的维修网络、 销售代理、 协作安装单位以及用户方等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应对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在处理困人电梯事件期间.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被困人员滞留时间。
1.2.2依法规范。应急实施细则的制订、 修订与实施.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第549号令) 及新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依据.同时兼顾与地方有关电梯安全监察管理政策相衔接。
1.2.3属地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2.4资源整合。按照降低成本、 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现有应急资源.科学整合。 1.2.5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随时做好应对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各项预案准备和措施保障。
1.3编制依据
1.3.1电梯困人救援方面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月版)
1.3.2指导参考依据: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本部的电梯安装维修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以上海三菱名义签订保养合同的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处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各直属分公司电梯困人应急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 工程经理、 维
修部经理、 专( 兼) 职安全员以及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辖区销售代理、 委托安装单位相关主管组成。
2.2职责
2.2.1建立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 传递网络;
2.2.2组织实施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响应;
2.2.3协调电梯困人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建议;
2.2.4组织对各相关方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宣传、 培训、 演习等工作。
2.3电梯困人故障快速响应机制示意图( 见: 附件1)
2.4预计无法满足2小时内完成电梯困人救援的预防措施
依据《关于严格控制电梯困人救援响应时间的通知》( 工程[本] 第( 001 号) 要求.各分公司由于特殊原因预测无法在2小时以内赶到困人现场并实施救援的可事先采取以下措施:
2.4.1接到偏远地区项目报修后必须详细了解报修信息。涉及电梯困人的报修须立即落实救援措施:
2.4.2偏远地区项目可就近临时性指派具有资质的委托安装单位、 保养合作单位予以应急响应支持;
2.4.3组织偏远地区项目用户方的设备管理人员至政府部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 电梯维修上岗证) 后由我司对其进行困人应急救援操作的相关培训。
3 ·信息的收集、 传递和跟踪
3.1信息收集
分公司急召中心人员接到客户困人报修电话后.应做好下列工作:
3.1.1在《24小时急修电话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受信内容: 用户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报修人、 客户报修时间、 电梯故障内容等信息。
3.1.2把报修客户信息创立到SAP数据库中。
**注意: 所有SMEC保养合同项目.必须向用户提供分公司急召中心急修联系电话.不允许仅提供保养作业人员联系方式。
3.2信息传递
动.以确定盘车方向( 轿厢处于底层或顶层时分别向上或向下移动轿厢) ; 如轿厢静止不动.表明轿厢、 对重处于平衡状态。救援人员B装上盘车手轮.双手紧握盘车手轮.利用指令信号法通知救援人员A打开并以人力保持抱闸松开.救援人员B利用盘车手轮使轿厢缓慢移动至平层位置。( 具体松闸方法请参见现场抱闸扳手使用说明)
4.6注意观察曳引钢丝绳上的平层位置标识.当电梯移动到平层区域时.释放并取下松闸扳手.然后再取下盘车手轮。
4.7维修人员到达轿厢所在楼层.利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门锁.在开启层门时.务必再次确认轿厢位置.并确认乘客在进出时是否存在坠落危险。
4.8在确认安全后.打开层门和轿门.放出被困的乘客。
5电梯困人事故的善后处理
5.1善后处理
5.1.1电梯困人造成人员轿厢滞留2小时以上的.分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尽快恢复受困电梯用户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5.1.2电梯困人事故处理完毕后.分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重点查明导致电梯困人事件未能适时解决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公司工程本部。
5.1.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5.2媒体报道
5.2.1电梯困人事件发展为一般事故.在媒体报道的内容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前.严禁向媒体发布推断或个人观点的文稿或谈话。
5.2.2分公司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报道内容必须经总经理的审批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6宣传、 培训和演习
分公司应加强电梯困人救援应急工作的宣传、 培训和应急工作演习.提高全员应急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做好应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7附件
附件1: 电梯困人故障快速响应机制示意图
附件2一1: 紧急状态下救援乘客说明( 齿轮箱式曳引机)
3.2.1分公司急召中心人员应根据电梯困人故障现场地理位置.把报修用户详细信息 2分钟内通知相应的区域维修单元.或在尚未设立维修单元的地区.直接通知到就近的销售代理、 委托安装单位。
3.2.2区域维修单元或销售代理、 委托安装单位根据所掌握的急修信息2分钟内合理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排除电梯故障。
3.3信息反馈和跟踪
3.3.1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电梯困人救援后.应先把现场情况反馈区域维修单元后再实施电梯修理。
3.3.2区域维修单元应在收到分公司急召中心传递急修信息2小时内向急召中心反馈信息.若区域维修单元未反馈信息.分公司急召中心人员应主动询问、 了解维修状况。
3.4急修信息汇总
分公司急召中心人员从区域维修单元获取电梯维修完工信息后.应在《24小时急修电话登记表上》注明电梯修理完工时间.并定期收取电梯急修任务单。
4 ·应急响应( 以升降电梯应急救援为例)
4.1必须由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修上岗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困人救援操作。 4.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需与大楼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困人的具体情况.与被困人员建立有效的沟通.并在大楼管理人员陪同下实施困人救援工作。
4.3救援人员应确认被困轿厢的实际位置:
4.3.1轿厢处于平层位置或平层附近区域.人员能够安全进出。
4.3.2轿厢处于二层之间.人员无法安全进出。
4.4切断电梯动力电源.设置断电警示牌.建立必要的监护.确保不会因她人误操作而合闸。保留轿厢照明电源.确保轿厢的正常照明。
4.5如轿厢位置处于” 4.3.1 "状态则执行第4.6条及后续各步骤; 如轿厢位置处于
” 4.3.2 "状态则需执行手动松闸盘车操作( 必须二人协同操作) :
4.5.1确认层、 轿门都处于关闭状太。
4.5.2告知轿厢内乘客电梯将上下移动.请勿靠近轿门或试图扒开轿门。
4.5.3救援人员A利用手动松闸扳手点动松一下抱闸.观察轿厢是否在重力作用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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