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 说 明脚手架工程 说 明10.0.1 本章适用于单独承包建筑物装饰装修项目,工作面高度在1.2m以上的需要新搭设脚手架的工程。10.0.2 综合脚手架、单排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挡板等搭设,定额均以钢管脚手架考虑。10.0.3 综合脚手架,包括脚手架、平桥、斜桥、平台、护栏、挡脚板、安全网等;50.5m及以上综合脚手架还包括托架和拉杆费用。10.0.4 内墙、外走廊、阳台的外墙、走廊柱及独立柱的砌筑、捣制、装饰和外墙内面装饰的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的按活动脚手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3.6m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10.0.5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套算高度,如搭设一层,按综合脚手架高度步距执
2、行;搭设二层以上时,按综合脚手架高度套低一级步距执行。10.0.6 度度在1.5m以上的雨篷(顶层雨篷除外)檐口装饰脚手架,同外墙一齐搭设的,已计入外墙综合脚手架内;没有同外墙一齐搭设的,按单排脚手架子目执行。10.0.7 独立安全挡板,是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防护。工程量计算规则10.0.1 综合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凹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以面积计算。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应分别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计算。裙楼的高度按外地坪至外墙装饰面高度
3、计算,套用定额时按相应步距计算。多层建筑物,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有缩入的,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单排脚手架计算。外墙为幕墙时,幕墙部分按幕墙外围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层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脚手架,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10.0.2 计算综合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为准。10.0.3 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10.0.4 外墙内面装饰和内墙砌筑、装饰脚手架,按实际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10.0.5 独立柱捣制及装饰脚手
4、架,按柱周长加3.6m之和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10.0.6 围墙脚手架,按外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套用活动脚手架。围墙双面抹灰时,增加一面活动脚手架。10.0.7 天棚装饰脚手架,按天棚面积计算。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时,按活动脚手架计算;超过3.6m时,套满堂脚手架,当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10.0.8 靠脚手架安全挡板,每层按搭设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2m以面积计算。10.0.9 独立安全挡板:水平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挡板,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