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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与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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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与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合同纠纷案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与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XX)二中民终字第18787号       上诉人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章瑞安,秘书长。       委托代理人李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丹,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苑北辰居住区B3区天朗园B-2906室。       法定代表人孙奎,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胡明,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罗泽,女,1966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身份证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36楼14单元。       原审被告中国音乐家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法定代表人徐沛东,副主席。       委托代理人李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和平,男,       1957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中国音乐家协会电视音乐协会秘书长,身份证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小区2号楼4门105号。       原审被告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       负责人顾秀莲,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新闻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兆宪,社长。       委托代理人李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因与被上诉人北京缘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朝民初字第52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9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申小琦担任审判长,法官胡君、姚颖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缘起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20XX年期间,为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在音乐家协会下属二级学会电视音乐学会的倡议下,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作为主办单位,共同成立了大赛组委会。20XX年10月30日,缘起公司与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就全国选拔赛的承办、招商、演艺经纪等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同日,缘起公司向组委会支付承办费50万元,按约定取得了全国选拔赛的独家承办权和独家招商权。为履行该合作协议,缘起公司随后进行了大量的相关工作,并于20XX年11月23日,与武汉多芬艺术培训学校就武汉片区的赛事承办签订了合同,收取承办费35万元。但由于组委会和电视音乐学会一直未能按约定联系签约大赛的主播电视媒体和大赛的推广高校,无法确定大赛的启动与举办日程,致使缘起公司不仅难以继续开展全国选拔赛的承办与招商工作,还因违约退赔多芬学校35万元。另外,根据合作协议,组委会应向缘起公司开具相关的授权文书,以协助缘起公司开展全国选拔赛的承办及招商工作,但在授权期限于20XX年5月届满之后,经缘起公司多次请求,组委会拒不开具新的授权书,致使缘起公司无法行使已经取得的合同权利。       经查得知,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以及大赛主办单位中的艺术促进会和中国新闻社,已经就全国选拔赛的承办与招商事宜另行作出安排。20XX年12月5日,艺术促进会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签发了《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补充通知》,确定全国选拔赛的地方承办单位由中国新闻社下属各地分社与当地大学共同组成,中国新闻社也将有关事宜通告了其各地分社。20XX年3月5日,艺术促进会又向有关高校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与中国新闻社各地分社共同组成地方承办单位的具体学校。20XX年2月29日,组委会与中国新闻社的关联公司即北京中新华视信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包括招商权在内的众多大赛市场营运权授予中新公司。20XX年3月7日,组委会与陕西明珠林皋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陕西分赛区承办合同,并将承办费10万元汇入中新公司银行账户。20XX年1月8日,电视音乐学会与北京汉唐年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大赛的全部招商权授予该公司。20XX年5月19日,组委会擅自同沈阳协和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承办合同,授权该公司负责辽宁片区选播赛的承办事宜。       鉴于上述事实,缘起公司与组委会和电视音乐学会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真实有效,各方应严格遵守,但组委会和电视音乐学会却严重违约,致使缘起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造成重大损失。对于缘起公司的损失,作为组委会成员和大赛主办单位的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以及电视音乐学会隶属的音乐家协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现缘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缘起公司与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签订的合作协议;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赔偿缘起公司损失95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承担诉讼费。       缘起公司针对本诉向一审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1、合作协议1,证明缘起公司与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就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相关事宜签订真实有效的合同。       证据2、收条,证明缘起公司按照合作协议向组委会支付了承办费50万元。       证据3、授权书1、2,证明组委会给缘起公司的相关授权期限。       证据4、大赛章程1,证明组委会的构成情况、大赛的进程安排等。       证据5、大赛章程2,证明组委会的构成情况发生变化。       证据6、复函1、2、3,证明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确认了各自的主办单位身份。       证据7、通知1,证明艺术促进会行使主办单位职能。       证据8、大赛介绍资料,证明组委会由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组成,组委会确定的承办单位、支持媒体和赛事进程调整等。       证据9、复函4、5,证明奥委会同意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以“校园歌声迎奥运”为主题。       证据10、授权书3,证明大赛的命名主题变更。       证据11、承办合同1,证明缘起公司与多芬学校就武汉片区的赛事承办达成协议。       证据12、授权书4,证明组委会、艺术促进会及电视音乐学会给多芬学校承办武汉片区赛事的授权到20XX年4月30日期满。       证据13、证明,证明缘起公司因违约退赔多芬学校35万元。       证据14、合作协议2、3。       证据15、广告发布合同。       证据16、宣传图片。       证据17、演出协议。       证据18、选拔赛照片。       证据19、展播协议。       证据20、媒体报道。       以上证据14至证据20证明缘起公司为履行合同,进行了大量工作。       证据21、合作协议4。       证据22、委托招商协议。       以上证据21至证据22证明电视音乐学会将本属缘起公司的合同权利许可给汉唐年代公司。       证据23、承办合同2、3。       证据24、授权书5。       证据25、收据。       以上证据23至证据25证明组委会侵犯缘起公司的合同权利,擅自与协和公司、明珠公司就辽宁和陕西的赛事承办分别签订协议,并收取相关费用。       证据26、协议书1,证明组委会将本属缘起公司的合同权利许可给中新公司。       证据27、补充通知。       证据28、通知2。       以上证据27至证据28证明艺术促进会和中国新闻社侵犯缘起公司对大赛全国选拔赛的承办权。       证据29、协议书2、3,证明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承诺主办大赛,成为组委会成员并收取相关费用。       证据30、公函1、2,证明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行使主办单位职能。       证据31、视听资料1,证明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中国新闻社参与组委会活动。       证据32、视听资料2,证明缘起公司在北京赛区举办了选拔赛,同时证明缘起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魁曾与组委会秘书长李和平谈话,确认北京翼域精彩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大赛与缘起公司无关。       证据33、招商银行帐务明细清单及支票票根一张,证明魏大航在缘起公司处签字领取支票,金额为50万元,用途为大赛买断费,组委会收到了缘起公司支付的大赛承办费50万元。       被告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在一审中共同答辩称:一、四家主办单位并非本案适格被告,组委会应为本案被告,四家主办单位只是挂名,在出具的公函和声明中明确了免责条款,四家主办单位均不是具有营业资格的企业单位,仅是对大赛挂名或对赛事进行指导,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性质是国家其他机构,不能成为民事诉讼主体进行诉讼;二、合作协议约定,缘起公司应支付50万元启动费,但音乐家协会并未收到任何款项,缘起公司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已履行付款义务;三、缘起公司存在履约不能的情况,其只是在北京地区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但根据合同其应该在全国进行活动,基于此导致组委会不能把全国的赛事组织起来,由于缘起公司不能提交参赛人员名单,致使该活动流产,给组委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第四、根据合同条规定,缘起公司违约或者不能正常履约,组委会有权把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五、缘起公司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无任何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多芬学校的退款应由缘起公司自行承担,已超出授权,10万元也不是本案诉求的项目。综上,不同意缘起公司的诉讼请求。       音乐家协会在一审中单独答辩称:音乐家协会作为被告并未与缘起公司签订过合作协议,其提供的50万元的支票,也未加盖电视音乐学会的印章,音乐家协会没有收到缘起公司的任何款项,也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收益,故不同意缘起公司的诉讼请求。音乐家协会下属的电视音乐学会无独立法人资格,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主体,其在赛事中的作用只是在主办单位的领导下,完成主办单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因此,对于缘起公司与赛事主办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纠纷,音乐家协会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针对本诉共同向一审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1、组委会成为被告的网页信息,证明缘起公司就此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       证据2、组委会管理规章制度,证明艺术促进会确定组委会的规章制度,明确对外用章必须使用艺术促进会公章。       证据3、组委会财务制度,证明艺术促进会确定组委会的财务制度,明确对外收款必须使用艺术促进会管理帐户。       证据4、东方卫视回复,证明组委会已经和东方卫视确定对赛事进行播出。       证据5、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证明由于缘起公司在全国各省和片区的推广工作不能有利进行,致使组委会招商工作停滞并造成了直接损失。       证据6、音乐家协会与中国新闻社签订的合作协议,证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的时间晚于缘起公司与组委会的合同日期,且主办“校园歌手大赛”而非“第二届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约定中国新闻社仅是挂名,而不承担相应责任。       证据7、艺术促进会关于歌手大赛的通知,证明艺术促进会就赛事的推动和进行确定了原则性规定,通知各地教育厅局协助各地承办单位办好赛事,从而为缘起公司开展各地的赛事推动工作打下基础。       证据8、赛事方案,证明组委会对外公布的赛事方案确定了赛事的进程和规则,明确了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中没有中国中国新闻社。       证据9、大赛进程时间调整表,证明由于缘起公司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工作不理想,组委会迫不得已调整赛事时间表。       证据10、手机增值服务合作协议,证明组委会为了大赛SP手机增值服务和相关单位签约,但是作为区域承办的缘起公司没有推广比赛,导致SP公司没有内容可供下载,最终解除合作协议并退赔相关SP业务公司的损失。       证据11、网络宣传合同,证明组委会为了大赛的宣传,签约网络播出公司。       证据12、广告发布合同,证明组委会为了大赛的宣传,签约广告公司并进行相应的宣传,以配合缘起公司的赛事组织推广。       证据13、5jia1社团网专项协议,证明组委会为了大赛的宣传,签约网络播出公司以在校园推广。       证据14、组委会与东方卫视的合作框架,证明组委会致东方卫视的合作框架,东方卫视出具了同意播出回复,但由于缘起公司不能推动地方赛事开展,致使赛事最终未能播出。       艺术促进会在一审中反诉称:20XX年5月15日,艺术促进会发出《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通知》,明确由艺术促进会与电视音乐学会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同时明确了《组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和《组委会财务制度》,确定第二届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组委会的规章制度,明确对外用章必促使用艺术促进会公章,对外收款必须使用艺术促进会管理帐户。20XX年10月30日,魏大航等人利用组委会的公章与缘起公司签订了授权其进行地方招商和开展赛事的协议书,违反了《组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和《组委会财务制度》,致使缘起公司声称组委会收取了其一张支票,但是该支票是否入账,入何账户,不得而知。缘起公司根据该协议取得全国各大赛区和分赛区的推广招商权利以后,并没有投入相应的财力和精力开展全国各地赛区的工作,至授权期结束的20XX年5月,缘起公司才开展了北京赛区的比赛,但是最终也没能提供北京赛区的赛事纪录和获奖名单。由于缘起公司没有能力开展全国分赛区的赛事活动,并且不能最终提供全国各分赛区的参赛人员和获奖名单,致使第二届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最终不能向电视台提供相关资料,签署最终播出协议。组委会在该赛事筹备启动之后,先后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全国层面的总冠名等招商工作,而且确认了SP电信增值服务的运营商、网络直播运营商、上海文广传媒的东方卫视播出计划,但是由于缘起公司不能在授权期限之内完成全国分赛区的歌手选拔工作,致使该赛事最终未能开展,一直延误下来。根据组委会和缘起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第条的规定:缘起公司违约或者不能正常履约的,未交付专项费用取得相应权利的,组委会有权将缘起公司未取得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组委会将不向缘起公司提供任何赔偿。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艺术促进会没有义务赔偿缘起公司的投入和其他款项。由于缘起公司的履约不能,造成该赛事不能正常开展,从而组委会和SP电信增值服务的运营商的合作协议不得不解除,并且赔偿对方445       264元,另外组委会和上海文广传媒东方卫视已经确定由东方卫视播出,由于缘起公司的原因最终没能播出,组委会和东方卫视的磋商过程中花费差旅费和工作费用10万元,以上损失合计545       264元。故艺术促进会提出反诉请求,要求判令缘起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45 264元。       艺术促进会针对反诉向一审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1、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证明由于缘起公司大赛推动工作不力,致使组委会赔偿SP运营公司款项445 264元。       证据2、合同终止协议书,证明由于缘起公司大赛推动不力,致使组委会没有基层参赛选手,组委会向各合作单位借贷差旅费10万元,用以与东方卫视协商。       缘起公司针对艺术促进会的反诉在一审中答辩称:合作协议第条规定的可转让的权利仅包括缘起公司未取得的权利,而不是已经取得的权利,故艺术促进会就组委会将相关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音乐家协会与翼域精彩公司的解约与缘起公司无关,且实际退款单位为汉唐年代公司,而非组委会或者艺术促进会,款项金额与翼域精彩公司约定的不一致,故与本案无关。艺术促进会所称费用并非我公司支付,而是其他公司支付与事实不符,即使有费用,也是我方支付的50万元。综上,艺术促进会的反诉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不同意艺术促进会的反诉请求。       经一审法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3、证据6、证据7、证据11、证据12、证据15、证据18、证据19、证据21、证据22、证据23、证据24、证据25、证据27、证据28、证据30,对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1、证据8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一审法院予以确认。       各方当事人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证据持有异议:       一、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合作协议1。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协议签约方均非本案被告,电视音乐学会系音乐家协会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组委会系临时机构,曾经由魏大航刻制过一枚公章,但未在公安机关备案,协议上加盖的组委会公章即为这一枚,协议签约人魏大航仅系第一届歌手大赛执行秘书长,在第二届歌手大赛中没有任命任何职务,故对于其持公章签约行为,组委会并不知情,该协议应属无效,对缘起公司的证明目的亦不予认可。一审法院认为,结合本案其他证据,李和平、魏大航曾持组委会该枚印章与多家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并出具授权书,该份合作协议签订后,缘起公司及组委会亦根据约定部分履行了合同义务,故合作协议应属真实有效,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二、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2收条。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收条加盖的组委会印章属实,但孙柏杨与魏大航一样,均未得到组委会的正式任命,对于7557号支票款项的入账情况亦不清楚,证明不了款项交付的事实。一审法院认为,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收条加盖的组委会印章不持异议,故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三、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4大赛章程1。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缘起公司提交的章程未加盖印章,亦未说明其来源,而组委会仅有组织方案,且组织方案中未列明协办单位,故对章程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持有异议。缘起公司认为该章程系组委会直接交付,应属真实。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四、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5大赛章程2。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确实曾与腾讯网存在合作关系,但缘起公司提交的仅为网站页面,故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五、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8大赛介绍资料。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资料的来源及真实性均持有异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六、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9复函4、5。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活动的性质、主题均发生了变化,故与本案无关。缘起公司认为只要是以“校园歌声迎奥运”为主题,即为校园歌手大赛。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七、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0授权书3。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缘起公司授权已被终止,故与本案无关。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八、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3证明。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多芬学校与缘起公司系合作关系,故对该份证明的证明力持有异议。一审法院认为,结合缘起公司与多芬学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履约情况,相互印证,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九、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4合作协议2、3。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公章真实性不持异议,但由于公章保留在孙柏杨手中,故不认可该协议。一审法院认为,上述合作协议签章属实,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       十、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6宣传图片。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图片确实系北京赛区推广情况,但显示不了工作时间、工作量、投入成本等。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一、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17演出协议。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缘起公司曾在北京做过推广工作,显示不了其在全国推广工作。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二、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20媒体报道。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该证据显示不了缘起公司在全国的推广工作。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三、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26协议书1。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时间已超过授权期限,组委会已经启动了另一赛事,故与本案无关。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四、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29协议书2、3。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协议中仅注明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系挂名,故对缘起公司的诉讼主体持有异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五、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31视听资料1。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视频中红歌会发布会、颁发授权书、签约的情况不持异议,但认为发布会、授权书已经超过授权时间,红歌会并非歌手大赛,而系另外一项活动。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六、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32视听资料2。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视频及谈话录音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缘起公司在北京各高校开展了活动,且缘起公司亦未向组委会提交获胜人员名单,对李和平谈话录音的合法性持有异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七、缘起公司提交的证据33招商银行帐务明细清单及支票票根。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认为并未收到该笔款项,缘起公司亦未提供组委会相应发票或财务收据,故不予认可。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八、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2组委会管理制度、证据3组委会财务制度。缘起公司认为上述两份证据仅加盖艺术促进会印章,而艺术促进会系本案被告之一,缘起公司有理由怀疑该两份证据系应诉后制作,故对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可,另外,该两份证据仅是艺术促进会、组委会对自身规范要求和内部约定,缘起公司并不受其约束。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十九、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4东方卫视回复。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东方卫视对赛事活动给予支持和参与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并未明确,有关合作情况需另行商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5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解除协议系缘起公司原因,亦不能证明音乐家协会已支付有关款项,实际履行了解除协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一、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6音乐家协会与中国新闻社签订的合作协议。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根据该合作协议第11条及中国新闻社发给音乐家协会的公函,中国新闻社主办的就是“第二届校园歌手电视大赛”,且协议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对抗缘起公司。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二、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7艺术促进会关于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通知。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艺术促进会履行了在全国120家高校对大赛进行推广的合同义务。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三、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9大赛进程时间调整表。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大赛进程时间的调整是由于缘起公司工作不力。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四、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10手机增值服务合作协议。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组委会曾经收取营运权费用30万元,也不能证明合作协议的解除系缘起公司原因,相反,该合作协议可以印证魏大航有权代表音乐家协会就与大赛有关的招商活动对外签约,而孙柏杨系音乐家协会在大赛招商活动中的联系人,其相关行为并非个人行为。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五、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11网络宣传合同、证据13       5jia1社团网专项协议。缘起公司对该两份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合同已经执行。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六、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12广告发布合同。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组委会亦负有在高校对大赛进行推广的义务,且孙柏杨还是组委会的授权代表。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七、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交的证据14与东方卫视的合作框架。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该框架仅系音乐家协会发往东方卫视的要约邀请,东方卫视并未回复或承诺。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对其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八、艺术促进会针对反诉提交的证据1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缘起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资金往来专用发票中显示的付款单位为汉唐年代公司,且付款金额与解除协议约定亦不一致,故不能证明音乐家协会已实际履行了解除协议。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对其关联性、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二十九、艺术促进会针对反诉提交的证据2合同终止协议书。缘起公司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既不能证明组委会曾收到借款33万元,也不能证明款项用于与东方卫视的合作事宜,此外,收条显示还款人为李和平,资金往来专用发票显示的还款单位却是汉唐年代公司,存在明显矛盾。一审法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以下五项事实:       一、赛事立项及主办单位       20XX年12月,电视音乐学会与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签订协议,约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同意以其名义与艺术促进会共同主办“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但不作为牵头单位,同意电视音乐学会承办并给予文字批复;“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电视音乐学会需将组委会、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等印模、账号上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活动以组委会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但以组委会名义对外发出的一切文字资料需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同意后方能印发;电视音乐学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各分赛区的管理;协议自签发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止,有效期一年。       20XX年12月6日,艺术促进会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申请,载明为举办“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请批准刻制“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组委会”印章。       20XX年1月11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申请,载明为举办“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现需刻制“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组委会”公章一枚。       20XX年3月15日,艺术促进会向电视音乐学会出具《关于同意主办“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批复》,载明:关于邀请艺术促进会主办“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函收到,经研究,同意以艺术促进会的名义主办“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同意由电视音乐学会承办,同意相关赛事方案。       20XX年5月15日,艺术促进会向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发出《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通知》,载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全国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活跃青少年的文化生活,经商教育部有关部门,艺术促进会与电视音乐学会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通知中另就要点作出特别说明。       20XX年9月1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向电视音乐学会出具《关于同意主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的批复》,载明:经研究,同意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名义主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       20XX年11月23日,电视音乐学会与中国新闻社签订协议书,约定:中国新闻社同意以其名义与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联合主办“校园歌手大赛”活动,但不作为牵头单位,给予电视音乐学会正式文字回复,同意由电视音乐学会全权负责承办该赛事活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止,有效期一年。       20XX年12月4日,中国新闻社向电视音乐学会出具《关于同意联合主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的回复》,载明:经研究,同意以中国新闻社的名义与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联合主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       一审法院另查明,诉讼中,缘起公司提供大赛章程两份,其中第一份章程载明:主办单位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艺术促进会,承办单位为电视音乐学会,协办单位为缘起公司,大赛组委会由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艺术促进会、电视音乐学会有关专家、领导组成,大赛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组委会秘书长为李和平、执行秘书长为魏大航。第二份章程载明:主办单位为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承办单位为电视音乐学会,协办单位为缘起公司,秘书长为李和平,执行秘书长为魏大航。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对上述章程的真实性持有异议。       一审法院再查明,诉讼中,音乐家协会、艺术促进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国新闻社提供赛事方案一份,载明:大赛组委会由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艺术促进会、电视音乐学会有关专家、领导组成,大赛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长为李和平,副秘书长为郑小筠。赛事方案未列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缘起公司对上述赛事方案的真实性亦持有异议。       二、合作协议签订及授权、承办费支付       20XX年10月30日,缘起公司与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是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的发起和承办单位,缘起公司是从事文化项目的法人单位,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利用各自的优势就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活动项目进行合作;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授权缘起公司独家承办大赛全国选拔赛,独家代理大赛全国高校推广“指定赞助商”招商业务,独家代理大赛演艺经纪业务,独家承办大赛全国巡演活动,独家代理大赛延伸产品以推动校园民谣为内容的电视栏目的广告招商业务;缘起公司向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交付50万元获得独家承办第二届大赛全国选拔赛的权利及独家代理大赛全国高校推广“指定赞助商”业务的权利,缘起公司向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支付20万元专项保证金,获得独家代理第二届大赛演艺经纪业务的权利,缘起公司向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交付10万元专项保证金,获得独家承办第二届大赛全国巡演活动的权利,缘起公司向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支付20万元专项启动费,获得独家代理大赛延伸产品-以推动校园民谣为内容的电视栏目的广告招商业务的权利;缘起公司违约或不能正常履约的,未交付专项费用取得相应权利的,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有权将缘起公司未取得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将不向缘起公司提供任何赔偿;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届;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授权,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向缘起公司开具相关授权文书,并提供大赛批复、章程、评审规则、媒体方案等文件;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保证大赛的合法性、延续性;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保证大赛全国高校推广规模不低于120家;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保证大赛的推广片、决赛及颁奖晚会节目在主播台、中央电视台及中国教育电视台如期播出;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保证大赛巡演活动节目的组织和编排;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在大赛章程和规则范围内有权对缘起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缘起公司支付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50万元获得独家承办大赛全国选拔赛的权利,具体权利包括:全国六大片区选拔赛的组织评审权,对赛区各级承办商的招商权,赛区选拔赛活动期间的各类赞助招商权,赛区选拔赛活动各类媒体的发布权,赛区选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收取不超过200元的评审费的权利,以上各项权益归缘起公司所有;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除上述内容外,协议还针对缘起公司的其他权利义务、结算、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约定;协议抬头处注明,电视音乐学会系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发起及承办单位,联系人为孙柏杨;协议落款处,缘起公司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孙魁签字确认,组委会、电视音乐学会加盖印章,并由魏大航签字确认。       20XX年10月30日,魏大航从缘起公司处领取招商银行转账支票一张,票号为01317557,金额为50万元,用途为大赛买断费。同日,经手人孙柏杨向缘起公司出具收条一张,载明:今收到缘起公司交来赛事承办费五十万元支票一张,收条落款处加盖组委会印章并由孙柏杨签字确认。后,上述支票款项从缘起公司开户银行转出。       20XX年10月30日,组委会向缘起公司出具编号为zhsh-002号及zhsh-003号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授权书。zhsh-002号委托书载明:经组委会专项会议研究决定,特此授权缘起公司独家承办“第二届全国校园歌手电视大赛”全国选拔赛活动,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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